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28号
2008年8月4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猇亭区七里冲路道路规划调整等25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猇亭区七里冲路道路规划调整
《猇亭分区规划》中七里冲路线型是根据现状道路进行设计的,因穿越十八中学且牵涉地块搬迁量大,综合考虑现状,拟将道路由冲沟左边调整至右边。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1)同意将道路由冲沟左边调整至右边,与已建设完成的金猇路相连接,形成正交路口;(2)道路断面直接按六车道进行设计,道路红线控制为36米,结合近期经济情况可按25米进行建设;(3)道路路口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4)由于该道路与原金猇路对接,根据一条路一个名的原则道路更名为金猇路;(5)确定建设时序:先拆除李家湾处的村民建房,待新建道路通行后封闭原有老路,保证该区域的交通顺畅。
二、运河路线型方案审查
会议要求,临国宾馆段道路纵坡坡度控制在14%范围,与电力用地边界的距离由15米调整为10米;根据设计方案调整选址意见书的道路红线范围、拟用地范围和拆迁红线范围。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点军区李家河村(原市商业银行)用地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点军区李家河村的两宗土地,土地面积分别为13333.48 M2和9001.51 M2,来函要求核发李家村(原市商业银行)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不能作为商业用地,只能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因该地块暂未编制控规,会议要求按工业性质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指标及范围根据土地使用权(宗地图)确定。
四、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民委员会申请办公楼定点
桥边村村民委员会拟在桥边村九组地块新建办公楼,建筑层数6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会议要求由建工科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和定位图,但不得建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40%。
会议同时要求,今后涉及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各规划分局直接按简易程序办理。
五、宜万铁路指挥部宜万铁路东站广场排水箱涵方案审查
DK1+375涵接入董家冲排水延长部分涵顶标高为69.32米;规划东站广场标高为67米。该单位要求确定排水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万铁路指挥部东站广场处局部段排水箱涵平面走向方案。会议要求出铁路路基边坡线处箱涵涵顶标高不得高于66.5米;为方便顺接施工,箱涵伸出铁路路基边坡线外不小于3米;对现有明沟进行疏通,保证排水通畅。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西陵区石板村(市石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用地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西陵区石板村二组(市石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宗13310.04 M2的土地,来函要求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原则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按照已建设完成的历史问题办理工业项目许可。
七、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扩建铸钢、铸铁车间并报送车间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申请在厂区内对铸钢、铸铁车间进行扩建,该项目已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
会议同意该公司所报建筑单体方案,为支持该厂生产发展,会议要求由西陵分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共联村原工业用地的选址意见书
共联村为招商引资,准备将共联村宜古路边8086.04平方米的原村工业划拨用地通过土地挂牌方式作为招商企业的办公基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在总体规划中,该地块为龙盘湖风景区规划控制范围,
会议认为,考虑到该宗土地已对村委会办理了工业划拨土地证的历史情况,为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同意按企业办公基地核发选址意见书。会议要求办公楼不得建高层,与周边加油站油库的距离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同时为保证交通顺畅须预留一条9米宽的道路。
九、宜昌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急诊楼选址
我局曾于2004年对市中心人民医院整体下达过选址意见书,该单位为启动夷陵路原门诊大楼东侧急诊大楼建设,现申请对该项目单独核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该项目已于2008年4月7日由伍家岗分局提交业务会讨论并经会议研究,同意对该项目重新核发选址意见书。本次会议仍维持上次会议基本意见,即对该项目重新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美岸长堤”项目增建的1#楼裙房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报送的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
十一、宜昌市天主教爱国会申请自立路旧房改造
宜昌市天主教会位于自立路的房屋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西陵公安分局也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危房改造。危房所在的地块已于2007年对市国土资源局核发了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由于该地块已于2007年对市国土资源局发放了选址意见书,按相关政策应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并负责给予解危安置。会议要求分别致函宜昌市天主教会和土地储备中心,并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十二、宜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环城东路56号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审查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报送建筑施工图,结构工程设计作为底层增加结构梁、柱,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十三、宜昌市环境保护检测站申请设置城市噪音监控显示屏
宜昌市环境保护检测站申请在夷陵广场、果园二路招商银行、市第十四中学处设置城市噪音监控显示屏。
会议要求由市政府领导同意或市“三创办”签署意见后,由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申办相关手续,并确认选址地点和方案。
十四、葛洲坝集团夜明珠经济适用房设计方案变更
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方案设计16层,容积率2.375。该单位提出因夜明珠路转盘拆迁后无房安置、进展缓慢,申请将方案设计的16层住宅楼增加到18层,相应容积率达到2.65左右。
为推动夜明珠路转盘拆迁进程,会议原则同意增加容积率0.2,层数增至18层,按照经济房容积率在选址要求基础上可略有突破但不超过0.1的常规要求,本项目容积率不得突破2.6。
会议要求容积率增加事项须由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另外其它规划指标须满足选址要求,取消过街通道式商业裙房布局,商业宜分开设置。
十五、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申请设置招牌
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在东湖二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租用馨岛国际名苑裙楼经营,现申请设置标牌四块:临东山大道主入口处增加玻璃雨棚并设置“武商量贩宜昌旗舰店”,裙楼女儿墙顶设置“武商量贩”发光字及徽标;临东湖二路和夷陵大道面各设置一组徽标和“武商量贩”字样。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招牌设置方案。
十六、宜昌市建设委员会申请王家河路、宝塔路、合益一路、恒通路、白沙路交叉口等道路选址
根据宜昌市建设委员会递交的《宜昌市沿江大道——夷陵大道下段接线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对该项目涉及到的七条道路(钢厂一路、泰江中学路、恒通路、王家河路、合益一路、宝塔路、白沙路交叉口)进行讨论。其中:钢厂一路已经建成,道路宽度为20米;王家河路经过局会议讨论后已核发选址意见书,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合益一路、白沙路交叉口在前几次局会上已形成统一意见,合益一路红线宽度调整为20米,具体调整线型已上系统;泰江中学路、恒通路、宝塔路按规划的线型及红线宽度进行设计。各道路的纵向高程均考虑与现有的沿江大道、夷陵大道、东山大道衔接。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1、钢厂一路按已建成的道路线型进行调整,王家河路、合益一路、白沙路交叉口按局业务会议意见执行。2、泰江中学路、恒通路、宝塔路维持原规划的线型。泰江中学路考虑为双向两车道,道路两侧设置停车带,横断面形式采用20米即3.5米人行道+13米车行道(含两侧停车带)+3.5米人行道;宝塔路红线宽度为36米,采用四车道,设置3米宽的单边停车带,车行道宽度共为18米,规划为景观性道路;恒通路红线宽度为30米,采用四车道,考虑在规划泰江小学侧设置3米宽的单边停车带,车行道宽度共为18米。
十七、宜昌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方案审查
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提交会议的规划方案容积率2.585,建筑密度28%,绿地率11%,停车位11辆,建筑层数为12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十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伍临路道路建设的有关拆迁问题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伍临路道路红线内的临时建筑为相邻建设项目拆迁范围,与道路施工不同步,现该建筑尚未拆除。经伍家岗区政府协调,由该公司承诺拆迁未完成部分,纳入道路规划验收内容。
会议原则同意对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议要求道路规划验收前须拆除临时建筑。
十九、湖北宜顺房地产公司关于承担洋坝填滩造地护岸工程建设任务的请示
湖北宜顺房地产公司于1996年6月取得由我局核发的《宜昌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先后采取抛石筑堤、自然会淤及人工回填等方式对自然岸线进行了裁弯取直,现来函申请承担洋坝填滩造地护岸工程。其长江岸线长1.6公里、临江溪岸线长0.6公里。
会议要求由水利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对长江的外围防洪岸顶线进行确认;待确认后根据控规再确定沿河路道路线型及开发容量指标。
二十、猇亭区民政局申请烈士纪念塔选址
宜昌市猇亭区烈士纪念塔因建设原因需要搬迁另选址。
会议认为,考虑到对周边用地影响,建议在六眼冲公园内选址建设。
二十一、猇亭区长途客运站申请变更出入口和兴建办公综合楼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调整出入口位置及建设办公楼。会议要求该单位不能私自改变用地性质建设住宅楼。
二十二、猇亭区图书馆选址规划变更
猇亭区图书馆原规划选址在金猇路与桐岭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猇亭区规划分局提出将图书馆调整到金猇路粮油公司A地块,该地块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于老年人(残疾人)福利服务设施、社区居民文化娱乐设施的设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要求待控规调整并由区政府文化部门取消调整的图书馆用地后再办理报批手续。
二十三、宜昌经济适用房开发管理中心申请“都市田园”17#楼规划许可证变更
都市田园17#楼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未标注地下室建筑面积,该单位申请在副本中注明。
会议研究同意在副本中注明该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并注明房屋性质。
二十四、宜昌市玉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北山坡商住楼规划变更
由于原地形高差原因,车辆出入地下车库不便,该公司申请将地下车库变更为人防、消防设备设施用房;为满足消防要求,该单位申请在保持原建筑高度不变的前提下把十一层标准层变更为十层的跃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该项目十一层标准层变更为十层的跃层。为满足停车位指标要求,会议不同意变更地下停车库。
二十五、宜昌市泰江置业公司“江山景苑”A区11#楼建筑施工图审查
该单位申报的11#楼已通过建筑方案审批,原方案为商业办公用房,且内设两个门房。施工图设计减少了一个门房,且取消了办公用房,增加了二层建筑面积。
会议认为,根据现场情况,必须设立两个门房,且必须对外设置出入口。会议要求核实该小区是否设置物业管理用房,若未设置,则不同意取消办公用房。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聂峰、周红兵、覃远林、杜宪、曹开玉、曾凡海、朱健、王范荣、苏蓉、张江、周琪、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