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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23号

日期:2008-07-14 16:5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6月3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点军区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方案等3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检察院办案、侦查技术综合楼方案
  点军区检察院申报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的办案、侦查技术综合楼方案,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层数5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建筑整体风格和颜色应保持一致性。
  二、桥边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办公楼选址意见书
  桥边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十组的办公楼选址意见书,层数2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
  三、宜昌市联成家私厂申请设立“点军区联成家私展示中心”招牌
  宜昌市联成家私厂“点军区联成家私展示中心”位于朱市街居委会负一楼,申请在点军区国土资源局与朱市街居委会两栋楼房之间的空地建设宽2.5米、长9米的招牌。
  会议认为,申建地点为规划的城市道路,不得建设招牌。建议其将招牌改建在朱市街居委会的山墙上。
  四、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宜万铁路220KV车溪牵引变线路工程选址
  为解决宜万铁路车溪牵引变供电的需要,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兴建宜万铁路220KV车溪牵引变线路工程。
  方案一:线路从点军双堰口变向北双回路出线,跨越220KV小雁溪—点军线路向北转,经寨子包、二等坡、八斗坪,跨越宜万铁路后继续向西至水田湾。然后线路改为两个单回线路向西南转,穿越500KV峡江Ⅰ、Ⅱ回线路并跨过拟建宜万铁路后再合为双回路向西走线,至长茂冲接入电铁车溪牵引变。线路全长12Km,其中双回路10 Km,单回路2×1 Km。
方案二:线路从220KV点军变向北双回路出线,跨过220KV小雁溪—点军线路后北转,经寨子包、二等坡、八斗坪,跨越宜万铁路后继续向西至水田湾。然后线路改为两个单回线路向西南转,穿越500KV峡江Ⅰ、Ⅱ回线路后再合为双回路后再合为双回路向西走线,经水田湾南侧,至长茂冲接入电铁车溪牵引变。线路全长12Km,其中双回路10Km,单回路2×1 Km。
会议研究认为,为避免两次穿越宜万铁路,原则同意按方案二路径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西陵二路公交候车廊选址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珍珠路市科技局、十六化建砖7宿舍处、西陵二路叉车厂等3处位置建设公交候车廊。
  会议认为,市政府〔2005〕55号专题会议纪要已明确将站牌经营权、管理权授予市城投公司,其它单位申请需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批。会议要求由建设单位报送公交候车廊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或由市政府领导专题会议确定。
  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西陵二路下段公交候车廊选址
  城投公司申请在西陵二路下段设置“金缔华城”、原电工合金厂、原玻璃纤维厂、香格里拉、市农委、一中、三峡宾馆宿舍等7处公交候车廊。公交候车廊长度20米、宽度1.5米。
会议研究后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为保证公交候车廊设置位置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调整其设置:西陵二路 “金缔华城” 处向夷陵大道方向平移20米,原电工合金厂处向东山大道方向平移40米;二是原则同意原玻璃纤维厂、香格里拉、市农委、一中等四处按规划院设计方案设置;三是西陵二路原三峡宾馆处移至北门外正街,需与市烟草总公司协商后再定;四是候车廊长度控制在14米以内,宽度1.5米。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珍珠路公交候车廊选址
  城投公司申请在珍珠路设置1个公交候车廊,长度14米、宽度1.5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蓝星电脑城处按规划院设计方案设置候车廊,长度控制在14米以内,宽度1.5米。
  八、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开发区供电公司申请10KV东胜线路迁移改建选址
  因10KV东胜线胜利四路支线3号、4号杆杆身严重倾斜且横向出现裂纹,存在安全隐患,供电公司申请拆除3号杆,新立15米电杆4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迁移改建方案,要求设计时考虑增强转角杆强度,取消拉线,按照临时工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九、宜昌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四新路、解放路、中山路、致祥路、陶珠路、自立路等道路电缆沟选址
  1、四新路管线布设情况:道路左侧人行道下布设12孔弱电管线及DN300mm给水管,道路右侧布设800×1200mm电力管沟。未布置燃气管道,道路中间兴建DN700mm排水管道布设排水管道。
  2、解放路管线布设情况:道路左侧人行道下布设DN200mm燃气管线,20孔弱电管线。道路右侧人行道下布设DN400mm给水管及1000×1200mm电力管沟。道路中间为已建DN800mm排水管道。
  3、中山路管线布设情况:道路左侧布设20孔弱电管线、DN200mm给水管,DN800mm排水管道,右侧布设1000×1200mm电力管沟、DN150mm燃气管。
  4、致祥路管线布设情况:车行道下布设排水管道,道路左侧人行道布设12孔弱电管沟和DN100mm的燃气管道,道路右侧布设800×1200mm电力管沟和DN100mm给水管道。
  5、陶珠路管线布设情况:(1)自立路—解放路段左侧人行道下布设20孔弱电管线,DN300mm污水管、DN300mm雨水管,DN100mm商业给水管、DN200mm消防给水管。右侧人行道新建1.0×1.2米电力管沟及DN200mm给水管。中间为已建1.0×1.5米排水拱涵。(2)沿江大道—自立路段左侧20孔弱电管线、DN200mm燃气管,右侧人行道新建1.0×1.2米电力管沟及DN200mm给水管。中间为已建1.0×1.5米排水拱涵。
  6、自立路管线布设情况:道路左侧人行道下布设新建0.8×1.2米电力管沟及DN200mm给水管,右侧人行道下布设16孔弱电管线、DN300mm燃气管,中间为兴建DN200mm排水管道。
  会议研究认为,道路改造涉及现状管线和新建管线,情况较复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设计规范埋设各种管线,覆土前做好管线的隐蔽记录。会议要求由建设单位提出规划报建申请,并提交竣工地形图及实际施工图后核发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修建通道
  兴发集团宜昌精细化工园用地位于猇亭大道东西两侧,为保障其园区东西两区域生产原材料、产品中转以及人员安全畅通通过,该公司申请在猇亭大道(长江路口以北)修建一座宽50米、净跨10米的通道,以减少猇亭大道的交通压力。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修建通道,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东、西两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猇亭大道高程进行方案设计。
  十一、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周边道路标高调整 
  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地块原道路专项规划为合益路上跨宜黄高速公路,根据现状情况改为下穿方式。现需对该地块相邻道路标高作相应调整。
  会议要求由规划院对合东路、合益路、东山二路等三条道路进行论证,将道路竖向设计方案提交局业务会研究。
  十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大道设置过街横管及氢气管道的选址
  因发展需要,宜化公司申请在1242KM+380M处预埋1.0水泥涵管作为弱电通道,同时申请从兴发公司沿猇亭大道西侧敷设Φ219mm氢气管道,全长10KM。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在猇亭大道相应位置设置过街弱电横管和埋设氢气管道。会议同时强调,氢气属易燃易爆气体,需由该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道路径方案设计后,提交规划审查。
  十三、宜昌飞瑞球体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变更
  宜昌飞瑞球体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建于点军区点军街办塘上村二组,我局已于2008年4月24日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通知书》[(2008)0017号]。2008年6月13日评审通过的《宜昌市五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系统与该项目用地范围的道路系统有较大出入,且用地性质调整为中学用地及绿地。
  会议要求按临时工程办理该项目的相关规划手续。
  十四、鄢家巷4号、5号居民廖勇、廖贤坤申请房屋维修
  鄢家巷4号、5号房屋建于1971年,二层砖瓦结构,经宜昌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房屋住户廖勇、廖贤坤申请房屋维修,市规划局西陵分局已按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和宜府办发[2000]36号文《关于宜昌市城区实施土地储备制度有关问题报告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进行当面答复。由房屋住户出具的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回复称:房屋维修审批权限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属土地储备中心职责范围。
  会议要求仍按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  十、十一、十二条和宜府办发[2000]36号文《关于宜昌市城区实施土地储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十五、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关于儿童院公寓楼改造扩建的申请
  宜昌市儿童福利院根据国家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的总体要求,申请对1987年建设的原3层老人住宅楼增建2层、1999年建设的原4层精神病人房增建1层,两栋房屋改造后作儿童院公寓楼使用。
  会议认为,申请增建的两栋房屋建设年代较长,需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房屋的抗震性能及加层结构安全方面是否可行,并出具明确意见后再行审议。
  十六、宜昌雅斯超市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安装夷陵大道雅斯超市箱式变压器选址意见书
  该公司拟在夷陵大道雅斯超市(原工艺大楼),紧贴东檐墙位置安装箱式变压器,占地长5米宽2.5米,该处现为垃圾房。
  会议原则同意其安装箱式变压器,要求于斜坡楼梯下安装,且不得超出斜坡楼梯外墙。
  十七、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机房加层和建设室外钢梯
  国贸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原仅到六楼的9号货梯机房升高一层,高度由34.6米增至39.9米,以便货物运送到七、八楼。同时申请在六楼屋面(Z轴——M轴)增建钢楼梯至七、八楼。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
  十八、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美岸长堤”1号楼、4号楼规划变更
  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美岸长堤” 1号楼两侧增建部分二层裙房,提交的方案与4号楼间距9.4米,与2号楼间距13.4米,共增加建筑面积1521平方米。同时申请4号楼由原来的26层变更为25层,其西侧二层裙房取消,共减少建筑面积1041平方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4号楼变更为25层,取消西侧二层裙房;同意1号楼增加2层裙房,保证与4号楼间距11.5米,与2号楼间距13.4米;二是要求完善4号楼由原26层变更为25层及其西侧二层裙房取消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手续。
  十九、宜昌新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香格里拉” 7号楼规划变更
  新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香格里拉”7号楼一层平面中25-30轴/R-G轴的物业用房变更为商业用房。
  会议要求对该项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二十、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葛洲坝7号水位站站房改造
  葛洲坝7号水位站站房位于上西坝幸福路、二江江岸。层数为一层,局部两层。现申请将二楼楼台全部加齐作办公室,并进行外装修。
  因该站房位于规划的道路上,会议要求按临时工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二十一、宜昌市第二十二中学综合楼方案审查
  宜昌市第二十二中学报送的综合楼方案为2层,规划方案为4层。同时申请对教学楼沿街立面进行外装修。
  会议认为规划批准的综合楼包含有实验室,单体方案取消该功能需要校方出具明确意见,并重新考虑方案的外观。会议同时要求教学楼装修方案简化屋顶和檐口线条,教学楼与综合楼建筑风格应一致。
  二十二、宜昌市窑湾乡大树湾村村民委员会申请食用菌生产基地选址
  宜昌市窑湾乡大树湾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该村二组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占地4000平方米。
  会议认为该项目属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会议原则同意选址。
  二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桔城路15号(原啤酒厂)地块选址意见书的工作联系函
  桔城路15号(原啤酒厂)宗地面积为46462平方米(合69.6亩),规划道路需占用约10600平方米(15.9亩),实际可开发面积约为35862平方米(合53.7亩)。如考虑扩大北侧山体部分约10亩用地,则总开发用地面积约为64亩左右。在控规中,该地块规划功能为住宅、商业及小学,居住部分容积率为3.0,商业部分容积率为3.5,小学容积率为0.9。
  会议认为,该地块为市政府招商的数码城项目用地,意向投资商暂未提出具体的建设要求,待市政府与投资商进一步协商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作研究。
  二十四、关于宜昌市恒昌标准件公司《关于请求解决兴建职工经济适用房的请示》的回复意见
  宜昌市恒昌标准件公司申请在合益路该单位2600平方米的用地上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核算,规划道路需占用800平方米,实际剩余建设用地约1800平方米。
  会议认为,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且上空有高压电力线穿越,与周边住宅间距不足,不具备建设条件。另考虑到规划松林路需占用该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届时该公司面临搬迁等不确定因素。会议不同意该项目定点申请。
  二十五、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点军区梅子溪村(宜昌粮油贸易总公司地块)选址意见书的工作联系函 
   该用地位于宜昌市点军区梅子溪村,面积9596.81平方米,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根据五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道路广场、居住用地,建议市国土局收购该土地;二是该地块的北侧、西南侧为社会停车场及城市道路用地,需与其周边土地统一协调、整体开发建设。建议由市城市投资公司统一开发整理。
  二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换发市城市建设2007第一批次居住用地的工作联系函
  该用地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望洲村七组,1、2号地块面积为4766.62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原下达批次用地时,选址意见书要求1、2号地块与兴焱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用地连成一片,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指标综合核算。建议土地部门直接将1、2号地块以合法程序出让给兴炎房地产公司,此地不应作独立项目进行挂牌交易;二是要求1号地块按综合指标进行建设,2号地块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三是已建设通道等地物未反映在地形图上,要求补测地形图。
  二十七、 宜昌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金都批发市场户外广告
  宜昌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金都批发市场A2、A3、A12、A16、A17、A18、A19、A20、A21、A25和A26楼顶安装标识牌及广告牌。
  会议同意该公司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建设。
  二十八、 宜昌佳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水岸绿洲”项目规划变更
  佳俞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港窑路6号“水岸绿洲”项目已于2007年底竣工验收。一楼使用性质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负一楼使用性质为半地下车库。该公司现申请将一楼4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调整到负一楼,便于一楼作为商业用房整体招租。经核算,调整前停车位为52个,调整后停车位为43个,均满足选址意见书中对停车位数量的要求。
  会议要求规划分局向“水岸绿洲”住户下达听证通知书,对该项变更举行听证会。
  二十九、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规划变更
  合东路道路竖向标高现已确定,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沿合东路建设的10号楼、11号楼建筑标高高于道路标高,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沿合东路建设的住宅楼降低建筑标高,增设商业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结合现状道路进行调整,建筑退后规划道路红线距离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十、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景苑”H10号楼违建处理
  “江山景苑”H10号楼自行由15层增建至16层。
  会议要求按照违法处理程序立案调查。
  三十一、宜昌市一医院锅炉房、后勤楼方案审查
  会议对方案进行了研究,要求降低炮楼的层数和高度,并将连通走廊降至拟建建筑的6层,同时要求拟建建筑与西侧住院楼的5层裙房间距不小于13米。
  三十二、花艳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建筑方案
  方案拟建建筑超出用地范围,占压相邻地块用地。
  会议要求由建设单位提供相邻地块的所有权证明,并与该单位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办理土地使用转让手续。
  三十三、葛洲坝中心医院建筑方案调整
  原方案为18层,现申请增建跃层。经核算,容积率为3.17,未超出选址意见书要求的3.2容积率。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增建跃层的申请,要求对方案色彩进行调整,为浅灰色调。
  三十四、弘洋集团“香山·汇腾苑”二期规划方案
   报建方案为原一期咨询方案中的1号楼修改方案及A区的5
号—11号楼方案。1号楼由原11层增至28层,建筑面积由原8416平方米增至22863.3平方米,并增加了1500平方米的地下建筑。经核算,整个地块的容积率为3.06,建筑密度为24.0%,绿地率为30.1%,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为81.2%。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不小于90%。
    会议认为,该项目是为中心商务区安置房屋区,是土地储备中心以经济房项目对外实行指标,根据市政府关于汇腾居住区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要求,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经济适用房户数的20%核算停车位,同时要求增设公厕和适当增加社区管理用房的面积。
  三十五、葛洲坝一公司、葛洲坝五公司房屋建筑方案
  会议对方案研究后要求方案的立面形式与北侧欧威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建筑风格一致。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谭道明、周红兵、唐刚、杜春华、覃远琳、杜宪、曹开玉、曾凡海、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朱健、庞鸣、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