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029号

日期:2008-08-18 17:2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8811,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地税局点军分局税收征收服务大厅和业务房申请改扩建27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地税局点军分局税收征收服务大厅和业务房改扩建方案审查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点军分局征收大厅及业务用房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现要求拆除院内两层楼后,在原办公楼的西北面扩建一栋4层楼(局部6层)的征收大厅及业务用房,并与原办公楼形成一体,扩建部分紧邻用地边界。

会议研究后要求该单位补充相邻用地单位书面协议;拆除其后侧二层临时建筑,并在临点军区政府一侧设置进出入通道;扩建部分与原主体建筑风格须一致,均采用坡屋面。

二、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边镇警务综合楼方案审查

该警务综合楼位于点军区桥边镇,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5平方米2层坡屋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入口雨棚应与整个建筑风格相协调,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报批。

三、点军区桥边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建办公楼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十组,经2008630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其兴建2层办公楼。现业主所报方案为拆除院内3层楼,兴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3层办公楼。

会议认为,由于该办公楼后退323省道距离不能满足15的技术规定要求,应由公路部门签署意见后,再由点军分局直接划定建筑定位图并审批方案。

四、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谭家河村委会临时仓库定点

拟定点仓库位于点军区谭家河社区九组已闲置10多年的土地上,该单位申请在此地块建设临时综合仓库。

会议研究同意该临时综合仓库规划定点

五、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升村企业发展用地选址

伍家乡共升村提出,该村至今尚未安排任何企业发展用地,申请在雅宜铁路以南(共升村一组约16亩土地)及雅宜铁路以北(共升村三组约7亩土地)定点企业发展用地。

会议认为,因铁路以南(共升村一组约16亩土地) 其申请定点地块涉及《伍家岗区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需等该控规调整批准后另行研究;铁路以北(共升村三组约7亩土地) 其申请定点地块属征地后的零星地,与上述控规调整关系不大,同意定点。

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支铁办关于对伍家乡共强村实行留地安置的请示》报告处理件的复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市支铁办《关于对伍家乡共强村实行留地安置的请示》,要求我局提出处理意见。市支铁办在来函中提出,共强村因国家征地,大量人员无法就业,要求将东站广场对面100亩左右土地作为共强村集体发展用地。同时村委会还提出,若东站广场对面已有规划安排,则另申请对城东大道边原已规划的村集体发展用地由60亩扩大到160亩。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共强村提出的东站广场对面约200亩土地已规划为城投公司开发用地,目前,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正在办理该地块的批次用地手续;2、近年因项目建设已征用和将征用共强村土地约1200亩左右,同时已预留村民安置及企业发展用地约176亩左右,留用地占征用地比例约14%,满足“被征用土地数量的10%预留给村里建设村民安置房和村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3、村委会另提出的“补偿土地只应计算企业发展用地,不应将村民安置房用地纳入计算范围”的问题,因涉及全市统一安置政策,规划部门无权单独决定。因此,不同意新征100亩土地的要求,按此意见回复给市支铁办。

七、伍家乡联丰村村委会办公楼及企业发展用地选址

伍家乡联丰村提出,因城东大道及周边建设,其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村委会办公楼急需搬迁。申请在高速公路匝道外约30亩的土地范围定点村委会办公楼及企业发展用地。

会议认为,该村在高速公路以西已无其它土地可利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此处定点。

八、伍家乡联丰村申请在城东大道边兴建出租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伍家乡联丰村申请在城东大道边原规划的加油站位置兴建出租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并承诺不建设加油站项目。

会议认为,该地块在控规中规划为加油站,需对控规进行调整后再行审议。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五一市场地块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五一市场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伍家岗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规划范围及指标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点军区塘上村民异地重建及牛扎坪村新建住宅定点

点军街办塘上村一组村民杨本华、杨本富因原土房年久失修,现已成危房,申请移址新建(原土房位置离长岭河河道较近)住宅2栋。另有点军街办牛扎坪村一组村民倪红梅等4户因正常分户,需在该组新建住宅4栋。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六户村民住宅定点。并提出以下意见:1、塘上村一组村民杨本华、杨本富因拟建位置位于火车南站规划范围,建筑层数为二层,并严格控制单户建筑面积;2原则同意牛扎坪村一组村民倪红梅等4新建。因拟建位置位于长江视距可见范围,在建筑造型、色彩上要严格要求,注重江景立面设计。要求新建住宅按标准施工图建设,且分开布置,屋面形式为坡屋面、色调为灰色调瓦。由分局发定位图及副本,验收合格后再发正本。用地规模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十一、宜昌市焦化煤气公司城东大道敷设DN400mm中压管道选址

宜昌市焦化煤气公司在城东大道道路西侧新建DN400mm中压煤气管道,起点桔城路,止点合益路。

会议研究认为,宜昌市焦化煤气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敷设煤气管道从技术上是可行的,但考虑安琪集团公司目前使用的是宜昌安能公司提供的热源,若采用煤气公司提供的煤气会对安能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原在城东大道建设的预埋蒸汽管道与该项目属于重复建设。鉴于上述问题,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或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

十二、金岭路、民益路道路方案调整

根据兴发集团提出的猇亭园区金岭路(长江路-民益路段)调整申请,结合兴发集团的用地情况,拟对金岭路、民益路道路方案进行调整。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根据猇亭园区控规及周边建设用地情况,为保持兴发集团用地的完整性,同意取消规划金岭路的长江路——民益路段道路;2、该段道路取消后,将对金岭路的车辆通行产生一定的影响,需加宽民益路来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组织。将民益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0调整为30,规划六车道,各交叉口进行展宽。

十三、宜昌市天力鞋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在西陵一路设置店面店招

该公司申请在其租赁的宜昌第二中学西陵一路砖7住宅一楼门面门沿以上、二层窗台以下设置招牌,高度2.3,红底白字。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设置招牌。会议要求对同一建筑物相邻招牌的上下沿口及外立面保持平齐,并增设铝合金外框。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果园一路4号土地的工作联系单的复函

该宗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为宜昌市农机公司(宜昌市果园花鸟市场),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现房屋所有权为曾荣购得,申请办理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商业用途。

会议认为,该地块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但建筑使用性质为花鸟市场,不得变更用地和房屋使用性质。

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夷陵大道18号土地的工作联系单的复函

该宗地的原土地使用者为宜昌时运物业总公司,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2.8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现房屋所有权为王聪购得,申请办理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商业用途。

会议认为,该房屋一层裙房占压道路红线,且属城市改造范围。

十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东山大道95号(宜昌民康制药厂)地块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位于东山大道95号(宜昌民康制药厂)一宗2842.46平方米的土地,来函要求核发该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该地块面积较小,不具备单独建设的基本条件,应与其相邻土地整体开发建设;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考虑拆迁量大等因素,需对控规指标进行调整。按照审批程序应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

十七、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该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北门外正街138号(原水泵厂)地块开发经营权,现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按原拟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换发选址意见书。

十八、柴瀚江、龚经为、宋子刚、郑秀华申请中海商务酒店改造方案变更

该酒店位于东山大道东湖一路交汇处,改造方案已获批准,项目所有人提出对原审批方案重新修改,并报送新的改造方案效果图。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修改方案。

十九、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三峡文化村项目建设员工宿舍和宾馆附楼选址

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津关建设的三峡文化村目前正在施工建设,建设单位提出两项申请:1、在5687#独立式客房东侧利用地势高差建设半地下式员工宿舍,宿舍两层,宿舍屋面绿化,屋面标高与客房室外地面一致;2、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市委党校用地,并以市委党校的名义申报酒店辅楼,该辅楼位于三峡文化村入口处,即宾馆主楼西侧,层数为三层,拟建设宾馆二期标准间,与主楼通过廊道相连。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1、同意员工宿舍选址,建筑退后用地边界、单体方案审查由分局负责;2、同意宾馆辅楼按临时工程建设,以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若该公司按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属并提出申请,可以将该项目变更为永久工程;3、以上两个单体项目按照小型工程办理,由分局直接审批方案、划定建筑定位图。

二十、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物流配套用房外立面变更

该物流配套用房原方案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现设计不符合节能要求,申请外立面变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外立面。会议要求该单位重新报送方案,包括正立面和临运河面效果图,并征求西陵区政府意见。

二十一、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委会安置房“城洋景苑”713号楼申请增加隔热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提交的位于城乡路的村民安置房713号楼建筑施工图与原审批方案一致。原方案批准为6层,无跃层。现所报送的施工图6层上增加隔热层,起坡高度为1.2

会议认为,在满足建筑间距要求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其增加隔热层。

二十二、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临时中南商用办公楼工程名称

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改委批复临时中南商用办公楼项目名称为“中南一路临时工程管理用房”,与我局批复项目名称不同,该公司申请将定位图、方案审查通知书中工程名称进行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进行变更为“中南一路临时工程管理用房”。

二十三、宜昌市金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鼎国际”公寓式酒店工程名称确认

伍家岗分局对金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八一路的“东鼎国际”公寓式酒店项目名称提请会议研究确认。

会议认为,根据2008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意见,并与市房管局就公寓式酒店的产权管理问题进行商议,同意其项目名称为公寓式酒店。会议要求不得改为住宅,同时要求在换发选址意见书时必须明确是否是公寓式酒店,不得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变更。

二十四、宜昌超越路桥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

超越路桥公司申请对位于夷陵大道的办公楼进行外装修改造。原办公楼后退道路仅1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进行外装修,但不同意其对建筑沿街立面进行改扩建。

二十五、宜昌建国医院楼顶设置招牌及外装修

该公司申请在沿江大道136号房屋楼顶设立招牌。提交的方案为:1、该公司承租市建安总公司10间房屋进行外装修,临沿江大道墙面为象牙白铝塑板,立柱为果绿铝塑板,外墙踢脚为烟灰色仿古瓷砖。2、建筑楼顶设置招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和设置楼顶招牌。会议要求楼顶招牌采用霓虹灯形式,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招牌及外装修方案后,报送分局审定。

二十六、“明日家园”小区建房资料审查

伍家岗分局对位于伍家岗区中南路18号“明日家园”小区的8名建房户所报送的房屋施工图及竣工图进行了审查,建房户所提供的房屋施工图占地面积均未超出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面积。

会议要求层数不得超过叁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面积;由分局核发建筑工程定位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七、宜昌市泰江置业公司“江山景苑”A11#楼建筑施工图审查

“江山景苑”A11号楼原规划为商业办公楼,2层。按前次会议要求,伍家岗分局对“江山景苑”小区进行了核实,该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设在A6号楼一层。根据现场情况,必须设立两个门房,且必须对外设置出入口。

会议原则同意在不扩大平面尺寸前提下作局部调整,同意取消办公用房改为商业性质,同意结合框架梁柱设置利用大厅上空部分空间。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聂峰、谭道明、周红兵、唐钢、覃远林、杜宪、曹开玉、曾凡海、朱健、向恒彦、丁革强、王范荣、苏蓉、张江、周琪、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