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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37号

日期:2008-10-21 09:5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10月13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共前村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等1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共前村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共前村居住小区东临宜黄高速公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北临伍家岗立交桥,南侧为自然山体。经审查,该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共停车场位置设置不合理;二是北侧出入口距离高速公路匝道过近;三是八号楼与九号楼的间距不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建议结合地形利用现状水塘设置地下车库;二是取消北侧出入口;三是调整八号楼位置,避让高压线。

二、合益村住宅小区规划调整

村民安置小区的房屋数量不能满足安置需求,且因小区周边有数个幼儿园,申请将原规划的小区幼儿园变更为住宅。

会议认为,因该地块用地紧张,建设住宅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待幼儿园周边进行开发建设时统一调整。

三、共升村关于建设标准厂房定点的申请

共升村申请在该村四组原已办理土地划拨面积9444.99平方米的范围内建设红银包装印刷标准厂房及附属房屋。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北山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临时便民菜场

宜昌市伍家岗区北山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在工人新村建设临时便民菜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申请,要求为简易钢结构,进深8米,按照临时工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五、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门房

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于东山大道409号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门房,现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门房的申请,要求将坡屋顶改为平屋顶。

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西陵区沙河村六组选址意见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西陵区沙河村六组15.26亩土地,申请核发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08)27号工作联系单

联系单涉及南津关原湖北省宜昌江峡轮船总公司土地转让的问题,地上建筑四层,局部五层,现开设为英武酒楼。原为国有划拨用地,2001年黄世武购得该房屋并办理了产权手续。土地局拟按商服用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询问该宗地是否为商服用地及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会议要求按照《西陵峡口风景区总体规划》中该处为风景用地,同时该区域必须是统一进行改造区,建议不得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八、宜昌市解放电影院申请房屋维修改造

宜昌市解放电影院大楼背后临陶珠路有一排门面,层数为一层,现院方提出改造申请:门面整体进行外装修,挂贴褐色石材,门上部整体安装透光彩招牌;原门面的室内地坪标高不一致,本次改造调整到同一高度。

会议研究同意其对门面外装修改造。同意室内地坪调整到同一高度,高于人行道一步台阶即可;会议要求拆除南端的两间门面摆放配电设施;划定位图和拆迁图,办理方案审批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规划变更

该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在放线的过程中,现场发现5#楼与北侧部队通讯站围墙相距约4米,且目前进入部队营房道路正好穿过5#楼,经该单位与部队协商,要求5#楼向南平移2米以保证距围墙6米,同时1#楼向南平移1米以保证采光,现建设单位提出上述申请。根据规划咨询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图,5#楼±0.000比1#楼、2#楼±0.000高1米即可满足采光要求。

会议研究同意5#楼±0.000比1#楼、2#楼±0.000高1米,5#楼向南平移2米,1#楼向南平移1米。

十、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仓库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在东山大道清江开发大厦背面临铁路建设临时仓库,局部2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建筑方案。

十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在西陵一路122号建设临时职工食堂

该公司申请在其办公地址西陵一路122号处建设临时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现报送方案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建筑方案。

十二、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申请办理规划用地

根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事业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对独立学院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三峡大学申请将教师公寓以南、大成路以东、西陵二路以北、花明大道以西及宜昌卫校范围作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规划用地,规划用地范围面积约885亩。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要求规划用地范围扣除市卫校用地,且不包含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与高速公路用地相接。同意将三峡大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三峡大学教师公寓北侧相邻的绿地划入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规划用地范围,并注明为山体绿化用地。

十三、宜昌瑞丰投资公司宜顺加油站规划方案审查

宜顺加油站位于猇亭大道车检所北侧,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为3992.16平方米,容积率为0.15,建筑密度21.7%,绿地率为31.5%,公厕建筑面积为35.7平方米。加油机后退猇亭大道道路红线16.3米,罩棚后退猇亭大道道路红线13.1米。埋地油罐东侧后退用地范围10米,北侧后退用地范围8.2米,南侧后退用地范围6.6米。

会议要求调整其平面布局,确保油罐后退用地范围10米,且在规划范围内进行设计,不得利用城市道路作为经营性场地的交通和绿化进行布置。

十四、宜昌裕人置业有限公司中南路7号商住楼规划方案审查

中南路7号商住楼位于中南路物资总公司地块内,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为1085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072.6平方米,容积率为2.81,建筑密度23.1%,绿地率为31.1%,文体设施建筑面积289平方米,卫生站建筑面积248.8平方米,停车位115辆,90平方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65.9%。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后退用地边界及建筑间距均满足有关要求。

会议要求作以下修改:1、中南路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可另留一个人行疏散口;2、在平面布置上设置门房、配电房等配套用房;3、建议修改公共设施卫生站使其能对外使用。

十五、宜昌市民惠投资公司天然气加气站规划方案审查

民惠天然气加气站位于夷陵大道皮件厂北侧,规划方案拟用地面积为2780.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36.8平方米。加油机后退夷陵大道道路红线8米。

会议要求增大停车区域;设计两条进车道保证畅通。

十六、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公司申请开挖山体

该单位申请对桥南金银岩所剩山地进行开挖平整处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根据《宜昌市五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段东北侧为污水处理厂拟选位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金银岩山地平整后需退让50米作为污水处理厂保护绿地范围(该退让距离须经环保部门签署书面意见核准),其剩余用地根据《宜昌市五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地块属性,报请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夏文翰、胡高生、周红兵、唐钢、张翼、谭道明、聂峰、朱健、杜宪、孙福建、曹开玉、张江、向恒彦、丁革强、王范荣、周琪、高周洲、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