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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14号

日期:2010-04-22 09:1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4月13 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金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康莱特商城改造等4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金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康莱特商城改造
  宜昌市金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收购了原康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康莱特商城,该商城建筑面积为31014平方米,大部分为3层,局部4层。商城建成投入营业后,经营状况惨淡,该公司申请对整个商城进行改造,提出将建筑层数由3层增加到4层,将原中心露天广场及楼栋间通道加盖封闭,建筑面积由31014平方米增加到57682平方米,并对建筑外立面重新设计进行改造装饰。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1)从城市长远发展考虑,我局积极支持该公司对康莱特商城进行综合改造,提挡升级。(2)若部分商铺已经出售,综合改造应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商场改造应综合考虑人流和消防等因素,改造方案应征求消防部门意见。(4)由于该地块是通过土地挂牌获得建设的,涉及容积率的调整问题,建议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改造:一是对商城进行单独改造。改造增加建筑面积交纳楼面地价款需提交政府会议讨论,可由我局将改造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全会研究或由建议该公司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召集土地、规划和房管部门综合研究形成相关文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结合周边用地进行综合改造,若进行综合改造,可将改造新增的容积率在新增地块综合平衡。
  二、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公司申请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根据2010年第五次局规划业务会意见,同意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公司调整该厂区用地,现该公司根据新用地范围进行了规划方案设计,但尚未办理土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规划设计方案。会议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用地手续,规划方案委托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方案咨询。
  三、 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申请村民安置房(二期)1号楼变更
  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原审批方案要求1号楼后退合益西路8米,并做8米斜坡绿化。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原设置斜坡绿化的部分进行了开挖,导致1号楼与合益西路之间形成了9米的垂直陡坎,该单位申请利用地形高差增设架空层作商业门面。
  经研究,会议同意降低1号楼正负零标高,利用地形高差增加一层架空层用作商业门面,一层高度按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小区单体建筑方案审查
   2010年第13次规划业务会要求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小区建筑取消楼顶构架。该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再次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所报单体方案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申请店招
  该公司承租宜昌市城投置业公司沿江大道房屋第一层、第二层部分,申请设置门头店标。
  建设单位提交店标效果图方案仅考虑该单位承租部分,会议要求店标设置考虑城投置业房屋整体效果,重新设计方案后上会讨论。
  六、伍家岗区宝塔河街办社区服务中心总平面设计及单体方案
  宝塔河街办按2010年第13次规划业务会要求对总平面设计及单体方案进行了调整,方案用地面积1648平方米,建筑层数12层,局部7层,地下一层停车库,总建筑面积5769平方米,容积率3.1,建筑密度27%,停车泊位31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布局。由建工科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为宝塔河街办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报建之前须由市发改委核发项目计划。
  七、三峡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教工宿舍1号、2号楼规划变更
  该院教工住宅楼实际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存在一定误差,申请按实际面积进行规划变更。伍家岗分局对该单位批复方案和施工图进行了复查,1号楼方案与施工图基本一致,2号楼施工图阳台进行了调整,经核算地上建筑面积,因设计单位计算不全导致面积计算误差为2453.1平方米,因部分变更导致面积增加约200平方米,总计误差2653.1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教工宿舍1号、2号楼方案与施工图基本一致,误差产生原因为设计单位计算导致,原则同意规划许可证面积变更。
  八、武汉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提出原审批的海事法庭及培训中心规模较小,申请调整规划方案。
  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用地后部住宅楼底层窗台线,新增加地下室停车,所调整方案退后用地边界和道路红线必须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九、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镜虹山庄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方案
  镜虹山庄方案按市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意见,对建筑色彩进行了调整,现申请报批镜虹山庄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方案,报批方案沿街商业裙房层高为5.4米。
  会议研究认为,原则同意1、2号楼底层农贸市场层高为5.4米,3、4号楼房层商业裙房层高降为4.8米。
  十、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西坝紫云英花园地块控规调整
  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坝桥头路南侧建设紫云英花园居住小区,设计方案已经我局批复,其容积率为2.22,为四栋高层住宅楼。目前已经完成一期建设,1号和2号楼已经建设完工。现该公司提出二期建设拆迁还建量较大,按照原批准的方案不能满足分配及安置要求,申请将地块的容积率扩大到3.54,并相应完成地块的控规调整。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西坝现有的人口容量偏大,本地块的建设强度不适于再扩大,不同意按照申请意见进行控规调整,应按照原批准方案实施建设。
  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A区方案局部调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沙河村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于安置平湖半岛拆迁,其A区方案已经批复。目前,8-14号楼正在建设中,位于高压走廊南侧的7号楼在场地平整时收到宜昌供电公司输电中心的隐患通知书。通知书提出7号楼距离山上高压铁塔基部太近,其开挖施工会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7号楼的高压走廊宽度按照110千伏的标准25米控制,楼址距离铁塔10米左右。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将7号楼整体向南偏东方向平移,北纵墙与西侧3-5号楼山墙对齐,形成36米的高压走廊,7号楼楼址距离铁塔可达16米。按照上述意见调整后,7号楼与8号楼最近点距离约17米,其日照满足要求,但间距不满足技术规范。
  会议认为,同意7号楼整体向南平移至与3-5号楼对齐后,再向西南方向平移,并适当调整与3-5号楼的间距,以确保各栋建筑间距满足要求。调整后的总平面需征求市经委意见并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批复调整方案。
  十二、宜昌市窑湾乡大树湾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临时养殖项目定点
  宜昌市窑湾乡大树湾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该村三组已回填的鱼塘地上建设临时养殖用房,拟兴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用于山鸡特种养殖。
  会议研究认为,本项目用地为集体用地,是否可以进行乡村建设需发函至市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方可予以选址。
  十三、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实验队办公楼方案审查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实验队办公楼建筑方案层数为三层,建筑规模为400平方米,位于高速公路和规划港窑路匝道内。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建筑方案。会议建议另行选址,避开匝道。
  十四、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活动中心和泵房方案审查
  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职工活动中心设计方案按照局业务会进行了修改,建筑基底面积约474平方米,总层数四层。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将建筑立面效果中的二层、三层突出阳台取消。
  十五、宜昌田田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技改项目选址定点
  宜昌田田化工有限公司在艾家镇厂区内申请技改项目,包括压缩机房,循环水厂房选址定点。
  经研究,该项目与总体规划不符,不同意定点。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2010年19批次建设用地选址定点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2010年19批次建设用地选址定点,选址内容包括奇石园、脱水蔬菜、大公彩印项目,位于联棚乡。
  经会议研究,脱水蔬菜、大公彩印项目符合点军分区规划,原则同意规划选址。奇石园项目占用规划道路,不同意选址定点。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2010年21批次建设用地选址定点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2010年21批次建设用地选址,该项目位于艾家镇桥河村,为商品砼项目。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定点。选址范围为十亩已利用土地,会议要求不得开挖山体。
  十八、点军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申报西边冲、小杨家湾村民安置房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点军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申报审查西边冲、小杨家湾村民安置房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规划总平面和建筑单体方案。
  十九、宜昌市草夷商贸公司申请电梯选址的审查
  该公司提出,其位于云集路的云集饭店是国家二星级饭店,建筑为7层。为满足宾客需要及宾馆饭店达标升级,需增设电梯。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拟申请电梯选址紧贴相邻建筑,不能满足相邻建筑间距和退后用地边界要求,不同意拟选电梯选址申请。会议建议在拟申请位置对面墙角处新选电梯位置。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宋珏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位于环城东路56号(宜昌市木桥街附近),房屋建成于1992年,开发商为宜昌意达建设有限公司。2007年2月宋珏因购买房屋而取得该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西陵字第0228563号,用途为商业),为国有划拨用地,西陵国土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商业用地。
  会议明确该地块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
  二十一、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方案公示情况的审查
  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拟开发的珍珠路76号(原市仪表总厂)商住楼项目于2010年3月30日在香格里拉小区入口和拟建现场入口两处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10天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经研究,会议同意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单体方案。会议议定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具规划咨询报告后由规划西陵分局予以办理。
  二十二、宜昌金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新启动金樵组团5号住宅楼并调整建筑方案的审查
  宜昌金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宜昌市西陵房屋开发公司集资兑付资金,申请重新启动金樵组团5号住宅楼并调整建筑设计方案。
  经核实,金樵组团5号住宅楼建筑单体方案于2003年12月31日审批通过,其中,5号住宅楼建筑层数为12层,底层为架空停车场、居委会及设备用房等,2-11层为住宅,建筑尺寸为44.6M*18M,与西侧砖6建筑间距15米,退东侧用地边界11米,2-11层总建筑面积为8602平方米;第一层按现行技术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为540.5平方米(297.5平米加484.5平米的一半),总计建筑面积9142.5平方米。若第一层按全面积计算,则总建筑面积为9384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提交的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建筑层数为18层,总建筑面积为12569平方米;拟建建筑与东侧砖12建筑相距21.5米,与西侧砖6建筑间距18米,与南侧砖7建筑相距18米,与北侧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拟开发的1#楼相距18.1米;停车位为42个。
  会议要求如下,一是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9384平方米;二是相邻建筑间距须满足日照和《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三是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采用地下停车场。
  二十三、宜昌金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新启动山庄路51号住宅楼并维持原审批建筑方案的审查
  宜昌金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宜昌市西陵房屋开发公司集资兑付资金,申请重新启动山庄路51号住宅楼并维持原审批建筑方案。
  经核实,山庄路51号住宅楼建筑单体方案于2003年11月11日审批通过,审批的住宅楼建筑层数为5层,新建住宅与东侧砖8建筑相距14.5米,与西侧砖6建筑间距15米,与南侧砖10建筑相距12米,与北侧砖14建筑相距13.8米;总建筑面积为3319.55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同意维持2003年11月11日审批的建筑方案。
  二十四、铁道部宜万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宜万铁路新建宜昌东10KV配电所电源线路径的函
  铁道部宜万铁路建设指挥部报送的修改方案为:从伍家乡共和村110KV变电站出线,经花艳小学东侧围墙、规划花溪路至雅宜铁路接已建10KV电缆沟,敷设方式地埋。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修改路径方案,占用相邻单位用地由其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报我局备案。
  二十五、湖北省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指挥部关于联棚连接线方案情况的函
  该单位来函征求三峡翻坝高速联棚连接线方案。其提交的方案起点为夷陵大桥,经联棚乡大沿坝处下穿宜万铁路后,在联棚乡杨家湾处与三峡翻坝高速公路主线连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路线走向方案,并作出如下要求:一是五龙新区段标高应与城市道路相衔接,高差不宜过大;二是因该连接线两次跨越五龙河道,应预留满足该区域排水的过水箱涵;
  三是为有利于该区域排水,五龙二路与该连接线交叉处标高宜应低于五龙大道与五龙二路道路标高,并充分考虑该交叉口至污水处理厂自然排水的纵坡要求;四是邻五龙片区段应处理好该连接线与村民住宅间的竖向关系,并预留村民进出通道。
  二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建设开发公司申请东站路(宜当路至东山四路)道路选址
  稻花香物流园大门处规划东站路道路标高低于共同东路与规划东站路及城乡路与规划东站路交汇处标高,不利于该处道路排水,东站路(共同东路至东山四路段)道路线型需进一步优化。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由测绘大队按市规划院提供的道路线型方案和系统道路线型方案测绘1:500带状地形图,提交下周局业务会讨论。二是原则同意稻花香地块大门处标高调整。三是对市城投公司核发东站跨线桥头至共同东路段道路选址。共同东路至东山四路段选址待道路线型调整后,另行核发道路选址。
  二十七、虹桥国际旁支路调整
  虹桥国际旁支路长约250米,红线宽度7米,最大纵坡4.67%,最小纵坡0.26%,道路红线占压虹桥国际用地247.1平方米,将靠近虹桥国际侧265.9平方米用地对其进行补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调整线型。由市政科审核后,录入办公系统。
  二十八、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宜万铁路220KV宜昌东牵引变进线线路工程路径调整
  因宜万铁路220KV宜昌东牵引变进线线路工程路径穿越相邻东站片区控规地块,不利于相邻建设用地开发,申请调整该线路路径选址。其提交的调整线路路径方案为:从伍家乡共同变电站出线,沿规划的共同东路北侧绿化用地、跨规划东站路后沿该道路西侧山脊、再转回规划的东站路道路东侧引至宜昌东牵引变电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调整的路径方案。
  二十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夷陵大道儿童公园地下人行通道工程
  为有效解决夷陵广场商圈至儿童公园方向人行过街问题,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在广场路与夷陵大道南侧建设儿童公园地下人行通道工程。市规划院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为主通道宽7.3米、净高6米、长73米,分别在儿童公园和市建委一侧各设1个出入口。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规划院提交的地下通道方案。
  三十、云集路地下通道及夷陵路地下通道调整
  为提高云集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车辆通行能力,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有效缓解交叉口交通涌堵现象,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在云集路与东山大道建设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为:平面形式采用集牛式X型布置方式,设9个出入口。主通道长149米、净宽5.5米、净高3.5米;梯道净宽3.5米、净高3.5米。分别设商业设施和不设商业设施两种平面。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应考虑交通疏散的需要,地下通道主通道距入口10米范围内商业取消。二是由于夷陵路地下通道以暗挖施工,其内部不设商业设施。三是地下通道做有商业设施和无商业设施两个方案,向市分管领导汇报确定。
  三十一、宜昌供电公司猇亭变电站至伍家岗区洋坝变电站龙盘湖段110KV电力线迁移路径调整
  为减少政府投资,降低电力线路迁移成本,该公司申请猇亭变电站至伍家岗区洋坝变电站穿越龙盘湖旅游度假区段线路进行优化:在猇亭下马岗处开断,经磨盘八组、蔡家湾、共联四组接既有猇坝线。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输电线路优化方案。
  三十二、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新建猇亭变至兴瑞化工双回110KV线路工程选址
  该公司申请新建220KV猇亭变至兴瑞化工双回110KV输电线路。其提交的路径方案为:从220KV猇亭变双回出线至猇亭大道段为架空、猇亭大道(民房至天成电子有限公司段)为地埋、猇亭大道(天成电子至兴瑞化工地下通道段)为架空。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电力线路径走向方案。因猇亭大道道路地下资源有限,不同意猇亭大道段线路架空,会议要求采取电缆沟敷设。
  三十三、宜昌供电公司配电中心申请易中物流10KV电力线路迁移
  因桔城路变电站至石板村六组10KV既有架空线路穿越易中物流公司影响其2期项目实施,现申请对该段线路进行拆移。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段10KV线路迁移。会议建议沿运河易中物流一侧架空或地埋至东山四路石板村七组,并要求与易中物流公司补充签订协议。
  三十四、宜昌泰和港埠有限公司申请磨盘溪码头配套项目选址
  宜昌泰和港埠有限公司申请磨盘溪码头配套项目仓库、办公楼、地磅房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不符合《宜昌市港口总体规划》。二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不同意其磨盘溪码头配套项目仓库、办公楼、地磅房选址申请。
  三十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江南路“三峡小镇”居住、商业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江南路“三峡小镇”居住、商业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用地范围顺应地势划定,与道路高差不得过大,不包括靠五龙村一侧的一个地块;二是江南路临江一侧不得规划有住宅,容积率1.0;另一侧规划为居住、商业用地,容积率1.2~1.5。三是磨基山大门处应预留足够的宽度,保证公园入口及服务设施的安置。四是办理规划条件初稿,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后正式下达。
  三十六、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委会申请办理河边绿地及服务设施选址意见书
  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委会申请办理河边绿地及服务设施选址意见书。
  经研究,因沿河绿地属公共设施,只能以政府主体办理选址意见书,不同意村委会为办理主体。
  三十七、伍家乡火光村申请将物流用地变更为村民安置房用地
  伍家乡火光村申请将马家冲物流用地变更为村民安置房用地,并在临城东大道预留15亩作为快捷酒店。
  经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将物流用地变更为村民安置房用地村。二是对村民搬迁情况进行调查,原则上村民安置房的建设应根据搬迁进程同步落实。三是建议区政府对该项目的变更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三十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伍家物流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整体下达伍家物流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会议同意整体下达伍家物流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并收回原发一期范围规划条件。
  三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快捷酒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快捷酒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会议同意下达快捷酒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容积率5.0。
  四十、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建设“法警训练基地”项目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在猇亭区云池4820厂附近建设“法警训练基地”项目,拟用地60亩。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地块已安排开发区引进其他工业项目,建议在其他地块另行选址。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黄文云、胡高生、聂峰、覃远琳、艾长征、谭道明、唐刚、张翼、唐晓华、曾凡海、杨君、熊炎、曹开玉、王范荣、苏蓉、杜宪、张江、高周洲、李源、孙福建、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曹开玉、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杨君,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点军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