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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6号

日期:2009-03-05 17:3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2月23 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休干所金家台地块规划指标的工作联系函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休干所金家台地块规划指标的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调整市直机关休干所金家台地块的容积率。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挂牌土地。控规若需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由建工科按照控规调整的程序进行,待报市政府批复后再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发展大道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征用的位于发展大道806亩土地,目前已规划建设5个项目,现申请对剩余的159.5亩土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为山体保护用地,临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局部地块可调整为居住用地,控规若需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由建工科按照控规调整的程序进行,待报市政府批复后再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调整西陵开发区望洲村一组地块规划指标的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调整西陵开发区望洲村一组地块的建筑密度。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挂牌土地。原则同意调整该地块建筑密度,要求按照建筑密度不大于50%,其它规划指标不变重新核发建设项目选意见书。

  四、中泰国际商务广场筹建处申请中泰商务广场项目选址

  该筹建处提出的拟建地点位于西陵一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8200平方米,需拆除现有商业、办公楼和住宅楼约12225 平方米。现该单位要求增加该地块容积率及建筑密度。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的西、北侧等用地边界占用了其它单位用地及道路红线,可用于建设的占地面积仅有5800 平方米左右,不能满足建设中泰广场的要求。同时,由于该地块用地较小,若建设的容量太高,也不能满足停车位、绿化率等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为此,形成以下会议意见:一是该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6.0,建筑密度35%。二是应充分考虑交通组织及停车场问题,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的要求进行配置。三是有关能否增加相关规划指标事宜,按照规划管理权限,要求将规划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五、宜昌市黑旋风投资有限公司运河佳苑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港窑路,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472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289.37平方米,容积率3.423,建筑密度23.18%,绿地率33.21%,停车位543个。社区活动用房建筑面积627平方米,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206.82平方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后退用地边界及建筑间距、日照均满足有关要求。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6.88%。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一是方案中应标明一期、二期的范围、拆迁范围、以及围墙和配电房位置。二是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摘牌取得土地权属后,再正式批准方案。三是宜昌开发区分局可以告知书形式通知建设单位,一期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六、武汉铁路局关于申请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函

  武汉铁路局来函申请建设职工经济适用房,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拟建设的三个地块为:(1)宜昌花艳货场铁路家属区,占地25亩,计划建设220套、共2万平方米的职工住宅。(2)花艳宜万铁路还建地块,占地45亩,计划建设610套、共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3)宜万铁路配套生活设施,拟征地131.4亩,计划建设2600套、共24.5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会议研究同意武汉铁路局提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申请,要求该单位提供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会议要求,一是1、2号地块的范围及面积根据该单位土地证确定,容积率为2.6。二是3号地块的范围及面积按控规确定,容积率为2.6。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原中南橡胶厂周边集体零星土地批次用地手续的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原中南橡胶厂周边集体零星土地的批次用地手续,以便办理中南橡胶厂地块摘牌单位土地证。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八、宜昌市城投公司四号地块分割问题

  宜昌市城投公司申请将摘牌取得的四号地块内70.6亩土地办理给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四号地块内122.9亩土地办理给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分别向两家公司核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其申请,要求规划指标及性质按原选址意见书不变。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办理桔城路地块选址意见书

  我局于2007年8月核发了桔城路地块的选址意见书,现已过期,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办理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重新办理选址意见书,要求原用地范围及技术指标不变。

  十、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Ⅳ-2-3、Ⅳ-2-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Ⅳ-2-3、Ⅳ-2-4地块位于夷陵路、规划天府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原控规指标:Ⅳ-2-3地块为居住用地R21,用地面积1.54公顷,容积率2.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45米;Ⅳ-2-4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C12,用地面积0.85公顷,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40米。

  经建设单位申请,调整了两个地块的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Ⅳ-2-3地块为居住用地R21,用地面积1.28公顷,容积率4.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Ⅳ-2-4地块为旅馆业用地C25,用地面积1.11公顷,容积率7.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20米。

  会议原则同意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Ⅳ-2-3、Ⅳ-2-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经专家论证、市政府批准后调整该地块控规。

  十一、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Ⅳ-4-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Ⅳ-4-8地块位于夷陵路与白沙路交汇处。原控规指标:Ⅳ-4-8地块为商业用地C21,用地面积1.08公顷,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经伍家乡共前村村委会申请,调整了该地块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调整地块用地界线,原白沙饭店、白沙商场用地权属界线为Ⅳ-4-8-A地块、剩余用地为Ⅳ-4-8-B地块。Ⅳ-4-8-A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与商业金融用地C),用地面积调整为1.0公顷,容积率6.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Ⅳ-4-8-B地块保留为住宅及商业用地R2/C21不变,用地面积0.41公顷,容积率2.2。

  会议原则同意伍家岗沿江片区Ⅳ-4-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由伍家岗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调整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直接调整该地块控规。

  十二、宜昌供电公司白家冲变电站至万寿桥变电站松林路段110KV架空线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拟申请白家冲220KV变电站至110KV万寿桥变电站110KV松林路段输电线路选址,提交了两个路径方案。方案一:从白家冲变电站出线,经城东生态新区保护山体,在距离松林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约400米、平行于松林路道路中心线架空至城东大道后,再接入城东大道电缆沟。方案二:从白家冲变电站出线,经城东生态新区保护保护山体,在东山二路与松林路交叉口约100米处、平行于松林路道路中心线架空至城东大道后,再接入城东大道电缆沟。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路径。同时要求,白家冲变电站出线后,经保护山体部分线路为永久输电线路。平行于松林路段架设的线路为临时输电线路,由供电公司书面承诺,待规划松林路道路实施时,拆除临时架空输电线路,改为地埋方式。

  十三、宜昌供电公司猇亭区桃子冲变电站至三峡全通涂镀板变电站110KV、架空输电线路及10KV保安电源电缆线路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在猇亭区申请的110KV架空输电线路及10KV保安电源电缆路径方案,拟从桃子冲变电站出线、跨越猇亭大道后,再平行于桃子冲路及金岭路道路中心线架空和地埋至三峡全通涂镀板110KV变电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路径方案。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积极争取湖北省电力公司的支持,按110KV线路实施建设,以保证三峡全通涂镀板项目8月份按时送电。同时,由市政科给中石化去函,要求其提供天然气管道保护距离。

  十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发展大道与东山四路交叉口设置光缆交接箱定点

  该公司申请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发展大道与东山四路交叉口设置光缆交接箱定点,其光缆交接箱长1.55米、宽0.55米、高1.65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光缆交接箱,由市政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交接箱的具体位置。

  十五、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伍家岗工业园区前坪路、共联一路、花艳路及三号横路道路选址

  该管委会申请伍家岗工业园区前坪路、共联一路、花艳路及三号横路的选址。初步方案为:(1)前坪路为改造道路,起点宜当路、终点东山大道,宽度25米、四车道、机动车道宽14米,长度1200米;(2)共联一路为新建道路,起点宜当路、终点共联路,宽度15米、两车道、机动车道宽7米,长度580米(规划长度1000米);(3)花艳路为新建道路,起点花溪一路、终点花溪二路,宽度25米、四车道、机动车道宽14米,长度1000米;(4)园区已建的三号横路起点前坪路,终点共联一路,宽度30米、长度300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前坪路、共联路及花溪路等3条道路与《宜昌市伍家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致,原则同意按控规确定的道路宽度、断面型式、车道数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是考虑三号横路道路与控规不一致,不同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六、点军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房屋改造

  点军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位于将军路,现申请房屋改造。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进行房屋改造,由点军分局办理。

  十七、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美岸长堤1号楼扩建裙房施工图审查

  该公司位于西陵二路“美岸长堤”1号楼扩建裙房施工图提交会议审查。该裙房原审批方案使用性质为银行营业、办公及航空订票用房,现施工图改为商铺,其它符合要求。

  会议研究同意改为商业性质,但不得变更为住宅。

  十八、宜昌市力帝房地产公司星苑花园三期规划总平面方案审查

  根据规划业务会〔2009〕5号会议纪要意见,宜昌市力帝房地产公司将星苑花园三期规划总平面方案进行了调整,提交的总平面方案为:(1)20号楼22层,建筑距西侧砖4变电所22.7米,距用地边界11米;21号楼26层,建筑距西侧和西北侧砖6住宅均为18米,距用地边界10米,距组团道路用地边界10.5米;22号和23号楼均为22层,建筑距北侧用地边界11.4米,部分间距不能满足技术规定要求。(2)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为13.7%,选址意见书要求为60%。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规划总平面布置方案。二是方案的住宅户型应进行调整,以保证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达到60%左右。

  十九、宜昌市工业技校调整教学实训楼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审查

  根据规划业务会〔2008〕 48号会议纪要意见,西陵分局于2009年2月23日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2户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未能通过原会议同意的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宜昌市工业技校与宜昌市西陵区樵湖岭小学签订了协议书,同意宜昌市工业技校退后双方边界距离6.6米,新建教学实训楼。建设单位据此提出将总平面规划方案重新进行调整。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总平面进行调整,教学实训楼西侧与砖6住宅楼的间距应满足技术规定要求。二是教学实训楼西侧建筑使用功能宜布置为楼梯或办公室,以减少对住户的噪音干扰。三是教学实训楼东侧与樵湖岭小学用地边界距离按6.6米控制,若不足6.6米应由樵湖岭小学在总平面方案图上签字同意。四是由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按会议意见作出咨询报告后,西陵分局对方案进行审批。

  二十、猇亭区村民安置小区申请选址

  猇亭区为了落实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现申请在猇亭中心区控规范围F05—02地块建设搬迁村民安置房,在猇亭中学对面地块建设全通涂镀板厂搬迁安置房。

  会议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

  二十一、湖北美力魔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厂区规划方案变更

  该公司申请厂区规划方案变更,具体为:(1)将厂房的建筑面积从6000平方米减少至2000平方米,厂房东角距道路距离为3.5米,原审批方案为5米;(2)将原3层的办公楼增加至6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办公楼与厂房相连、且退后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6米。

  二十二、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北山花园经济适用房规划方案变更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兴建的“北山花园”组团,因其上空微波通道取消而申请规划方案变更,1号楼原为15~16层,2号楼原为17~18层,现统一调整为18层,增加14套小户型住房,同时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该地块东侧的城市支路不得划入用地范围,围墙退后道路不少于0.5米。由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申请变更的规划方案进行日照分析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三、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虹桥国际”地下车库一期规划变更

  该公司申请变更“虹桥国际”地下车库一期规划面积。

  会议研究认为,临沿江大道的地下车库变更(增加)后,将占用市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的生态停车场用地,该公司需待生态停车场用地内建筑物拆除、并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同意后,再行审议。为保护现有大型树木,同意该单位在用地范围内进行车库方案调整,但停车位指标必须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

  二十四、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申请设置大门及门房

  由于中南路改造,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原大门已拆除,现申请设置大门及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设置大门及临时活动门房,要求该公司书面承诺,因城市发展需要修建道路时必须无偿拆除。

  二十五、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核发110KV万寿桥变电站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申请核发110KV万寿桥变电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十六、伍家乡共前村委会申请建设临时仓库

  为满足村办企业旺客隆超市发展需要,共前村申请在该村汪家冲占地6000平方米修建临时仓库。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定点,要求临时仓库为简易结构,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建筑方案另行报批。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胡高生、覃远琳、唐钢、聂峰、谭道明、艾长征、杜宪、曹开玉、曾凡海、李源、朱健、王范荣、苏蓉、熊炎、张江、高周洲、周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周琪、张江、高周洲,市政工程科杜宪,建筑工程科聂峰、朱健、曾凡海,西陵分局曹开玉,点军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