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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44号

日期:2008-12-10 15:2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12月1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东宜原水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发展大道(运河段)埋设原水管规划手续等1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东宜原水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发展大道(运河段)埋设原水管规划手续
宜昌东宜原水有限公司在西陵区发展大道(运河段)施工完成DN1200原水管工程,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与宜昌东山电力公司达成协议,要求埋设原水管距运河外堤内侧不小于15米。会议研究认为,因原水管工程为地埋敷设,现场无法核定具体位置。会议要求,东宜原水公司委托测绘竣工图,校核埋设原水管距运河外堤内侧的距离,若符合协议规定,同意办理;若不符合协议规定,应征求宜昌东山电力公司意见、且同意后再办理补办手续。
  二、宜昌供电公司申请调整花溪路规划道路高程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降低花溪路(共联路—汉宜路段)高程,以满足该公司在相邻地块的建设。
  该公司征地场坪与规划花溪路高程相差3~8米左右,填方量太大,加上永鼎红旗相邻挡土墙顶部仅做到56米高程。根据现场实际,对相邻道路进行了对比研究,会议同意将共联路与花溪路交叉口处的道路高程由现规划的64米降至61米,其它节点的高程不变。
  三、中国电信宜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微波通道调整
  中国电信宜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云集路至伍家岗方向的微波通道取消,保留云集路至恩施方向的微波通道。
  会议研究认为,减少微波通道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同意该调整方案,并要求市政科按研究意见取消规划系统中相对应保护线。
  四、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委会仓储物流选址
  伍家乡共和村委会拟在共和村东站路旁征用土地30亩,用于发展仓储物流。
  会议研究认为,因铁路建设征用该村土地约900亩,按政策规定应将被征用土地的15%留作村集体发展建设和村民安置用地,该村现已征用土地77亩。会议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新征土地控制在60亩以内,其范围以该村行政区域界限为准。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小学新征教育用地选址
  白沙小学位于伍家岗八一路旁,因修建董家冲排水工程需占用该小学用地310平方米,加上现有校园用地不能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申请新征土地3200平方米,用于修建运动场和实验楼。会议研究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要求在八一路与校园之间及校园东侧新征用土地不超过3200平方米,现有住宅楼与八一路之间的土地留作绿化用地。
  六、宜昌市点军第四中学科技楼选址
  点军第四中学拟在校园内新建科技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层数4层。
会议研究同意选址定点,由点军分局直接受理,要求单体方案报审时,应设计校园总平面图。
  七、宜昌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宜昌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程序竞得位于东山大道与绿萝路交汇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用地面积7896.3平方米,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换发选址意见书。
  八、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委会申请调整西陵二路村民安置房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
因茶庵村与403厂用地界限不详,原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与403厂用地局部重合,现申请调整拟用地范围。
  会议研究认为,因重合用地面积较小,而且该宗地为村民安置房,西陵分局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时予以调整确认。
  九、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H地块商住楼施工图变更
  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申请将位于解放路商业步行街H地块商住楼局部(17-19)轴与(A-B)轴间围合空缺部分补齐,补齐后与(A)轴平齐,层数为2层,新增建筑面积约为120.9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处补齐不影响原方案立面效果,原则同意施工图变更,要求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变更手续。
  十、葛洲坝过闸管理处沿江大道综合楼局部外装修和招牌
  建设单位位于沿江大道(市政府旁)的综合楼,拟将正立面现有卷闸门更换为玻璃门,并在门上檐设置招牌。
  会议研究同意局部外装修方案及设置招牌,要求控制招牌高度,不得影响二楼住户。
  十一、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南北天城23号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南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南北天城23号楼规划竣工验收。
经现场踏勘,因23号楼东侧现已违法修建了一座公厕。会议要求,将该公厕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再办理该栋楼的规划竣工验收。
  十二、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公司锦绣天下二期R2、3、4号楼施工图局部变更
  该公司将R2、R3、R4号楼的施工图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扩大楼梯间和增加伸缩缝,改变了楼梯间的平面布置,即R2、R4号楼的楼梯间向后面扩大0.2米,R3号楼的楼梯间向后面扩大2.6米,R4号楼增加了0.4米宽的伸缩缝,局部调整后其建筑间距满足日照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局部变更后满足房屋间距要求,同意该施工图局部方案调整。
  十三、宜昌森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宿舍楼建筑方案审查
  该公司按照第42次局业务会要求对员工宿舍楼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取消了中间部分的连接走廊,压缩了宿舍楼东侧和北侧的面宽尺寸,使宿舍楼与相邻堡坎的最小间距分别为4.6米和2.9米,建筑退后用地边界距离6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宿舍楼方案。同时要求该公司修改宾馆主楼上部的玻璃造型和屋面瓦色彩,满足景观立面效果后,再办理宾馆辅楼和宿舍楼规划审批手续。
  十四、宜昌电力公司万寿桥110KV变电站建筑方案
  该公司拟在万寿桥新建110KV变电站,方案的房屋进深18.6米,层数7层,其中±0.000上部分6层,利用地形高差设半地下室1层。建筑距北侧结核病防治所两层楼12.2米,距东侧住宅楼13.2米,距西侧住宅楼13米。
  会议研究决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该项目进行规划咨询,必须满足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等技术规范要求。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邹吉兰房屋用地性质变更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拟将邹吉兰位于东山大道350号现有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划拨方式变更为出让方式,用地面积10.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性质。
  会议研究同意按商业用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六、鑫丰房地产公司“城市星空”外装修材料变更
  该公司申请“城市星空”外装修材料由原方案外墙涂料改为外墙砖,并提供三种色彩外墙砖样品送我局审查。
  会议研究同意将外墙装修涂料改为高档外墙砖,选择土黄色调AS2772号的外墙砖。
  十七、汉宜实业公司东山大道骄阳大厦门房选址
  该公司拟在东山大道342号骄阳大厦入口处新建一层的门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
  会议研究不同意在骄阳大厦入口通道处新建门房,建议在骄阳大厦一层内部解决。
参加会议人员:夏文翰、张建新、周红兵、胡高生、覃远琳、聂峰、曾凡海、朱健、危肃、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周琪、郭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