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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16号

日期:2008-05-30 16:4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8年5月14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福安果业厂打蜡车间定点等共  5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福安果业厂打蜡车间定点
  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拟在原预制厂建设打蜡车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工程性质为临时性工程。
  二、点军区黄家棚村村委员会办公楼方案
  会议对点军区黄家棚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方案进行审议,要求其按行政办公性质,取消底层商业性质,取消标准层的飘窗、阳台等住宅性质建筑符号,压缩平面尺寸。
  三、宜昌供电公司220KV变电站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拟在伍家岗区小杨家湾处选址,其总体规划中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用地。
  会议要求调整其选址位置,初步选定伍家乡共同村(区福利院后侧地段),要求市政科与相关部门协调,意见一致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道选址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心商务区一期工程中,在夷陵大道及原汉宜路设置出入口通道。
  会议认为临夷陵大道按一个出入口通道的方案较为合适,要求其重新申报方案。
  五、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T型广告牌选址
  夷陵长江大桥公司申请拟在夷陵大桥南桥头设置T型广告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及设计方案。
  六、宜昌开发区供电公司110KV线路选址
  宜昌开发区供电公司拟在110KV茶庵变与城东大道连接处建设输出线电缆沟。
  会议要求市政科与原审批线路核对,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七、夷陵区人民政府磷矿石货运码头选址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临江溪规划立项兴建磷矿石货运码头的请示》一文进行了研究。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港口用地,可用于磷矿石货运码头;二是该用地属于市港务局,岸线长约700多米。会议要求其与市港务局协商土地问题,或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土地问题;三是用地范围不够,可向该地块北侧扩大用地范围。
  八、宜昌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装修变更
  宜昌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办公综合楼外立面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变更,选用外装修方案一。
  九、宜昌市德昌置业有限公司江晖景苑二期方案变更
  宜昌市德昌置业有限公司江晖景苑二期方案7号楼申请加层。
  会议研究同意江晖景苑二期7号楼增加一层。要求伍家规划分局与原审批方案核对,超容积率部分应控制在0.1规定范围内,并补交土地款。
  十、宜昌市捷兴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建处理
  会议要求对其违建厂房按违法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宜昌中银置业有限公司“青青家园”商住楼建筑面积变更
  宜昌中银置业有限公司对已建设的“青青家园”商住楼申请增加顶层建筑面积。
  会议研究同意按原已审批规划方案补增顶层建筑面积及墙体开窗。会议要求由伍家规划分局核准建筑面积;对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补交土地款。
  十二、宜昌金瑞物业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变更
  市金瑞物业有限公司“峡都新城”住宅小区位于桔城路8号,2002年取得土地使用证时,该地块东侧桔城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用地面积为4746.46平方米。后因城市发展,道路红线宽度变更为50米,道路占用用地面积222.03平方米,用地面积减少至4524.43平方米。该公司申请增加小区建筑面积。
  会议认为,对规划道路所占用的222.03平方米,建设单位须无偿退还给市政府。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7.3.1.2条规定予以奖励444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峡都新城”住宅楼增加一层,并要求其提供新的土地权证后,由伍家岗区规划分局办理。
  十三、伍家乡共和村村委会办公楼加层
  会议研究同意其办公楼增加一层。
  十四、伍家乡旭光村村委会村民安置房规划调整
  会议要求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按照城东生态新区控规路网,论证小区西北侧规划城市支路道路竖向标高及线型方案。提交会议讨论后再确定小区规划调整方案。
  十五、三峡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手术大楼附属综合楼(临时库房)变更
  会议要求保证临时库房长度不变;房屋层数调整为三层。
  十六、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医药仓库定点
  会议研究同意临时医药仓库定点。
  十七、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位置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售楼部位置调整。会议要求由市规划信息中心进一步论证该地块东侧规划城市道路(合益一路)线型后提交会议讨论,如占用该公司规划用地,则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关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奖励规定来处理。
  十八、宜昌市豪筑水泥制品厂车间加层
  会议研究同意在原车间顶层增加一层,作为办公用房。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在合益村地段扩大选址范围。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扩大已核发选址的周边用地,作为汽配市场项目的用地范围;二是不同意在规划合益路临西侧地段建设旅馆;三是已建设热力管等地物未反映在地形图上,要求其补测地形图。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变更原制气厂地块选址。
  会议不同意其变更。因公共配套设施未配备设置,会议要求对该地块整体开发。
  二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点军区长岭村约4.28亩土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十二、东山村村委员会农贸市场选址
  东山村村委员会申请在白龙井路建设农贸市场。
  按照“三城联创”工作要求,会议研究依照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其选址。会议要求,依照控规容积率不大于1.0指标;武警用地、办公用地不包含在内;用地性质为村民生产安置用地。
  二十三、宜昌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方案变更
  宜昌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变更已建设的“学府花园” 居住组团6号、7号楼方案,将公共建筑改为住宅楼,并提高容积率。
  会议认为其变更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土地招标的规定,不同意其变更申请。
  二十四、宜昌供电公司学校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拟在花艳地段建设电力技术学校。
  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会议要求报送方案时补齐发改委的批复。
  二十五、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规划变更
  市房管局要求将合益村经济房建设主体改为房管局所属的鼎力房地产公司,会议认为,建设主体变更需提供市政府会议纪要或市发改委的批复方可变更。
  二十六、三峡国际会议中心
  该项目位于夷陵区梅子垭水库地段,用地范围西侧紧邻发展大道,东侧有梅子垭水库环绕,南北各有一条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58.77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6.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96。
  根据2007年第四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会意见,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方案总平面核查,基本符合规划委员会的会议要求,对规划方案总图进行审批。同时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北向及水坝周边以宗地范围为准,其余方向以选址意见书中的拟用地范围为准。二是对该项目总体规划的停车位、配套设施、竖向等相关技术指标和会展中心及相关188体育平台公共建筑方案应作为下一步审查的重点;三是建议征求相关部门对水库、坝体及岸线等安全及环境影响的评价意见;四是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图由夷陵区规划分局审批,方案由市局审批。
  二十七、西陵区学院街小学教学楼底层变更商业商业门面
  会议认为,由于教学楼底层为教学设施,不同意变更为商业门面。
  二十八、宜昌市第四中学宿舍楼工程性质变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市第四中学宿舍楼工程性质由半永久变更为永久。
  二十九、刘春华房屋工程性质变更
  刘春华1999年办理翻建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工程性质为半永久,办理房屋产权时,房管局不予办理。刘春华提出口头申请,要求将翻建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性质由半永久变更为永久性质。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刘春华翻建私房原产权证建筑面积38.28平方米的工程性质由半永久变更为永久性质。
  三十、宜昌市邮政局标牌选址
  建设单位申请在沿江大道34-1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分公司(砖7)一层门沿以上、二层窗台以下设置招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招牌选址。
  三十一、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配电房选址
  会议不同意调整位置,要求按原审批方案建设。
  三十二、宜昌市第七中学公寓外装修
  该单位申请对原学生公寓进行装修改造。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装修方案,要求色彩为浅黄色。
  三十三、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变更
  提交会议讨论的有两个议题:一是建设单位申请上次会议同意D栋增加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在二期工程中扣减;二是商场施工图与原方案相比存在以下变更:1、一、二、三、四层局部均有改动,2、第四层电影城大厅部分增设了夹层(即增加一层),且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层高6米提高为    10米。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D栋增加的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在二期工程中扣减;二是局部改动部分按工程性质不变且增、减面积基本相等的原则办理;三是取消第四层增加的走廊,改为雨篷;四是同意第四层电影城大厅局部增设的夹层(即局部增加一层),且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层高6米提高为10米,增加的建筑面积补交土地价款;五是中庭上空不得压缩尺寸;五是由市规划信息中心对其一期工程所有建筑面积进行核对。
  会议强调,今后凡是提交的施工图与审批的方案不一致时,除国家强制性要求和规范要求外,不再提交局业务会讨论。
  三十四、东山村村委会村民安置房施工图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由于该村民安置房西侧部分建筑占压云集隧道,要求该项目须经专家咨询论证,就该项目对云集隧道的安全影响做出评定意见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若专家论证隧道安全性没有影响,则同意按所报施工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十五、宜昌市柑桔研究所实验用房定点
  宜昌市柑桔研究所拟在黑虎山村原址上建设实验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临时实验用房定点。要求建设二层建筑。
  三十六、宜昌市明珠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定点
  宜昌市明珠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夜明珠路建设洗车场。
  会议不同意建设洗车场,可建设为停车场,但不得以报建停车场改为洗车场。
  三十七、宜昌市美陶厂仓库方案
  会议要求按规定退后用地界线和村民住房的间距,方案修改后再审。
  三十八、宜昌市峡口风景区前坪、南津关村村民房定点
  峡口风景区管委会认为峡口风景区规划原村民点已建设完毕,不能进行安置,现申报新村民点,会议同意,峡口风景区申请要求该村民居住点应高水平设计,并提交规划委员会讨论审议。
  三十九、东山大道旅游饭店的装修及加层
  东山大道旅游饭店被宋子刚等四人购买,现申请加层和房屋外装修,会议认为该房屋增加一层,依照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该房屋与原平行住宅间距不足,增加一层对相邻的住宅楼的通风和采光进一步影响,不同意加层。会议同意对外墙进行装修,需提供设计水平较高的方案进行审查。
  四十、葛洲坝一公司方案
  会议认为该方案的各项指标符合总平面的要求,要求6#、7#、8#、9#楼建筑单体方案,建筑外装修色调与该小区总色调一致,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并补充经济房计划有关材料。
  四十一、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方案
  会议研究该项目的规划方案,经过咨询公司初步核查,各项经济指标基本符合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和有关规定,选址意见书确定容积率为2.8,现审查为2.89,会议要求超面积部分补交土地按原价款。
  四十二、葛洲坝六公司
  会议对六公司居住组团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按以下意见进行修改,一是房屋退出视距三角形红线,二是地下停车场边线退后道路不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是停车位按经济房建筑总量的20%核定,不得在幼儿园和原有建筑之间安排。方案修改后在进行审查。
  四十三、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规划方案
  会议审议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按规划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专题会议的要求修改后的方案,信息咨询中心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规划委员会会议要求,会议要求予以批前公示规划方案,利害关系人未提出意见,则按程序审批。
  四十四、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宜昌供电公司生产基地规划方案
  会议讨论该规划方案,由于我局要求该建设单位提供原规划方案的房屋布置在高压电力通道之下,需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由于电力主管部门不同意签署同意意见,建设单位取消高压电力通道之下的房屋,会议同意按修改后方案实施,按程序批复。
  四十五、宜昌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方案
  会议要求,群艺馆与原宜百大楼间距控制为18米、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之间群楼预留敞开式通道,间距控制13米,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在45%以内,超容积率控制在0.1的范围内,并配套建设3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修改后的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四十六、宜昌三星房地产公司居住组团方案
  会议要求该项目分期建设(一、二期),二期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拆除临体育场路六层住宅楼,为了保障按规划实施方案,由市规划局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与开发区共同审批。该项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四十七、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规划方案
  会议审议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提供临西陵一路墨池巷开发商品住宅组团的规划方案,该方案将一幢板式高层住宅改为三幢点式住宅,容积率为4.3,超出选址意见书规定的4.0的要求,会议认为可将环城东路1700多平方米的增补在该项目,其他房屋间距需按上次意见进行修改,规划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审议。
  四十八、点军区十里红拆迁安置居住组团规划方案
  会议审查点军区办公室提供该地块规划方案,该方案是点军区政府为开发该地块确定各项规划指标,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并要求点军分局委托咨询中心对采光分析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确定后按方案指标下达选址意见书,并将方案作为土地挂牌的条件设置。
  四十九、道路(体育场路)规划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体育场路(原八二七地段)的通道方案。
  五十、宜昌市冠峰置业公司居住组团规划方案
  会议认为该规划方案符合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未超过0.1范围的容积率补缴土地按原价款,按规定程序批复。
  参加会议的有聂峰、谭道明、周红兵、唐刚、杜春华、覃远琳、胡高生、刘晓华、郭志刚、杜宪、曹开玉、曾凡海、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周琪、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