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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8号

日期:2009-03-16 11:3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8年3月15日)

2009年3月9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大楼楼顶设置招牌方案审查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大楼楼顶设置招牌方案审查
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门诊病房大楼楼顶设置“人民医院”字样招牌,招牌为红色发光字,长度28米,高度5米,顺大楼南北前后纵墙两侧布置。
会议研究同意门诊病房大楼楼顶设置“人民医院”字样招牌方案。
二、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北门外正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名称变更
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北门外正街100号(电机总厂地块)拆迁安置房5~11号楼已于2008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均为拆迁安置房。现建设单位依据市发改委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为拆迁安置房(香山•汇腾苑二期),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汇腾市场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备忘录〔2008〕13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要求:“对于该项目仍留下的资金缺口,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增加部分楼栋楼层的办法予以弥补,增加的面积由弘洋公司自行销售。”提出申请变更拆迁安置房5~11号楼建设项目名称,要求将“拆迁安置房”变更为“香山•汇腾苑二期”。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忘录〔2008〕13号指定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核算该项目成本,并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要严格按照分担原则和双方挂牌约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核,依法依规确定。为此,会议要求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定是否同意变更建设项目名称,若同意变更并应确定具体的楼栋号。
三、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商业步行街C+E地块2号楼位置建设临时玻璃用房选址
为便于充分展示宜昌商业步行街项目整体情况及促进步行街销售及招商工作,该公司申请在C+E地块2号楼一层外廊和紧贴外墙面临解放路处设置临时玻璃用房,其中外廊处临时玻璃用房建筑面积为20.48平方米,紧贴外墙处建筑面积为19.2平方米。3月6日现场踏勘时,以上两处临时玻璃用房已搭建构架。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四、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D—12区地下车库施工图审查以及东湖D—16区变更
该公司开发的东湖D-12区地下车库施工图设计与方案比较有较大变化:方案设计采用整体单层停车方式,车库与各住宅楼的地下室连通为一个整体,柱网布置过于理想化,全部均可停车,地下停车总量为493个。施工图设计对住宅地下室柱网进行了必要的调整,调整后住宅下部基本不能停车;地下车库布置在住宅间距之间,外形发生了变化,为弥补停车位不足,局部采用机械式双层停车方式,地下停车总量为481个,地面停车量不变。由于方案设计的停车总量超出要求7个,另外施工图设计部分商业的建设规模减小约2000平方米(R2号楼裙楼商业由局部三层修改为整体二层,商业S3号楼由4层修改为2层),施工图设计的停车总量尚可满足要求。此外,D-16区因方案和部分地块开发性质发生改变,我局要求配建一座变电站。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周围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取消变电站。
会议研究认为,鉴于诸多项目采用的机械式双层停车实际建设难以得到落实,原则上不宜提倡。对D—12区地下车库按照单层停车方式核算停车总数后,再提交局业务会讨论。同意D—16区取消变电站,要求D—16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D—12区和D—16区应严格按照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各自实现规划指标的平衡,否则按照我局对市政府2450号来文的规划意见执行。具体按照那种方案实施建设,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取舍。
五、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大楼外墙装修颜色变更
窑湾乡卫生院大楼外墙装修主色调原设计为象牙白色,现申请更改为银灰色。
会议研究同意更改为银灰色,具体色彩由西陵分局对照色卡确定。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明珠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使用者为宜昌市明珠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陵区夜明珠路(三峡坝区公路出入口处),划拨交通用地,面积3662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征求该地块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用地的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土地在西陵经济开发区控规上是公共绿化和生态停车场,系公共设施用地。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康德忠土地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使用者为康德忠,位于宜昌市望洲村,划拨批发零售用地,面积1028.28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批发零售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土地部分位于新民路规划道路红线内,部分为220KV高压走廊绿带。
八、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临时商业和仓库
该单位申请在发展大道和运河之间的权属土地上修建两栋一层的临时商业,并在现已建成的仓库与西陵二路延伸段之间预留发展用地上建设一栋仓库。
会议研究同意仓库建设,临发展大道的商业修改方案,只做一栋,要求外观效果美观,同时注重临发展大道的景观效果。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亚元路(欧赛科技公司旁)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欧赛科技公司申请在原厂址北侧扩大约48亩的生产用地,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该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以便于进行土地挂牌出让。
会议研究同意按工业用性质办理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容积率为0.5~1.5。
十、八一路加气站出让用地规划范围及条件问题
按控规要求,八一路加气站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加气站用地面积偏小,应向北侧(公路一侧)调整,适当扩大用地规模,但必须满足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建筑物的要求,其它按控规要求执行。待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后直接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一、湖北省宜昌卫生学校申请开设机动车通道工程定点
宜昌卫生学校拟申请在云集路中房大厦与鑫成大厦之间开设12米宽的机动车通道工程。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从交通组织上分析,利用云集路非机动车道作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较为合理。二是云集路黑化改造已完成,不同意拆除云集路绿化带。三是机动车出入口的宽度控制在6米以内。四是将现有侧石改为卧石,通道铺装材料应与人行道保持一致。
十二、宜昌天裕房地产公司居住区(宜昌东郡)规划方案及A区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宜昌天裕房地产公司居住区(宜昌东郡)规划方案及A区建筑单体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119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69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1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35平方米),容积率2.79,建筑密度21.2% ,绿地率36.5%。核定停车位1372个,设计停车位1183个,地面215个,地下968个(双层机械式停车),还差179个。选址意见书主要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7,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位不小于40%,配套公建车位不少于4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议建筑层数20层以下。
申报方案均为20层以上、30层以下的高层点式或点式联拼建筑,且均为南北朝向布置,沿道路布置的居住建筑底层为平行于道路的商业裙房。方案中幼儿园与南侧规划的高层住宅建筑的最小间距仅有19.6米,(规范26米),基本满足3小时日照。
会议研究后作出如下要求:一是扩大地下停车库,停车位应满足选址意见书的要求。二是居委会应临城市道路布置。三是在小区出入口处设置门房。方案修改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十三、中国银行申请三峡分行外装修变更
因上级行考虑到种种因素,决定紧缩大楼装修的投资规模,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原设计的外正立面玻璃幕墙方案进行了修改,设计变更为外正立面用氟碳涂料处理和更换成彩铝窗材料,并提交了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更换外装修材料,要求外装修色彩与相邻建筑物相协调,重新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十四、宜昌市中医院申请住院大楼正立面装饰改造修改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对2008年度国家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跟踪检查中,指出宜昌市中医院新建住院大楼正立面装饰过于单调,该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了修改设计,将原批准方案外墙材料由氟碳涂料改为玻璃幕墙铝塑板,并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同意所申报的方案。
十五、北山坡社区居委会临时菜棚施工图审查
北山坡社区居委会报送临时菜棚施工图提交会议审查。施工图中建筑为钢结构,建筑高度为4米,建筑下部为2米高砖墙,上部为钢板网围护。我局批准的方案,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高度为3米,无围护结构、系开敞式空间。
会议要求按照审批的方案重新报送施工图。
十六、民惠小区定位图建设单位变更
在办理民惠小区后续各项手续中,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建设单位已变更为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现该公司申请变更该项目“建筑工程定位图”的建设单位,便于市房产管理局将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
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十七、伍家岗区民政局申请变更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为伍家岗区民政局下属二级法人单位,由于条件所限,在办理有关规划报建手续时,均以伍家岗区民政局作为建设单位,现申请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伍家岗社会福利院。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
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十八、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申请民益家园平面定位调整
民益家园小区内部道路在6、7、16号楼放线前已经施工完成,由于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宗地范围与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不一致,建设单位在修建道路时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宗地范围进行放线,与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对照产生了偏移,导致后期放线时6、7号楼与堡坎距离较近,影响施工及底层采光,16号楼占压道路堡坎,影响安全和使用。建设单位已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日照分析,分析结果为6、7号楼位置变更不影响周边房屋采光,16号楼位置将会影响到14号楼一层采光,该单位申请14号楼一层性质变更为储藏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6、7、16号楼位置变更;同意将14号楼一层性质变更为储藏。
十九、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经济适用房建筑方案审查
该公司经济适用房(民欣家园)按规划业务会纪要〔2009〕第007号会议要求对外立面进行了修改并提交方案审查。
会议研究同意建设单位报送的屋顶为灰色彩瓦的建筑方案。
二十、旭光村村民搬迁安置居住小区建筑方案审查
旭光村村民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按照局业务会议要求对外立面进行了修改并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要求建筑色彩和外墙形式应与松林路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经济适用房保持一致,建设单位重新报送外立面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请恢复机场路广告牌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2006年7月因机场路扩建需要,按照市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39号文件精神拆除了原T型广告牌,现申请在机场路该公司范围内恢复建设该广告牌。
会议研究认为,机场路各种广告牌密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已不能再审批新的广告牌,考虑该单位的情况特殊,要求该单位请示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二十二、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续建太森花园二期项目
宜昌市太森房地产有限公司将金猇路太森花园二期项目转让给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现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太森花园二期“一书两证”。
会议研究同意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对太森花园二期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小区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08〕036号业务会议纪要办理,原则同意其二期项目商住楼定点,按整体用地范围的容积率不大于1.6指标进行控制,临加油站的空地不再进行开发建设。
二十三、宜昌市八一福龙钢铁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生产用房
该公司申请在猇亭大道(磨盘村厂区内)建设生产用房,层数3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在拟建示意图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要求该公司迅速完善规划方案后报批。
二十四、宜昌滨江商务中心安置房规划方案
报建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12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16.3平方米,容积率2.59,建筑密度22.8%,绿地率为30%,停车位44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规划总图中须落实门房、配电房等配套设施。二是进一步优化临胜利三路入口道路。三是规划中应尽量增加停车位。四是尽可能在临市四中一侧三角形范围内布置社区居委会“300工程”。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胡高生、唐钢、聂峰、胡高生、覃远琳、谭道明、杜宪、曹开玉、曾凡海、王范荣、苏蓉、丁革强、李源、张江、高周洲、周琪、罗洋、熊炎、汪鸣、陈明、董道兵、孙福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点军分局丁革强、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