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10号

日期:2008-04-19 12:5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3月31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办公楼外装修方案等4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中国银行三峡分行办公楼外装修方案
  该办公楼位于胜利四路10号,提交会议讨论了三个外装修方案,会议研究同意外装修方案一,建筑立面1~3层采用大理石、上部采用铝合金扣板和玻璃幕墙。
  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定点选址的来函
  拟在伍家乡共升村二组、三组和伍家乡共和村一组征用土地310亩,用于兴建2个工业项目和1个批发市场。经会议研究,该土地应由市城投公司进行统一收购。
  三、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修改居委会办公用房局部结构的请示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办公用房提高架空层的修改,要求±0.000标高降低0.75米。
  四、宜昌裕宏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闲置厂房改造的请示
  宜昌裕宏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将临道路一闲置厂房的临街面改造成布匹展示厅。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临时建设工程办理手续。
  五、宜昌市中心医院手术大楼附属综合楼(临时库房)定点
  经会议研究决定,一是要求宜昌市中心医院必须征求三峡大学意见;二是保证临时库房面墙距周边建筑间距不少于13米,山墙应与学生公寓山墙平齐,层数为两层。
  六、宜昌市中心医院急诊综合大楼定点
  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的规划定点,要求建工科重新核发该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允许安排布置住宅。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用地过户的工作联系函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该用地过户给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峡分社,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
  八、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民益家园”售楼部及办公用房的定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建临时性售楼部及临时性办公用房。要求该项目按相关规范后退规划道路红线,小区竣工验收时该建筑必须拆除。
  九、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申请“民益家园”提高层高的变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层高控制为5.1米,单层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该政策仅适用于宜昌市的经济房建设。
  十、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宜昌供电花艳生产基地定点
  经会议研究,在高压走廊修建建筑物的问题需经市经委认可后,再进行规划咨询论证。
  十一、泽豪商务宾馆外装修方案
  该建筑原用途为办公,现要求将使用性质改为宾馆。经会议研究,同意外装修方案,保持原使用性质不变,原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十二、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申请征用64亩土地作为医药工业用地定点
  该用地在分区规划中规划为居住用地。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改变用地性质,必须按分区规划实施。
  十三、伍家乡共和村花艳小区2号楼规划变更
  伍家乡共和村花艳小区2号楼原为2个单元的住宅楼,由于单套户型面积较大,村民无购买能力,现要求在保持原2号楼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将2个单元变更为3个单元。经会议研究同意该规划变更。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在时运物业总公司用地中划出土地15.9亩,用于置换“慈馨庭”9.13亩土地和沿江大道延伸段土地出让给宜昌泰江公司面积不足的差额6.8亩土地。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置换方案,慈馨庭公司置换至中南路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5,泰江公司置换至沿江大道处,性质为公建,分别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五、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换发选址意见书,要求住宅按住宅、办公按办公换发,不得改变原选址意见书性质。
  十六、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拆楼房建设公共绿地的申请
  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拆除该公司开发的虹桥国际公寓房地产项目旁沿江边一栋七层5345平方米的旧楼后,由原居住区绿地调整为城市公共绿地。拆除该旧楼后,要求由原拆建比为1:3调整至1:4,该面积在该小区还建。经会议研究要求,一是拆除后的该用地必须建设成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开放式生态停车场;二是根据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供公共开放空间按1:2奖励建筑面积的规定,在原1:3拆建比的基础上,增至为1:4的拆建比,同意在红旗置业建设的居住小区中还建。
  十七、宜昌城投公司申请云集路天桥广告位延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延期一年。会议要求,一是公益广告面积不得低于20%;二是广告牌高度不得超过天桥栏杆;三是广告位只能对城投公司延期,发布单位通过广告拍卖后确定。
  十八、宜昌市童欣幼儿园扩建消防楼梯间
  经会议研究同意扩建消防楼梯间,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十九、宜昌市有线电视台中书街办公楼外装修
  经会议研究同意进行简单外装修,要求在山墙设置临时公益广告,期限为一年。
  二十、原服装厂外装修(珍珠路——西陵一路路口)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已列入中心商务区的拆迁范围,为控制拆迁成本,不同意进行外装修,如果与新恒基开发公司达成装修协议则另行研究。
  二十一、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D-10区住宅小区外装修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外装修色彩方案。
  二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三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变更为“窑湾乡石板村村民安置基地”的工作联系函
  经会议研究同意名称的变更,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由建工科负责办理。
  二十三、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要求签发定点联系单的函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社会福利院规划方案的建设规模签发定点联系单。
  二十四、交运集团长途客运站配套用房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二十五、宜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旧房改造
  该建筑位于西坝甲街,业主要求局部拆除后改造为三层楼房。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用地性质为城市绿地,决定不同意拆除后重建。
  二十六、宜昌军分区干休所要求将胜利三路桥头综合楼一楼注明使用性质为商业
  该综合楼位于胜利三路桥头,一楼原设计为商业门面,建设单位要求在规划许可证副本上标明一楼使用性质。经会议研究同意将一楼商业使用性质在规划许可证副本上标明。
二十七、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原用地性质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桥梁的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办给西陵区建设局。
  二十八、点军区杨家湾、五龙搬迁安置房调整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总体方案,不能满足日照的部分应按日照标准进行局部调整,屋顶颜色应统一,日照分析图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盖章认可。
  二十九、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村委会综合服务楼选址
  该项目已提交局业务会研究,原会议意见建议拆除周边建筑,现经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委会和市规划局点军分局多次给村民做工作,无法拆除周边村民住房。经会议研究决定,不拆除周边村民住房,按相关技术规定下发选址意见书。
  三十、城东大道延伸段中心线调整方案
  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线型调整方案,要求尽快将该线型在局办公系统的道路红线图层进行更新。
  三十一、万友房地产开发公司“滨江国际”项目规划验收
  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建筑2~3层违章增加K轴~H轴与2轴~3轴的围合面积;二是该项目地下室部分原设计为地下停车场,现增设自动扶梯,拟改为地下商场。会议研究决定,暂缓验收该项目。
  三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换发宜昌市城市建设2007年第一批次工业用地(地块二)的选址意见书。该地块位于西陵区后坪村,已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选址意见书,现要求向市国土资源局换发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向市国土资源局换发选址意见书,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储备中心补测该地块1:500地形图,并在再次换发该地块选址意见书之前完成地形图补测工作。
  三十三、宜昌四维置业公司换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换发选址意见书,要求在换发的选址意见书中增加村级道路的路幅宽度。
  三十四、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换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换发选址意见书。
  三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摩尔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期,要求重新发放选址意见书的工作联系函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发放选址意见书,同时要求,一是注明1300平方米的社会停车场作为公共用地,不纳入小区停车位的计算;二是小区建筑物必须按相关技术规定后退该公共用地边界;三是该用地面积不纳入各个规划指标的计算。
  三十六、宜昌城投公司申请变更中南路市政道路工程拆迁范围
  经会议研究决定,经现场核实后,同意变更拆迁范围拆除。拆除该临铁路边建筑后的用地作为城市街头绿地。
  三十七、力帝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结合小区情况预留小区临珍珠路的出口通道
  经会议研究决定,要求按原规划方案预留小区出口通道。
  三十八、宜昌市固废公司申请下发“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场道路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市政科提交的线型方案划出道路红线。会议要求,一是道路中心线标高确定为黄海高程54米;二是桥梁宽度为12米;三是该选址意见书须经市规划设计院确认该道路位置及标高的准确性,并经水利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发放。
  三十九、夷陵大道(天福路——合益一路)路段道路中心线调整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夷陵大道(天福路——合益一路)路段的道路中心线向红旗电缆厂用地方向调整2米。
  四十、湖北三新膦酸有限公司申请核发“110KV杨家湾至三新输电线路工程”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架空管线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十一、猇亭区屠宰场选址定点方案
  该屠宰场拟用地规模为10亩,距猇亭区迎宾大道约100米,该用地性质为绿化用地。经会议研究同意按临时建设工程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十二、兴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猇亭区正大道综合楼选址定点方案
  该综合楼拟占地21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6平方米,容积率3.3,建筑密度34.14%,绿地率22%,停车位29个,主楼12层、裙房3层、地下一层。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该项目定点,但需进行规划策划论证、平衡各规划指标后再提交局业务会研究。
  四十三、“江山多娇”三期规划方案调整
  “江山多娇”三期规划方案拟调整幼儿园、公共活动中心位置,屋面要求增设窗户。“江山多娇”三期规划方案调整后与原规划指标比较,存在以下问题:(1)活动中心原规划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调整后为2762平方米;(2)卫生站原规划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调整后为101平方米;(3)居委会原规划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调整后为290平方米;(4)集中绿地原规划面积4900平方米,调整后为1134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决定:一是集中绿地必须保证原面积不变;二是不同意坡屋顶层增设窗户;三是其它调整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论证,并须召开听证会议研究决定。
  四十四、葛洲坝五公司“镇境三GZ――12区”地块规划方案
  提交讨论的规划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规划方案的停车位与选址意见书要求相差较大;二是将集贸市场布置在地下室;三是建筑临夜明珠路一侧退让道路红线不够;四是容积率为1.85。会议研究决定,集贸市场必须设置在地上一层,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0米,保留建筑的总建筑面积须经葛洲坝城管局认定并签署意见。
  四十五、宜昌市城投公司中南路商业办公楼(三层)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临时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该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面墙按12米控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为5米。
  四十六、猇亭区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居住组团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仅占总户型的47%,不满足选址意见书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总户型的60%的要求;二是停车位不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三是建筑间距不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经会议研究,要求按选址意见书重新设计规划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周红兵、唐钢、聂峰、谭道明、刘晓华、覃远琳、唐晓华、朱健、危肃、曾凡海、杜宪、曹开玉、张江、向恒彦、王范荣、陈进名、郭志刚等。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