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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9号

日期:2008-04-02 09:2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3月19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阳台平面及面积变更等3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南北天成”26#A3户型阳台平面及面积变更
  因现状地形问题,该公司申请对“南北天成”26#楼A3户型阳台作以下修改变更:1、去掉阳台半圆形部分R1720mm。2、将阳台长由4200mm修改为6000mm。
  会议研究在变更前后面积不变的条件下,同意其阳台设计变更。
  二、宜昌兴发集团研发中心选址
  该公司拟在点军区夷陵大桥下侧、五龙河上侧临江地块建设研发中心,基地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由研发中心主楼、培训中心、会议中心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四部分组成。
  会议认为,1、该项目的选址意向符合城市规划要求。2、由建设单位对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一是需满足国际会议中心的用地规模;二是控制研发中心规模。3、由于其申请的用地规模偏小,不同意建设任何形式的住宅。会议要求该公司按上述意见落实后报我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研究确定。
  三、景荣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局地块选址
  该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公路局地块开发经营权,现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在维持原容积率不变前提下,换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来函拟收购体育场路宜昌市二医院原住宅用地(7170.53平方米约合10.66亩)和云集山庄20亩土地,申请下达该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会议认为,依据《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规划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若需调整以上指标,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调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申请,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五、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湖北宜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中南路两宗土地的联系函
  湖北宜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中南路两宗土地宗地面积分别为19965.69平方米(合29.95亩)和1322.58平方米(合1.98亩),土地等级为工业Ⅳ级,系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已批复的城东新区控规下达选址意见书,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2,限高60米,建筑密度30%;临中南路用地性质为住宅。会议要求按相关住宅设计规范建设配套设施。
  六、市城投公司、联丰村村委会城东大道油气混合站选址
  两家单位同时申请在城东大道3+580附近新建油气混合站,规划占地面积2664平方米。
会议认为,加油站用地作为经营性土地,需由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致工作联系函后,由我局对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选址意见书。
  会议同时强调,今后加油站占地面积按500-800平方米控制,其中罩棚不计算容积率指标。
  七、宜昌市恒源工贸公司开发的“恒源小区”1#、2#、3#住宅楼申请竣工规划验收。
  该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及地下室出入口与规划总平面不符,由原规划的1#、2#楼之间调整到2#、3#之间;2、拆迁范围内规划道路(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上的建筑物未拆除;3、规划方案中3#楼底层局部为商业用房和净空6米的架空绿化,其实施过程中将除入户楼梯、电梯井外全部改为商业用房;4、3#楼住宅部分主卧室向外侧悬挑扩建与相邻阳台平齐;5、将1#、2#底层6米架空绿化改为3米架空绿化,增建3米标准层住房。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1、因原规划总平面出入口与现有公汽站台有冲突,对其调整的出入口位置予以确认;2、拆迁范围内未完成的建筑,须拆迁完成;3、其违建部分按违法程序处理。
  八、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美岸长堤”居住组团二期4#总平面调整
  4#楼施工图裙房向新民街方向减少1米,导致主体向新民街偏移1米,申请调整。
  会议研究同意调整总平面方案。
  九、葛洲坝集团基础公司“紫云英花园一期”TA、TB综合楼阳台申请变更
  该公司申请将“紫云英花园”一期TA、TB综合楼二十一层阳台改为封闭式阳台,跃层玻璃雨棚改为钢筋混凝土雨棚。
  会议研究同意其变更申请。
  十、西陵区茶庵村村委会二期1#、2#、3#正负零标高调整和增加架空层
  为减少土石方开挖及拆迁工作量,该村委会申请将1#、2#、3#正负零标高升高4米,1#、2#楼各增加一层架空层2.2米。
  会议研究不同意调整。
  十一、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英伦皇都”公寓楼A栋申请增设地下室
  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英伦皇都”公寓楼A栋增设地下室。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增设地下室。
  十二、市环卫处珍珠路流动公厕选址
  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于2006年在珍珠路东门菜市场入口处人行道设置一座可投币式移动公厕,因今年珍珠路道路改造需要拆除,现申请在东门市场入口处三角绿化带新建公厕。
会议不同意在该处新建公厕,要求道路改造完毕后仍在原地按移动公厕样式及原规模恢复。
  十三、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途汽车站新建门面
  该公司长途汽车站原门面拆除,为改善客运站环境,申请新建门面房。
  会议要求按照门面总长度压缩到10-11米,方案采用大玻璃通透形式重新做设计方案后再上局会研究。
  十四、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销中心”一期工程总平面方案修改
  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物流分销中心”一期工程总平面方案修改。
会议研究同意修改,要求办公用房与所有物流仓储用房山墙对齐;建筑单体方案由分局按程序报批;规划咨询在后期总体方案报审时予以补充。
  十五、葛洲坝集团云林路夜市选址
  为配合“三城联创”工作,该公司在云林路申请夜市选址。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按市政府“三城联创”要求,由西陵区政府确定投资单位负责夜市的投资及管理;2、按简易结构形式,采用板材分隔成通透形式;3、棚户区入口处应保证18米通道并布置夜市垃圾收集及公厕。会议要求西陵规划分局对建设单位核发夜市临时建筑红线定位图。
  十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大门、门房、围墙选址
  该局申请在西陵二路上段新建大门、门房、围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要求门房按9平方米规模建设,围墙紧贴退后道路红线0.5米,保证西陵二路及体育场路人行道畅通。
  十七、公汽总公司西陵二路调度室选址
  市公汽总公司在西陵二路设置简易结构调度室,因西陵二路道路改造需要拆除,申请在道路改造完毕后在其对面恢复原调度室。
  会议研究同意在西陵二路原调度室对面临街砖6宿舍靠近北门外正街围墙处设置,要求采用简易结构平屋面形式,面积控制在5平方米以内。(注:砖6办公楼与砖6宿舍转折处为砖6宿舍入口通道)
  十八、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售楼部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定位要求在规划建筑位置上建设,同时不得占压道路红线。
  十九、宜昌大韩厨柜有限公司申请将黄河路与渭河二路交汇处原研发楼、展厅变更为金刚石生产线及办公室
  宜昌大韩厨柜有限公司厨柜生产基地位于西陵经济开发区黄河路与渭河二路交汇处,因原设计的研发楼、展厅不能满足现行生产规模的需要,申请将临黄河路审批的3层办公楼、2层展厅变更为3层金刚石生产厂房和办公楼。
  会议研究同意其使用性质变更,但不得再增加办公楼面积。同时要求临街厂房向道路方向平移3米,以保证距离黄河路道路中心线16米。
  二十、三元房地产“新外滩”地下室标高调整
  根据2008年第8次业务会议中对该项目“深化竖向设计”的要求,该公司已对地下室标高进行了调整,在原设计标高基础上降低了1米。
  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中心花园地下室覆土1米厚度后,覆土顶高标高调整为黄海高程64米。
  二十一、汉宜实业公司“骄阳大厦”增加设备用房。
  该公司在“骄阳大厦”顶楼电梯房两侧拟增加两间设备用房,用于解决酒店供暖和太阳能集中供热问题。
  会议不同意增加设备用房。
  二十二、张静申请在原汉宜饭店老餐厅三层楼顶增加坡屋面
  张静于2003年购买宜昌市东山大道340号原汉宜饭店大楼,土地证号130201032-1,房屋产权号0144522,因屋面漏水拟在三楼楼顶增加坡屋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增加坡屋面,要求原女儿墙不加高,坡屋面屋脊高度控制在2.2米以内,门面统一进行外装修。
  二十三、共前村村委会海丰大厦外装修
  海丰大酒店地处五一广场东南角,建筑外立面年久褪色,影响城市整体形象,该单位申请对大厦外墙进行重新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大厦进行整体装修,要求村委会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重作设计方案,设计风格力求现代、大气。                                                                             
  二十四、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拟在伍家工业园区建设厂房,现已取得土地证,土地证号180104034,用地面积54322.32平方米,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十伍、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纺三车间建筑方案审查
  该公司拟在厂区内建设纺三车间,该车间建筑占地约24840平方米,主体一层,局部二层,总高度11.99米。
  会议研究同意其建筑单体设计方案。
  二十六、玉洋房地产北山坡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
  该项目占地面积6935平方米,商业面积1387平方米(2层),住宅面积2606平方米。
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同意其调整后的方案。
  二十七、宜昌市三星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路与运河路交汇处“南苑之星”方案审查
  会议认为,临深圳路跃层标高问题重新修改调整,面墙后退道路距离和用地边界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并确定分二期进行建设,二期建设时,必须拆除体育场路和胜利三路车指的住宅楼,方案修改后重新上会研究。
  二十八、北山坡路线型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北山坡路宽度确定为9 M,会议要求线型方案局部调整后,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
  二十九、港城路道路线型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港城路道路宽度确定为20 M,会议要求线型方案局部调整后,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
  三十、点军区夷陵大桥相邻匝道五龙河路支路道路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五龙河路宽度确定为15 M,会议要求线型方案作局部调整后,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
  三十一、宜昌市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吉尼斯屋面局部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屋面起坡高度变更为2.1米,室外平台标高与楼面底高相差不得大于0.15米。
  三十二、宜昌葛洲坝供电公司桥边双堰口-联棚-土城35KV输电线路选址
  宜昌葛洲坝供电公司申请架设35KV土城-联棚;联棚-点军;土城-点军三条输电线路。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1、与翻坝公路及宜万铁路相交需按相关设计规程保证垂直相交并满足其垂距要求;2、平行于规划220KV输电线路架设且满足最小水平距离要求。
  三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夷陵大道(亚栈路-白沙路)道路改造项目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夷陵大道改造范围为亚栈路-白沙路。全长5279.256米。道路宽度25米,管线综合布置给水管、雨污合流管、电力电缆沟、电信通道、军用光缆通道、燃气、热力共七条管线。其中此次只新建电缆沟、热力管;给水管、雨污合流管在现有管线基础上进行改造。该道路选址意见书原主体为宜昌市建设委员会(范围为东一路-白沙路),现业主单位出具了项目移交情况说明,申请主体变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按25米建设并实施管线综合改造;同意变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伍临路(旭棉东路-沿河路)道路改造项目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伍临路今年改造范围为旭棉东路-沿河路。其中白沙路-旭棉东路近年已改造,此次不列入其改造范围。白沙路-旭面东路、旭棉东路-沿河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6米、50米,该道路选址意见书原主体为宜昌市公路管理局,现业主单位出具了项目移交情况说明,申请主体变更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同意道路业主单位变更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坝污水处理厂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及长江宜昌航道局西坝用地地块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万吨,占地面积14667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要求临过江引桥一侧按相关规范预留卫生防护林带。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周红兵、张翼、覃远林、谭道明、聂峰、刘晓华、唐晓华、郭志刚、危肃、朱健、曾凡海、杜宪、曹开玉、张江、王范荣、高周洲、苏蓉、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