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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19号

日期:2008-06-15 21:2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6月2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黄家棚村委会办公楼方案等22个规划项目的申请。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黄家棚村委会办公楼方案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该建筑方案。要求整体协调平面尺寸上下对应,建筑风格上下一致。按上述意见修改方案后由分局审批。
  二、点军区桥边镇建筑工程公司办公楼选址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其选址。由分局根据《桥边工业园规划》核实城市规划道路在不影响城市路网调整的前提下,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宜昌市葛洲坝供电公司东湖中心区110KV变电站选址
  该单位拟在东湖中心区团结路与东湖三路交汇处兴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110KV室内变电站。拟建变电站高度17米。
  会议研究意见不同意其选址。选址不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依照《东湖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办公用地(原规划为交警、派出所)。二是距离北侧砖8住宅南面墙最窄间距10米,不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要求的不小于1.0倍间距要求。三是交警、派出所拟选址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区绿化用地。占用小区居民公共空间,不符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四、市建设委员会胜利三路延伸段电缆沟方案
  因胜利三路延伸段修建时未建设电缆沟,现710所地块用地需提供电源。申请新建电缆沟,由于该段道路修建时是开挖山体,采用地埋对山体可能造成滑坡隐患。申请占用人行道建明电缆沟。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现人行道约7米宽,中间行道树保留,占用一半人行道结合绿化设计电缆沟,在另一半人行道上设置盲道。
  五、宜当路与东站路交通组织方案
  因东站路跨铁路桥标高已确定。为保证东站路与宜当路交叉口纵坡不超过3%,而且相邻地块规划为长途客运站,其交通组织较为复杂。会议研究意见由市规划院结合相邻建设用地的交通系统,综合分析后做以下四个比选方案:1、宜当路下穿东站路。2、在宜当路南侧设置单边互通式立交。3、宜当路与东站路平行交叉。4、宜当路两侧设置全互通式立交,再提交会议研究。
  六、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董家冲排洪沟方案审查,下达选址意见书
  本次申请建设排洪沟方案与扩初设计方案不一致。现已通过招标正在施工中,申请确定方案下达选址。其修改方案为:(1)高炮旅至市检察院段为箱涵,箱涵设计宽度6米、高2.8米。(2)市检察院至临江溪段利用原明沟进行改造。
  会议研究意见:一、由设计单位来函说明以下情况:一是排洪沟性质为永久性排洪沟。二是排洪沟申报设计方案与扩初设计方案不一致原因。三是排洪沟方案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过论证的情况。二、由市政科告知建设单位靠近临江溪段排洪沟占用已出让土地,需要对出让地收回。核实市检察院南侧城市支路与排水沟的相对位置关系。要求排洪沟与支路平行段应考虑采用箱涵处理方式。
  七、市环卫处刘家大堰环卫工人作息点及配套设施方案
  会议审议市环卫处提交的环卫设施规划方案,会议要求按以下意见进行修改:一是垃圾中转站按地埋式修改设计方案。二是因该方案公厕未设置独立男、女间,要求将一间环卫工人作息点改为公厕。三是严格按标准公厕设计,男女洗手间必须分开设置,并按规范要求设计,避免对相邻居民造成影响。
  八、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对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在松林路两宗经济适用房用地的规划选址,以200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的名义给国土资源局下达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以200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的名义给国土资源局下达选址意见书。
  九、市运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绿萝路人防后勤保障大楼外装修及扩建门厅
  市运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市人防办公室人防后勤保障大楼,拟申请改建为酒店进行外装修及扩建门厅。。
  会议研究意见不同意人防战备后勤保障设施改变使用性质。其改建为酒店不具备相应的配套设施也改变用地和房屋性质。
  十、市国税局西陵二路5号家属区安全保卫楼选址
  该单位申请在西陵二路5号家属区新建安全保卫楼工程会议意见:因申请的用地为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垃圾中转站用地。与控规的用地性质不符,不同意选址申请。
  十一、范亮西陵后路附10号楼后侧扩建电梯井选址
  范亮申请在西陵后路附10号楼后侧扩建电梯井。
  会议认为,该户已取得北楼的房屋所有权,满足间距要求,同意其扩建电梯井。
  十二、窑湾乡后坪村委会搬迁安置房总平面方案调整。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其总平面方案调整,即由一栋房屋变更为两栋。会议要求房屋层数为6层,房屋间距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与已建小区的风格和颜色一致。
  十三、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开发的“恒源小区”1#、2#、3#住宅楼违法
  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开发的“恒源小区”1#、2#、3#住宅楼违法将规划方案中1、3#楼底层局部为商业用房和净空6米的架空绿化,其建设过程中将除入户楼梯、电梯井外全部改为商业用房;2、3#楼住宅部分主卧室向外侧悬挑扩建与相邻阳台平齐;3、将1#、2#底层6米架空绿化改为3米架空绿化,增建3米标准层住房会议意见,由监督科核实其违法面积后,再行研究。
  十四、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四路“万佳·城市花园”E栋高层住宅设备转换层违法
  该公司临胜利四路E栋第五层审批为设备层、高度为2.15米。实际未经审批将层高增加至3.55米。
  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一是要求开发单位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施工图。二是同意对增加层高进行处罚,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若改变使用性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作没收处理。三是要求信息中心在规划网站设置违法曝光台对违法建设单位及有关设计单位进行公布。
  十五、李文高等六人在中南路“明日家园”违法建房
  李文高等六户在中南路“明日家园”违法建房。该六户于1998年取得的《村民建房许可证》,此证已超过期限。
  会议要求先核查原审批的相关档案。同时要求建房户提供施工图。由监督科会同伍家分局核实是否与原审批要求一致,若违法建设,整理相关违法资料上市规划专题会研究。
  十六、七一0研究所科研楼大门、门房选址
  该单位拟在胜利三路及体育场路新建科研楼建设主、次大门及门房。
  会议研究意见:1、因该方案离交叉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胜利三路主大门出入口按原设计方案,不宜进行调整。 2、体育场路次大门宽度尺寸压缩至14米同时取消中间门房。按以上要求重新进行大门及门房方案设计。
  十七、伍家乡联丰村合东路村民住宅小区室外场地标高调整。
  联丰村合东路村民住宅小区与规划合东路存在地形高差,申请降低场坪标高。会议研究意见降低标高要增加投资,合东路设计时已考虑此处高差的处理,因此不同意降低村民住宅小区室外场地标高,仍维持原定的标高不变。
  十八、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伍家工业园厂房规划选址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为永久。因该厂房退让用地边界不足,要求园区管委会出具书面意见,相邻地块建设项目时,应确保房屋建筑间距,由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九、伍家乡共勤村、共前村委会村民住宅小区规划选址变更。
  共勤村、共前村申请规划选址调整,重新核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根据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意见,原则同意规划方案调整变更。村委会提出申请后,由建工科重新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云天金城”规划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信息中心咨询报告意见。一是取消地面局部停车位,增加地下停车位,满足停车位的指标要求,绿地率指标达到30%的要求。二是地下部分不得设置商业。
  二十一、四维置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聚贤居”商住楼建筑方案咨询
  会议研究同意信息中心咨询报告意见,一是可采取增加至11层,降低建筑密度进行设计。二是与保留的相邻建筑间距按小高层规划指标控制。三是严格执行选址意见书下达容积率、停车位及退让距离等规划指标的要求。
  二十二、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现代”方案咨询
  会议审议了位于园润房地产公司开发猇亭区,金猇路的“世纪现代”住宅开发的项目,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选址意见规定各项规划指标要求,会议建议,该方案设计屋顶宜采用坡屋顶形式。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聂峰、谭道明、周红兵、唐刚、覃远琳、胡高生、刘晓华、郭志刚、杜宪、曹开玉、曾凡海、朱健、危肃、向恒彦、王范荣、苏蓉、张江、周琪、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