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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41号

日期:2008-11-20 09:4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11月1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猇亭区华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猇亭区华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根据宜昌市华翔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该公司位于猇亭区金猇路4号地块土地,申请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核查《宜昌市猇亭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土地规划为城市绿地、道路及公共设施用地。经会议研究,道路走向应以办公系统中规划的道路线型为准,同意对规划的公共设施部分用地下达规划条件,具体指标按控规要求执行。
  二、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扩建宜昌港客运站停车场用地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宜昌港客运站与大公桥客运站进行整合,拆除大公桥客运站客,保留改造宜昌港客运站,并组建新的隶属于湖北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由于目前宜昌港客运站停车场面积不足,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扩大停车场用地范围。
  会议研究,同意扩大宜昌港停车场用地面积,但需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拆除大公桥客运站后,再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前,对九码头客运站的改造提出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咨询火光小学用地规划情况的函
  伍家岗区教育局来函咨询火光小学地块的规划安排情况。
  经核查,该地块已划入市商业银行的拟用地范围,在《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仍规划为一所24班的小学。会议要求,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答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由伍家岗区教育局与市商业银行协商解决。
  四、宜昌市裕人置业有限公司中南路7号商住楼规划方案审查
  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总平面方案竖向设计影响到铁路现状边坡,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算差4个停车位。
  会议研究决定,临铁路一侧停车位与3号楼东侧绿地进行置换,涉及影响铁路边坡的内部通道需征求铁路部门意见。要求将以上意见在方案审查通知书中注明。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核发通信基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申请核发花艳火车站、龙盘湖、共同村、天然药业(共强村)通信基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花艳火车站、龙盘湖、共同村按永久基站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天然药业(共强村)按临时基站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宜昌市行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仓库
  市行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伍家岗白洋二路公司厂区内兴建仓库。
  会议研究,为支持企业发展,同意其兴建临时仓库,要求建筑结构形式为简易钢结构。
  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外装修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已按2008年第40次局业务会议意见提交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会议研究同意为其办理规划许可。
  八、湖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及“长江帝景”3、4、5号楼加层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自2008年10月30日起,原“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申请变更“长江帝景”3、4、5号楼的建设单位名称,并报送3、4、5号楼加层方案。
  会议研究决定,考虑规划手续的连续性,不同意变更“长江帝景”3、4、5号楼的建设单位名称。报送的3、4、5号楼加层方案及拆除国酒用地三层房屋规划要求一并提交市规委会会议讨论。
  九、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建种禽场
  该公司拟在伍家乡共同村八组建设肉种禽场,占地面积13340平方米。
  会议研究,按程序应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批次用地,并按照土地交易程序进行。会议要求种禽场建筑为临时性质。
  十、伍家岗区北山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时菜场方案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的临时菜场方案,要求菜场退后东侧堡坎1米,规划建设需要时应无偿拆除。
  十一、柏临河路道路方案调整
  铁路汉宜线即将动工建设,为处理好铁路与柏临河路的交叉关系,现对柏临河路的道路线型进行调整确定。
  经会议研究,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柏临河路与东站路交叉口附近的平面线型须避开现有的高压铁塔,与东站路交叉口的位置进行调整。二是在柏临河路与现有铁路交叉路段,应将铁路桥的桥墩放在柏临河路中线的位置,设置中央分隔带处理道路与铁路桥墩的关系。柏临河路与铁路汉宜线交叉位置的线型应根据铁路汉宜线的桥墩位置确定。三是由于规划柏临河路该段地处河床的位置,考虑防洪水位需要,其道路纵向高程应结合该片区的场坪进行适当调整。
  十二、湖北省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申请五龙路(管理分中心项目)选址
  建设单位原位于联棚乡联棚村四组的管理分中心与收费站合建项目,用地面积约35亩。根据其主管部门意见,现要求分开设置,拟将管理分中心调整至五龙路,用地面积约20亩。
  会议研究后认为,按照编制的《宜昌市点军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邮电设施用地,因该控规暂未报批,要求由编制科对控规进行调整,将邮政设施用地与相邻公建用地进行交换。会议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市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申请新建技术产业孵化中心选址
  建设单位拟在西湖路、黄河路、渭河路交界处地块申请新建技术产业孵化中心,用地面积约为39亩。
  会议研究后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按建设程序,先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该项目计划。二是我局按下达计划进行办理,规划要求该地块内设置电力开闭所一座,确定的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45%,建筑层数为多层。三是下达选址意见书后不得自行再转让。
  十四、宜昌市第七中学校园规划总平面审查
  建设单位根据2008年第38次局业务会议意见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校园规划总平面方案,该方案已满足选址意见书后退道路红线及建筑间距的要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园规划总平面方案。
  十五、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商业步行街C+E地块6、8号楼规划变更
该6、8号楼位于陶珠路,由于商家的要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将6、8号楼三层平面中原审批方案露台处用玻璃进行封闭。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变更申请,要求补充建筑立面效果图,审批前应将变更内容在现场进行公示。
  十六、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商业步行街C+E地块3~9号楼店招
  该3~9号楼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现申请设置商铺店招。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店招,要求不得破坏建筑整体立面效果,委托设计单位重新按单栋建筑分别报送店招设计图及效果图,由西陵分局直接办理。
  十七、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商业步行街C+E地块4号楼规划变更公示结果
  该4号楼规划变更于10月31日开始公示,现有4号楼二楼商户来函提出不同意增加玻璃梯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审批增加玻璃橱窗的变更。未获得相关利害人同意意见之前,不得增设玻璃梯间。
  十八、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商业步行街I-1地块商业楼规划变更
  该商业楼施工图进行消防审查后要求地下室增加疏散楼梯,现申请地下室增加疏散楼梯,增加2.5米进深。
  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增加地下室疏散楼梯,由一楼(A)—(B)轴间楼梯建至地下室,以满足消防要求。
  十九、三峡大学申请实验动物中心建设项目选址
  三峡大学申请在茶庵路生命科学楼旁空地建设实验动物中心。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由建设单位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二十、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附属公厕
  宜昌火车站山庄路旁原有一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多年已陈旧,且正在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维多利亚”项目背后。现建设单位申请将公厕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报送的方案公厕建筑±0.000标高为79.1米。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入口由山庄路直接进入,将±0.000标高提高0.8米。二是由宜昌火车站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进行申报。三是公厕和垃圾中转站项目占用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地,由双方签署协议。
  二十一、湖北省交通教育培训中心龙泉山庄扩建选址和设计方案
  龙泉山庄位于峡口风景区碑垭村,建设单位为扩大酒店经营规模,拟在山庄内兴建两栋高档客房楼和一栋宿舍办公楼。提交的方案利用山庄内两处较平坦场地建设两栋高档客房楼,层数均为3层,建筑面积分别为2835平方米和2285平方米;在主楼西侧临道路坎下兴建宿舍、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两栋客房楼选址和方案,直接批复方案并划定位图。宿舍及办公楼体量过大,影响景区整体景观效果,要求按3层修改方案后重新报审。该项目不进行规划咨询。
  二十二、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银海丽景小区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报送方案的拟用地面积194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790.8平方米,容积率2.529,建筑密度19.2%,绿地率31.2%,停车位236辆,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为33.3%,配套设施等均满足选址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十三、宜昌天裕房地产公司天裕东郡小区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报送方案的拟用地面积119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633.2平方米,容积率2.78,建筑密度19.5%,绿地率36.5%,停车位832辆,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为65.4%,配套设施等均满足选址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调整幼儿园平面形式,应与总体布局相协调。二是要求社区居委会用房临规划道路中心广场布置,以方便使用。三是适当增加地下车库的面积,以满足停车位的要求。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提交市规委会专题会议审定。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聂峰、张翼、周红兵、覃远琳、曹开玉、王范荣、张江、高周洲、周琪、朱健、曾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