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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36号

日期:2008-10-13 16: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10月6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沿江大道设置通道等2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设沿江大道施工通道
  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沿江大道与规划宝塔路交汇处开设长4.5米、宽9米的临时施工通道。
  会议原则同意开设临时施工通道。会议认为该处为宝塔路道路用地范围,同意设置道路,并要求在靠近宜昌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海岸”建设项目施工围墙旁开设。
  二、市建设委员会申请中南路(城东大道―东山四路)段道路选址
  市建设委员会为配合“城东新区”项目的启动,申请核发中南路道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道路起止点为城东大道——东山四路,道路长约3.5公里、宽36米。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其补报1:500地形图,并对道路线型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门房、围墙定点
  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紫云英小区一期工程 1#楼裙楼为办公,上部为住宅。为了将办公和居住分开,该公司申请在1#楼和桥头路之间修建围墙,作为办公部分的管理区域。另外申请在1#楼东侧出入口临山墙建设3MX3M的门房。
  会议研究同意其修建透空围墙和门房,要求围墙退后规划道路红线0.5米。
  四、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楼和锅炉房地下室扩建
  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于该楼处扩建地下室,用于放置节能空调蓄水罐等设备。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增加地下室面积,要求不得超出地上建筑占地面积。
  五、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经济适用房规划变更
  在对该单位临土城路经济适用房项目放线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5#楼与部队通讯站围墙相距约4.5米,而进入部队营房道路正好穿过5#楼,为此部队要求5#楼与部队通讯站围墙需有6米间距,以保证进出通道;二是4#楼占压现居民内部出行道路。为此该建设单位申请将5#楼南移2米,1#楼南移1米,4#楼东移2米。
  会议要求由西陵分局委托规划咨询单位对5#楼和1#楼进行采光分析,如果满足采光要求,则同意上述调整;不同意4#楼调整,内部道路按规划建设。
  六、对市政府办公室1721号来文(关于“三峡文化村”项目部分独立式客房调整为产权式酒店的事宜)的回复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和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向市政府请示,要求将“三峡文化村”80栋独立式客房调整为产权式酒店。
  会议认为:一、规划确定三峡文化村为公共设施用地,是按照国家规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划定的,用于建设酒店;是否为产权式酒店不属于该规范的分类类别,由规划部门来界定属于超越规划行政范畴;二、按照有关规定,住宅开发在施工至封顶后可以进行预售,该项目能否确定为产权式酒店及是否符合预售要求,建议由市房管局依照规定研究确定;三、三峡文化村由一栋主楼和多栋独立式客房组成,是一个完整的项目,无论将来销售与否都必须作为一个整体酒店实施统一管理。
  七、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变更2008年批次序号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铁路医院的批次用地手续由“2008年第十批次”变更为“2008年第四批次”,其性质及范围不变。
  会议认为,为及时、从简办理手续,同意在原已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中以手工更改后加盖公章的形式发出。
  八、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对桔城路原宜昌市颐环商业集团用地规划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对桔城路原宜昌市颐环商业集团920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意见。
会议认为,按照《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该处用地规划为城市道路用地,按规划要求对其进行答复。
  九、宜昌三峡绿地公司申请土地置换
  宜昌三峡绿地有限公司申请,因城市道路建设需占用该公司现有办公及苗木生产用地,要求在八一路边进行土地置换。
  会议研究,按《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该处规划为城市绿地,不同意在该处进行土地置换。
  十、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核发桥头公园及规划道路选址意见书
  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核发宜万铁路桥头公园及规划道路选址意见书。
  会议要求将整个项目分为道路和公园两块用地,并将铁路桥下的用地一并划入公园用地范围;公园东侧的用地界限以“江山风华”居住区的土地证范围为准,并暂时保留现有六层以上居住房屋及用地。
  十一、宜昌市海峰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外装修
  宜昌市海峰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对白沙路原白沙饭店进行外装修。
  会议要求由房屋产权单位申报。不同意其局部加层,待方案调整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二、联丰村村民安置房活动中心方案审查
  联丰村村民安置房活动中心方案提交会议审查。
  会议要求根据《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规定明确房屋内部使用功能,优化建筑外部形式。
  十三、彭维申请设置胜利四路咖啡厅招牌
  彭维申请于胜利四路“滨江国际”五楼设置咖啡厅霓虹灯竖向招牌,宽2米,高11.5米。
  会议不同意其设置招牌申请。
  十四、杨庆龙申请原滨江百货大楼外装修
  杨庆龙申请对位于胜利一路11号的原滨江百货大楼进行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申请,要求标牌尺寸缩小并规整,同时须将该建筑顶部搭建的房屋拆除后再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五、韩义申请于沿江大道277号房屋设置招牌
  韩义租用市邮政局沿江大道277号房屋(港务客运站对面)经营招待所,申请设置招牌,长8.2米,宽1.2米。
  会议研究同意其在房屋山墙上设置竖向霓虹灯招牌。
  十六、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长江帝景”住宅小区部分楼栋加层
  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按市政府要求拆除临该公司开发建设“长江帝景”住宅小区的力行四街商用建筑物致使投资成本增加,同时隆中路小学用地拆迁因市场形势变化,也导致拆迁成本增加。该公司申请在“长江帝景”3#楼恢复局部19层的结构,与竣工的2#楼相对应,4#楼与5#楼各增加一层半标准层,加层所增加面积约为8500平方米。
  会议根据沿江景观整体规划,建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临“长江帝景”用地的力行四街商用建筑物进行收购,地块内原有建筑物可委托该公司进行拆迁,被委托拆迁单位可在其已规划确定的居住小区内,按拆迁房屋面积的4倍——4.5倍增加住宅建筑面积。会议要求调整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十七、宜昌市恒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恒源小区”住宅楼违法建设
  市恒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沿江大道兴建“恒源小区”住宅楼工程施工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规定,将1#、2#住宅楼底层由原设计层高6米的架空层降至3米后增建住房,两栋建筑共增加了6套住房,将3#楼底层部分架空层封闭后改为商业用房,2-18层住宅凹缺处扩建至阳台平齐。
  会议要求核实其违法建设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违法建设处罚程序,先行予以公告,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罚,超出容积率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在违法建设时没收收入所得一并缴纳。
  十八、宜昌市弘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香山·汇腾苑”住宅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查勘,建设工程单体符合要求,因拆迁量大且进展缓慢,一期拆迁范围内拆迁未完成。该单位要求先办理2#、3#楼及地下车库、4#楼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行办理。
  十九、葛洲坝集团第五公司申请夜明珠路“综合办公楼” 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查勘,建设工程单体符合要求,拆迁范围内一栋五层住宅楼未拆迁,该单位承诺在2009年5月1日前完成拆迁,要求先办理“综合办公楼”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会议要求待其完成拆迁后再办理。
  二十、宜昌双龙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点军区李家河村选址意见书
  宜昌双龙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点军区李家河村33.7亩土地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
  二十一、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西陵区沙河村六组选址意见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西陵区沙河村六组15.26亩土地,申请核发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依照《三峡大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十二、猇亭区村民安置小区申请选址
  猇亭区为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的落实,需拆迁猇亭区两个村的部分村民房。现申请在(猇亭中心区控规范围)其F05-02,A08-02、A08-03,猇亭大道(宜都机电公司旁)三处地块建设村民安置房,用地面积分别为99.78亩、77.63亩、34.05亩。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依照控规中容积率不大于1.6指标控制,并按规划要求配套公建及服务设施。
  二十三、宜昌市劳动局劳动就业实训基地项目选址
  该项目选址原定在韩国工业园内,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原选址进行调整,按照猇亭区政府意见拟选址位于猇亭大道宜都机电公司旁,用地面积约为40亩。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
  二十四、猇亭区民政局烈士纪念碑规划方案审查
  猇亭区民政局拟在泉湖公园内建设烈士纪念碑,陵园规划用地约35亩。
  会议原则同意其规划总平面及纪念碑方案,要求对纪念碑单体作局部修改。
  二十五、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总装配车间扩建
  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拟将原总装配车间与原机械车间扩建,增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会议原则同意其车间扩建,要求由猇亭规划分局按规划审批程序办理。
  二十六、宜昌市太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太森花园”二期住宅楼项目定点
    宜昌市太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金猇路“太森花园”二期商住楼定点,该项目拟用地6750平方米,已建设一栋约为4200平方米商住楼。
  会议原则同意其二期商住楼定点,要求按整体用地范围的容积率不大于1.6指标控制,核发规划设计条件;临加油站的空地不再进行开发建设。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谭道明、聂峰、危肃、曹开玉、张江、王范荣、杜宪、高周州、苏蓉、周琪、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