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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12号

日期:2010-04-06 11: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3月29 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建设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建设点军区点军小学项目
  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在点军区江南路(水厂、点军区法院地块)建设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申请。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二医院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位于体育场路13号的两块地予以收购,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按调整后的控规指标要求整体下达该地块(编号为Ⅱ—Ⅲ—8)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5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在西陵酒业地块新征用地0.8公顷、在黄河路上新征居民组团用地2.2公顷,两宗土地共计3公顷。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按2010年宜昌市城市建设第5批次用地进行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
  四、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申请建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申请在农科所张家湾建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为科研设计用地,不同意该项目的选址申请。
  五、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叶晓琴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叶晓琴于2006年办理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夷陵大道136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面积为13.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现叶晓琴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近期旧城改造范围。
  六、宜昌国际大酒店申请建设国大铁路旅行社轻钢玻璃房
  宜昌国际大酒店申请在该酒店临胜利四路一侧外立面处建设国大铁路旅行社轻钢玻璃房。
  会议研究认为在此处建设轻钢玻璃房影响酒店整体外观,不同意该方案,可采用以墙面为外边线,采用落地玻璃方案。
  七、宜昌市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关于改善宜古路临江坪段环境及建设临时办公用房申请
  宜昌市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在共联村临江坪段的码头堆场,已于2006年12月取得选址意见书,目前该堆场主要堆放废旧金属材料,为美化宜古路沿线环境,共联村委会与该公司申请将该堆场堆放的废旧金属材料全部搬迁至共联村廖家湾(原垃圾填埋场处),在原堆场宜古路沿线约180米处新建临时办公用房。
  会议要求先把堆场内的废旧金属等材料全部搬迁到廖家湾原垃圾填埋场处。该地块及其相邻部分重新下达选址意见书后,整体进行规划。
  八、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关于暂缓门房拆迁的申请
  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位于东山大道与金龙路交汇处的门房,因建设1#、2#经济适用房要求拆除,因门房目前为社区配套医务室,若拆除则无处安置,现该单位申请暂缓拆除。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门房按该单位“关于暂缓125队门房拆迁的申请及相关承诺”(勘队[2010]03号)的要求,暂时保留使用,并在1#、2#经济适用房勘验±000.00之前全部拆除。
  九、桥边镇申请对河边旅游项目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桥边镇申请对河边旅游项目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因在控制中,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不同意土地挂牌出让,可对区政府或镇政府办理划拨用地的选址意见书。
  十、宜昌山水公司申请换发原树脂厂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山水公司申请换发原树脂厂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按新调整的控规换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并保持建筑总量平衡。因新规划的城乡路及城市支路需占用该公司土地,会议同意将老城乡路用地置换给该公司。
  十一、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龙盘湖项目土地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龙盘湖项目第一期共15个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并申请对局部范围进行微调。
  经研究,会议同意换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范围进行局部调整。
  十二、宜昌楚汉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园总平面及建筑方案
    宜昌楚汉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点军李家河兴建科技园,此次申报总平面,生产车间、宿舍餐厅楼、菌种培育室及库房方案。
  经研究,考虑到过江大桥线型未定,建议其主体建筑尽量靠用地北侧布置。所有建筑取消坡屋顶,补充竖向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后按程序报批。
  十三、邓芝莲申请招牌选址及招牌方案的审查
  邓芝莲申请在位于环城东路与四新路转角的砖12建筑的第3层山墙处设置“克丽缇娜”字样的招牌,招牌长度11米,高度2米。    
  会议原则同意招牌选址。会议要求招牌采用透空霓虹灯形式,垂直山墙设置,重报招牌方案上会研究。
  十四、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申请就业安置基地选址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位于朝阳路刘家湾安置小区对面的土地上建设临时门面和仓库,该土地为宜昌市石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卉苗木基地用地。
  经研究,该地块为石板公园用地,不同意建设临时建筑。
  十五、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柑桔园林场柑桔展销中心方案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柑桔园林场申请建设柑桔展销中心,方案不占压规划的东山四路线型。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
  十六、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村三组周菊书申请私房翻建
  该户现住房屋为葛洲坝搬迁统一兴建的砖木结构平房,已构成危房,申请翻建,且已拆除违章建筑。
  会议同意按照原地原面积原层数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副本,待验收合格后换发乡村规划许可证正本。
  十七、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总装配车间附属办公用房
  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在总装配车间与重件码头之间扩建总装配车间附属办公用房A、B栋(与原审批总装配车间连成整体),建筑面积约为1750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同意按照报送的单体方案扩建总装配车间办公楼。
  十八、宜昌市旅游局申请设置宜昌市旅游标识牌定点
  为构建具有合理引导功能、鲜明文化特色和良好视觉效果的区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宜昌市旅游局申请在宜昌火车站、宜昌客运总站、宜昌长途汽车客运站、夷陵大道CBD、汉宜高速公路伍家岗服务区、枝江服务区等处设置7块宜昌市旅游导识牌。其规模为高3.5米、宽4米。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在长途汽车站、三峡机场、宜昌火车站、宜昌客运码头、高速服务区等处设置旅游标识牌。二是该项目为市财政投资项目,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应补充市发改委立项计划。三是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站、三峡机场、宜昌火车站应提供相关用地单位协议。四是汉宜高速公路伍家岗服务区、枝江服务区等处旅游标识牌,按照《公路法》的有关要求,应到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万达路道路工程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新建万达路。万达路起点夷陵大道,止点沿江大道。建设规模:长度218.65米,宽20米。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选址申请。
  二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胜利一路道路工程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改造胜利一路。道路起点夷陵大道,止点沿江大道。建设规模:长度245.89米,宽30米。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选址申请。会议要求道路改造结合现状情况,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型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颜家万、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胡高生、覃远琳、谭道明、唐钢、聂峰、艾长征、曾凡海、曹开玉、杨君、苏蓉、罗洋、李源、周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科杜宪,西陵分局王范荣,监督科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