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38号

日期:2009-10-19 08:4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9年10月1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港窑路28号(现港城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2009年3月,我局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了港城路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6154平方米。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仅将其中的3919平方米的土地用于挂牌,另约2235平方米的土地由摘牌单位自行与原土地使用者(西江置业公司)达成转让协议。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摘牌后,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同意按原挂牌时的规划条件及范围进行换发。
  二、宜昌海事局申请白沙垴雷达站外装修及建设雷达发射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宜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宜昌海事局利用位于滨江公园内八一钢厂地段的现有白沙垴雷达站房进行装修改造,建设雷达站及相应配套雷达监控设施,现报送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认为,该雷达站位于滨江公园内,建设单位需提供土地证明。因雷达站存在辐射干扰,需经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同意,并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三、宜昌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伍家岗区检察院侦察技术楼总平面设计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及单体设计方案。因总平面设计方案由伍家岗区检察院报送,会议要求先征求相邻市纪委意见后,再按程序进行审批。
  四、宜昌市拘留所申请办公楼规划方案变更(张江)
  市拘留所办公楼原设计为三层,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在原设计的三层基础上加建一层,结构和外观保持原有风格,报送加层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层方案,要求先由市发改委来函核准加层批复后,我局再办理变更手续。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花艳建材工业公司用地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该宗土地位于伍家乡共和村,工业性质划拨用地,用地面积12799.6平方米,宜昌市伍家岗花艳建材工业公司于2009年2月取得该宗土地土地证,该公司为盘活资产,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会议认为,根据《伍家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六、宜昌市第七中学教学楼改建工程建筑方案变更审查
  2009年9月28日,局规划业务会对该教学楼建筑方案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以下意见:(1)取消教室楼梯入口上方的幕墙,外框要求与整体建筑相协调;(2)取消建筑屋顶遮阳板及造型装饰。现建设单位按照会议意见重新报送了建筑方案,但建设单位提出,市教育局建议保持原方案不变,要求市规划局仍按9月28日所报建筑方案进行审批。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重新报送的建筑方案,要求教室楼梯入口上方的透明玻璃通窗外框与整体建筑相协调。二是该教学楼建筑方案须征求市消防部门意见。建筑方案按要求修改并征得市消防部门同意的意见后,由西陵规划分局办理。
  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二马路办公楼外装修方案审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二马路办公楼外装修方案按照局业务会要求进行了修改,修改方案取消了横向的空调格栅板,全部改为竖向设置。整体效果比前几次方案有了较大改进。
  会议研究认为,修改方案建筑上部的处理过于简单,与建筑中部的协调不够,建筑整体感不够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建筑上部,增加竖向的线条,建筑底层的檐口可以适当修改得更加厚重些。方案修改后由局分管领导审定。
  八、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民委员会五组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民委员会五组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下发后,我局办公系统内与项目相邻的两条道路进行了调整:东南向规划道路向东南偏移了大约7米以上,西南向的金鸡路有1米多进入选址的拟用地范围。该村委会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已下达了同意该项目的预审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要求,原则上维持拟用地确定的范围,扣除金鸡路占压的部分用地,在西边金鸡路北侧补充相应面积的用地,以维持选址意见书确定的用地面积不变。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以市政府2009年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桥边镇桥边村)征收上报规划要求条件
  点军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要求防护绿地不纳入申报范围。会议研究认为,根据《点军工业区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同意防护绿地不纳入规划范围。会议原则同意按工业区总体规划指标及工业区类型下达规划要求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覃远琳、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杜宪、曹开玉、丁革强、张江、高周洲、胡高生、危肃、罗洋。会议纪要撰写人员有点军分局丁革强,规划监督科熊炎,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