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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18号

日期:2010-05-20 11:3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5月10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街办申报塘上村搬迁村民建房集中建房安置点等2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街办申请塘上村搬迁村民建房集中建房安置点选址

  根据宜昌监狱、五龙大道二期及火车南站项目建设需要,点军街办申请选址搬迁村民集中建房安置点。安置点拟选址塘上村谭家湾,用地面积约100亩(安置点及村集体发展用地)。一期拟按三层以下联排式单栋村民建房建设,后期拟按多层村民集中单元楼建设。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地块作为村民搬迁安置点,但不同意村民建房单栋建设,必须按多层村民集中单元楼建设(层数不低于5层);二是申报的用地面积及户均用地规模较大,对其户数及规模需进行具体核算。

  二、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厂区详细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工业园区内,规划选址为工业用地。拟用地面积为76043.7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3434.28平方米,容积率为0.44,建筑密度38.18%,绿地率为28%,停车位56辆,厂区内管理、公共公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占总用地面积的2.08%。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三、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同一项目的两个规划许可证合并

  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桃花岭时间广场项目位于隆康路-云集路交叉口。依据该公司要求及工程进度,对项目的基础和主体工程先发出了两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房管部门在确权时要求将两证合并,以便处理面积公摊的问题。另外,土地储备中心已经回复,该公司裙楼顶部增加宴会厅的超容积率的土地价款已征收。

  会议认为,我局发出的基础工程证和主体工程证是分别针对该项目的地下和地上部分进行的规划许可,共同构成桃花岭时间广场项目的整体许可,许可内容完备,没有必要合并为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议要求为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书面答复,说明该二证为一个项目。

  四、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步行街商业、住宅综合楼项目(俗称B地块)建设内容局部变更

  按照我局下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步行街商业、住宅综合楼项目(俗称B地块)应在本地块还建800平方米公安派出所用房。2010年5月,该公司与西陵公安分局签订协议,采用货币化补偿,不再还建公安用房,要求我局在规划许可上取消要求还建的公安派出所用房。

  经会议研究,由我局向西陵公安分局发函,西陵公安分局明确该辖区的派出所用房已经解决,且不再要求规划上予以安排后,同意取消商业、住宅综合楼项目中要求还建的公安派出所用房。

  五、宜昌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及住宅项目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的调整

  宜昌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集路沿江大道转角处酒店及住宅项目地下室调整经[2010]017号局业务会审议要求维持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批准的方案朱家二巷一侧裙楼距离用地边界约9.3米,无法同时满足进入地下室的双车道出入口和建筑外围的消防环道同时存在的要求,该公司申请将地下室的一个出入口调整到项目南侧、靠近医药公司大楼方向。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调整。

  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西陵一路营业点招牌选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租用西陵一路宜昌党政干部培训中心(勤苑)底层作为营业网点,申请在底层入口上部张挂招牌并装修店面。经[2010]017号局业务会审议,要求拍摄现状照片后与设计方案对照研究确定。分局再次现场踏勘拍摄了现场照片,比较分析后确认该单位是对现有的招牌和底层店面临街外墙更新,更新后的招牌和店面外墙全部与原有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牌和店面外装修规划手续。

  七、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业务用房外装修修改方案审查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业务用房根据2010年11号业务会议意见修改后,仅在原建筑外墙进行装修,但外墙颜色为土红色小块面砖。

  会议要求,该外装修颜色参照峡州宾馆色调,西陵分局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八、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招待所长城宾馆主楼外装修方案审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招待所申请位于珍珠路长城宾馆主楼外装修,所报装修方案主体材料为咖啡色真石漆。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该装修方案。

  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大楼外装修方案审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位于夷陵路与果园二路大楼外装修,取消原锯齿状结构,改为蓝色平面窗,窗外设置空调外机位。

  会议原则同意该外装修方案。会议要求主入口上部竖线条贯通到顶层并更改玻璃颜色。

  十、猇亭中学申请建设实验综合楼

  猇亭中学申请拆除原老教学楼(该楼被评为C集危房)后建设实验综合楼,猇亭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已审批,现实验综合楼的位置与原审批总平面方案基本一致,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五层,建筑风格与2005年建造的教学楼一致。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并认可该平面调整方案及单体方案。

  十一、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猇亭区村民还建安置房选址的函》《关于猇亭区产业工人职工公寓选址的函》

  猇亭区人民政府提出在七里冲路两侧选址村民还建安置房和产业工人职工公寓的选址。

  经研究,因该区域毗邻机场,属敏感地带,未定因素较多,以上两工程暂不宜在此选址。建议在猇亭大道北侧另行选址。

  十二、市城投公司申请缩小联丰村安置房二期用地范围

  市城投公司提出 ,该公司此次需解决的联丰村民安置房地块全部为山体,施工成本高,为弥补该公司经济损失,提出将原定联丰村安置房用地面积由74亩调整为47亩。剩余27亩用于市场开发。

  经研究,会议同意将联丰村安置房用地面积由74亩调整为47亩,剩余27亩作为市政府重点公益性项目预留。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区垃圾填埋场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

  该公司提交的点军区艾家镇马家湾垃圾填埋场规划及单体方案为:总平面包括进场道路、填埋区、调节池、截污坝、滤液处理站及管理区。垃圾填埋场近期总占地面积193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90平方米;机修间、仓库、车库183平方米;地磅房44平方米;油罐12平方米。建筑密度22.4平方米、容积率0.32、绿化率36.9%。综合楼外墙灰色涂料、底层局部采用仿灰色花岗石外墙面砖、屋顶为平屋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规划及单体方案。会议要求综合楼平屋顶修改为坡屋顶。

  十四、宜昌市旅游局旅游导览牌设计方案审查

  宜昌市旅游局提交的旅游导览牌设计方案为:不锈钢立柱、钢板、顶部设置LED电子显示屏。宽3米、高2.5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会议要求设计单位取消导览牌底部园弧型钢条。市政工程科优先发放长途汽车客运站、宜昌火车站、宜昌港客运站等3处旅游导览牌临时市政工程定位图。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来水改造项目部拟申请一水厂10KV双电源地下电缆工程选址

  因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一水厂现有供电电源为10KV单电源供电。为保障一水厂安全供水的需要,拟申请在绿萝路、体育场路现有人行道敷设10KV双电源地下电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在绿萝路、体育场路人行道敷设10KV地下电缆。由于体育场路该段道路工程已纳入今年改造计划,要求该段线路应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

  十六、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宜古路给水管道工程选址

  该公司为满足龙盘湖搬迁安置房及沿线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拟申请在宜古路敷设DN300mm给水管道工程。其提交的路径方案为:起点泰丰粮油公司、止点龙盘湖搬迁安置房;泰丰粮油公司至共联小学段给水管道在道路南侧布置、共联小学至龙盘湖搬迁安置房段给水管道在道路北侧布置;管线总长度2085米。

  会议研究认为,道路北侧距侧石2米左右处现有猇亭至主城区高压天然气管线,布置给水管道不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因城市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有限,给水管道应布置在道路的同一侧不得占用道路两侧通道。会议不同意在道路北侧布置给水管道。同时,给水管道容量应考虑龙盘湖旅游度假区的用水需要,会议要求给水管道在宜古路道路南侧布置,与现有国防光缆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十七、湖北智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长江帝景”5号楼放线

  该公司4月底前已将“丰泽苑”拆迁完毕,小区范围内仅剩隆中路小学扩建范围内5户待拆迁,该公司承诺2010年7月底前全部拆完,现申请5号楼放线。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申请。

  十八、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申报福久源商务中心规划设计方案

  该村申报位于城东大道南侧预留地规划设计方案,方案临城东大道规划25层酒店,酒店后布置4栋26层公寓。主要技术指标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8400平方米,容积率4.92,建筑密度20.8,绿化率42.7%。

  经研究,会议要求该用地临城东大道规划为高层酒店,后部布置酒店附属用房(餐厅、锅炉房、洗衣房等),重新设计后提交会议审议。

  十九、宜昌市第二看守所改扩建方案

  宜昌市第二看守所报送改扩建方案,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火光村白洋路7号,用地面积48487平方米,方案规划3层办公楼与2层拘舍围合,新建建筑面积3435.5平方米,保留3992平方米,容积率0.15,建筑密度10%。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宜昌冠峰公司申请增加面积

  该公司于2008年3月8日取得位于伍家岗区伍临路5号国有出让土地,地块面积4026.71平方米,该地块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3429.54平方米,申请道路占用597.17平方米酌情给予奖励。

  经研究,会议意见如下:一是该地块所在区域,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经过科学分析、专家论证,将伍临路道路红线由50米调整为36米。调整后规划道路实际占用该公司用地238平方米,同意按技术规定每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2.5平方米。二是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已过一年,该公司未向我局申报规划方案,选址意见书已自行失效,应重新申请并按现规定核发土地出让条件。三是道路红线内用地应无偿返还市政府。

  二十一、廖勋申请胜利四路3号设置霓红灯招牌

  廖勋租用了胜利四路3号宜昌市西陵粮油购销公司的房屋经营网吧,现申请临胜利四路外墙设置一霓红灯招牌。

  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会议要求招牌尺寸与原审批方案尺寸须保持一致。

  二十二、伍家乡火光村申请村民安置房小区幼儿园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根据(2010)004号业务会意见对幼儿园的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层数由四层变更为三层,外立面重新进行了设计。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外立面色彩,建议取消门斗设置。方案修改后报伍家规划分局审批。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黄文云、谭道明、胡高生、聂峰、艾长征、曾凡海、张江、杨君、杜宪、丁革强、王范荣、苏蓉、高周洲、罗洋、孙福建、熊炎。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规划监督科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西陵分局苏蓉、王范荣,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点军分局丁革强,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