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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议纪要[2010]002号

日期:2010-01-22 17:0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1月11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猇亭区五宗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对猇亭五宗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下达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技术指标
  国土资源局来函(宜土储函[2009]71号)要求办理猇亭房屋开发用地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技术指,共计五宗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该五宗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会议要求,一是德繁木制品厂地块、猇亭粮贸公司地块、猇亭武装部旁商业用地地块按照控规指标下达规划设计条件。二是猇亭五医院旁两宗地,同意按控规取消司法局烂尾楼地块原规划条件中建设农贸市场要求,并取消医院规划用地南边规划支路以南的纵向支路,取消的小区规划道路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划入挂牌用地内,使两个较小地块合并成为完整小区统一开发建设。调整部分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按周边用地控规要求的规划指标下过规划条件。
  二、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桔城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名称
  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与2009年8月3日通过土地挂牌交易取得桔城路 [G(2009)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取得该土地后,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拟联合另外几位股东组建合资企业——宜昌福久源置业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发该项目,且在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时已将证书办理到福久源置业公司名下。现该公司要求成立一家宜昌弘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来开发该块土地,而福久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商。现需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变更到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请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交易中心确定最终土地交易的主体,确定后以国土资源局函正式确认,且此次单位名称一旦确定,以后不再予以变更。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国际物流商城项目
  根据共强村委会与市城投公司、国土伍家岗分局关于东站广场(火车站)征地补偿相关协议,市城投公司承诺将东站路西侧20亩土地以国有划拨用地形式置换给共强村用于国际物流商城建设,为此共强村村委会申请办理该用地的规划设计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为共强村村委会办理该用地的规划设计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35%。
  四、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KV架空输电线路选址
  该公司申请在渭河路力天电气有限公司门前将现有10KV架空输电线路向黄河路延伸段方向延伸两档后,地埋辅设电缆至其配电室。
  会议原则同意临时架空10KV输电线路选址。会议要求以宜昌供电公司名义进行申报。
  五、宜昌供电公司申请35KV煤气Ⅱ回及10KV火车东站专线架空输电线路局部迁移工程选址
  因35KV煤气Ⅱ回及10KV火车东站专线架空输电线路穿越省超高压输变电直流运行中心用地,现宜昌供电公司申请迁移穿越其用地范围的架空线。其路径方案为:35KV煤气Ⅱ回从110KV伍家岗变电站地埋出线至保护山体最高点110KV伍家岗变电站至伍家岗共和村110KV线(简称伍伍线)利用伍伍线铁塔同塔架设线路跨越城东大道至B塔处再与原线路A塔连接;10KV火车东站专线在G点处转角,在平行于城东大道新立H、I两个杆至原J处为临时线路。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35KV煤气Ⅱ回输电线路改造方案。10KV火车东站专线为临时线路,宜万铁路东站10KV配电所运行时自行拆除。
  六、宜昌供电公司宜万铁路220KV宜昌东迁移变进出线东站路(东山三路至花艳路段)线路占压东站物流园用地
  宜昌供电公司宜万铁路220KV宜昌东迁移变进出线东站路(东山三路至花艳路段)因该段道路未实施,且考虑道路放坡要求,需将杆塔中心线距离东站路道路中心线距离由24米调整为34米。该线路杆塔采用角钢塔占地面积较大,影响东站物流园的实施。
  会议研究认为东站路为城市的188体育平台景观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景观的角钢塔。要求该单位应修改设计采用钢管塔,应同时满足东站物流园的建设要求。
  七、中建七局五公司申请紫阳四幢职工宿舍补办规划手续
  中建七局五公司申请补办紫阳四幢职工宿舍规划手续。
  会议研究认为,由房屋安全部门出具房屋安全证明后补办规划手续,待规划许可证向建设、国土确定相关政策,再进行房屋验收及办理房产手续。
  八、宜昌市物资公司临江坪汽车仓库基地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伍家岗区共联村,规划选址为临时仓储,项目分为A、B两个区。A区为物资公司用地,拟用地面积为48910.1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9068.38平方米,容积率为0.390,建筑密度20.90%,绿地率为6%。B区为伍家岗区共联村,拟用地面积为25433.4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969.90平方米,容积率为0.392,建筑密度24.82%,绿地率为5.84%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九、宜昌中心商务区二期规划方案调整
  中心商务区二期工程位于西陵二路和夷陵大道交汇处,规划调整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2865.2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108678.2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54187.32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41737.38平方米(其中地下商场9641.86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32095.5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5.72%。住宅所占比例为33.27%。停车位685辆,其中机械式停车67辆。
  经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机械式停车调整为三层,所差停车位在地下室里设置,以满足停车要求;二是酒店套间的数量,每层设计一个套间;三是方案修改完善后向规划委员会报告,在此期间由建设单位给管理部门作出相应承诺,信息中心出定位图给分局进行审批。
  十、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镜虹山庄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合益路60号(溢美堂地块),规划选址为居住区,拟用地面积为12812.2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4396.75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为4810.60平方米),容积率为3.465(不计农贸市场的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34.72%,绿地率为25.63%,停车位186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51.69%。
  经会议讨论研究,由于农贸市场为超规划指标建设,会议要求该项目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十一、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步行街B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环城南路和陶珠路围合区域,拟用地面积为16409.3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8154.39平方米,容积率为5.905,建筑密度52.58%,绿地率为7.96%,停车位537辆。无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
  经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降低建筑密度;退后陶珠路道路红线5米。二是对商业步行街建设规模问题进行核定方案修改完善和规模总量汇总后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十二、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方案审查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方案按市规划委员会意见,增加比选方案,进行网上公示,经委员会代表投票表决,同意方案一。
  经会议研究,该方案地下室占压现状人行道,要求按规范退后用地边界。会议建议办公楼采用中央空调系统。
  十三、武汉铁路局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申请地下室规划变更
  武汉铁路局考虑成本和日照原因将地下室进行了调整,调整比原方案面积减少了675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在地下室面积和停车位不减少前提下,原则同意结合地形调整地下室范围。会议要求武汉铁路局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必须取得国土部门确认函件,或国土并由武汉铁路局确认缴纳土地款项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放线手续,并发放规划许可的副本复印件。
  十四、宜昌三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公司提出因规划调整了城东一路道路坡度及标高,造成该公司现已开工的3、4号楼房屋与城市道路无法衔接。标高调整后,该公司提出方案将组团主体整体提高5米,原独立基础要改为桩基础,造成成本增加。特申请将6号楼由15层增至17层,2号楼由17层增至18层,4号楼增加底层架空层,同时减少一层。调整后共增加2721.97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到该公司提出3、4号楼已开工,要求在不影响该公司整体规划方案的前提下,优化城东一路坡度及标高。
  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市华峡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位于伍家乡前坪村, 2004年5月市华峡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面积6736.96平方米,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现该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伍家国土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根据《湖北伍家岗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十六、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热处理车间和煅造车间方案审查
  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设计方案存在以下问题:(1)将一栋车间变更为二栋车间;(2)原来审批的规划方案中无南北向城市支路,现控规中南北向支路穿越厂区;(3)控规中东西向的城市道路穿越厂区并占压部分厂房,而且无法与现有的桥梁衔接。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1)原则同意热处理车间和煅造车间建筑单体方案;(2)由于南北向城市支路穿越厂区,要求调整热处理车间和煅造车间位置,保证该城市道路能够形成;(3)委托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调整该区域的城市支路。
  十七、伍家乡火光村申请村民安置房14-19#楼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城乡路和双城路交汇处,14#-19#楼六栋住宅均设计为6层带跃层的坡屋顶,跃层起坡高度1.2米,其中14#和16#楼一层临街设计为商业门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
  十八、徐爱国申请招牌选址审查
  徐爱国取得了云集路33号(正对培心路,砖16建筑)云集大厦5楼部分产权,申请设置“青苹果艺术学校”字样招牌。2009年47号业务会议意见不同意在5楼位置设置招牌,现申请在顶楼位置设置招牌,报送了两个方案,分别为半弧型和直线型。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直线型方案,在顶楼设置13M*2M的字样招牌。
  十九、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图书馆外装修
  由于该单位图书馆大楼外墙陈旧,部分墙面脱落,现申请外装修,提交会议讨论的外装修方案与整个校园风格一致。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其进行外立面装修,由西陵分局办理。
  二十、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申请办理接待中心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查
  该单位接待中心项目已于2008年9月22日发放了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提出,由于接待中心东侧边坡施工滞后,导致接待中心主体工程不能定位放线,至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单位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正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特向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先行发放接待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经与测绘大队联系,现场地形不具备放线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范围为整个职业学院用地范围。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珍珠路88号宿舍扩建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审查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原宜昌市市政公用局是作为珍珠路88号宿舍扩建项目的业主单位,后由于多次机构改革,宜昌市市政公用局变更为现宜昌市城市管理局。由于机关人员变动频繁,没能及时办理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现由于办理该房屋产权证的需要,申请办理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关于扩建建筑面积城市管理也作了情况说明:规划许可证副本898.8平方米(估报面积)、施工图建筑面积为953.52平方米,现经测量该扩建工程竣工后面积为1100平方米(其中包含1单元原房屋阳台面积96平方米,不包含1单元原房屋阳台面积为1004平方米)。
  经核实,原宜昌市市政公用局该宿舍扩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调阅原始审批档案,经计算施工图扩建建筑面积为1005.66平方米。
  会议研究意见:原宜昌市市政公用局(现为宜昌市城市管理局)珍珠路宿舍扩建项目于1999年1月18日在我局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由于多种原因,原宜昌市市政公用局没有领取该宿舍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考虑到该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同意该宿舍扩建项目建筑面积按1004平方米予以认可,不再补办该宿舍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请市房管产权部门给予办理。去函告知市房管产权部门,具体由规划西陵分局与市局分管领导商定办理。
  二十二、宜昌市西陵区学院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危房翻建方案审查
  该项目选址已于规划业务会[2009]22号会议和二○○九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通过。规划专题会议意见为 “原则同意该危房翻建项目,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主体建筑原则不得超出原用地范围。二是主体建筑东侧与砖4建筑最少相距3米,并需征求相邻利害关系人意见,同意后予以审批。”现建设单位提交方案为:主体建筑7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25.5米;主体6层建筑东侧与砖4建筑相距3.07米,与现代城市广场建筑最近相距18米,局部3层裙房建筑与现代城市广场建筑最近相距13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要求该项目名称为社区服务中心危房翻建。二是要求退后新民路道路边线6米,建筑与新民路平行布置。三是北侧与现代城市广场建筑间距须满足技术规定要求。四是建筑东侧与砖4建筑相距3.07米须征得砖4建筑产权单位同意,并函告其今后建设须按技术规定退让间距。五是建筑方案按现代风格进行设计。六、建筑方案报批前须请消防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按程序报审通过后进行现场公示。
  二十三、猇亭区教育局新建高家店村小学实验综合楼
  该小学原属猇亭区后山高家店村村办小学,学校土地为集体土地,小学教育设施不全,经市教育局普查,多数教育设施鉴定为危房。猇亭区教育局申请拟新建高家店实验综合楼。
  会议经研究认为:该项目可以高家店村小学为项目名称,以教育局为建设单位申请审批。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胡高生、聂峰、杜春华、覃远琳、艾长征、谭道明、唐刚、唐晓华、郭志刚、曾凡海、杨君、熊炎、曹开玉、王范荣、苏蓉、龙蓉、杜宪、张江、高周洲、周琪、李源、孙富建、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曹开玉、苏蓉,建筑工程科杨君,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点军分局李源,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