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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26号

日期:2008-07-29 15:2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7月21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永鼎红旗电器有限公司电缆车间1#楼竣工验收等3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点军街办牛扎坪村1组村民冯学军违法建设的处理
  点军街办牛扎坪村1组村民冯学军于2008年5月在个人承包的山林地范围内违法兴建两栋猪圈,均为砖木结构1层建筑,单栋长18米,宽11米,两栋建筑面积396平方米。市城管局转来该违法建设项目案卷,征求本局处理意见。
  会议认为,今后凡涉及村民修建畜、禽业等养殖用房,须按照以下规划要求执行:
  1、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建设范围内修建养殖业用房;
  2、严禁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范围等188体育平台设施范围及保护范围内修建养殖业用房;
  3、建议由各乡政府负责制定其管辖范围内的养殖业计划,相关建设项目按照计划进行报建;
  4、养殖业用房(含所需管理、库房)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平方米以内;
  5、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建设养殖用房必须修建沼气池等处理设施;
  6、养殖用房均为临时建筑,使用期两年,到期自行拆除。若需继续从事养殖业生产,须报请核实批准后续签延期使用。
  根据以上规定,会议要求先征求点军区政府意见和环保部门意见,若两部门无不同意见,可同意其临时使用,但只能在已建建筑内设置猪圈管理用房和仓库,不得再超范围增建其他建筑。
  二、湖北永鼎红旗电器有限公司电缆车间1#楼竣工验收
  申请办理海底电缆车间1#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同期拆迁范围(2# 、3#车间建设范围)内应拆建筑未拆除。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1#车间规划条件核实。会议要求在2#、3#车间建设时完成拆迁。
  三、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安置房14#楼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为支持三峡大学建设,茶庵村修建村民安置房,14#楼与11#楼之间地形高差约6米的近百米长挡土墙未建,申请14#楼竣工验收。
  会议认为,近期雨水较多,地形高差达6米存在安全隐患,14#楼暂不具备交房条件,待挡土墙建至一定高度(2米)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四、点军区谭家河社区村民住宅规划定点
  因建设翻坝公路,需搬迁安置点军区谭家河社区18户村民房屋。根据翻坝公路建设时限要求(8月30日前征地范围全部完成清场交地),谭家河社区申请按每户一处宅基地集中建设,拟选位置为谭家河社区六组。
  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定点及采取的建设方式。考虑翻坝公路建设时限要求,会议要求点军分局按会议意见审批发证。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于铁路东站对面土地用地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铁路东站对面土地批次用地手续。
  会议要求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该批次用地手续。同时要求保留临高速公路一侧的山体,规划指标按东站片区控规执行。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猇亭区原虎牙中学地块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猇亭区原虎牙中学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该地块暂未编制控规,猇亭区也未提出具体建设项目,因此维持其教育用地功能,按教育性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七、宜昌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调整现代商贸物流中心C区容积率
  宜昌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现代商贸物流中心C区容积率由1.8调整到3.0。
  会议要求由规划监督科会同规划编制科就该事项提出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的试行规定,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执行和调整的年限;内容;方式;调整审批程序及调整后的公示步骤等。
  会议同时要求:因该地块属挂牌土地,由编制科按照控规调整的程序进行;待报市政府批复后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选址意见书,重新进行土地招拍挂。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合益路彩陶科研所地块选址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合益路彩陶科研所地块选址意见书。我局于2006年已对该地块核发选址意见书,现已超过有效期限。
  会议要求按2006年的选址意见书范围,对其容积率在控规2.5及1.6的基础上综合平均后确定;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选址意见书。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原云池中学用地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原云池中学用地选址意见书。该土地由宜化集团所使用,但一直未办理土地证。
  会议同意按工业用地性质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市伍家乡汉宜村委员会申请办公楼定点
  局规划业务会[2008]第7次会议要求同经济适用房扩建项目统一规划后核发选址意见书,但在前期续建碧翠苑经济适用房规划时未把村委会办公楼项目纳入规划范围。汉宜村村民委员会现拟在汉宜村四组地块新建办公楼。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定点,但须满足相关的规划技术规定。
  十一、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自动化机械立体停车库定点
  为满足停车需要,交通银行宜昌分行拟在分行地块内修建自动化机械立体停车库,立体停车库占地面积110平方米,钢架结构,总高度8.7米。
  会议研究同意其定点自动化立体停车库。会议同时要求,自动化立体停车库不得影响现有地下车库的地下通道出入口使用要求;须满足退让用地边界距离的规范要求。
  十二、宜昌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三码头公交停车场改造方案
  该公司申请将沿江大道三码头公交停车场扩建改造为部分长途客运服务站。
会议认为,宜昌市总体规划中该地块为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及始发站点,不同意该公司将其扩建改造为部分长途客运服务站及进行房屋装修的申请。
  十三、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居住区“江山风华”网球场管理用房方案审查
  该公司报送“江山风华”网球场管理用房方案提交会议审查。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四、宜昌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仓库定点
  该公司申请在伍临路金都批发市场内原烂尾楼两侧建设临时仓库。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轻钢结构临时仓库。
  十五、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10KV花艳变电站配套辅助设施选址
  此前,为满足花艳民科园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该公司申请在伍家乡共和村建设110KV变电站,我局于2006年11月15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6]282号),用地面积为19.84亩。2007年9月该公司申请调整变电站位置,我局重新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7]162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因110KV花艳变电站运行管理的需要,需在110KV变电站相邻地块19.84亩土地建设其配套辅助设施用地。需说明的是,该公司原持有的宜市规选址〔2007〕16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遗失。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两地块统一规划作为110KV变电站及电力配套设施用地。会议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刊登遗失声明后,我局再核发110KV变电站及电力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四路(明珠路)道路工程选址
  为加快唐家湾片区开发,该公司拟建设东山四路,道路起点为宜秭路,终点为发展大道,红线宽度36米。
  会议原则同意对该公司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五龙一路道路工程选址
  为加快五龙新区开发,该公司申请五龙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选址。
  五龙一路起点为西边冲,终点为夷桥路翻坝道路连接线,全长1470 M,其中西边冲搬迁安置小区至五龙大道道路宽度为15 M;五龙大道至夷桥路道路宽度为25米。
  会议要求由编制科委托信息中心结合五龙新区控规及景观规划进行道路线型方案设计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八、猇亭区金岭路、民益路道路方案调整
  兴发集团申请对猇亭园区猇亭大道-长江路-临江大道-民益路合围用地范围内道路性质调整,对金岭路、民益路道路方案进行调整,会议结合市规划院的道路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根据猇亭园区控规,有排水管线需沿金岭路接通至长江路,考虑到金岭路横穿兴发集团工业用地,金岭路的长江路—民益路段作为兴发集团厂区道路由兴发集团修建,该段金岭路具体线型结合兴发集团用地规划下一步进行研究;2、由于金岭路的长江路—民益路段穿越兴发集团厂区,对该段金岭路车流通行产生影响,需要加宽民益路来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组织,将民益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0米调整为30米,规划为六车道,各交叉口进行展宽设计。
  十九、运河路道路线型方案审查
  会议要求其最大坡度控制在12%至14%;考虑相邻建设用地情况、现状标高、道路开挖等因素,由市规划院做比较方案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建筑方案审查
  该农贸市场位于白龙井路,用地面积2039.54平方米,方案容积率为0.92(实际1.36),建筑密度为44.8%,绿地率为20%,停车位为18个。方案设置有半地下室车库,半地下室地上部分高度为1.5米,半地下室内设休息室和厕所。半地下室上部建筑层数2层,局部3层,3层为管理用房。
  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1、半地下室地上部分高度不得超过1.2米,休息室改为管理室,厕所、配电室等设施在建筑内部解决;2、局部3层取消,管理用房设置在二层;3、半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宽度要求保证6米。方案按要求修改后由西陵分局办理。
  二十一、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临时售楼部
  该单位申请在东山大道与山庄路交叉口建设临时售楼部。经核查该单位未经审批已建成临时售楼部。
  会议要求按违法建设项目查处程序处理。
  二十二、宜昌雅斯超市有限公司申请在屋顶设置钢结构一层建筑
  该单位申请将位于宜昌市夷陵路33号宜昌雅斯超市有限公司(原工艺大楼)三楼屋面增加钢结构一层,檐口高度3.6米,以解决屋面漏水问题。
  会议认为该区域属于城市188体育平台改造区,不同意增加一层房屋结构。建议其屋面做简易防水处理。
  二十三、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办理体育场路13号地块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该单位申请将体育场路13号地块暂作过渡性绿化用地,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待条件成熟时,再报建教育教学辅助设施和其它用房。
  会议原则同意按临时绿化项目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核发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图。会议要求在用地红线说明中注明: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待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予以确定。
  二十四、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接待中心施工图审查
  培训楼施工图与原审批方案相比:一、培训楼第三层(13-14)轴与(G-J)轴围合部分原方案为玻璃网架,施工图改为板,做学术交流平台;二、屋面增加了工具房、设备用房,机房设备用房的高度增加了3米,屋面增加了造型构架。
  接待中心施工图与原审批方案相比:一、餐厅部位的楼梯进深尺寸由原方案6米增加为7.5米;二、屋面增加了工具房。
  会议要求:培训楼电梯不允许上屋面;不同意增加工具房及设备用房,除房屋结构和工艺设备必须设置外;屋面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原审批的建筑方案高度。
  二十五、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村民安置房4#楼规划变更
  该项目4#楼经测绘大队放线后发现定位不在已平整的场地上,现申请将4#楼西边单元往1#楼方向平移2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
  二十六、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还建商业房的设计要求
  根据2008年7月14日局业务会议意见,由分局直接画定位图提出设计要求。系统道路红线宽度9米,两栋商业用房分别后退道路红线3米,后退用地边界6米。
  会议要求其后退道路红线4米,后退用地边界5米。
  二十七、宜昌高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盛商务楼方案审查
  该商务楼按照原审批的宜昌市颐和顺物业有限公司综合楼的开间进深以及层高性质设计,装饰女儿墙高3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其降低女儿墙高度。
  二十八、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对其建设的D-15区R8、R9#楼施工图调整
  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建设的D-15区R8、R9#楼方案设计没有考虑团结路的纵坡,将两栋楼的正负零设计为同一标高,实际上团结路从樵湖一路到樵湖二路有4米多的高差。施工图设计在保证R8、R9#楼共有的地下车库顶板水平的同时,将两栋楼的楼地面标高结合团结路纵坡进行调整,即R8#楼底层标高基本与樵湖一路路面一致,R9#楼底层标高比樵湖二路路面高出约1米,因此R8#楼楼地面整体比R9#楼高出3米,R8#楼利用地下车库与底层平面之间的高度差增加了一层架空层,按照一半计算面积则为600多平方米,换算后容积率增加0.03。
  会议认为,该项目为经济房,且利用道路坡度高差增加架空层为合理利用地势,同意其对施工图方案修改。
  二十九、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居住小区(英伦皇都)方案变更
  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山居住小区(英伦皇都)绝大部分在施工,其1-17#楼等建筑正负零标高调整经过2008年第13次局业务会审议同意。该公司现提出以下申请:1、按照专家组咨询意见,公寓A正负零需抬高0.35米方可不影响隧道安全;公寓B以及22-25#楼局部单元均在施工,其正负零分别抬高了1米、6米、3.7米、3米、1.5米;另外尚未开工的几栋别墅正负零抬高0.65-1米;2、商业A、B楼方案设计前后略有错开,在中心绿化广场两侧不对称,现作对称调整;3、小区幼儿园建筑单体方案整体修改,同时其正负零抬高1.45米。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同意公寓A、B的抬高,22-25#楼的抬高施工属于违法建设,应按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处理;2、同意商业A、B楼调整为对称布置,调整后商业建筑与堡坎上建筑间距缩小,因地势差距大相互无影响;3、不同意幼儿园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幼儿园和别墅正负零的调整待其施工图报建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三十、湖北美力魔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厂房及办公楼定点
  湖北美力魔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星宇服装厂内建设临时厂房及办公楼。控规中该地块为长途客运站用地。
  会议同意其建设临时厂房,建议办公楼调整平面布局,与车间并列布置,连为一体,建筑层数可按四层控制;但不得改变公共设施用地性质。
  三十一、宜昌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聚贤居”商住楼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的容积率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报送方案核定经济指标为:容积率为2.597,建筑密度为32.57%,绿地率为8%;
  会议要求其对建筑平面布局形式重新设计,绿化率必须保证原设计要求。
  三十二、湖北春华工程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厂建筑方案
  该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的容积率为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位需80个。报送方案核定经济指标为:容积率为0.89,建筑密度为42.45%,绿地率为18.98%,停车位为60个。
  会议同意其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均按方案设计作出调整,车间间距须满足10米要求,办公楼的位置做适当调整满足退让高压走廊要求。
  三十三、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夷陵路308号虹桥公寓居住小区二期规划方案修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该项目容积率不大于2.1,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30%以上,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照每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配置。经核定,该项目总用地9931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46434.56平方米,容积率为2.43,建筑密度为18.8%,绿地率为56%,规划总户数1656户,地下总停车位870个,容积率超出0.33,套型建筑面积90 M2以下住宅比例19%。
  会议要求先确定合益一路线型及该A栋建筑的实际位置,并按照选址意见书的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基本符合要求后,再提交会议审议。
  三十四、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气瓶检验站方案审查
  该报建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3397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为2856.9平方米,容积率为0.25,建筑密度为21.4%,绿地率为32.%,停车位为7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不小于5个/1000平方米核算需17个。
  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平面布局,同时要求办公宿舍楼调整位置或平面布局,不得占压高压线走廊;空气泵压站与检验车间并列布置,连为一体;增加停车位至17个。
  三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变更选址
  望洲村夜明珠地块原已核发选址意见书。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提出该地块内45户村民建房拆迁难度大,建议将其划出作为村民集中安置用地,不纳入挂牌范围。
  会议同意其调整。会议要求村民安置区采用置换用地方式进行;指标综合平均后的容积率按2.5控制;按原选址意见书范围的道路线型,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十六、市窑湾乡石板村委员会村民安置基地变更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由西陵分局负责办理。会议不同意变更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十七、湖北省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置换用地复函
  其位于联棚乡联棚村四组的管理分中心与收费站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为35亩土地,其主管部门要求分散设置。拟置换部分土地至夷陵长江大桥南岸桥头,约为20亩。
  为解决点军区农民“卖菜难”问题,该地块规划已建设为临时农贸市场,会议不同意在该地块进行公办楼的选址。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周红兵、唐钢、聂峰、谭道明、覃远琳、危肃、曾凡海、杜宪、曹开玉、张江、王范荣、朱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