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8号
日期:2010-03-10 09:0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3月1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港城路线型调整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港城路线型调整
港城路为连接城东大道与港窑路的支路,办公系统中港城路长度540米(未完善),红线宽度20米,车行道14米(双向四车道)。由市政科提交的港城路调整方案中,港城路连接东山大道与港窑路,长度约2300米,红线宽度20米,车行道14米(双向四车道),银海路及金山路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线型与港城路连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二、市政府转来《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关于将王家河油库专用码头及岸线纳入规划的请示》
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为办理王家河油库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向市政府请示将王家河油库专用码头及岸线纳入宜昌港口规划的请示》,市政府要求我局提出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宜昌港总体规划》由市港航局组织编制,由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于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批准实施。经查询和了解,王家河油库专用码头及岸线未纳入主城区港口及岸线规划。该专用码头如确需保留,须由申请单位报市港航局研究确定,并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程序修改规划后上报审批。二是《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对王家河油库用地及专用码头进行了保留,但规划滨江地段为公园用地,未明确油品专用岸线用地,请中石化宜昌石油分公司在水域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岸线利用问题。
三、伍家区各村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2009年我局对伍家区各村办理的13块土地批次用地手续,其中联丰村的四块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剔除这四块用地。另要求增加我局已规划定点的旭光村一块、火光村二块、共和村一块共计四块用地。
经研究,经局原对各村定点村级发展用地,系在15%的比例内根据各村征用土地情况综合考虑的,不便随便更改。会议同意办理2010年的批次用地手续,可剔除联丰村的四块土地,待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再报批,同意增加旭光村、火光村、共和村共四块用地为批次用地报批。
四、宜昌市卫生局申请宜昌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选址
宜昌市卫生局申请宜昌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选址,该项目占地1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初选了城东大道和二医院(肿瘤院区)两个地块。
经研究,会议要求在核查清楚以上两地块基本情况后推荐二医院选址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确定。
五、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申请村民安置小区定点
因钢琴厂、国贸等一批企业征用该土地,该村申请增加三处村民安置房定点。
经研究,会议同意增加临东山四路的一处定点。另一处仍划给钢琴厂,待报批审批后,由村委会与钢琴厂商定。临发展大道地块等道路调整好后再予以审议。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牛扎坪采石厂地块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牛扎坪原葛洲坝采石厂用地已收回储备,现点军区准备引进了包装厂及机电厂两个企业进驻该地块,要求下达规划条件用于挂牌出让。
经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该地块规划为风景区旅游用地,以上两企业不适合在该处定点。
七、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中心区D-16区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将其开发的东湖中心区D-16区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保留地块中部现有的八层和七层住宅楼,地块南部原14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部分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安置房。其申请经2009年11月4日经我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论证原则通过;经2009年第二次规划委员专题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地块中部两栋保留建筑进行外观处理,保证建筑风格和色彩与项目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并纳入规划验收内容。经2009年第44次局业务会讨论同意调整方案,会议要求经济房的平面布局和建筑造型进一步优化。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经济房建筑单体方案重新进行了设计,建筑平面布局和造型风格与小区其他建筑趋于统一。
会议认为,调整后的建筑单体方案符合要求,同意批复规划和单体方案。会议要求经济房东、西、南三个方向的阳台必须封闭。
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绿萝路1号(绿萝路加油站)临时洗车机房验线审查
该单位绿萝路1号(绿萝路加油站)临时洗车机房于2010年1月25日发放了放线单,测绘大队进行了放线,2010年2月26日规划西陵分局进行了现场验线,发现该单位已进行了机房基础和设备基础施工,且建筑位置及尺寸均与审批的要求不相符,距北侧围墙最近仅1.27米。
会议研究意见:要求拆除机房基础和设备基础后,重新按审批的要求放线,符合要求后再换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宜昌市实验小学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查
宜昌市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根据2010年第2次规划业务会意见重新提交了宜昌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审查,该方案与会议研究意见不一致或不能满足技术规定的地方有:(1)会议要求保留学校运动场现状布置,所报方案为南北方向布置;(2)学校西侧规划实验楼建筑距西侧砖8建筑12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保留该校运动场现状布置;二是学校西侧规划实验楼建筑距西侧砖8建筑保证13米;三是3层教学楼突出部分建筑适当压缩,调整至南侧综合楼东侧;四是临培心路一侧学校主入口合理进行调整。会议要求按以上意见修改后另报方案研究。
十、 伍家乡共谊村村委会违法建设仓库
伍家乡共谊村村委会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下,于伍家乡共谊村四组建设15619平方米仓库,且部分占压规划江坪路和东站一路道路红线。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占压规划江坪路和东站一路的部分违法建设,需征求承建以上规划道路的市城投公司的意见,并与市城投公司签定拆迁协议;二是未完工的违法建设部分需停止继续违法建设,并拆除已建设部分;三是位于共谊村四组红卫冲的违法建设仓库,待明确违法建设主体后,再予处理;四是在落实上述意见后对拟保留的违法建设部分处以罚款,允许临时保留使用。
十一、宜昌安能热电有限公司申请中南路(城东大道至东山二路段)敷设DN500mm热力管
市规划院提供的中南路延伸段道路管线综合方案为:人行道北侧绿化带内布置照明、治安监控光缆;DN800mm污水管(距道路中心线15米);DN200mm燃气管道(距道路中心线15.9米);24孔弱电管线(距道路中心线17.3米);人行道南侧绿化带内布置照明、治安监控光缆、DN500mm给水管道(距道路中心线13.2米)、雨水管(距道路中心线15米)、1米×1.2米电力管沟(距道路中心线17米)。为满足城东生态新区的供热需求,现申请增加DN500热力管。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增设热力管道,要求将弱电及燃气管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移1米;污水管道路中心线方向平移1.5米。
十二、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万石路(石板段)道路改建工程选址
该单位申请改造的道路为连接村与村的乡村道路,现状宽度为6米-6.5米。道路沿线为农家乐,零散分布部分村级企业,现状道路已不能满足沿线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本次改造起点为发展大道,终点为三岔路口,道路全长2451.686米红线宽度10米。其中车行道宽7米,两侧人行道各1.5米;改造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照明、绿化及管线工程设施。
会议研究认为,该道路穿越已审批的《宜昌市发展大道沿线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商业、金融用地。考虑石板村村民的出行,会议要求由市信息中心对该区域规划道路进行论证后,再行予以研究。
十三、团结路控规线型方案审查
团结路控规线型方案为:起点樵湖一路,止点东山大道。道路红线宽度20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宽4米。控规道路线型与现有线型基本拟合。
会议原则同意按控规线型入办公系统。为节约用地,会议要求在满足车辆的正常安全视距前提下,适当压缩视距三角形。
十四、宜昌市美辰广告营销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大道等29条路、187块路名牌改造
该公司申请东山大道等29条路、187块路名牌改造。其中东山大道25块、夷陵大道20块、胜利四路11块、环城东路2块、云集路10块、解放路2块、西陵一路11块、沿江大道19块、西陵而路11块、珍珠路8块、隆康路5块、广场路2块、胜利三路9块、一马路3块、二马路4块、清波路与长虹路交叉口、发展大道6块、城东大道5块、石子岭路1块、夜明珠路5块、镇平路1块、西坝路5块、港窑路4块、伍临路2块、八一路3块、桔城路1块、体育场路4块、体育场北路2块、绿萝路5块。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在东山大道等29条新、改建道路交叉口位置设置路名牌;二是申报主体应为宜昌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路名牌须牢固、美观、醒目且体量适宜,并不得以设置广告为主。会议建议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做两个以上的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十五、湖北伍家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共升一路与宜当路交叉口选址变更
因原规划道路线型需拆迁交叉口处2栋村民房合计建筑面积为1326平方米,且存在3米的填方。拟申请将原规划线型与宜当路斜交角度为54度,修改为与宜当路正交。按现状道路拟合,转弯半径为70米。
经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会议要求由市政科划定市政定位图,并核发道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六、宜昌华扬置业有限公司圆梦园住宅小区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广电中心北侧,规划选址为居住组团,拟用地面积为32357.0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8054.7平方米,容积率为2.10,建筑密度16%,绿地率为32%,停车位243辆。配套公建建筑面积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修改建议:一是减少建筑面积,以满足容积率的要求,同时要求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30%以上;二是进一步推敲平面布局形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封闭阳台;三是西侧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须满足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十七、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东辰一号御景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生态新区,南侧为规划中的城投公司东辰一号,东临中南路,西临城市公园,北侧为空地,规划用地面积4706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临中南路及南侧广场、北侧支路布置有2层商业用房形成商业街,内部布置7幢11~32层的住宅、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地下车库。方案总建筑面积13.9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容积率2.592,建筑密度20.72% ,绿地率35.5%,停车位427个,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例24.19%。
会议认为,该小区与相临城投公司东辰一号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规划方案经二○○九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优化居住建筑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建筑风格与城投小区一致;二是选址要求配套垃圾中转站、公厕统一规划在小区北侧独立地块,地块面积为563平方米,同意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将垃圾中转站、公厕用地无偿提供给市环卫处自行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厕;三是南侧与城投小区结合处景观广场设计方案,按与城投公司协议由城投公司另行报批。
十八、中纺宾馆申请在城路桔建设门房
为了支持桔城路项目改造工作,中纺宾馆拆除了原门房和围墙用于地下排水箱涵施工,现桔城路改造已经完工,该单位申请恢复门房。所报的门房方案为轻钢简易结构。
考虑桔城路的景观效果和门房的实际用途,会议研究不同意该单位申请。
十九、伍家岗区区政府转发关于火光村建设公寓式酒店的工作联系函
伍家乡火光村拟在东山大道和新亚街的夹角地建设公寓式酒店,用地面积为2.5亩。区政府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单独建设酒店不利于发挥该地块的土地综合效益,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会议不同意该项目单独规划选址。
二十、伍家岗区区政府转发关于建鑫实业申请异地建设和变更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建鑫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搬迁现有水泥厂在异地建设新型生态水泥项目。同时为了发挥公司现有土地的区位优势,申请将原厂地址的土地变更为综合用地。区政府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1)宜昌市总体规划和伍家岗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原有水泥厂用地性质均规划为工业用地。(2)水泥厂的搬迁有利于伍家岗工业园的发展,我局支持宜昌市建鑫实业有限公司搬迁现有水泥厂进行异地建设,原则同意调整该地块用地性质。(3)由土地部门对该地块进行收购,并依照控规调整程序对该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调整并报市政府批准。
二十一、伍家乡共和村申请村集体发展用地规划方案审查
伍家乡共和村拟在前坪村建设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23573.17平方米,用地范围内有一220kv高压线穿越。规划方案为3栋一层厂房和1栋三层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8899平方米,办公楼和厂房退道路红线5米,高压廊道控制为30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胡高生、聂峰、杜春华、覃远琳、艾长征、谭道明、唐刚、张翼、曾凡海、杨君、熊炎、曹开玉、王范荣、苏蓉、龙蓉、杜宪、张江、高周洲、詹书生。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杨君,市政工程科杜宪、龙康福,规划监督科熊炎,规划编制科詹书生,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