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35号

日期:2009-09-23 10:3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9月14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原宜昌水泵总厂地块扩大拆迁范围及相应政策扶持的报告等2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原宜昌水泵总厂地块扩大拆迁范围及相应政策扶持的报告
  该公司经拍卖取得原宜昌水泵总厂地块的出让土地,要求拟将临街的土地纳入新建的拆迁范围,提出按1∶2的拆建比增加建筑面积,同时将1∶1.2的拆建比增加回迁安置房或异地提供相应安置房指标及相应土地,并给予城市配套政策扶持。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增加的地块现状土地面积约为1820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有3栋7层、1栋4层(局部5层)的房屋,建筑物面积约为6500平方米;因西陵区城建局、七层楼房等房屋使用寿命未到期限,房屋又未占压城市道路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东湖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性质为房屋保留的居住用地,建议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拍卖规划出让条件执行。二是若建设单位坚持要求按在取得土地基础上扩大用地范围,核定两地块规划指标已达到容积率3.5,远远超出土地拍卖规划条件的容积率2.6的要求,建议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收回该公司取得的土地,重新进行原有土地和扩大的用地整体拍卖。三是若需单独调整该地块规划指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建规[2008]227号)的规定,应按相关程序进行。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按程序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其建筑容量等指标、并予以公示,论证及公示结果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复。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招待所申请设置指示牌
  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招待所申请在康庄路边设置指示牌,经[2009]034号局业务会审定,要求按照减小体量、力求美观的原则重新选报方案。西陵分局协助该招待所选择了几套杆式指示牌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指示牌,要求为单杆立柱式,高度控制在3米以内。由西陵分局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附市政定位图。
  三、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商铺扩建方案
  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商铺扩建项目经局业务会讨论同意选址。报送的方案为一层,整体风格与在建临时商铺一致,二者连为一个整体。
  会议研究同意该设计方案。
  四、宜昌三维明城工贸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及展示用房选址
  该公司在黄河路开发建设居住小区,申请在其土地权属范围、规划的黄河路道路红线内建设临时办公及展示用房,拟建建筑长27米,宽6.2米。
  会议认为,临时建筑建设原则上不应占压规划的道路红线。鉴于该项目临街场地较小,同意临时办公及展示用房在占压规划道路红线不超出2米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方案调整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招牌翻新
  该公司在西陵一路勤业大厦3楼和11楼临街外墙面现各有招牌一块,因使用时间较长,申请翻新并更换牌面图案。
  会议认为,临街建筑外墙除了底层和楼顶以外,其他部位原则上不得悬挂招牌。鉴于该公司日常经营与单位标识的实际需要,原则同意三楼的招牌翻新,但必须先拆除11楼现有的招牌。
  六、宜昌华星电脑科技有限公司IT资讯广场选址
  宜昌华星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珍珠路55号。该公司申请拆除现有6层办公楼及4层住宅楼,同时要求拆除其南向6层住宅楼和西向相邻的8层和7层住宅楼,建设一栋占地面积不低于2400平方米的9层IT资讯大楼。
  经会议研究,按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段为居住用地。该项目的建设涉及控规调整,需按照控制性详规调整程序,先论证该地块的控规调整,再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七、潘卫国云集路招牌定点
  潘卫国租用解放路16号房屋经营商业,现申请在临云集路3~4层建筑外墙设置霓虹招牌一块。
  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霓虹招牌。
  八、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四组村民安置房用地
  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拟通过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置换,在原西陵酒业公司用地建设安置房。经[2009]034号局业务会讨论,同意按照现拆除范围等面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土地储备中心向西陵分局来函,同意供应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8596.36平方米用地。
  经会议研究,为保证将来双方土地按照等面积的标准置换,同意先办理最北端的一栋住宅楼的用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
  九、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湖家具市场用地控规调整
  西陵区政府为解决东湖市场遗留矛盾,取得葛洲坝集团的支持,希望由葛洲坝集团进行安置房建设,并通过提高该地块的开发强度,获取资金解决现有市场拆迁。按照以前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拟建设小高层住宅楼,后来调整的《宜昌市东湖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块的容积率为1.6;葛洲坝集团向西陵区政府提出,期望通过政府协调,将该地块容积率调整至2.6。
  经会议研究,综合考虑该地块以前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规整体平衡的要求以及社会稳定问题,同意将市场南部地块约10000多平方米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6;市场北部地块经规划道路分割为两块三角形的用地均作为绿地,且不计入居住用地指标核算;待葛洲坝集团申报后直接下达选址意见书。由规划编制科按照上述意见回复市政府。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2009)西090825001号工作联系单
宜昌意达建设有限公司1989年在小林园5—2号开发住宅楼,土地使用方式为划拨。该楼5-2-215户申请将土地使用方式变更为出让,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询问该地块是否属于改造范围且规划为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不属于城市改造区,规划为居住用地。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2009)西08025001号工作联系单
宜昌建苑物业有限公司在夷陵大道93-1-3附1、2号有一栋5层住宅楼,其底层有一间住房申请将土地使用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询问该地块是否属于改造范围且规划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不属于城市改造区,规划为居住用地。
  十二、宜昌市桃花村景区管理处办公楼方案变更
  宜昌市桃花村景区管理处申请在桃花村建设办公楼,设计方案已经我局批准。该单位提出拟建办公楼正好占压南津关水厂引水管,要求将建筑定位位置东移,同时建筑方案略作调整:即规模缩小,外观有所改变,风格与原来一致;另外建筑西侧利用地形建设架空平台,平台上用作桃花展示。
  会议研究同意建筑东移和方案调整,要求建筑屋面依然采用灰色调,取消架空平台和东侧室外硬质铺装,尽量减少对景区环境场地的改造。
  十三、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消防楼梯
  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消防楼梯经[2009]21号和[2009]33号局业务会讨论,因间距不足未予同意建设。该公司提出另一套解决方案,仅在2~6层增加1.5米宽的消防疏散楼梯。
  经会议研究,2~6层增加楼梯对北向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I—2地块的日照没有影响,其他方面影响较小,同意其扩建。会议要求,按照程序在现场和三江房屋处公示,并由三江集团在相邻房屋购买合同中明确该地块的变更。然后办理用地手续并批复该方案。
  十四、伍家乡共同村委会申请村民住宅小区规划选址
  伍家乡共同村委会提出,因东站物流园搬迁需要,申请选址30000平方米建筑规模的村民住宅小区。
  经会议研究,因在该村地界内已无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议在该村范围内局部调整控规用地性质,重新选址村民安置小区。
  十五、市政府转来《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的请示》
  猇亭区政府提出,因农民就业、征地拆迁、企业协作配套及财政可持续增长的需要,建议在猇亭区虎牙窝棚湾占地200亩、先锋北路占地400亩、云池桃子冲占地200亩,共计800亩的地块上设立中小企业创业园。
  经初步调查,上述三个地块中,虎牙窝棚湾地块属非建设用地;先锋北路地块属湖北深圳工业园总体规划范围,且东侧部分位于开发区辖区内;云池桃子冲也属湖北深圳工业园总体规划范围,整个地块均位于开发区辖区内。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鉴于该项目对解决农民就业、推进征地拆迁及优化经济结构等具有188体育平台作用,应给予积极支持,但必须集中选址,避免分散建设。二是以上三处地块有两处涉及到宜昌开发区的辖区管理及与深圳工业园规划的统筹布局问题,为避免重复选址,应征求开发区意见。三是建议该中小企业科技园在临近兴发集团的猇亭大道—先锋路选址,该地块既在猇亭区辖区内,又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四是用地规模根据进园企业的数量确定,不强行要求800亩。五是考虑到村民就业及征地搬迁问题,可将该园区部分地块划入村集体,作为村集体企业发展用地。
  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共强村住宅小区(东城花园一期)工程超出用地范围的工作联系函
  因共强村农民住宅小区(一期)6号楼超出用地边界,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重新划定边界,确定超出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为满足审批规划总平面的要求,原则同意在原选址意见书拟用地的基础上给共强村委会增加477.9平方米。
  十七、共前村汪家冲临时仓库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规划业务会〔2009〕031号会议纪要同意该村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筑方案另行审查。现该村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
  十八、伍家乡共谊村申请东站一路物流仓储项目选址
[2007]21号规划业务会同意共谊村在东站一路附近占用40亩用地建设临时仓储基地。根据会议意见,伍家规划分局按照临时项目核发一栋临时仓库的定位图,但该村一直未动工建设。现该村依据2007年会议纪要的意见报送仓储规划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由于该村两年多未申报该项目,该地块我局已对宜昌市人民政府办理2008年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核发了选址意见书。为此,会议不同意规划定点,要求村集体预留地另行规划选址。
  十九、宜昌市东鹏物业公司申请商业门面外装修
  因桔城路改造即将完工,该公司所属的商业门面外墙污损严重,店招参差不齐,影响桔城路的城市景观。该公司申请对临街门面进行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对临街门面进行外装修,要求该单位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万寿街办、港务社区居委会、市安平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港务新村379号地块选址公示
  为促进该地块危房改造,万寿街办、港务社区居委会、市安平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港务新村379号地块选址公示,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讨论。提交会议研究的设计方案利用地形高差设计为7层,其中负一层的层高为7米。
  会议要求,总层数不超过8层(包括地下室),负一层层高不得高于4.2米,一层层高不能高于3.3米,住宅层高不高于3米,在此基础上深化建筑单体方案,将建筑单体方案和总平面一并公示。
二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彭康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伍家区夷陵大道175号,原土地使用者为湖北永鼎红旗电器有限公司,土地登记面积为254.3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2007年彭康通过拍卖竞得了该房产及土地,并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现彭康以住宅、商服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经会议研究,根据控规该宗地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近期改造范围,原房屋一层设计用途为商业。
  二十二、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中南路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投公司申请办理中南路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用地范围内有新规划城市支路心海路,伍家岗分局提交会议研究用地范围的划定。
会议研究同意按土地出让条件拟用地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应注明其用地性质包含城市支路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十三、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西区步行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昌万达广场东、西区步行街,方案未审批,目前已建成封顶,经市测绘大队实测现状与施工图基本一致。因建设单位未提供方案,经伍家岗分局对现状与定位图进行比较,东区步行街向夷陵大道平移0.3米,向江海路平移1.5米,现状退后夷陵大道道路红线9.4米,退后江海路道路红线11.17米;西区步行街向夷陵大道平移0.56米,建筑二层临夷陵大道方向比定位图多挑出约0.4米,现状退后夷陵大道道路红线9.4米。选址意见书要求后退夷路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
  会议研究认为,东、西区步行街实测现状与申报施工图基本一致,退后道路红线差0.6米,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原则同意宜昌万达广场东、西区步行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四、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三期(3号地块)规划方案调整
  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对江山多娇三期(3号地块)规划方案提出调整申请,调整方案为:住宅部分由原来的多层和小高层调整为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将商业中心和文体中心合并为一栋建筑,幼儿园调整到用地的东北角。调整后地上总建筑面积175875.1平方米,容积率1.625,建筑密度21.8%,绿地率30.8%,总户数1660户,停车位875个。调整后的配套设施面积满足选址意见书的要求。
  会议研究同意规划方案指标调整,同时提出须扩大地下室,增加地下停车位,会议并要求在核发规划要求时,进一步明确地下和地上停车的比例。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黄文云、唐钢、胡高生、谭道明、艾长征、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杜宪、高周洲、熊炎、詹书生。会议纪要撰写人员有市政工程科杜宪、龙康福,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西陵分局王范荣,点军分局李源,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规划监督科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