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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17号

日期:2010-05-13 09:2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5月4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夷顺商厦规划设计方案等3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夷顺商厦规划设计方案
  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夷顺商厦位于夷陵大道383号(原摩配市场地块),规划选址为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拟用地面积为4503.3平方米。选址要求容积率不大于3.5,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后退夷陵路底层商业不少于6米,高层主体不少于10米。规划报建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82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2848.8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为2976.2平方米),容积率为3.490,建筑密度33.04%,绿地率为18.6%,停车位65个。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69.6%,方案底层市场退后夷陵路道路红线5米,高层退后8米,地下室覆土厚度0.6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夷顺商厦设计方案,并对方案后退夷陵路道路红线距离予以认可。考虑到该单位在相邻地块正在改造建设临时农贸市场,本项目市场可不再作为农贸市场,一、二层2976.2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其它性质使用,停车位65个须按选址要求落实。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地下室方案,地下室顶板标高不高于相邻支路。
  二、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申请改扩建住院楼和新建临时用房
  为改善就医条件,该院拟将院内原5层住院楼改造,将病房外部阳台改扩建,增设一独立卫生间。同时该院为提高临床肿瘤诊疗水平,拟购置螺旋刀治疗仪一台,申请在现影像楼后建设二层临时过渡用房。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对原住院楼进行改扩建,并同意新建2层临时用房。会议要求临时用房退后用地边界不少于5米。
  三、伍家乡旭光村村委会申请调整选址意见书
  旭光村集体发展用地位于城东大道,规划选址(编号:宜市规选址[2006]067号)要求: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超过42%,建筑高度控制为12米,建筑层数以三层为主。该村提出为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申请将该选址主要指标调整为容积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超过42%,项目名称酒店。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指标调整需要进一步研究,建设单位可提供调整初步建筑设计方案,经组织专家论证后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四、宜昌交运集团申请对大公桥加油站进行改建
  该公司申请对大公桥加油站进行改造扩建,报送改造方案占地1950平方米(50米*39米),西侧预留码头通道,后部预留20米滨江公园通道,总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加油站位于滨江公园内,规划为保留改造加油站。会议要求伍家岗分局对大公桥客运站用地面积、港务局客运站新增用地面积进行调查后,将设计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五、宝佳利房地产申请变更规划许可证副本内容
  宝佳利房地产由于确权需要和物业未来使用的实际状况,申请对金色海岸小区副本相关标注内容进行调整:(1)5号楼、6号楼使用性质原标注为“商场”,调整为“商业”,(2)5号楼“建筑工程变更记录”中“变更内容”一栏原变更“将8号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5号楼第三层设备层”,要求明确物业用房面积。该公司在售房合同中已与全体业主约定该设备层1/2为物业用房,1/2为社区卫生用房。
  经研究,会议同意5、6号楼“商场”使用性质变更。关于落实物业用房问题, 2008年市规划局同意将8号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5号楼第三层设备层,8号楼一层使用性质仍为配套公建。会议原则同意设备层一半用作物业管理,不同意设备层标注社区卫生用房性质。
  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申请店招
  该公司按局第16次业务会要求,提交店标在城投置业房屋的整体效果图。
  该店标未审批已先行建设完成,会议要求按违法程序查处。
  七、伍家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汉宜村150101024号宗地规划方案的请示
  伍家乡汉宜村在鑫鼎汽配城旁有一宗国有划拨土地,占地面积5589.93平方米,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汉宜村提出将该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村民集中安置。
  会议研究认为,该区域居住人口众多,将小学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不能满足将来城市发展需求,不同意将该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请改造宜昌光华加油站
  宜昌光华加油站位于伍家乡共联村一组(宜古路边),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为宜昌市光华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所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请对该加油站进行改造。
  根据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会议原则同意对该加油站进行改造。会议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办理土地手续后向会议提交改造方案。
  九、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申请对万寿桥加油站进行改造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申请对万寿桥加油站进行改造,在站房中增设便利店。
  经研究,新建站房退用地边界不够并占压道路红线,且交通组织复杂,会议不同意在站房中扩建增设便利店。
  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申请一层营业大厅外装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申请将胜利二路的一层营业大厅外装修。经过现场踏勘,该单位已将砖6和砖7之间的通道封闭成了房屋,临胜利二路的一层大厅向外扩建了1.2米与二层阳台平齐,外装修工程局部已动工建设。
  经研究,会议不同意该外装修方案。会议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工,按规划意见另报外装修方案。
  十一、伍家乡共和村与共升村申请变更村级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项目名称
  伍家乡共和村与共升村村集体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项目名称为“标准厂房”,现申请变更为“村级发展用地(标准厂房)”。
  会议原则同意该变更申请。
  十二、伍家乡共勤村申请农民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审查
  为了满足村民安置需求,伍家乡共勤村村申请将3#楼由16层变更为18层,规划方案变更后,日照分析局部影响2#楼局部次卧室采光。
  考虑到共勤村实际情况,为加快村民安置房建设,会议原则同意所报的规划方案。
  十三、伍家国土资源分局关于赵安娜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该宗土地位于夷陵大道294号,2006年7月赵安娜办理了该宗用地的土地证,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划拨,赵安娜现申请按商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伍家国土资源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该房屋已划入近期拆迁红线,属城市近期改造范围,会议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四、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港窑路宜昌市环境工程所宿舍楼用地挂牌出让后与两侧用地整体进行规划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港窑路,分为三宗地,其中两宗土地为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总用地面积14987.9平方米。一宗地为宜昌市环境工程研究所住户所有,土地面积1074平方米。现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自筹资金,将宜昌市环境工程所住户所有房屋与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用地上综合楼一并拆除,三块用地统一进行规划布局,优先安置各拆迁户住房。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运河公园大门与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用地之间的土地是否进行招挂牌首先征求宜昌开发区管委会意见,根据管委会意见再进行土地挂牌;二是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两宗土地用地性质不同,建议其整体规划,按两个项目实施;三是设计方案时建筑物应满足后退运河30米要求;四是规划方案完成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24批次建设用地选址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占用土地的函》(宜西府函【2010】15号)要求,国贸工业园拟征收石板村六组集体土地8.3507公顷,因属工业及商业用地,拟批次批回依法供地,申请按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24批次建设用地进行规划选址。
  经研究,会议要求该项目做整体规划方案,确定工业性质用地和商业用地范围后再予以研究。
  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宜昌开发区港窑路地块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宜昌开发区港窑路地块约62.13亩土地的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开发涉及到控规相关内容的调整,要求按程序调整控规后再报我局审批。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换发点军区江南大道128号070410026号土地的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因我局2007年9月下达的点军区江南大道128号070410026号土地的规划条件遗失,特申请重新换发该地块的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于2007年9月下达,包括A、B两地块,B地块部分用地已经挂牌出让,我局原则要求剩下土地按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挂牌,并确认国土部门不改变用地范围后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十八、宜昌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商业住宅楼(万佳.幸福花园)地下负一、二层范围规划变更的审查
  4月23日,经分局现场核验宜昌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商业住宅楼(万佳.幸福)正负零时,发现一、二层地下室与审批的方案不一致,具体情况为:11-13/Q-P轴和22-23/Q-N轴压缩未实施建设。该公司提出,11-13/Q-P轴处因靠近铁路一侧高差较大,存在滑坡险情; 22-23/Q-N轴处因靠近电力台架变压器和绿萝路上段的地下排水太近,特申请11-13/Q-P轴和22-23/Q-N轴两处不建。
  经研究,会议同意地下室负一、二层11-13/Q-P轴和22-23/Q-N轴围合范围建筑取消,具体详见设计图。
  十九、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来《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宜昌科技电子数码城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审查
  西陵区人民政府提出,由于该项目拆迁还建任务重,为促进该项目顺利启动实施,特请市政府对该项目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将还建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予以减免。
  会议研究认为,我局于2010年4月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重新下达了该地块建设项目(预)规划设计要求,规划要求为:(1)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及公建用地(数码科技市场及科技培训中心)。西陵二路与珍珠路转角处要求规划布置公建,该公建不得与住宅楼混合建设。(2)规划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6.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50%,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3)鉴于该项目住宅拆迁还建任务较大,将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45%调至50%,主要是考虑,到该区域周边未有用地作为安置房建设,重点是在该区域就地还建。由西陵分局按以上意见回复市政府。
  二十、宜昌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集路沿江大道转角处酒店及住宅项目施工图的审查
  现建设单位已提交该项目施工图,与审批的方案比较存在以下问题:(1)地下室负一、二层(3-5)轴至((P-D/1)轴为扩大范围,尺寸为11.2米*38.2米,将临云集路侧B栋(11-23)轴至(X-W)轴地下室扩大1.35米,与酒店地下室平齐;(2)原方案东侧靠颐环大厦一侧地下室入口改至临钻石一侧从朱家二巷进入;(3)地下一、二层(1-7)轴至(P-X)轴原方案审批为停车库,施工图改为非机动车停车区。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所报地下室扩大范围;二是朱家二巷一侧为钻石地下车库出入口,施工图须按原审批方案修改;三是地下一、二层(1-7)轴至(P-X)轴使用性质改为停车库。施工图修改后由西陵分局直接办理。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东站路(东站跨线桥头至共联路段)道路工程选址
  该公司为加快东站片区的开发,拟申请兴建东站路(东站跨线桥头至共联路段)道路工程选址。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会议同时要求,市政科将新调整的《东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审查后,录入办公系统。
  二十二、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村民安置居住组团2#、3#楼正负零勘验
  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建设的村民安置居住组团2#、3#楼经市测绘大队勘验标高正负零,实际施工高程升高了约0.7米左右。
  会议认为,该项目与周边建筑的间距本身较为紧张,抬高建筑正负零高程将会影响西北向茶庵村民房的日照,要求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采取减少建筑层数等方式将建筑高度降低到原批准的绝对高程范围内。
  二十三、市信访局关于馨岛酒店与AAA洋房小区居民道路纠纷的转送单
  市信访局传来“宜访转字[2010]549号”来访转送单,反映AAA洋房小区居民上访称馨岛酒店强行占用AAA洋房小区道路问题。上访居民反映的道路位于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馨岛大酒店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为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AAA洋房开发单位(宜昌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同意AAA洋房小区使用该道路。现因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酒店环道建设,准备将该道路建设为酒店同时使用的机动车通道,而AAA洋房小区业主认为该道路为小区单独使用的通道。因此产生纠纷。
  会议研究认为,该道路土地权属属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协议将道路供给AAA洋房小区使用,并未限制馨岛大酒店使用。由西陵分局召集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AAA洋房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并相应回复市信访局。
  二十四、宜昌市社会福利院门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申请建设门房经2010年第11次局业务会审议,原则同意选址,要求门房规模不得超过30平方米。修改方案为29.81平方米,退后规划体育场路4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西陵一路营业点招牌选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租用宜昌党政干部培训中心西陵一路联通大厦底层作为营业网点,申请在底层入口上部张挂招牌并装修店面。
  经会议研究,报审方案对建筑现状改动较大,由分局进一步核实申请的建设内容并提供现状照片再上局业务会研究。
  二十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星火路分理处招牌选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在西陵二路31#香格里拉小区临街转角建筑底层张挂招牌。设计方案招牌长度与营业点的五个开间同长,招牌上部与相邻的青苹果店招对齐,招牌为一个整体招牌,遮挡了外露的建筑开间装饰柱。
  经会议研究,同意招牌的选址,要求招牌在装饰柱间设置,不得遮挡外露的建筑装饰柱。
  二十七、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湖花园组团门房及围墙选址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平湖花园组团位于刘家大堰入口处。该公司申请在从东山大道进入刘家大堰小区的道路转角处建设一座门房和大门,组团外围设置围墙。
  会议认为,组团入口和门房设置在进入刘家大堰道路的转角处,留下安全隐患,应设置在组团的西北部,并相应调整组团内部道路,便于交通通行;围墙应在退后用地边界0.5米处设置。
  二十八、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常刘路29号,体育场路延伸段东侧,本次方案主要包含B-1-1、 B-1-2、B-2、D-1区共4个地块和原云体路部分用地,拟用地面积为83450.6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32358.86平方米,容积率为2.784,建筑密度55.04%,停车位1574辆(其中地上停车位440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位400辆)。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减少地上建筑面积规模,原则不能超过选址意见书要求,确须与二期综合计算建设规模,必须对二期工程进行详细方案设计;二是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三是地下商场部分建筑面积应纳入停车位计算基数,在地下车库设计中明确设备用房功能和面积,扩大地下停车位规模,并考虑商场部分消防、电力等设施占用地下停车面积的问题。四该方案修改完成后报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十九、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外滩规划调整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夷陵路供电公司地块,规划选址为公共建筑及居住区。调整情况如下:A区原27层办公楼调整为酒店;B区3号楼户型面积减少,4号楼A座和B座由一梯四户调整为一梯三户,层数由28层调整为31层。调整后A区用地面积为10740.0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3490.01平方米,容积率为4.049,建筑密度39.46%,绿地率为11.46%。调整后B区用地面积为23298.6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9708.73平方米,容积率为2.995,建筑密度18.79%,绿地率为29.40%。停车位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减少B区建筑面积,容积率须满足选址要求;二是进一步调整户型设计,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重满足选址要求;三是增加夜景灯光设计内容;四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三十、宜昌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夷陵大道278号(原汉宜鱼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根据市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意见,汉宜实业公司同意将已摘牌的夷陵大道278号(原汉宜鱼市场)土地开发建设权交由宜昌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并据此与顺捷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现特申请将该地块规划条件办理到该公司名下。
  经研究,同意按原要求对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换发规划条件。
  三十一、石板村申请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选址
  石板村提出,因国贸集团、钢琴厂征地,需搬迁约120户村民住宅,申请在发展大道边进行二期村民住宅小区选址。
  经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该项目提交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十二、共和村申请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选址
  因物流园搬迁,共和村申请在一期安置房北侧进行二期安置房的选址。
  经研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为推进物流项目的搬迁步伐,会议原则同意二期村民安置点在此选址。由市政科对道路系统进行调整后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十三、共和村申请村集体发展用地选址
  共和村提出,按“土地固化”要求,申请在宜当路与花溪路交汇处进行村集体发展用地选址。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按控规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收回原为该村级发展用地,核发给国土部门批次用地的手续。
  三十四、合益村申请调整金龙路村民安置点用地范围
  合益村申请按方案要求调整金龙路村民安置点用地范围。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用地范围调整。会议责成市政科调整金龙路道路线形后办理选址意见书。
  三十五、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方案咨询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除11号地块为商业用地,16号、22号地块为旅馆业用地外,其它地块均为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0.6-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停车率不小于10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建筑间距、后退道路及用地边界距离按《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经核定,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项目规划设计范围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拟用地范围不相符;二、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足,部分建筑占压用地红线;三、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不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原则同意一期工程规划总平面,要求建筑退用地边界不少于2米,房屋山墙间距不少于8米,规划方案报规划委员会审议。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覃远琳、谭道明、唐钢、聂峰、曾凡海、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熊炎、杨君、朱磊。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杨君,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