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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33号

日期:2008-09-18 21: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9月8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点军区桥边镇石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纸厂湾原生态养殖场规划定点及单体方案审查等1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桥边镇石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纸厂湾原生态养殖场规划定点及单体方案审查
  点军区桥边镇石堰村村民委员会拟在点军区桥边镇石堰村石堰河纸厂湾兴建原生态养殖场。该养殖场用地约20万平方米,含水产养殖研究所、植物养殖研究所、昆虫养殖研究所、基地办公楼等四栋2至3层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定点及单体方案,要求对其办公用房按临时项目办理规划手续,在办理该项目时需提供水利部门审查意见,并要求单体建筑设在淹没线以上。
  二、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港窑路(长江机床厂地块)选址意见书
  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摘牌取得港窑路长江机床厂地块的土地开发权,但一直没有换发选址意见书。现该项目一期已竣工,二期已施工至第4层,为办理验收备案手续,该公司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按挂牌拍卖要求对其换发选址意见书。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伍家岗区伍家乡合益路原航天建筑公司地块选址意见书的工作联系函
  航天建筑公司申请收购伍家乡合益路4.17亩土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该地块在《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为高中教学预留地。
  会议要求按控规中土地用途复函市国土资源局。
  四、旭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委会办公楼位置调整
  旭光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原规划的一期村民住宅安置点用地面积偏小,不够完全安排本次村民搬迁,申请将一期安置点内的村委会办公楼位置调整到二期村民安置点内,原办公楼位置用于建设村民安置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村委会办公楼位置调整,重新按扩大范围核发一期村民安置小区和村委会办公楼规划设计要求。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整原气体厂选址意见书范围
  原宏业气体厂选址意见书的用地范围包括猴王集团3400平方米左右用地,由于猴王集团土地被查封,无法收购,现要求将猴王集团3400平方米左右土地作为二期进行挂牌。
  会议要求在选址意见书中将用地范围划分为一、二期,并要求二期用地需与猴王集团用地一并开发。
  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花溪路临时接线道路工程及原有给水、煤气迁移工程选址
  因花溪路框架涵即将施工完毕,市煤气公司进厂道路原有框架涵封闭。为了解决焦化煤气公司进出通道和满足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根据2006年8月25日市政府《关于宜万铁路与城区三条道路交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要求,会议对市规划院提交的道路接线和DN400mm给水、DN200mm自备水源管道及DN450mm煤气等三条管线迁移方案进行了研究。方案一:管线不迁移只作管线保护涵;方案二:利用铁路已建成双孔排水涵的一孔过水涵作为给水、自备水源及煤气等管线的通道;方案三:在花溪路建设时利用临时接线道路人行道布置给水、自备水源及煤气等管线。
  会议研究,认为方案二较为合理,并对方案二作如下要求:一是对原铁路两孔过水涵过水断面进行论证。若一孔涵能满足50年一遇的过水断面要求,则同意另一孔作为给水及煤气管线迁移涵;二是由宜万铁路指挥部提供铁路坡底线坐标及高程和管线利用过水涵的意见。待相关部门提供论证结果及明确意见后,由市政科核发临时定位图。
  七、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夷陵大道开设小区出入口
  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原恒通公司地块夷陵大道一侧开设12米宽的小区出入口。
  会议认为,夷陵大道在该路段受用地限制,本次道路改造仅设计三个车道(全线上下段为四车道),不可避免形成了交通瓶颈,若在此路段设置小区出入口,势必造成此处交通更加拥堵,建议在规划恒通路上设置该小区的出入口。
  八、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东山村居住小区联排别墅施工图审查
  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东山村居住小区联排别墅方案设计起居室层高4.2米,室内正负零(起居室地面)高于室外地面0.6米,车库地面低于室外0.6米;施工图设计将整栋楼向上抬高0.75米,即室内正负零高于室外地面1.35米、车库地面高于室外地面0.15米。
  会议原则同意进行上述调整,要求按规划变更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先审批调整建筑方案(不再重发定位图)。
  九、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宾馆辅楼和员工宿舍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宾馆辅楼层数为3层,长47.2米,宽20.4米,面积2750平方米;员工宿舍层数为2层,长65.7米,宽10.5米,面积1327平方米,两端距离用地边界分别为3.5米和10米,屋面盖板与西侧独立式客房的室外场地连接为整体做环境布置。
  会议原则同意宾馆辅楼建筑方案,要求按照临时工程进行审批。鉴于员工宿舍体量过大,会议要求减小设计方案的长度,将宿舍分为两栋进行设计,两栋宿舍沿等高线布置,退后用地边界等必须满足技术规定的要求;员工宿舍方案修改后再提交会议审议。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申请办公楼加层
  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位于西陵二路19号原市土地局老办公楼,共4层,其中3层为分局办公用房,1层为矿协办公用房。该单位现申请增建一层作为会议室。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层,要求采用阳光板屋顶、钢架透空样式以保障相邻住宅的采光要求。
  十一、望州村四组村民点布置
  望洲村四组的原村民点在临夜明珠路三峡医院旁,经协商后置换到原西陵酒业机修车间地块。
  会议认为临夜明珠路地块的拆迁难度较大,要求按照拆迁房数量建设安置房,并按已拆迁的用地进行分步等面积置换。
  十二、百胜餐饮集团申请设置立杆灯箱
  百胜餐饮集团申请在西陵一路10号夷陵广场必胜客均瑶餐厅门前设置立杆灯箱。报送的方案立杆高22米,标志牌高5.5米,宽6.29米。
  会议认为该立杆灯箱体量太大,需向市领导汇报后再行审议。
  十三、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关于儿童院公寓楼改造扩建的申请
  宜昌市儿童福利院根据国家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的总体要求,申请对1987年建设的原3层老人住宅楼增建2层、1999年建设的原4层精神病人房增建1层,两栋房屋改造后作儿童院公寓楼使用。根据本局(2008)第23号业务会会议意见,需对这两栋楼抗震性能及加层结构安全方面是否可行进行专家论证。现建设单位提交的鉴定报告书结论为基础墙体满足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但不满足抗震要求,需进行抗震加固设计。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两栋楼均增建1层,要求作抗震加固设计,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十四、对“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办公大楼整体规划方案不宜变更的函”的回复
  伍家区政府办公大楼规划红线于2001年由我局审批,由于资金不足,决定一次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建设,并于2003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近期因房地产开发,将对区政府大楼南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区政府办公室来函,提出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期整体规划方案不宜变更的要求。
  会议要求伍家岗分局对道路系统进行研究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十五、宜昌市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星河湾”商住楼配电房选址
  “星河湾”商住楼位于夷陵路266号,市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正式双电源用电,宜昌供电局要求将配电房单独设置,该公司现申请在用地范围的西边角落建设配电房,面积70平方米,并报送电源布置图与电气平面布置示意图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申请。
  十六、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北山坡社区居委会申请建设办公用房
  宜昌市玉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山坡85号建设居住小区,北山坡社区居委会在其用地范围内有临时用房一间,现需要拆除。该居委会申请按照我局2003年下发的建设工程建筑红线图建设办公用房。但该红线图已作废。
  会议要求由伍家岗分局召集居委会与玉洋房地产公司对相关土地问题进行协商,征得双方一致意见后,拆除居委会临时用房,并在玉洋房地产公司用地范围内兴建社区警务室。
  十七、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北山坡社区居委会申请补办办公用房规划手续
  北山坡社区于2005年申请在工人新村28号(原北山坡上建筑新村78号)兴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我局经现场踏勘和会议研究作出答复:北山坡社区居委会在明确拟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关系后,与土地使用权属单位签订土地转让意向协议书,报请我局进行规划选址审批。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和宜昌市鑫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均与北山坡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土地使用意向协议书,同意将工人新村28号给北山坡社区修建社区综合服务楼。现该居委会办公用房已建设完毕。
  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八、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方案审查
  选址意见书中要求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建筑退汉宜路道路红线12米,现报送的建筑方案退道路红线为8.5米。
  会议认为,临汉宜路的教学办公楼层数为2层,对道路影响较小,原则同意其报送的方案。
  十九、新高强建材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分公司、湖北天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8年5月30日,在宜昌市国有土地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活动中,新高强建材有限公司竞得挂牌(编号G(2008)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623.02平米;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分公司竞得挂牌(编号G(2008)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7903.21平米;湖北天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挂牌(编号G(2008)17号、1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1886.26平方米。以上三家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四宗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我局已经对新高强建材有限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分公司重新核发了选址意见书,同意按拟用地范围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关于湖北天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两宗用地,我局仅在办理批次用地时对三峡民营科技园核发过选址意见书,未对该单位核发选址意见书。会议要求若该用地已投入开发且办理了相关规划报批手续,则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若未开发利用,则补发规划条件,审批规划总平面后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聂峰、谭道明、周红兵、唐刚、杜春华、覃远琳、杜宪、曾凡海、向恒彦、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庞鸣、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