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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议纪要[2010]001号

日期:2010-01-13 09:5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1月4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设公交便民站等1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东山大道民惠小区出入口处增设公交便民站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东山大道上行王家河站与艾家嘴之间的民惠小区出入口出增设公交便民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同时要求设置不锈钢单立柱样式;高度2.6米(含站牌)。
  二、宜昌供电公司输电中心申请110KV白猇线(龙盘湖风景区段)架空输电线路选址建设项目名称变更
  因2009年10月28日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名称,与龙盘湖旅游度假区改造线路不符,申请建设项目名称由110KV白猇线架空输电线路变更为110KV猇坝线架空输电线路。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
  三、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港湾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办清静庵,规划选址为居住区,用地范围分为A、B、C、D四区,其中A、B区为居住用地,C、D区为绿化用地。总拟用地面积为90455.9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1672.63平方米,容积率为1.787,建筑密度24%,绿地率为31%,停车位684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3.6%。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推敲总平面布局,适当增加三层——四层多层房屋量,降低高层建筑高度;二是按选址要求落实有关配套设施,在本规划范围内还建派出所;三是地下室设计应满足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四是退后道路、退后用地边界及建筑间距应满足有关技术规定,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审议。
  四、宜昌市第七一0研究所十一五磁计量保障项目总平面及实验室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西侧三幢实验室建筑单体方案,总平面进一步完善后审批.
  五、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公司申请在红光宿舍旁用地建设临时维修仓库
    因该地段地理位置188体育平台,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二个平面布置方案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六、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公司申请在原汽渡码头处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此次申请临时围墙及临江堡坎
  会议研究认为,临时围墙须后退道路红线,临江堡坎须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岸顶线方案明确准确位置,再予以审批。
  七、中建七局五公司申请紫阳四幢职工宿舍补办规划手续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存在问题较多,且涉及国土、建委、房管等部门,建议由建设单位向政府正式行文申请,明确相关政策后,按市政府要求办理。
  八、宜昌市物资总公司和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规划变更
  为改变目前宜古路周边乱停乱放的混乱状况,两家单位提出将临江坪临时仓储基地调整为汽车仓储基地,并报送变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后,伍家岗分局直接办理相关规划临时建筑手续。
  九、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工业园区两宗土地用地性质的请示
  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来函要求调整工业园区两宗土地用地性质,地块一位于共升村马家冲水库,控规用地性质为绿地,为增加工业用地储备,园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地快二位于花溪路旁,控规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和公共停车场,因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拟在此地段选址建设高端纺织机械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特申请将14亩消防用地和公共停车场调整为工业用地。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两地块进行控规调整,要求由编制科按控规调整程序进行调整。
  十、关于举报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张业芬违法建房的情况调查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申请在高速公路东边、港窑路南侧修建办公楼,经[2009]046号局业务会审议同意。后有匿名信举报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村民张业芬存在有违法建房的情况。经西陵分局了解、窑湾乡调查核实,张业芬确实有过违法建房的事实,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申请建设的办公楼经西陵区发展与改革局和窑湾乡政府批复,不属于张业芬个人行为。
  会议认为,基于以上情况,维持[2009]046号局业务会意见,同意办公楼的选址。但办公楼的选址应避开港窑路可能调整的两套线性方案。
  十一、中国人民解放军75709部队50分队违法建设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75079部队50分队于2009年10月在土城路3-1号临十六化建5#楼无证建设值班室,层数一层,砖混结构,面积39.24平方米。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保留该值班室临时使用,待道路建设需要时无偿拆除。
  十二、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委会违法建设案
  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委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望洲村一组建设搬迁安置房,共19栋,房屋均为砖混结构,共四层,每栋建筑面积508平方米,合计9652平方米。
  会议要求拆除第四层违法建筑。
  十三、伍家乡共和村委会申请花艳小区农民住宅7#楼规划条件核实
  伍家乡共和村村委会在共和村兴建的花艳小区农民住宅7#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经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单位擅自将底层架空层高度由审批的1.85米提高到2.1米。
  经研究,会议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四、宜昌市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安奥园1#、2#、3#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环城北路87号投资开发的金安奥园1#、2#、3#楼建设项目,现主体已经完工,经现场查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1#、2#楼顶层违法局部加层; (2)调整了小区车库入口位置且在车库入口上部违法增建了两层建筑;(3)取消了2#楼地下一层车库入口;(4)2#楼地下一层车库改成了超市仓库,减少车位18个,1#楼后面增加了超市冷却塔。(5)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6)增建了门房和卫生间;(7)2号楼门前广场局部占压规划道路红线。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增建的门房和卫生间保留临时使用;二是拆除车库出入口上部违法增建的两层建筑;三是2号楼门前广场局部占压规划道路红线,在道路建设时无偿退后,拆迁范围内未完成拆迁的建筑物,由该公司负责在道路建设时无偿予以拆除,并有该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备查;四是该项目存在的上述及其他问题,待组织召开业主听证会后再提出处理意见和修改意见。
  十五、宜昌市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申请1#、2#、3#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兴建的茶庵村安置房1#、2#、3#楼,现主体已经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单位擅自将1#楼向南移动2.5米,,2#楼向北移动1.6米,现1#、2#之间距离为36米,和原审批的41米不符。
  会议研究意见:待做日照分析后再出相关处理意见。
  十六、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大楼项目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在点军五龙大道延伸段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定点申请,但该项目的建设需待五龙大道延伸段修好方可封闭现有道路;二是建议该地块由市残联、卫生局、国税局、人武部、司法局等五个部门协商后统一定点,报该地块的整体方案到我局审批。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聂峰、杜春华、谭道明、覃远琳、艾长征、唐钢、郭志刚、王范荣、杜宪、丁革强、龙蓉、高周洲、李源、罗洋、张江、杨君、陈进名、詹书生、唐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