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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019号

日期:2009-06-12 10: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9年5月25 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培训楼规划变更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申请培训楼规划变更
  该项目已由市测绘大队进行放线,由于现状绿萝路延伸段沿线有国防通讯光缆及无线电干扰塔,现申请将培训楼向南侧平移6米,以避开光缆设施。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变更。
  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一五研究所宜昌分部申请器材库外装修
  该单位申请的外装修方案封闭了临体育场路的室外楼梯,且在山墙处开门,增加踏步和外挑门廊。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外装修,不同意临体育场路山墙开门和增加踏步、外挑门廊。建议入口设置在该建筑的南面原入口附近,山墙上设置竖向广告牌。
  三、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沿江大道34号规划用地性质问题
  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在办理沿江大道34号房屋产权时,提出土地使用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出具了工作联系单,询问该用地是否为商业金融用地且符合城市规划。
  经会议研究,按照城市规划,该宗地属于商业金融业用地,由西陵分局予以回复。
  四、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拆迁安置房单体建筑方案审查
  提交的方案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1、2层用作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3层作为该所工作的大学生宿舍。
  会议研究认为,该方案间距及退后用地边线不符合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方案调整符合技术规定后,由伍家岗分局审批。
  五、万寿桥街办关于宜昌万达广场项目拆迁范围内2户残疾人铁棚规划定点的报告
  万寿街办经过多方协调,并征得2户安置对象的同意,拟利用十三码头宜港市场口的空地,由街办统一报批规划手续,建设活动板房安置棚,并报送设计图纸。铁棚长2米、宽2米,前檐高2.5米,后檐2.2米,侧面及背面用铁板围护,屋面为轻钢复合板,骨架为方管。
  会议研究同意由街办报建,安置宜昌万达广场拆迁户使用,同意按报送图纸施工,工程性质为临时工程。
  六、湖北智友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江帝景”5号楼施工图审查
  该公司开发的“长江帝景”5号楼,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加层并平移3.7米。因考虑审批程序困难复杂,加层事宜在完善土地手续后再实施,现报送施工图申请核发规划许可证。报送的施工图将原地下车库部分调整为商业用房,并向沿江大道扩建2.5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名称变更虽经相关部门批准,考虑规划手续的连续性,“长江帝景”项目建设单位仍用原“九龙公司”名称,待该公司土地证名称变更后,再变更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会议不同意地下车库调整扩建,要求施工图应符合我局原审批方案。
  七、宜昌市图书馆申请设置图书馆宣传牌
  市图书馆申请在夷陵路225号的图书馆建筑顶部设立高度为6米的宣传牌。
  会议研究不同意在图书馆顶部设立宣传牌,建议在图书馆馆前广场设置竖向广告牌。
  八、宜昌市伍家乡人民政府申请政府办公楼维修和改造
  该单位现有办公楼因使用时间久,出现一定程度损坏,现申请局部维修和扩建,拟将原一层门厅增加至5层,现报送扩建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维修和扩建。要求先由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后,再按照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九、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函协助执行以下事项:(1)将宜昌市东方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宜昌市夷陵路270号原“东方大厦”综合楼项目中的A、B、C座地下室1064.45平方米;A座一层、B座一层9-17轴/A-E轴616.13平方米;A座二层、B座二层1-17轴858.39平方米;A座三至十五层5825.10平方米建筑面积过户给宜昌市葛洲坝惠丰工贸有限公司。(2)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割给宜昌市葛洲坝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未进行综合验收,待综合验收后再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上岗路口地块经济适用房选址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上岗路口(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地块经济适用房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控制性详规规划为农贸市场、居住用地。二是与该公司协商,拆除六层住宅楼,进行统一开发建设。三是按控规指标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江南大道(李家河村十组地块)批次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位于李家河村十组(江南大道旁地块)的土地,要求按2009年第十一批次用地下达。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工业性质下达批次用地。
  十二、落实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迁移城区清真屠宰场定点
  经市民宗局及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联系,要求在现清真寺墓地附近布置清真屠宰场,拟用地面积为1亩,清真寺墓地已占用东山四路城市道路。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为东山四路道路用地,要求按临时建筑考虑清真屠宰场定点。
  十三、湖北宜顺房地产公司申请再次研究伍家岗“右岸”项目(原洋坝项目)沿江大道道路线型及规划条件问题
  湖北宜顺房地产公司就我局2009年5月18日局业务会意见提出以下四点意见:(1)关于我局原发规划设计条件总建筑面积的认定问题。宜顺公司提出1996年我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微机号:960015)中,规划设计范围(虚红线)面积为800亩,容积率分别为2.0(多层)及2.5(多层及高层),且在当年的规划设计条件中特别强调,规划建筑面积要求按虚红线范围计算。在扣除污水处理厂占用约140亩土地后,总建筑面积应按660亩×666×2.5=1098900平方米计算,不同意2009年5月18日局会提出的468亩×667×2.0=624312平方米计算方式。(2)堤岸占用的192亩均在规划设计范围及土地使用范围内,在计算建筑规模时本不应剔除,即使剔除192亩,总建筑面积也应按468亩×666×2.5=780390平方米计算,更不同意按2009年5月18日局会提出的468亩×667×2.0=624312平方米计算;该公司提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申请建筑面积按90万平方米确定。(3)公建与居住的用地比例问题。宜顺公司提出,柏临路至临江溪段总用地约200亩左右(包括道路、绿地、可开发用地),该公司设想利用一半用地即100余亩修建一座五星级酒店,打造成宜昌水路入口的标志性建筑;靠热电厂一端约10亩的用地上,规划幼儿园、购物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4)关于沿江大道宽度及沿河路(柏临路-临江溪)道路走向问题。宜顺公司提出,按1992年市政府办公室批复、1992年填江造地合同书(由市建委与澳门港顺公司签定)、1994年土地出让合同、1996年规划设计条件等文件中,规定由该公司无偿提供的土地只包括沿江大道25米宽度用地,不包括沿河路用地及整段滨江公园的绿地。因此,不同意此次规划将沿江大道宽度由25米调整为调整为40米及沿河路的走向。但该公司顾全大局,考虑城市发展,建议将沿江大道宽度调整为35~38米,滨江绿地宽度控制在12~15米,沿河路由该公司承担修建,并承诺无偿作为开放式城市道路,提供公众使用,但道路走向应配合五星级酒店的布局考虑,用地计入小区基数。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总建筑面积按468亩×666×2.5=780390平方米计算;二是沿江大道考虑到与上段道路的连接整体性,建议宽度维持40米不变;三是沿河路线型在满足道路规范的基础上可作适当调整,是否计入基数问题,维持2009年5月18日局业务会意见不变。该项目需进一步调整、完善控规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五、市政府办转来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5号土地原出让合同用途商住的请示》
  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伍临路5号地块按土地证要求,将用地性质由办公用地更改为居住用地。
  会议研究决定,按2009年4月7 日局业务会议意见答复,文稿由规划监督科审核后回复市政府。
  十六、市政府办转来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增加G(2006)44地块容积率的请示》
  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将已摘牌的包印厂地块的容积率由2.4增加至5.2。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段块周边用地紧张,在控规中已考虑到农贸市场的因素,将容积率确定为2.4已属偏高标准,且该地块属挂牌土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不能直接对开发公司调整增加容积率。
  十七、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宜昌万达广场建设区域规划定点公共厕所的函》
  市城管局提出,在万达广场项目规划范围内,需拆迁2座公共厕所,按标准该范围应设置4座公共厕所才能满足要求。要求我局在下达万达广场选址意见书时,明确要求还建2座公共厕所,并将产权交付给市环卫处。
  经会议研究,我局于2009年2月11日就对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该项目的挂牌条件,且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摘牌后已于2009年5月6日换发了土地出让条件,现已不可能对其再进行更改。在下达挂牌条件及换发土地出让条件中,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与万达公司签定的合同执行。市城管局提出还建2座公共厕所问题,建议由市城管局自行与拆迁人协商解决。
  十八、宜昌市西峡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的拟用地面积98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8.5平方米,容积率0.659,建筑密度45.8%,绿地率23.2%,停车位16个。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取消北侧城东大道出入口;二是办公及服务用房的办公部分取消阳台和飘窗。
  十九、湖北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蒸养免烧砖项目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湖北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蒸养免烧砖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1791.72平方米,建筑密度8.67%,绿化率18%。
  会议研究同意该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
  二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宜昌油库项目
  该公司宜昌油库位于猇亭磨盘居委会,该项目总平面方案经消防和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审核同意建设。
  会议研究同意其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要求该项目与318国道接口处应设置减速带、警示红绿灯等安全设施。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覃远琳、唐钢、聂峰、谭道明、艾长征、杜宪、曹开玉、曾凡海、李源、朱健、王范荣、苏蓉、罗洋、张江、高周洲、周琪、苏蓉、董道兵、孙福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规划监督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建筑工程科朱健、曾凡海,西陵分局王范荣、苏蓉,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