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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3号

日期:2009-02-01 15: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1月19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侨亚·三峡夏威夷旅游项目选址的联系函等2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侨亚·三峡夏威夷旅游项目选址的联系函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拟办理位于点军十里村二组、五龙村八组的两宗土地出让手续,用地面积约300亩,用于建设侨亚·三峡夏威夷旅游项目,包括五星级大酒店、养生公寓和休闲运动中心。十里村二组地块紧邻长江,总体规划确定为绿化用地,有意向开发单位拟建设五星级大酒店及配套设施、养生公寓、高层住宅;五龙村八组地块位于磨基山旁,规划为旅游设施用地,拟建设居住小区。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点军十里村二组地块可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规划五星大酒店及配套设施、养生公寓,取消高层住宅;要求减少养生公寓用地范围;该地块建筑层数控制为低层,规划指标容积率控制为1.0。该区道路与江南大道可建设隧道衔接,但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二是五龙村八组地块不同意开发建设居住小区。三是考虑点军区政府招商引资,可调整符合规划居住用地性质的五龙路地块选址与五星大酒店进行捆绑开发。四是用地性质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五是该项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平湖半岛廉租房选址
  为加快我市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下达位于西陵区沙河村平湖半岛廉租房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按原选址意见书指标进行控制,选址意见书内容不变。
  三、宜昌市西陵区建设局申请石板村刘家湾廉租房选址
  为加快我市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西陵区建设局申请下达位于石板村刘家湾廉租房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换发选址意见书,要求按原选址意见书指标进行控制,选址意见书内容不变。
  四、宜昌市西陵区建设局申请唐家湾村四组搬迁安置廉租房选址
  为加快我市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西陵区建设局申请下达位于唐家湾村四组搬迁安置廉租房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换发选址意见书,要求按原选址意见书指标进行控制,选址意见书内容不变。
  五、宜昌市固废公司申请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施工图审查
  该公司申请在伍家岗区共升村六组建设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报送总图、土建二工程(包括稳定固化车间、生活污水调节池、食堂、综合楼等18个单项)施工图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报送的总图符合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同意按其实施建设。经审查,总图中的高压走廊与实际高压走廊线路存在误差。会议决定,由伍家岗分局按照总图划定定位图,要求结合实测高压线路适当调整建筑位置,确保建筑后退高压走廊距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同意办理总图、土建二工程单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申请火光公办小学规划方案审查
  伍家岗区教育局拟在城乡路旁扩建火光小学,报送的规划方案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要求将学生宿舍楼的建筑层数调整至四层,若该学校在取得相邻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学生宿舍楼向东侧增加1~2个开间。
  七、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集贸市场综合楼建筑使用性质变更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宜昌市葛洲坝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东湖集贸市场综合楼,位于东湖一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建筑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早已竣工投入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地上部分使用性质为公建,地下部分未标明。因该使用性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该公司要求变更为商业。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标明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必须注明第一层和地下一层为农贸市场的内容。同时将原批准的施工图盖章后,提供给该公司用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八、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辅楼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市委党校用地建设三峡文化村辅楼,方案已经我局批准,项目为临时工程。现该公司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该项目属于租用土地临时工程建设,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三峡通航管理局西坝Ⅱ—7地块经济房建设用地划分问题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三峡通航管理局西坝Ⅱ—7地块建设用地划分问题,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3号住宅楼以西7.2米处为界划分土地权属;3号楼与三峡通航管理局1号、2号楼之间的通道以及通道南部的6个地面停车位,双方约定归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西部范围归三峡通航管理局使用。双方现提出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核发给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收回,三峡通航管理局将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双方协定的土地权属边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会议要求,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可先行办理;三峡通航管理局按照程序刊登遗失声明和补办公告,登报一周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十、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桃花岭时间广场裙楼局部加层
  该公司桃花岭时间广场裙楼整体加层事宜经局业务会讨论后,我局已回复其申请。现该公司提出在裙楼顶部局部加层,即靠近原烂尾楼一侧增加宴会厅及辅助用房,靠近住宅一侧增加厕所等设施用房,其加层变更已经消防部门审查通过。
  经会议研究,同意靠烂尾楼一侧增加宴会厅及辅助用房,靠近住宅一侧不得增加厕所等设施。裙楼以上住宅部分的底层为架空层,该层不得设置实墙体进行围合,确实需要围合的只能设置通透栏杆。副本上应详细注明该架空层为公共休憩和疏散空间。此次加层增加的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应按程序补交超容积率的土地价款,并在现场予以公示,再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十一、望洲村七组村民吕世英申请补办规划许可证
  1978年,该村民在望洲村临黄河路与夜明珠路交汇处的铁路边自建平房一栋,面积约150平方米。1982年国家土地普查时遗漏该栋房屋,现申请补办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规划的铁路线上,且离现状铁路线仅有12米,同时该地块为国有土地,不符合村民建房条件。为此,不同意补办规划许可证。
  十二、西陵区窑湾乡后坪村、沙河村危房改造事宜
  目前,窑湾乡后坪村、沙河村共有5户村民的私房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为危房,现申请进行改造。
  会议研究认为,窑湾乡后坪村、沙河村属于西陵区政府控制单独建设私人住宅范围。会议要求,后坪村的私人危房可以按照“原拆原建”原则,按原面积、原层数进行危房改造,由西陵分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沙河村属于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该村进行私房改造。
  十三、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职工宿舍楼
  由于石溪路和西陵二路延伸段线型调整,该公司原规划的生产辅助楼不能实施建设,现申请在临石溪路布置两栋三层的职工宿舍楼。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职工宿舍楼。
  十四、宜昌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拆迁问题
  该公司位于黄河路的商住楼拆迁范围包含三峡大学用地范围内的一栋2层建筑,未拆除。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栋建筑不在该单位用地范围内,同意不拆除。
  十五、宜昌市体育中心申请建设VIP服务中心选址
  该单位申请建设VIP服务中心,其功能实为贵重物品存放和停车库,建筑尺寸为32.4×7米,建筑高度3.5米。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拟建设位置占用人行疏散通道,不同意其选址申请,建议在球类馆建筑内部解决贵重物品存放问题。
  十六、宜昌市点军区第四中学科技楼单体建筑方案
  该科技楼选址已于2008年12月1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单体建筑方案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七、宜昌市点军区桥边小学临时食堂选址
  点军区桥边小学位于桥边镇桥边村四组,该校申请在紧邻校园用地外建设食堂,拟建位置为村集体土地,目前该校正在向土地部门申报将该用地划归小学使用。
规划的将军路(即323省道点军段)从该校用地中穿越,经核实,该规划道路已向南偏移,但办公系统内规划道路尚未作调整。
  经会议研究,由市政科将规划道路调整后录入办公系统,点军分局对该地块进行核实,若食堂拟建位置不占压规划道路红线,则同意选址定点。
  十八、宜昌富江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房、厂房及冷藏冷冻库选址
  该单位申请在联棚乡联棚村该公司用地范围内建设办公房、厂房及冷藏冷冻库,地块用地面积4567.5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定点,并提出以下意见:(1)该项目必须经环保部门做环评报告并审查通过,污水排放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不得直接向联棚河排放。(2)冷冻冷藏库与屠宰房必须按规范要求分开设置。(3)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0%。(4)临规划道路的厂区办公楼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与厂房及冷藏冷冻库建筑间距,按《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
  十九、宜昌市建设委员会桔城路、东山大道局部道路改造选址
  市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对桔城路(东山大道——城东大道)和东山大道(白沙路——八一路段)实施改造,提交的方案为:(1)桔城路(东山大道——城东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断面型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为6车道、宽26米,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并设置不小于7米的绿化景观带;原啤酒厂及中纺宾馆两处位置较低容易积水,拟将两处道路标高分别提高1.2米、0.9米。(2)东山大道(白沙路——八一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断面型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为6车道、宽28米,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对桔城路改造方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拆除纺机厂砖3建筑、伍家岗城市信用社2层的商业门面;将纺机厂砖6建筑、市焦化煤气公司砖7住宅楼纳入道路拆迁范围,其拆迁进度可根据道路改造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二是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汉宜高速匝道的衔接,预留城东一路、双城路及桔东路等城市支路的交叉口位置,并设置双向公交专用车道。三是港湾式公交站台距离道路交叉口的位置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四是中纺宾馆属保留建筑,要充分研究道路竖向高程,尽量降低该单位出入通道口的坡度。五是桔城路道路改造时,现有强、弱电架空管线应全部下地敷设,并增加热力管线、电力环网柜、电力(电信)分支箱等设计内容。
  二十、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宜昌金花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下达共谊村(柏临河)附近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宜昌金花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法院竞拍取得伍家乡共谊村临柏临河附近共743亩土地的土地权,其中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为618亩,宜昌金花置业有限公司为125亩。因用地不规整,与城市路网及其它地块相互交错,两公司申请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与周边土地进行整合。
  经会议研究,为理顺地块关系,便于该区域的整体建设,原则同意进行地块整合。其开发土地面积需扣除城市绿地、道路用地面积,具体范围结合控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初步方案提交局业务会再议。
  二十一、宜昌市劳动局劳动就业实训基地项目选址
  该项目经2008年10月6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在宜都机电公司旁选址。现猇亭区政府提出兴化集团拟在该处兴建单身职工宿舍,该项目需向西平移至规划道路路边。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原选址进行调整,要求随案卷一起在用地外东侧划一条规划城市支路。
  二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港窑路(黑旋风置业公司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位于港窑路黑旋风置业公司旁,用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黑旋风置业公司拟对该地块拆迁建设。
  经会议研究,同意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确定为3.2,规划范围包括黑旋风置业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二十三、伍家岗区建设局申请廉租房项目选址
  为加快我市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伍家岗区建设局拟在前坪村建设廉租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核发选址,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万平方米以内,容积率按原下达的1.4执行。
  二十四、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廉租房项目选址
  为加快我市城区廉租房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金岭路建设廉租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容积率1.6,由猇亭分局提供具体范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覃远琳、唐钢、聂峰、谭道明、艾长征、杜宪、曹开玉、曾凡海、丁革强、朱健、王范荣、苏蓉、张江、孙福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筑工程科朱健、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王范荣、苏蓉、曹开玉,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