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33号

日期:2009-09-11 15:0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9年9月2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胜利三路经济适用房增加容积率指标等3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胜利三路经济适用房增加容积率指标
  该公司提出,因胜利三路经济适用房项目拆迁量大,为降低建设成本,申请将容积率由原定1.7增加至2.4 。
  经会议研究,因该地块控规容积率为1.6,增加容积率需按程序先调整控规后,再重新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合益路组团增设农贸超市
  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合益路组团增设5000平方米的农贸超市,并申请给予政策支持。
  会议研究认为,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同意增加5000平方米的农贸超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三、宜昌焦化煤气公司申请节能减排项目扩建用地
  宜昌焦化煤气公司申请新增90亩用地,用于兴建一座年产焦炭60万吨的焦炉车间。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符合控规要求,同意选址。同时强调,在规划布局时应考虑铁路专用线的延伸问题。
  四、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明珠天地”16、17号楼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七组,方案的拟用地面积为2925.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767.8平方米,容积率1.63,建筑密度24.30%,绿地率18.9%,停车位14个。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建议:一是落实周边村民建房的合法性及办证情况。二是协调液化气站的搬迁。三是与相邻建筑的建筑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四是该建筑应作坡屋面设计。
  五、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虹桥国际公寓二期规划方案调整
  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对虹桥国际公寓二期规划方案提出调整申请,调整情况如下:(1)住宅部分由原来的2栋32层建筑调整为3栋30层建筑;(2)取消原规划中的会所、幼儿园及宾馆综合楼,调整为1栋2层楼的幼儿园及1栋3层楼的集会所为一体的综合楼。调整后住宅面积增加了7039.4平方米,会所及综合楼的面积减少了41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了2918平方米。调整后的配套设施面积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建议:一是同意总平面布局的调整,但不得增加建筑面积。二是建议统一设计报批,补充综合楼及会所的建筑单体设计。三是原设计中由于结构设计需要增加的建筑面积须计入建筑面积,否则,须由工程设计审查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六、宜昌盛大有限公司盛世桃源住宅小区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猇亭区金岭路,方案的拟用地面积为1086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2054.91平方米,容积率2.029,建筑密度18.89%,绿地率29.57%,停车位89个。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57.05%。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满足选址意见书及有关规范要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七、宜昌市东山片区二医院宿舍(Ⅱ-Ⅲ-6、Ⅱ-Ⅲ-8)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东山片区二医院宿舍(Ⅱ-Ⅲ-6、Ⅱ-Ⅲ-8)地块位于体育场路与白龙井路交汇处,原市二医院宿舍和云集山庄地块范围内。原控规指标: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其中Ⅱ-Ⅲ-6地块用地面积2.37公顷,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米;Ⅱ-Ⅲ-8地块用地面积0.36公顷,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
根据局业务会〔2009〕24号会议纪要意见,对该地块进行控规调整。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该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意向总平面布置,提出了初步调整方案,主要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将控规调整方案结合现状地形高差合理进行竖向设计。二是控规调整申请单位应提供气象部门关于该地块气象限制高度的情况说明。三是对控规调整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复。
  八、宜昌市唐家湾片区Ⅴ-Ⅰ-2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唐家湾片区Ⅴ-Ⅰ-2地块位于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交汇处,原控规规划该地块为山体保护用地。根据局业务会〔2009〕24号会议纪要意见,对该地块进行控规调整。
  会议对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出的初步调整方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Ⅴ-Ⅰ-2地块临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侧50亩用地可以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0米;剩余96亩用地可以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二是对控规调整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复。
  九、宜昌市城投公司中南路居住区项目规划咨询
  报送的方案临中南路布置2~3层商业用房形成商业街,内部由9栋25~32层的住宅、1栋18层的公寓、1栋3层的建筑和1栋3层的幼儿园组成。经核定,该方案容积率为2.48,建筑密度为21.94% ,绿地率为32.6%,停车位为1015个。各项指标基本满足要求,但存在以下问题:(1)幼儿园的规模不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2)方案中套型建设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例不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要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规划益智路以西的3层楼建筑的建设需另行研究决定。二是该方案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
  十、宜昌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城东大道上段道路选址
  市建委申请城东大道上段(三峡快速路—石溪路)道路选址。道路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宽22米、双向6车道,总长度1545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办公系统线型核发道路选址意见书。同时要求,道路交叉口如需展宽,应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
  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隆康路临时公交站台定点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隆康路(道路全长1135米)桃花岭时间广场旁(K2+230)、工商银行(K2+330)、电信城停车场旁(K2+730)、长江瑞景(K2+910)、北山超市对面(K3+130)等5处设置公交站台。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在桃花岭时间广场对面(K2+150)、桃花岭时间广场旁(K2+230)、市工人文化宫(K2+440)、北山超市对面(K3+130)等4处设置公汽站牌;在电信城旁人行道较宽处设置长度不超过9米的公交候车廊,在长江瑞景(K2+910)处设置长度不超过14米的公交候车廊。
  十二、平瑶路上段(山城路—朝阳路)道路线型调整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交的平瑶路上段(山城路—朝阳路)道路线型调整方案为:红线宽度15米,车行道7米(双向两车道),靠近铁路段将原下穿铁路方案改为沿铁路往北侧延伸并与朝阳路相接,不穿越铁路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调整方案线型,由市政工程科负责录入“规划管理办公系统”道路红线图层。
  十三、桥边路上段(将军路—东岳二路)道路线型调整
  桥边路上段(将军路—东岳二路)办公系统线型为:道路长度795米,红线宽度30米,车行道15米(双向四车道),未利用现有桥位。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交的桥边路上段(将军路—东岳二路)道路线型调整方案为:道路长度800米,红线宽度25米,车行道15米(双向四车道),利用现有桥位作为过河通道。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调整方案线型,由市政工程科负责录入“规划管理办公系统”道路红线图层。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以宜昌市城市建设2009年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上报规划要求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三峡专用公路(西陵区后坪村二组)地块以宜昌市城市建设2009年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上报规划要求条件。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性质为绿化用地,属于非建设用地。二是该地块交通便利,从城市结构考虑,在不破坏山体用地的前提下,临道路、平凹地可建设公路服务站(项目内容为服务及加油)项目。三是要求先征求三峡总公司同意出入口通道批复。
  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单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7月29日办理给宜昌皇廷快捷酒店有限公司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拟用地范围要求变更。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原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090019])不变;二是因考虑规划城市道路(李家河路)暂时不进行建设,可按现有道路边范围。由点军分局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六、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老人服务综合楼方案审查
  该项目于2007年1月和2009年7月27日局业务会同意选址,现建设单位报送方案审查。报送的方案为:(1)总平面图西侧规划一条6米的内部道路与体育场路相连,老人服务综合楼与南侧砖6住宅建筑间距18米,呈“T”布局,南北向布置;(2)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065平方米,层数7层,建筑总高31.2;(3)建筑一层为大厅及老人活动室、休息室等,层高4.2米;2~6层为老年公寓及办公室,层高3.9米;(3)外装修颜色主色调为浅黄色。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筑单体方案,要求该建筑与南侧砖6住宅间距保证21.6米。
  十七、宜昌三江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C+E地块2号楼店招选址及店招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店招位置有四处,分别为:(1)临解放路园弧大门入口处二层上方,规格为17.6×5.3米;(2)中心广场1、2号楼交接处入口上方,规格为7.04×2.5米;(3)2号楼与5号楼连桥旁侧的2号楼入口处上方,规格为3.2×1.03米;(4)中心广场2号楼园弧露台上方,规格为5.92×2.1米和2.43×0.86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店招选址及店招方案,要求中心广场2号楼圆弧露台上方规格为2.43×0.86米的店招改在一楼,与左侧PEAK店招高度一致。
  十八、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消防疏散楼梯选址
  由于该酒店2至6层与“瞄瞄美发店”连同的安全出口被封堵,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09年6月8日局业务会讨论不同意其选址。现建设单位已和宜昌三江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意新建消防楼梯占地不得超过2米,现申请楼梯宽度1.5米,并经双方盖章同意。据此,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提出拟在紧贴该建筑北侧山墙处建设消防疏散楼梯可达11层。经核实,宜昌天禄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1层建筑北侧山墙与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I—2地块商业住宅楼18层建筑间距为18米,增设消防疏散楼梯后不能满足建筑间距要求。
  经会议研究,因不能满足相邻建筑间距要求,不同意在拟申请位置建设消防疏散楼梯。要求在院内和建筑内部解决消防疏散问题。
  十九、宜昌市窑湾乡黑虎山村村民委员会食用菌厂方案审查
  宜昌市窑湾乡黑虎山村村民委员会在五组兴建食用菌厂,经2008年第20次局业务会审议同意选址,现提交方案报审。方案的用地面积4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2平方米,建筑密度47.23%,容积率0.472;方案布置有两栋厂房、一栋库房,均为一层建筑,其檐口高度同为5米。建筑退后用地边界距离满足要求。
  会议认为,该项目用地为集体用地,是否可以进行乡村建设需发函至市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可批准设计方案。会议强调,办理此类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按照国有土地规划管理方式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宜昌市窑湾乡黑虎山村村民委员会食用菌基地项目选址
  宜昌市窑湾乡黑虎山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五组再建设一个食用菌基地,项目位于2008年第20次局业务会同意的食用菌厂的东南侧,申请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建规模3000平方米。
  会议认为,本项目用地为集体用地,是否可以进行乡村建设需发函至市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方可予以选址。
  二十一、窑湾乡大树湾村严进等办理私房规划许可手续
  窑湾乡大树湾村严进等几户私房在2008年、2009年初分别办理了私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凭证完善了土地使用手续,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现在运行的办公系统内的农村私房审批程序已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调整为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对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私房,如何办理下一阶段的规划许可手续提交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已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收回,直接审批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待建设完工经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再发正本。会议要求,今后办理乡村私房审批手续,首先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凭副本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可开工建设,经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再发正本。
  二十二、宜昌辉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宜昌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面塔牌
  宜昌辉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宜昌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租用宜洋汽车后市场临发展大道门面经营汽车,现申请在门面前场地、发展大道路边各设置汽车标志塔牌一个,塔牌高宽厚尺寸分别为9.95 ×2.5×0.75米和8.5 ×2.48×0.75米。
  会议研究认为,各销售商家分别设置标志牌难以统一,影响整体美观,要求由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申报,再分配给销售商;各标志牌必须规格一致,布局规整美观。
  二十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分行店面招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分行租用环城东路7号意达大厦底层门面,现申请悬挂招牌。招牌宽度与店面同宽尺寸,高度与原店面招牌一致。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该店面招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招牌增加金属外边框。
  二十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办公楼局部改造
  该办公楼位于沿江大道80号,办公楼东南侧有一层的偏房,临沿江大道部分拥有房权、地产手续。由于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步行街开发拆除了相邻建筑,致使该偏房山墙外露,影响美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现提出改造建设,将该偏房加为两层并整治美观。
  会议认为,该偏房已纳入商业步行街拆迁范围,且建设用地手续已办给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征得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改造,且改造方案应进行修改,与办公楼风格整体统一。
  二十五、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重建
  该单位在珍珠路73号有一栋两层的办公楼,办公楼周边为多幢私房,部分私房与该房屋主体结构紧紧相连。该房屋房产、地产手续齐全,经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为局部危房,并建议加固处理、木质构件全面维修后观察使用。该单位提出拆除后重新建设。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拆除会影响周边私房的正常使用与安全,不同意拆除后重新建设,按照危房鉴定意见进行维修后使用。
  二十六、宜昌市同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招牌
  该公司申请办理西陵后路6号店面招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牌尺寸为5×2米,铝塑板牌面。经现场踏勘,该店面本次申请的招牌与店面同宽,高度与原有招牌和东侧相邻招牌一致。
  会议研究同意设置店面招牌,要求招牌增加金属外边框。
  二十七、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基地总平面规划审查
  经市政府批准,该单位拟建设100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现报送基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在现有用地范围内做总平面方案。二是优化拟新建二期经济房平面布局形式,建议层数调整为18层,拆除与周边保留建筑间距内现状房屋。三是保留北侧2栋3层住宅。四是规划验收前完成小区出入口改造,拆除现状门房及转交附房。方案修改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伍家乡共谊村,临规划花溪路,土地登记面积为7064.8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现燕狮公司申请按工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议按招拍挂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伍家乡前坪村柏临河南,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9698.75平方米,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现燕狮公司申请按工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地资料提供不全,由伍家岗分局查实用地情况后再上会研究。
  三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周昌鄂、胡为英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伍临路14号,原土地使用者宜昌市第一针织厂,系划拨国有工业用地,市一针厂在该宗地上建设6层职工住宅。2003年,周昌鄂、胡为英购买了该住宅一层房屋,并按商业性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周昌鄂、胡为英申请以批发零售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求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用地属于居住用地,同意一层房屋使用性质按商业用途办理出让手续。
  三十一、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申请重新核定银海丽景小区容积率指标
  因设计方案变更,已计算1~3号楼核心筒处结构加强连接板面积,取消4号楼第四层,现申请重新核定银海丽景小区容积率指标。
  该项目咨询阶段计算容积率,用地面积19407.2平方米,建筑面积49087.6平方米,容积率2.529;选址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3。因建设单位提供用地范围内规划支路土地1300平方米,按规定奖励2600平方米,奖励容积率0.13,约超0.099,已发工作联系单,建设单位已交A地块土地出让金。经分局核算,奖励面积按2600平方米计算,保留千分位小数容积率为0.134。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算容积率,按实际超容积率核发工作联系单。会议要求,今后规划咨询阶段容积率计算按千分位保留小数。
  三十二、万寿街办、港务社区居委会、市安平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港务新村379号地块选址公示
  为促进该地块改造进度,万寿街办、港务社区居委会、市安平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港务新村379号地块选址公示,报送公示总平面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平面图,要求征求相邻利害关系人市安平物业公司书面意见。保留临该地块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红军住宅,拆除一层港务局职工住宅楼。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建筑工程科核发土地出让条件。
  三十三、伍家乡合益村村委会申请核发一期安置小区7、8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合益村一期安置小区7、8号楼已完成部分拆迁工作,拆迁范围内还有11户未拆迁,但不影响7、8号楼房屋主体施工,村委会承诺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拆迁,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要求完成临8号楼一户私宅拆迁后,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十四、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三期工程总平面变更
  泰江置业公司根据市场需要,申请对位于八一钢厂地块的“江山多娇”三期规划总平面变更,并报送变更方案总平面图。原方案以多层为主,辅以小高层和低层住宅,调整方案以12层小高层为主,辅以少量18层高层和低层建筑。
  会议研究认为,泰江公司开发项目多、时间跨度大,按建设部要求应对该公司开发项目进行清查,统一核算容积率指标。同时对报送的总平面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优化平面布局,打通视距通道。二是调整后的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不能少于原审批面积。三是北侧临一期3单元18层住宅,调整为2单元。会议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送总平面方案,并由规划咨询机构进行核实后,再提交会议审议。
  三十五、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申请新港服务大楼外墙涂料施工
  该所位于伍家岗区胜利一路11号新港服务大楼水刷石墙面年久未修,申请将原水刷石墙面改为外墙漆,并报送装修效果图。
  会议研究同意按报送效果图进行外墙涂料施工。
  三十六、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中南路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中南路地块已发土地出让条件并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地块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因项目拟建商业步行街,申请按居住、商业用地性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中临街部分为商业性质,总平面规划临街布置为商业步行街,同意按居住、商业用地性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十七、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民益家园19、20号楼规划变更
  该公司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的要求,将6、7、8、18号楼方案由大户型调整为小户型。为降低建设成本,在满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将减少面积增加到未开工建设的19、20号楼,现申请19、20号楼方案变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9、20号楼进行调整,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原审批的总建筑面积。二是建筑风格与原有风格保持一致。三是方案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且满足要求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三十八、湖北智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长江帝景”小区3、4号楼已进入尾期施工,5号楼正积极开展拆除国际大酒店西北侧三层商业楼房工作。现申请变更3、4号楼副本内容,批准5号楼加层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3号楼因居委会单独建设后,一、二层部分单元规划性质调整,按原局业务会议意见变更;4号楼按照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执行;5号楼按照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增加建筑面积2444平方米,建筑平面向国际大酒店一侧平移3.7米的原则调整方案,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算面积,进行日照分析、且满足要求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三十九、葛洲坝供电公司土城供电营业所变更选址意见书
  我局已于2008年12月15日对该项目核发了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8)126号)]。因该地块涉及多户农户承包土地,商谈难度较大。现葛洲坝供电公司申请将地块范围作适当调整,总用地面积由3400平方米变更为约2200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唐钢、聂峰、曾凡海、朱健、艾长征、王范荣、曹开玉、张翼、谭道明、张江、高周洲、胡高生、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筑工程科朱健、曾凡海,西陵分局王范荣、曹开玉,市政工程科龙康福,伍家岗分局谭道明、张江,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