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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47号

日期:2009-01-14 17: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9年1月9日)
 
  2008年12月29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黑旋风投资有限公司运河佳苑规划方案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黑旋风投资有限公司运河佳苑规划方案审查
该公司拟建的运河佳苑位于港窑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东侧为运河、南侧为规划的运河公园。提交的规划方案经委托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咨询,存在以下问题:(1)该单位已经取得土地权属,但是宗地图与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不一致,临街5栋待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未办给该公司,而部分运河保护用地土地权属已办给了该公司;(2)建筑密度选址意见书要求为20%,提交的方案为22%;(3)提交的规划方案共有四个出入口;(4)建筑形式为点式联拼,日照分析不能满足规范要求;(5)退运河距离不满足30米蓝线保护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临街地块先由市国土地资源局按选址意见书挂牌交易,待该公司取得土地权属后再提交方案,现阶段不具备报批方案条件;二是建议临运河设计为开敞式绿地,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面积比例奖励增加建筑面积;三是调整建筑布局,结合运河形成错落有序的景观效果;四是停车位必须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90平米以下户型应达到60%。会议要求,按照以上会议意见先由开发区分局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二、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苑企业发展总公司一汽大众4S店建筑方案审查
  该公司拟在发展大道建设一汽大众4S店,总建筑面积3245.24平方米,共三层。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先核对用地性质,给市国土资源局去函确认该地块是否需要挂牌交易,如果不需要招拍挂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原则同意新建一汽大众4S店,要求近一步优化建筑造型。会议强调,今后在办理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时,土地性质应明确,用词要严谨、规范。
  三、湖北金东山商业城有限公司金东山大市场四期工程B、C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该公司开发的金东山大市场位于港窑路,开发区分局已经对四期工程A、B、C区项目核发了方案审查通知书。
  会议研究要求,C区的高层办公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应与A区高层酒店协调一致,其它由开发区分局按照原来审批的方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四、宜昌市华翔置业有限公司关于 “华翔世纪城”1号楼加层的申请
  该公司开发的“华翔世纪城”位于东山开发区珠海路,申请将1号楼由21层变更为24层,容积率由2.9增加至2.96。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到日照间距等因素,不同意加层。
  五、猇亭桐岭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建筑方案审查
  该单位提交的建筑单体方案共6层,1~3层为社区用房,4~6层为标准办公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形式,取消红色装饰。
  六、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委会申请新建汉宜路花艳段临街商业门面
  共和村花艳段临街一层商业门面因建设时间长,结构不合理,影响伍家岗工业园区周边的形象,该单位申请将一层门面拆除后新建3层门面用房。
  会议研究认为,因占压道路红线,不同意新建门面。为改善伍家岗工业园区的周边环境,原则同意对原有一层门面做适当装修。
  七、宜昌冰峰王座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吨冷库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该公司已购买泰丰粮油市场中转仓库做为冰峰王座万吨冷库,需增设部分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1)冷冻机组、配电设施、压缩容器等专用机房一栋;(2)库房顶层保温隔热轻钢结构加层;(3)电梯运输平台。提交会议讨论的冷库建筑单体方案未反映一层专用机房。
  会议要求,先由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东侧道路问题后,再按照冷库建设实际情况提交建筑方案。
  八、湖北泊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外装修方案审查 
  该公司申请对位于东山大道的酒店外装修,并提交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的外装修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正立面凸出部分玻璃幕墙的形式。
  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办公楼外装修方案
  该单位申请对位于夷陵路443号的办公楼进行外装修,并提交了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该单位提出的办公楼外装修申请,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外装修方案。
  十、湖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江帝景3、4、5号楼加层
  该公司报送的“长江帝景”3、4、5号楼加层方案,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平面日照进行了分析,不满足规范要求。
  会议要求,3号楼加层已影响周边房屋采光,不同意加层。4、5号楼加层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立面日照进行深入分析,若取消部分加层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则同意其加层。
  十一、关于“现代城市广场”项目规划验收问题
  我局已对该项目的建筑内部变更进行公示、且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虽然该项目拆迁未完成,考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意见,原则同意规划竣工验收。
  十二、宜昌电力公司万寿桥110KV变电站建筑方案
  该公司拟在万寿桥新建110KV变电站,提交的方案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但退让东侧支路仅4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的方案,待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正式咨询报告后,由伍家岗分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三、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东山村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层高变更
  目前,该公司开发的东山村居住小区的高层住宅18~21号、23~25号楼基本已施工封顶,原施工图设计层高为2.8米,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将建筑层高调整至2.9米。按照方案咨询报告,18~21号、23号楼的建筑相互位置关系在满足日照要求的情况下尚有较大富余;24、25号楼北侧为东山村两栋安置房。
  经会议研究,同意18~21号及23号楼的层高调整。24号、25号楼增加层高后对东山村安置房的影响问题,先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在满足日照标准的情况下,同意调整其层高。
  十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招牌及外装修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将沿江大道与学院街交叉口处原华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二层楼进行部分外装修,提交的装修方案:(1)一层墙面、柱材料为爵士白大理石;(2)在一、二楼窗间墙设置招牌,招牌上部内嵌菲利浦150W夜景灯,招牌挑出原墙面2.2米。
  会议研究同意设置招牌和外装修,原则同意报送的方案。
  十五、宜昌艺墅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在夷陵大道117-1号(夷陵大道与果园三路转角处砖3建筑)一楼设置招牌及外装修
  该公司提交的装修方案:招牌颜色为桔黄色,高度2.5米;一楼墙面为灰色外墙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招牌和外装修,要求招牌设置应与相邻两侧的现有招牌上下平齐。
  十六、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委会申请建设临时柑橘销售市场
  该村委会申请在发展大道盐业公司旁建设一个临时柑橘销售市场,市场设有露天交易市场、打蜡车间和包装车间。该地块现为长途汽车修理厂。
  会议研究,考虑该市场建设对发展大道整体景观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同意在该地块新建柑橘销售市场,要求另行选址。
  十七、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发展大道修建垃圾中转站等市政设施
  该单位申请在发展大道运河边(边防办公楼旁)修建垃圾中转站、公厕和环卫工人管理用房。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处空间过于狭小,建议布置为绿化;垃圾中转站、公厕和环卫工人管理用房另行选址建设。
  十八、湖北宜昌东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管理用房选址
  因我市建设发展大道,占用了该公司用地,该公司申请在相邻地块置换等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管理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要求建筑层数不大于二层,屋顶为坡屋面。为保证绿地的延续性,不得修筑围墙。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侨亚·三峡夏威夷旅游项目选址的联系函
  根据工作联系函,市国土资源局拟办理位于点军十里村二组、五龙村五组的两宗土地、用地面积约300亩,用于建设侨亚·三峡夏威夷旅游项目,包括五星级大酒店、养生公寓和休闲运动中心。十里村二组地块临长江,总体规划确定为绿化用地,有意向开发单位提出该地块建设五星大酒店;五龙村五组地块临磨基山旁,规划为旅游用地,拟建设宾馆配套及养生公寓。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两地块可调整规划用地性质,作为经营性土地进行招拍挂。二是开发建设两地块时,应与其周边的土地统一协调,整体开发。三是该项目由侨亚公司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审定。
  二十、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下达共勤村二组(原宜汇公司)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法院裁定,取得共勤村二组(原宜汇公司)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我局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经调查该地块的历史审批情况:我局于1997年3月对宜汇公司核发过住宅组团的规划设计成果,该设计成果的容积率0.72,建筑密度23.42%。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根据2005版城市总体规划及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均规划为绿地。二是根据市政府1997年政府令《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地块审批的方案已过期失效。会议决定,按照控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答复。
  二十一、宜昌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申请在灵宝村新建民爆物品仓库选址
  按照2008年12月15日局业务会要求,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已就拟选址与危险品垃圾处理中心及规划高压线间距问题,征求了其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意见。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认为,拟选址与危险品垃圾处理中心的距离经山体折减后,符合规范要求。与规划的220KV高压线间距虽然不符合要求,但据该公司咨询市电力主管部门,这是一个2020年远景构想规划。鉴于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现有仓库急需搬迁,建设新仓库也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求,请给予支持。
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定点。
  二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乡合益村申请调整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范围及村民安置房定点
  市国土资源局、伍家乡合益村提出,将合益路原彩陶总厂地块单独挂牌,周边地块用于建设村民安置房。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原彩陶总厂地块用地面积仅有10亩左右,扣除道路后,实际可开发的面积更小,不利于成片开发。会议决定,将挂牌用地调整到20亩左右,剩余土地用于村民安置房定点。依照控规总用地范围,在建筑容量不变的情况下,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范围的容积率为2.5,村民安置房部分的容积率为1.8。
  二十三、宜昌市工业技校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珍珠路东侧,规划方案保留一栋教学楼,新建实训楼、综合楼和学生公寓。提交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1530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73.9平方米,容积率0.998,建筑密度18.0%,绿地率25.18%。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布局,为了完善该规划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北侧学生公寓与相临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技术规定和国家强制性采光的要求;二是实训楼和综合楼东面退用地边界应满足技术规定的要求;三是原则同意实训楼与西侧住宅楼的间距调整为8米,先由相邻西侧住户签署意见,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若无反对意见再进行规划方案审批。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杜春华、谭道明、唐钢、覃远琳、胡高生、杜宪、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张江、周琪、朱健、曾凡海、丁革强、孙福建、董建兵、汪鸣、程明、罗洋、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