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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24号

日期:2009-07-16 11: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9年6月29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车库等3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车库
  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江晖景苑”二期7~9号楼地下车库,拟建位置占用了泰江公司用地。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进行建设,强调占用泰江公司土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权属,同时要求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宜昌泰江有限公司就建设用地问题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土地使用主体、建设协作要求和缴纳相关费用事宜,避免政策调整引发物权纠纷。
  二、宜昌市物资总公司申请设立青龙峡旅游区招牌
  市物资总公司申请在胜利三路10号物资大楼顶部设置招牌,内容为“青龙峡旅游区”,共6个字,规格为每字2×3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招牌,建议在物资大楼山墙处竖向设置,招牌内容为“青龙峡旅游”,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送方案提交局业务会议审定。
  三、宜昌夷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公楼增设电梯
  该公司申请在位于胜利三路13号的办公楼旁增设电梯。
  会议研究认为,电梯设置在办公楼北侧山墙会影响到相邻建筑的采光,要求建设在办公楼后侧。建议电梯样式参照滨江国际的玻璃观光电梯。
  四、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改建万寿桥中转站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对万寿桥垃圾中转站进行改建,将其由高差提升式中转站改建为地埋水平压缩式中转站。拟改建的垃圾中转站在市图书馆馆前广场二期规划用地范围内,现报送设计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中转站改建方案,要求垃圾转运站房屋在原址进行改造,公共厕所向西侧平移,留出公用通道。中转站与市图书馆之间的消防通道应满足技术规定通道宽度,确保图书馆消防通道的畅通。
  五、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门房
  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虹桥国际”小区临沿江大道处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建设门房,要求报送方案后由伍家岗分局办理。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陈璋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中南路5号,土地使用者陈璋2002年7月9日在宜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用途为商业。于2008年5月15日办理了土地登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14.74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现陈璋申请以批发零售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宗地商业用途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途及是否属旧城改造范围。
  根据控规,该宗地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在城市建设近期改造范围内。会议要求,今后土地分局来函由规划分局按照会议纪要意见回复。
  七、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扩建肿瘤病房
  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在现肿瘤病房旁扩建三层病房,建筑面积共1054.2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区肿瘤病房已在建设,不同意在现肿瘤病房旁进行扩建,同时要求拆除肿瘤病房北侧2层部分,3层部分临时使用。
  八、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申请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申请办理“银海丽景”小区B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公司与该地块相临原有保留住宅建筑的进出通道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并予以公示。原业主确认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九、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关于变更批准文号的函
  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于2005年8月19日在我局办理了“都市田园”17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上注明的计划批文为宜发改投资(2005)139号,现申请将其变更为开工计划批文(2005)549号。
  经会议研究,要求待查明原始档案后再进行办理。
  十、伍家乡前坪村申请移民危房改建安置点选址
  为化解伍家乡前坪村移民危房改造矛盾,该村申请在柏临河以东山谷“小董家冲”以分户建房的形式建设移民危房改造安置点。
  考虑到该村为移民村,现有住房为1978年所建,居住环境差,部分已成为危房,而集中安置资金缺口大,拟选位置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乡村建设规划选址。要求在建设之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适当安排一定的公共设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
  十一、伍家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服务中心平面方案审查
  该单位拟在城东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共前村)修建创业服务中心,并报送平面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平面方案。城东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剩余用地由邮电局、残疾人联合会和共前村民委员会协商后合理安排。
  十二、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在共联村宜古路旁建设办公楼和维修车间,报送规划总平面和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地块临近龙盘湖旅游度假区开发范围,涉及安置房选址和住宅区的道路问题,待整体规划确定后再进行研究。
  十三、宜昌市东鹏物业公司申请商业门面加层
  因桔城路改造,交警部门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宜昌市东鹏物业公司所属的轮胎市场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该公司申请将临街的两层临时商业门加盖为四层用于经营酒店。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地块将统一开发建设,不同意加层。
  十四、宜昌供电公司配电中心违法建设中南路开闭所
2009年5月宜昌供电公司配电中心在建设中南路开闭所的过程中,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市规建永(2008)345号]要求违章建设,将原审批3层变更为6层,层高由6米变更为3米。
  会议要求,待建设工程竣工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后,再按违法建设处理程序实施处罚。
  十五、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请天问学校扩建
  点军区教育局申请拟在天问学校原教学楼旁增建部分教室和办公用房,占地约100平方米,共四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扩建申请。
  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共和村现宜昌港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6.2亩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依据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绿地。会议要求,按控规情况进行回复。
  十七、宜昌市公安、法院系统伍家岗、猇亭辖区内有关单位业务用房选址
  规划选址问题涉及伍家岗、猇亭辖区内8个单位,分别为:(1)市公安局城东大道“三峡反恐技术指挥中心”更名为“公安机关业务用房”;(2)市公安局水陆公安分局在沿江大道(原海事法院地块)选址业务用房;(3)市公安局猇亭分局在原办公楼南侧自有用地上选址业务用房;(4)市公安局伍家分局在夷陵大道原办公用地上规划改造建设业务用房;(5)市公安局伍家分局伍家派出所在城东大道选址业务用房;(6)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在猇亭区石板冲村原用地范围内选址强制隔离戒毒项目;(7)猇亭区法院在猇亭区正大路选址审判法庭;(8)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对所舍进行改扩建。
  经会议研究,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落实《关于编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原则同意市公安局城东大道“三峡反恐技术指挥中心”更名为“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同意其他七个项目的规划选址。
  十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调整体育场路(市二医院宿舍)地块规划指标的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调整体育场路(市二医院宿舍)地块的容积率。
  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挂牌土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若要调整容积率需先对控规进行调整。会议要求,先由规划编制科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调整控规,报市政府批复后再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重新核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发展大道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征用的发展大道806亩土地,目前已规划建设了5个项目,现申请对剩余的191亩土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为山体保护用地,临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局部地块可调整为居住用地,其它土地为山体公园用地不予调整。由建筑工程科按会议意见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二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平湖半岛项目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选址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沙河村(宜昌市2008年第十七批次用地)范围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要求下达选址意见书。
  会议要求,先由西陵规划分局和建筑工程科核对批次用地范围、乡村各单位用地范围,再结合市城投公司提供的初步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一、宜昌市司法局来函要求建设业务用房选址
  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落实《关于编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宜昌市司法局拟在黄河路建设业务用房。
  控规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控规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的可兼容性,会议原则同意按行政办公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二、宜昌市西陵区司法局申请建设业务用房选址
  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落实《关于编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宜昌市西陵区司法局拟在黄河路建设业务用房。
  控规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控规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的可兼容性,会议原则同意按行政办公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三、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建设技术用房选址
  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落实《关于编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拟在黄河路建设技术侦察用房。
  控规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控规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的可兼容性,会议原则同意按行政办公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四、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分局、西陵分局、平湖分局、葛洲坝分局申请建设业务用房选址
  本次规划选址涉及点军、西陵等辖区内5个单位,分别为:(1)点军分局拟在江南大道(原址内)选址业务用房;(2)西陵分局西陵派出所拟在绿萝路选址业务用房;(3)葛洲坝分局、葛洲坝派出所拟在和平路选址业务用房;(4)平湖分局拟在长虹路(原址内)选址业务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以上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十五、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池深水港码头总平面方案审查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池深水港码头总用地面积389249平方米(合583.87亩)。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可利用岸线长度为310米,码头平台高程为52.0米(黄海高程)。市水利局亦确定该处的岸顶线位置。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批复和市水利局提供的岸顶线位置,该单位提交的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一期工程总平面方案为:北区布置件杂仓库、空箱堆场及拆装箱库、机(箱)修间,其竖向高程为49米(现状47.1~47.9);南区布置综合办公楼、综合调度室、流动机械库、重箱堆场、件杂堆场、钢材堆场,其竖向高程51.0米(现状47.82~48.56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云池深水港码头场坪标高按52米控制。二是在沿江一侧预留宜化热电厂进出通道,或在沿长江预留港区及宜化热电厂的通道。三是用地界限北侧及东侧分别以云池路及白云路道路边线为界;西侧以市水利局提供的该段长江岸顶线为界;南侧仍维持原界不变。四是云池深水港码头总平面按上述意见调整后,再行审批。
  二十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车站后路道路选址
  该公司拟申请伍家城市交通枢纽中心后侧车站后路(暂定名)选址,道路起点同强路、止点东站路,道路红线宽度8米。
  会议研究认为,作为城市道路应由宜昌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要求对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核发道路选址。
  二十七、仁智路道路局部段线型调整方案
  仁智路位于伍家岗城东新区,是连接东山大道和城东大道的支路。其相邻地块有A220050373(汉宜村经济适用房用地)、A220090077(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用地)、A220090115(宜昌市2009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A220050373(城投公司用地)等。办公系统中,仁智路总长920米,红线宽度15米,车行道宽度7米,隧道出入口高程分别为95.00米及94.50米;道路最大纵坡7.91%,隧道段纵坡0.36%。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调整的道路线型方案道路总长918.85米,红线宽度15米,车行道宽7米,隧道段长度142.9米,隧道进出口高程分别为87.479米及92.766米;道路最大纵坡6.81%,隧道段纵坡3.00%。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局部路段线型调整。
  二十八、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申请器材库外装修
  该单位提交的砖5器材库外装修方案为:(1)临体育场路二楼山墙增设玻璃门,玻璃门两侧增设从两侧上的踏步,北侧踏步宽度为1.8米,南侧踏步宽度为3.3米;(2)二层门沿上方案设置了雨篷,雨篷挑出宽度2.2米;(3)原南侧敞开式疏散楼梯外装修及材料为咖啡色铝格栅;(4)南侧敞开式疏散楼梯侧屋顶设置三角形造型,色彩为咖啡色。经核实,砖5器材库东面山墙距现状体育场路人行道边线1.8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临体育场路二楼山墙增设玻璃门及增设踏步。二是取消提交的雨篷方案,改为玻璃雨篷。三是取消南侧敞开式疏散楼梯侧屋顶设置的三角形造型。四是雨篷及踏步不得进入现状体育场路人行道边线。方案修改后由西陵分局审批,仅对外装修方案审定,不得调整原建筑的使用性质。
  二十九、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申请建设黄柏河警备码头办公及训练场项目选址
  建设单位于1993年4月在黄柏河口水域征地8.3亩,按照国家提出的扩大内需、加强基础建设的思路,拟申请建设办公用房和训练场项目,现该单位已获得其上级机关原则同意,并要求尽快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在十一五建设项目调整中立项。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项目与平湖半岛整体规划不符,不同意其规划选址。
  三十、宜昌市工业技工学校申请暂不拆除实习车间前先行发放教学实训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查
  宜昌市工业技工学校提出,由于现有实习车间因租赁单位没有搬迁,学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间约需一个多月。考虑到学校教学实训楼属国债资金建设,如果今年不按期使用,国家将收回270万投资,为保证国债资金按期使用,加快教学实训楼前期手续办理,特向规划局申请,在暂不拆除实习车间情况下,先行办理教学实训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为教学楼工程招标、各种费用的减免作准备。经核实,拟建设的教学实训楼占压现实习车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行办理教学实训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由西陵分局办理。
  三十一、宜昌市绿萝路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建设单位提交的该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1)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86,建筑密度16.94%,绿地率33.57%;选址要求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2)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将整个校区划分为综合教学区、体育运动区、景观协调区三个功能单元。综合教学区部分位于学校用地东侧,规划设置一栋集教学、办公及辅助用房为一体的综合教学楼,建设规模6874. 58平方米;其一层部分采用架空处理,作为临时活动场地,二至五层作为教室,六层作为教师办公及其他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区位于学校地块中部,规划设置了一处运动场及一处规模为100平方米的公厕。景观协调区位于学校西侧,主要以种植各类植物为主。(3)道路系统:学生主入口设置在东侧教学楼中心轴上,采用踏步方式,学校主入口与道路之间规划设置缓冲地带作为人群集散之地。车行系统规划设置在学校南侧锦绣东庐一侧,作为车行唯一入口,占用锦绣东庐用地。(4)场地竖向设计:综合教学楼架空层±0.000为106米;体育运动区±0.000为109米。(5)建筑间距:教学综合楼与东侧香居丽景砖7建筑相距26.4米,与南侧锦绣东庐砖6建筑相距24.8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是综合教学楼架空层±0.000调整为绝对高程105.55米。二是要求学校与锦绣东庐小区开发商或者该小区物业公司就学校南侧道路修建和售楼部拆迁达成协议,解决好车行出入和学校紧急疏散问题。
  三十二、宜昌市帝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设电梯及大楼外装修方案审查
  该单位提交的电梯及大楼外装修方案为:电梯井建筑尺寸为3.6×2.2米,建至7层。电梯及相连的建筑墙面外装修为咖啡色条形铝格栅,大楼主墙面为咖啡色外墙乳胶漆,窗框为白色外墙乳胶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电梯及大楼外装修方案,要求放线前拆除砖9主楼临东山大道一侧的一层门面,由西陵分局审批。
  三十三、宜昌市卫生幼儿园1号教学楼外装修方案审查
  宜昌市卫生幼儿园报送的1号教学楼(二层)外装修方案:柱为蓝色外墙砖,面墙贴粉红色外墙砖。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外装修方案。
  三十四、湖北瑞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施工围墙选址
  该公司申请建设白龙井16号地块的临时施工围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建临时施工围墙,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临时施工围墙须保留该地块南侧砖7住户的出入口通道;二是北侧地块因地块狭小,不得修建围墙。
  三十五、郑小溪标牌延期审查
  郑小溪于2006年6月2日在我局办理了云集路28号ORIGIN专卖店标牌规划许可证[宜市规广(2006)024号],现申请延期。
  会议研究同意延期1年。
  三十六、宜昌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广告牌延期审查
  该公司于2006年9月1日在我局办理了西陵一路10号均瑶广场东、西、南侧墙面广告牌规划许可证[宜市规广(2006)061号],现申请延期。
  会议要求,结合《夷陵广场广告设置规划》,重报广告牌方案上会研究。
  三十七、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镇静山14号楼用地问题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的镇静山14号住宅楼,其选址以及方案均已审批,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土地证上注明用地性质为办公和住宅,土地使用方式为划拨。该单位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至今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按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提交会议讨论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历史原因,本工程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要求,对于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属且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的同类问题,均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十八、宜昌市中心商务区二期规划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申请中心商务区二期规划方案调整。原中心商务区二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5618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8757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5137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58790平方米,立体车库3501平方米。此次调整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137102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6849平方米,所占比例为56%,住宅建筑面积60253平方米,所占比例为44%。停车位为661辆,调整方案取消了立体车库。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修改建议:一是调整部分地块难以核定整体指标,方案必须对原规划范围内总体一并调整。二是调整方案间距及日照须满足技术规定要求。三是调整方案的建筑风格应与一期保持一致,统一协调。四是调整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三十九、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将金猇路(A08-03地块11亩)容积率指标调整至周边地块
  该公司于2006年竞拍取得该地块11亩居住用地,由于原用地范围不规则,拟降低容积率进行规划设计,同时申请将余下容积率留至周边用地开发时一并考虑。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并未取得周边用地土地权属,不同意将该地块容积率指标调整到周边地块。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唐钢、聂峰、覃远琳、谭道明、艾长征、孙富健、朱健、曾凡海、杜宪、危肃、罗洋、熊炎、曹开玉、王范荣、苏蓉、李源、丁革强、张江、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谭道明、高周洲、张江,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建筑工程科朱健、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点军分局李源、丁革强,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