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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18号

日期:2009-06-12 11:0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5月18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直流运行检修基地选址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申请定点直流运行检修基地
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火光村用地)定点20亩直流运行检修基地。
  经会议研究,因该处涉及到电力公司、邮政局、认证认可协会、宜昌饭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火光村等6家单位申请选址问题,要求由建工科征求以上单位的意见,提出具体用地划分方案后另定。
  二、湖北宜顺房地产公司伍家岗“右岸”项目(原洋坝项目)沿江大道道路线型及规划条件确定
  根据2009年3月24 日局业务会意见,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沿江大道(白沙路—柏临河路段)及沿河路(柏临河—临江溪段)的道路线型及该区域规划用地性质进行了调整。经核算,方案调整后,沿江绿化宽度为20米,沿江大道宽度为40米,沿河路宽度为25米,沿河路—临江溪转角处绿地最大宽度为90米左右。宜顺公司各项用地情况为:绿地占用100亩,道路占用121亩,堤岸占用192亩,可开发用地约247亩。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按控规调整程序,由宜顺公司提出申请后,由我局向市政府提交控规调整报告。二是关于对1994年我局核发的规划条件具体认定问题。94年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范围用地面积约800亩,多层容积率2.0、多层及高层容积率2.5,但污水处理厂占用约140亩土地及堤岸192亩土地不应纳入计算基数,应按现有土地证中堤岸以上约468亩计算,容积率按2.0考虑,即认定的总建筑面积为468亩×667×2.0=624312平方米。三是本次控规用地性质由居住及公建两部分组成,公建用地及居住用地面积比例征求宜顺公司意见后确定,公建容积率6.0~7.0,居住容积率3.0。考虑到沿河路—临江溪转角处绿地面积大,占用宜顺公司的土地比较多,会议决定该转角处绿地及道路可作为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基数。该项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伍家城市交通枢纽中心规划方案审查
报送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为5802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4182平方米,其中客运大楼51751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14562.7平方米和设备用房1540.9平方米)、汽车维修中心2430平方米,容积率0.656,建筑密度21.91%,绿地率15.67%,大巴停车位228个,小车停车位157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要求做以下修改:取消南侧大巴停车区城东大道出入口;将东侧大巴停车区东站路出入口调整到北侧支路。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要求下达港窑路(香山锦苑旁)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港窑路(香山锦苑旁)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拟对该地块进行土地挂牌出让。
  会议研究同意按商业和居住用地性质办理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建筑为高层,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化率不小于30%。会议要求,一是配置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医疗服务用房。二是地块旁要留出6米宽的消防通道,保证地块后方村民住宅消防安全。三是该地块现状标高比港窑路高10米左右,要求场地标高在设计处理后保证建筑安全。四是该地块出入口与香山锦苑在港窑路方向出入口统一考虑,尽量减少道路开口。
  五、宜昌市物资总公司和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规划变更
  为改变目前宜古路周边乱停乱放的混乱状况,两家单位提出将临江坪临时仓储基地调整为汽车仓储基地,并报送变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要求必须保证码头岸线和交通,由伍家岗分局结合地形图核对规划方案,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六、湖北智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原“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提出变更“长江帝景”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我局〔2008〕041号业务会议研究,不同意变更建设单位名称,现该单位再次提出变更申请;同时该单位还提出4、5号楼加层的变更申请。
  会议认为,考虑规划手续的连续性,不同意变更“长江帝景”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该公司提出4、5号楼加层变更申请已经2009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要求,按照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执行。
  七、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民欣家园”5、7、12~15号单体方案变更
  按[2009]014号会议纪要意见,建设单位提供了“民欣家园”5、7、12~15号楼单体方案,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满足要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5、7、12~15号楼建筑单体方案,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后,伍家岗分局直接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八、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周昌鄂、胡为英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地位于伍临路14号,原土地使用者宜昌市第一针织厂,系划拨国有工业用地,市一针厂在该宗地上建设6层职工住宅。2003年,周昌鄂、胡为英购买了该住宅一层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周昌鄂、胡为英申请以批发零售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求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按居住用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九、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门诊大楼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中心医院报送的外装修方案。会议强调,建设单位不得进行与门诊大楼外装修无关的建设活动。
  十、中国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D—10区5、6号楼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的东湖D—10区5、6号楼第27、28层为复式住宅,申请拆分为单层住宅。同时5号楼第28层取消一套住宅。修改后的建筑面积比原设计增加约70平方米,经2009年4月27日局业务会审议未获通过。该公司申请作进一步修改: 6号楼第28层又取消了一套住宅,本次修改后建筑面积比原设计减少约30平方米,设计总户数增加了6户。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在规划许可证副本详细注明。
  十一、关于致祥路4号市文化局职工住宅扩建后阳台面积的认定
  致祥路4号市文化局职工住宅北侧为阳台,其房屋产权按照折半面积计算。1998年经我局批准在阳台外部进行了扩建,阳台变成室内围合空间。市文化局认为阳台性质变化应按全面积计算产权,要求我局从规划上认定。
  经会议研究,为该项目出具说明,扩建后阳台变更为卧室。
  十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山路自助银行招牌及外装修
  三峡建行中山路自助银行位于中山路与致祥路转角处的店面原有招牌。现根据总行要求更换,同时对外墙装修。更换后的招牌大小、位置与原来均一致,仅材料和招牌图案有变化,招牌下面增加了0.6米宽、招牌长度与LED电子屏相同;店面拟进行外装修材料、色彩与原有墙面颜色一致,主要表现为更新,仅在入口处墙面增加一个自助银行标牌。
  经会议研究同意更换招牌和外装修。
  十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工行大厦围墙及场地改造
  工商行三峡分行工行大厦位于夷陵大道与果园二路交叉口,现为铁栏杆透空围墙,水泥地面。其中临夷陵大道的围墙进入规划道路红线约0.5米左右。该行申请拆除现有的铁栏杆,保留栏杆基座,重新安装铁艺栏杆,入口处设置地面标牌一座;院内场地采用砖石铺地。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围墙和场地改造,并征求了三峡工行意见,要求地面标牌在退出视距三角形的范围设置,视距三角形内只做透空的铁艺栏杆。
  十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支行招牌及外装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支行租用西陵一路亲青江岸项目裙楼作为支行总部,申请悬挂招牌和外装修。亲青江岸项目裙楼外墙现状为大面广告牌组合而成,招行装修方案改成玻璃幕墙,在裙楼檐部设置招牌,招牌宽度2.3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外装修方案和设置招牌,建议招商银行采用其他装修材料和外观形式,尽量避免采用造成光污染的玻璃幕墙。
  十五、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入口指示牌
  该公司在宜古路临江坪段建有一座天然气储配站,由于原设立的入口站牌不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在宜古路改造时被拆除,现申请在市粮食局粮库围墙边新建一入口指示牌,并报送指示牌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建设,要求优化指示牌的外观形式,重新设计方案提交会议讨论。会议强调,为了宜古路整条道路的景观效果,要求所有标牌统一风格和样式。
  十六、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申请企业配套服务中心扩建
  为了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增加地方收入,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前坪村董家冲企业配套服务中心东侧,扩建一栋5层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经了解扩建部分未取得土地证。
  经会议研究,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十七、同强路(宜当路至共强路段)道路标高调整
  同强路位于伍家乡共强村,是连接宜当路与东站路之间的一条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办公系统路网同强路与江坪路道路交叉口竖向高程为65.45米,而与其相邻的共强村村民安置房小区用地标高为62.5米,不利于小区排水组织。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办公系统路网中同强路与江坪路道路交叉口的竖向标高由64.45米调整为62.37米。同时要求相邻规划道路高程随之作相应调整,使道路坡度满足规范要求。
  十八、中南路(高速路—东山四路段)道路线型走向方案调整
  根据2009年4月13日局业务会议意见,市规划院提交了中南路(高速路—东山四路段)的道路线型调整方案。会议就该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一致认为道路线型调整方案可行。并同时要求一是临窑湾七组段隧道应按双孔设计。二是穿越高速路按两孔设计,先实施一孔,由市规划院拿出高速路扩孔方案后,由市政科审查后入办公系统路网。
  十九、宜昌市猇亭区临江大道道路线型调整
因川气东送高压天然气主管线部分段,位于猇亭区规划的临江大道(桃子冲路至宜化路段)车行道内。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猇亭区临江大道(桃子冲路至宜化路段)道路线型进行适当调整。要求该段规划道路向长江一侧偏移,确保证川气东送高压管线避开规划道路车行道。
  二十、湖北富城魔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和门房单体方案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的建筑单体方案。
  二十一、宜昌国闰房地产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该单位已经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现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换发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唐钢、聂峰、覃远琳、谭道明、艾长征、曾凡海、朱健、杜宪、危肃、王范荣、张江、高周洲、熊炎、罗洋、田庆平、孙富建、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高周洲、张江,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西陵分局王范荣,宜昌开发区分局田庆平,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