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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13号

日期:2009-04-21 08:3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4月13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管理处关于水上监测指挥中心选址等3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管理处申请水上监测指挥中心选址
  省无委办宜昌市管理处申请在城东大道原武警教导队地块选址水上监测指挥中心。原武警教导队总用地面积约20亩,省无委办宜昌市管理处申请利用其中的约12亩土地进行选址。
  经会议研究,因该12亩土地已预留为空军搬迁用地,建议利用剩余的约8亩土地进行选址。会议要求,由市发改委下达2009年建设计划后按程序办理,或者对原有计划是否按现关于办公楼建设有关通知精神执行,须市发改委确认。
  二、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申请体育场路地块修建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选址
  市环保局来函要求下达体育场路(原宜昌焦化煤气公司)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从用地情况分析,该地块原宜昌焦化煤气公司的土地约4600平方米,因地块北侧土地仅留有约1700 平方米,建议扩大用地范围进行统一建设。二是该区域我局已核发宜昌市妇女联合会建设三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5〕023号)。三是请市环保局与市妇女联合会协商,共同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建议其中一个单位拟在伍家岗区火光村九组马家湾(原纺机煤气站)旁选址。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要求下达望洲村(黄河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望洲村(黄河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规划为消防用地,经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市消防支队协商进行土地置换,调整为工业用地,将消防地块置换到《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控规》的XL-V-06地块。会议要求,依照《宜昌市消防专项规划》予以调整,对该地块按工业用地功能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西陵区望洲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原西陵酒业地块村民安置房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该地块内村民建房拆迁难度大,建议将其西陵酒业、喜旺部分用地划出作为村民集中安置用地,不纳入挂牌范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村民安置区采用置换用地方式进行定点。要求按原选址意见书的规划设计范围,拟用地范围按现已拆除村民房屋用地范围对西陵区望洲村村民委员会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宜昌泓泉供水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服务楼选址
  该公司拟在五龙路与五龙二路交汇处地块修建加压泵房等综合服务楼。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控规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考虑其为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同意调整用地性质。二是要求该公司提供供水泵房等配套设施的国家现行规范指标,不得建设职工住宅等项目内容,用地控制在2000平方米范围内。
  六、宜昌新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三峡国际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1~3号高级套院和会展中心建筑方案
  宜昌三峡国际会展中心位于梅子垭水库旁,项目总用地规模58.7公顷。此次报建为五星级酒店、1~3号高级套院和会展中心的单体方案。提交的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五星级酒店、套院方案与总平面不一致,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减少,1~3号套院建筑面积扩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五星级酒店方案及1~3号高级套院方案,由建筑工程科负责办理五星级酒店、会展中心和1~3号高级套院的定位图。
  七、宜昌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招牌选址
  该公司申请在果园三路新建的住宅楼第一、二层统一设置招牌,提交的招牌方案一、二层墙面全部设置为招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招牌,将招牌与空调进行统一设计,保证空调外机不受影响,招牌高度0.6米,重报招牌方案后再议。
  八、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设置电子广告显示屏选址
  该公司申请在临夷陵广场一侧台阶处设置电子广告显示屏,电子广告显示屏长度9.73米,高度1.124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电子广告显示屏设置不符合建筑立面设置要求,同时《夷陵广场广告设置规划》正在编制。因此,不同意电子广告显示屏选址。
  九、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中心商务区一期D栋商业裙楼外立面方案变更审查
  该公司申请开发的中心商务区一期D栋商业裙楼外立面方案变更,重新报送的外立面方案已按规划业务会[2009]11号会议纪要意见修改,现提交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同意报送的一期D栋商业裙楼外立面变更方案。
  十、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来函征求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得胜街商品房项目有关意见
  经调查,(1)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得胜街商品房1号、2号、3号楼分别于1998年、1996年、1998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1996年办理整个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范围不含2000年办理的半永久性质的车库所占用地(215平方米),但拆迁范围图含车库地块。(3)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2000年办理了半永久性质的车库,并在土地局办理了车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宜昌市长青苑业主委员会诉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确权纠纷一案中,涉及到该小区规划方面的有关问题,征求市规划局意见:(1)该小区规划的建筑区划是否包含该215平方米用地?(2)贵局是否在该小区规划之外为长青物业有限公司取得该215平方米用地发放了规划用地许可证?(3)长青物业小区1996年规划中是否规划车库?(4)贵局2000年放线的车库是允许该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还是为长青物业有限公司另行单独规划的具有所有权的建筑物?
  经会议研究答复如下:第一,按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1996年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该小区规划的建筑区划不包含该215平方米用地。第二,我局未对长青物业有限公司的215平方米用地核发规划用地许可证。第三,长青物业小区1996年规划中没有规划车库。第四,我局2000年办理的车库规划手续是根据宜昌长青物业有限公司申请,作为该小区建设配套停车库设施批准的,也就是说停车库应优先满足该小区业主。
  十一、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入口门楼
  该公司申请在临发展大道入口处建设一处入口门楼。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入口门楼,方案10.3米标高以上的标牌取消,石材基座取消,并考虑结构安全。
  十二、宜昌市河兴企业总公司申请建设临时仓库和钢构车间
  宜昌市河兴企业总公司为沙河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申请在原“禽畜交易所”所属土地上建设临时仓库,在原“沙河村菌种厂”所属土地上建设临时钢构车间。
  会议研究认为,原“禽畜交易所”所属土地位于沙河整治范围内,不同意建设。原则同意在原“沙河村菌种厂”所属土地上建设临时钢构车间。
  十三、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赵春金私房申请改造
  会议研究同意按原位置、原面积、原层数翻建,不存在违法违章建设后完善建房手续。
  十四、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大树湾村、黑虎山村村民申请建设临时生产用房
  由于部分非规划建设区村民申请办理养猪场,经会议研究,要求50平方米以下规模的养猪栏由个人申报,5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由村委会负责申报,西陵分局审批。
  十五、宜昌金坤置业有限公司申报江南农贸市场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换发选址意见书。
  十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南北天城25-27号楼综合验收相关情况的函
  南北天城项目的25~27号楼竣工规划验收时存在以下问题:(1)一期拆迁范围内的一栋平房未拆除。(2)港务局老干部楼未拆除导致24号楼未建设。(3)二期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被确认为拆迁人,并承诺待条件成熟后立即组织拆迁。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一期拆迁范围内影响保留建筑40号和46号楼消防通道的平房建筑予以拆除。二是在建设24号楼时完成港务局老干部住宅楼拆迁。三是该公司未取得二期拆迁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二期工程建设作为独立规划单元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七、宜昌市测绘大队申请建设临时食堂
  市测绘大队拟在宜昌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沿江大道办公楼顶层修建临时食堂,并报送建筑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测绘大队在该办公楼顶层修建临时食堂,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该项目建设必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二是将房屋进深压缩1米。三是方案审批前征求消防部门意见。四是报送外立面效果图提交会议讨论。
  十八、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交调度室定点
  公交公司90年代初在桔城路设有调度室,五一广场扩建时拆除。现桔城路改造,为便于管理,申请在康莱特广场(东山大道)恢复公交调度室。
  会议研究认为,东山大道白沙路至桔城路段即将面临改造,不同意在康莱特广场的东山大道红线内设置公交调度室。
  十九、伍家岗街道办事处申请修建小区间通道
  伍家岗街道办事处李家湖社区居民反映,从宜棉小区到伍临小区间一条长约20米的道路不通,涉及宜棉医院和市一针厂用地,街办已协调好宜棉医院用地,属于市一针厂用地部分已申请区政府协调,按规划道路红线尽快修通此小区间道路。
  会议研究认为,街办申请修建的小区间道路为规划城市支路沈白路,建议由伍家岗区建设局按程序申请建设。
  二十、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申请兴建拆迁安置房
  为支持滨江商务中心建设,该所同意将科研办公大楼拆除,建筑面积6413.73平方米。现提出申请:(1)在胜利一路11号该所新港大楼楼顶增建一层轻屋面,安置测试中心,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2)在夷陵路174号家属院内与大公桥派出所交界空地上兴建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用作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新港大楼楼顶增建一层轻屋面,要先将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若附近居民无异议,则同意其申请。二是该公司家属院与大公桥派出所交界处空地为消防通道,不同意该公司占用公共通道建设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二十一、研究“伍家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办公大楼整体规划方案不宜变更的函”的回复意见
  伍家区政府办公大楼规划红线于2001年由我局审批,由于资金不足,决定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建设,并于2003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近期因房地产开发,将对区政府大楼南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区政府办公室来函,提出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期整体规划方案不宜变更的要求。
  会议研究不同意调整伍家岗区政府周边规划道路线型。要求伍家岗分局拟文就区政府周边规划情况及道路线型问题向伍家岗区政府回复。
  二十二、宜昌市万寿医院申请补办医院加层规划手续和外装修方案审查
  万寿医院于2002年购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位于东山大道340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伍家支行建筑物一栋(原汉宜饭店部分用房),建筑层数为7层,由于产权关系复杂,正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该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已在顶楼增建了一层,加层部分未办理规划手续,现申请补办规划手续,同时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同意报送的外装修方案,并补办加层部分的规划手续。
  二十三、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安置房规划总平面审查
  根据局规划业务会议纪要〔2009〕011号意见,市测绘大队对已经建设的合益西路高程进行测绘,根据测绘结果,按8%的坡度确定合丰路最高点的标高。小区结合合丰路道路标高进行竖向设计。市测绘大队已经对建设的合益西路高程进行了测绘,合益西路与合丰路交汇点的绝对高程为59米,设计单位根据测绘结果对方案进行了调整,现提交会议讨论。
  设计单位调整的方案与系统道路标高不一致,会议要求由设计单位与市政科衔接,调整小区竖向设计,保证出入方便,调整后由伍家岗分局直接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二十四、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标牌
  该公司申请在夷陵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该单位四层办公楼屋顶设立标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设立标牌的申请,要求在一层与二层之间墙体上设置标牌,楼顶处设置广告字。
  二十五、万寿桥街道办事处申请建设临时售货亭
滨江商务中心拆迁范围内有4个临时售货亭,3个办理了临时规划手续,1个经伍家岗区政府同意定点建设,万寿桥街道办事处申请异地安置4个临时售货亭。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3个办理了临时规划手续的售货亭异地安置,由原建设单位按程序申报。
  二十六、湖北双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电石渣、磷渣和粉煤灰等生产蒸养免烧砖项目申请选址
  根据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7号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工作联系函,拟将该企业选址于桃子冲水库宜化渣场旁,用地面积30亩。由于该地块有一部分在宜化渣场范围内,宜化对该选址不赞同,现申请将该企业用地选址于桃子冲水库与杨家湾变电站之间的山冲内,用地面积约26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定点方案。
  二十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沿江大道城投置业综合楼等处设置光缆交接箱及交换机房定点
该公司拟申请在距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叉口设置光缆交接箱1个,长1.55米,厚0.5米,高1.65米;在绿萝路加油站对面(临火车站变电所西侧)、沿江大道城投置业上侧人行道、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叉口约270米、城东大道进火光村九组现有村级道路右侧等四处设置交换机房,长4.4米,宽3.4米,高2.52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叉口北侧约104米左右处的道路红线外边线设置光缆交接箱。不同意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交换机房。
  二十八、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设置电子地磅定点
  为阻断特大型超重车辆过桥,确保夷陵大桥安全,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在胜利三路夷陵长江大桥进口处设置电子地磅。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在胜利三路夷陵长江大桥进口处机动车道上设置临时电子地磅。由于胜利三路道路未实施黑化,竖向设计应结合规划道路和现状标高合理确定标高,要求道路实施改造时,电子地磅应自行作出相应调整。
  二十九、中南路高速路至东山四路段道路走向方案审查
  因中南路穿越高速公路现有桥涵为斜交,办公系统内规划道路无法实施顺接。市规划院提出对中南路线型进行调整,斜交过高速公路,部分山体采用隧道方式穿越后与东山四路连接。
  会议对市规划院提交的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后认为,其提出的调整线型可行,同时要求道路业主单位补测1:500带状地形图后,对道路线型方案进一步细化并由市政工程科入机。
  三十、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宜昌宝佳利房地产公司关于城区宝塔路拆迁与修建问题的请示
  宜昌宝佳利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金色海岸”及宜昌三元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新外滩”项目已启动,请求市政府将宝塔路道路改造工程纳入计划尽快建设。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宜昌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依照《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及《宜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我局于2008年8月向宜昌市建设委员会核发了宝塔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规划设计要求及市政工程定位图、拟用地范围、拆迁范围等附件。建设时序由市建委确定。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覃远琳、聂峰、谭道明、艾长征、唐钢、杜宪、曾凡海、朱健、李源、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危肃、熊炎、张江、周琪、高周洲、孙富建、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规划监督科熊炎,伍家岗分局高周洲、张江、周琪,市政工程科杜宪,西陵分局曹开玉、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点军分局李源,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