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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34号

日期:2009-09-14 09:5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9年9月8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福绥大厦规划设计方案等1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福绥大厦”规划设计方案
  宜昌市“福绥大厦”位于湖堤街和福绥路交汇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5378.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7853.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417.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1436.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769.0平方米,容积率7.04,建筑密度38.8%,绿地率20%,停车位49个。
  经会议研究,按照控制性详规调整程序,要求先论证该地块的开发强度,再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招待所指示牌选址
  为加强招待所桃花岭分部的指引导向,该单位申请拟在康庄路边设置指示牌。报送的方案为:高4米、宽1.2米的竖置塔牌。
  会议认为,该指示牌体量过大且不够美观,建议该招待所重新选报杆式指示牌,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借鉴其他城市的设置式样,由西陵分局协助选择合适方案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拟申请在宜当路设置电信交换机柜
  该公司拟申请在宜当路与桔城路交叉口南侧及花艳老货场等2处设置电信交换机柜,其规模为长4米、宽3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宜当路与桔城路交叉口北侧及花艳老货场等2处设置电信交换机柜。要求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其规模。
  四、宜昌市葛洲坝惠丰工贸有限公司申请东方大厦外装修
  该公司拟对位于夷陵路270号东方大厦进行外装修,并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整幢建筑一并进行外装修设计,对已经取得产权的部分进行外装修施工。考虑提交的外装修方案色彩与相邻建筑反差太大,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外装修方案,建议装修色彩与江临天下房屋协调一致。
  五、工商银行三峡分行临江支行申请办公楼外装修方案
  该单位申请对胜利二路办公楼进行外装修,并提交外装修方案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在保证底层不外扩的情况下,原则同意该外装修方案。
  六、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城区供电公司申请中南开闭所建筑方案变更及外装修方案
  由于该单位方案变更在规划审批之前已施工建设,依照局规划业务会议纪要[2009]032号要求按违法建设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现该单位已自行将顶层构架局部拆除,再次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对现有外立面进行外装修,要求重报外装修设计方案,由局分管领导审定、伍家岗分局负责办理。
  七、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四组村民安置房用地问题
  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四组有几户村民房屋已经自行拆除,据初步核算,其完成拆迁的用地约2000平方米,为集体用地。望洲管理区拟通过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置换,在原西陵酒业公司旁建设安置房。由于受现有喜旺酸奶锅炉房的限制,仅最北面的一栋住宅楼目前可以建设,该栋楼用地约需3600平方米,且用地为国有土地。现就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宜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认为,国有用地与集体用地应等面积置换,用地北端的转角处可以暂不纳入本次办理的规划用地范围。按照等面积置换的原则可先行办理最北部住宅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按置换面积标准先办理部分单元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补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置换文件并存入审批档案。
  八、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结构件车间方案
  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位于西陵开发区,厂区规划总平面2005年已经我局批准。因规划的西陵二路等周边道路平面线型调整,厂区用地略有缩小,规划的二期建筑取消,西侧两个车间略向东移,间距满足要求。本次申报的结构件车间为一层,高度18米。
  会议研究同意审批结构件车间方案。
  九、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沃尔玛店招牌选址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用一期D栋裙楼引进沃尔玛经营商业,现申请在裙楼设置招牌三块:临街外墙面招牌一块,临街和山墙面女儿墙上部设置字标各一块。
  经会议研究,临街外墙面招牌已经批准,可以设置;但女儿墙上部不得设置任何标牌。
  十、宜昌市微生物研究所张家台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宜昌市微生物研究所在张家台改建住宅楼,1999年我局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总面积144平方米,层数三层。该所提出实际批准的建筑基底面积为14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应按基底面积的三倍计算,要求予以更正。
  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批准的实际面积予以更正。
  十一、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维多利亚”广场售展中心选址
  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维多利亚”广场位于东山大道与云集隧道交汇处,现申请在道路转角处的视距三角形内建设临时售展中心,建筑二层,建筑面积800余平方米。
  会议认为,该公司在开发“左邻右舍”住宅楼时已经在山庄路建有售楼部,可以直接沿用。如果该公司仍坚持重新建设,必须拆除原售楼部后再研究“维多利亚”广场售展中心的选址。
  十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二马路办公楼外装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在二马路有一栋办公楼,现申请与两旁连接一体的住宅楼进行整体外装修,拟采用涂料粉刷外墙,办公楼部分每层增设横向铝合金格栅放置空调室外机,住宅部分原玻璃幕墙改为带实墙的玻璃窗。
  经会议研究,该改造方案的外观效果不够理想,建议铝合金格栅改为竖向设置,修改方案后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十三、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商铺扩建
  该公司临发展大道的临时商铺正在建设之中,其用地范围内的发展大道与东山三路交汇处刚拆迁完成。现申请拟在拆出的场地上扩建临时商铺且与在建商铺连为一个整体。
  会议研究同意商铺扩建。
  十四、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用地置换
  体育场路延伸段建设需占用宜昌市社会福利院3000多平方米用地,同时福利院部分用地经道路分割后不便使用。该单位提出让出道路建设用地,将相邻隶属山庄管理处的水塘用于置换,市建委重点办表示支持。
  会议认为,山庄管理处的水塘规划为农贸市场,已经下达选址意见书。如果要置换,需由市建委完成规划农贸市场通往营盘路的屠宰场拆迁后,用于建设规划的农贸市场;然后将靠近福利院方向的水塘划出等量土地补偿给宜昌市社会福利院。
  十五、葛洲坝集团城管局申请集团公司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上岗路住宅楼选址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上岗路有一处棚户区,计划全部拆除后实施改造,拟建设六层的住宅楼。葛洲坝集团城管局征求我局意见,可否予以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进行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必须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由葛洲坝集团城管局按权限审批发证。
  十六、宜昌市河兴企业总公司五星停车场选址范围调整
  该公司在沙河村一组宜秭公路边建设五星停车场,2008年我局按照其原有土地权属范围下达了选址意见书。由于该公司部分建筑依据实际地形已经完成建设,建设范围与选址意见书范围不一致,现要求按照实际建设用地范围调整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实际建设用地范围进行调整。
  十七、宜昌监狱拟选位置道路调整
  宜昌监狱拟迁至点军区塘上村王家作坊地块,申报总用地面积约260亩。因该单位行业性质特殊,宜昌监狱申请将规划的牌坊坡路从地块中间穿越的路段予以取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穿越该用地内的道路予以取消。会议要求,因原规划的牌坊坡路是连接五龙大道与将军路的188体育平台支路,该段道路取消后必须从其地块旁规划一条贯通五龙大道与将军路的支路,由市政工程科与原规划设计单位协调该道路调整相关事宜。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唐钢、张翼、胡高生、谭道明、艾长征、朱健、王范荣、杜宪、龙康福、高周洲、詹书生。会议纪要撰写人员有西陵分局王范荣,市政工程科杜宪、龙康福,点军分局丁革强,伍家岗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