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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8]2号

日期:2008-01-29 15:4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8年1月14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房地产权监理处公函等共4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房地产权监理处关于办理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军供组团1#楼产权中涉及建设工程变更的公函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回复意见:一是该居住组团内1#楼已进行规划验收,2#楼未按规划要求完成村民房拆迁,目前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二是建设单位完成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后,原则同意将1#楼架空层变更为标准层,作为搬迁用房使用;三是建设单位与村民签署搬迁协议,明确该搬迁用房只能作为经济适用房用于安置搬迁户。
  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沿江大道江晖景苑住宅小区通道处大门、门房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原规划总平面定点,门房在靠临近市粮食局围墙一侧用地上设置或在通道中间设置。
  三、中船集团第七一〇研究所《关于七一〇所新建3号楼竣工综合验收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中船集团第七一〇研究所《关于七一〇所新建3号楼竣工综合验收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已审批的“北山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层旧住宅楼被划入规划拆迁范围,拆除后作为该小区的出入主通道、绿地和停车位。二是2005年1月,七一〇研究所兴建的“北山小区”1#住宅楼申请竣工验收时,承诺在2#楼、3#楼竣工验收时将拆除被划入拆迁范围内的该五层旧住宅楼,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局已办理了1#住宅楼竣工规划验收。三是由于该五层旧住宅楼与新建的2#楼的间距不足5M,将影响2#楼住户的日照和通风,同时该栋楼占压小区的出入主通道、绿地和停车位,因此,建设单位应在2#、3#楼规划验收前拆除该五层旧住宅楼。
  四、市商务局三峡机场口岸区临时口岸办公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峡机场口岸办已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我局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有出入,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西南三角地划入该单位用地范围,沿道路用地界限按原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执行。会议决定三峡机场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三家单位签署用地分割协议并与村委会签署用地协议后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市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胜利四路“城市吉尼斯”1#、2#楼规划变更
  市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将1#、2#楼原设计坡屋顶客厅部位的老虎窗变更为露台,并保持原外立面欧式风格不变。按照2007年11月19日局业务会议意见,已在现场进行规划公示并没有收到不同意见,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的施工图报送后,按照程序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中进行规划变更。
  会议明确,从2008年起,规划公告、公示的办理纳入规划管理办公系统,并统一进行编号。
  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生态新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东生态新区原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用地面积3289.2亩,因有部分国有土地尚未收购,土地成交确认书用地面积2862.76亩,相差426.44亩用地,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该片区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收购和正在收购剩余地块,现建设单位申请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整个城东生态新区开发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决定分为二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是按编号分别办理已收购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待建设单位签署剩余地块的收购协议后,将按照地块编号分别再次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办理铁塔厂迁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原宜昌天力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铁塔厂因支持沿江大道市政建设,整体搬迁至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新征地50亩。为尽快使铁塔厂迁建项目付诸实施,先以宜昌天力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办理了前期的各项土地手续。目前,铁塔厂迁建后成立的新公司“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已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已过户到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特申请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户到该公司名下,并办理铁塔厂迁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要求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与宜昌天力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转让协议后,同意“宜昌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办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市伍家区环宇实业总公司共升村四组标准厂房选址
  市伍家区环宇实业总公司申请在共升村四组划拨用地上兴建红银包装印刷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会议要求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结合已审批项目用地情况对伍家工业园区道路路网进行研究论证,汉宜高速铁路旁预留一条道路,该区域道路路网调整好后再审议该项目选址事宜。
  九、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花艳葫芦坝峡江加油站规划建筑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方案深度重新报送总平面、单体方案和效果图。
  十、市大公桥小学校门、门房选址
  市大公桥小学申请将学校校门、门房改设在大公桥街17号的北面靠银海市场交界处。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先进行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待该区域规划道路实施时再建设校门、门房。
  十一、市伍家岗区合益路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城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合益路社区居委会辖区进行“东城阳光”商品房开发时,为合益路社区居委会同步建设了约300M2的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已竣工,双方已签署“关于合益路社区办公用房的有关协议”,现合益路社区居委会申请将原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规划许可证中建设单位名称由“湖北城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市伍家岗区合益路社区居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建设单位名称的申请。
  十二、宜昌船舶柴油机厂西陵二路社区医院选址范围调整
  因市消防支队不同意临西陵二路厂区消防站拆除,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拟将社区医院的建设用地向北侧厂区隧道口扩展,申请选址范围进行调整。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厂区消防站另行选址建设,原核发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和规划要求不变;二是或者在拟建设职工经济适用房地块中预留一部分用地,单独建设1500M2社区医院,原核发的经济适用房地块和社区医院用地选址意见书同时收回后重新下达。
  十三、宜昌弘联置业有限公司体育场路延伸段弘联广场拆迁范围调整
  会议研究要求建工科召集宜昌弘联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北华翔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原则上拆迁界限按原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不变,新测地形图中的西侧临铁路原有违法建设房屋由湖北华翔投资有限公司拆除。会议决定两单位就拆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四、宜昌天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接转实施风景中心区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宜昌天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原“宜府办文[1996]42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市峡口风景区中心区详细规划的批复》”,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4]017号),由该公司实施峡口风景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但在操作过程中,因资金迟迟不到位,导致在选址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现资金已到位,且原选址意见书仍符合2006年宜昌市峡口风景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该公司将严格按照市政府(2007)年60号文件批复的《宜昌市峡口风景区总体规划》方案执行,特申请接转原规划选址意见书。因该项目属于经营性土地须进行招拍挂,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后重新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五、市二十五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校区总用地16706 M2,总建筑面积13789 M2 ,其中保留建筑5846 M2 ,规划建筑7943 M2 ,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15.13%,绿地率24.5%,教学规模18个教学班。该项目位于平湖半岛控制范围内,会议决定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六、市平湖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7792 M2,总建筑面积5400 M2 ,其中保留建筑1939 M2 ,规划建筑3461 M2 ,容积率0.69,建筑密度17.34%,绿地率28.5%。该项目位于平湖半岛控制范围内,会议决定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七、市气象局综合楼、门房、值班公寓建筑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均设计为坡屋顶,其中综合楼设计为二层,门房一层,值班公寓四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的单体方案,坡屋顶色彩调整为灰色调。
  十八、宜昌船舶柴油机厂西陵二路(厂区内)大件加工车间、金属构件车间扩建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
  十九、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四路“万佳.城市花园”E栋放线及果园三路A栋规划平面调整
  市万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E栋楼裙房按规划要求进行了局部调整,现场放线后E栋高层住宅4层裙房东侧距离相邻高层建筑最窄处16.8米,后退胜利四路道路中心线28.57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E栋高层住宅4层裙房按实际放线平面实施,减少的建筑面积在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果园三路的A栋楼裙房中相应增加。A栋楼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与相邻建筑间距须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保证该小区内临果园三路通道宽度不少于9米。会议决定重新调整A栋总平面。
  二十、市金沙汽车有限公司发展大道广州丰田4S店规划调整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4S店主体建筑在原审定总平面基础上北侧增加了1米,西北侧增加了2.5米,取消临发展大道二层夹层部分,另外单独建设二层仓库用房,建筑密度49%,超出选址意见书35%的要求。会议研究不同意单独增加二层仓库用房,4S店主体建筑增加平面尺寸需市消防支队签署明确意见。
  二十一、西陵区人民法院体育场路审判综合楼±0.00标高调整
  因审判综合楼用地竖向标高与体育场路相比较低,西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将审判综合楼±0.00标高提高0.5米,地下室层高由4.7米调整为4.2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调整申请。
  二十二、胜利三路市七中教学楼改建、学生公寓改造选址
  教育资源整合调整后,原宜昌地区电大教育用地划归市七中所有,现申请原电大教学楼拆除重建,对原学生公寓进行装修改造。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学生公寓进行装修改造,要求预留进出东山小学9米宽的通道,教学楼重建与社区用房一并考虑,社区用房后退东山小学通道,临学生公寓西北侧山墙空地、靠围墙建设。
  二十三、市二医院西陵一路门诊楼扩建及外装修
  因该建筑原后退道路红线不足,扩建需占用停车场,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门诊楼扩建,原则同意进行外立面装修,二层以上外挑装饰结构层不超过0.8米。
  二十四、市西陵区茶庵村村民安置房三期规划调整
  因该区域土石方开挖量较大且无法开挖,市西陵区茶庵村申请村民安置房三期中规划的商场部分地下室取消,两栋小高层住宅底层拟设置架空层以解决停车位。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商场部分地下室取消,停车位基本满足规划要求,不同意小高层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
  二十五、宜昌六合置业有限公司19#、20#楼地下室扩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9#、20#楼利用室外堡坎扩建为第二层地下室,新增的地下室三面临土,该地下室性质与原审批方案地下室一致,均为社区服务办公用房,该房屋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所有。会议决定先进行规划公示。
  二十六、金峡地质房地产开发公司五一小区二期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6792 M2,总建筑面积14708 M2 ,容积率2.049,建筑密度20.23%,绿地率29.78%,规划总户数140户,停车位56个,套型90 M2以下住宅面积比重占65.3%。会议研究要求规划指标不得超过选址意见书,建议主通道调整在两栋建筑之间用地上和临道路一侧设置,必须设计地下室以满足停车位要求,建筑后退用地边界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会议决定方案重新设计后提交审议。
  二十七、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图书馆建筑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图书馆方案进深进行了压缩,其后退土城路道路红线6米,立面色彩调整为了灰色调,主体层数4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8604 M2。会议研究要求图书馆四层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8米,取消顶层实墙,设计为通透式女儿墙,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八、金峡地质房地产开发公司八一路“东鼎国际”(17层)建筑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4754 M2,总建筑面积26259 M2(其中地上23350 M2,地下2909 M2),容积率4.91,建筑密度31.7%,绿地率25.2%,地下停车位72个,核定规划要求停车位93个。会议研究决定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九、葛洲坝第七工程公司地块道路线型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保证道路不占用小学用地,道路宽度按9米控制,线型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用地由西陵分局召集葛洲坝集团公司和第七工程公司进行协调。
三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大楼深化设计方案改进的建议
会议研究决定由建工科向市政府拟定报告,说明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方案已修改完毕,请市政府尽快确定代建单位,以便我局及时对代建单位审批方案。
  三十一、市国土资源局东山开发区万年村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支队位于东山开发区万年村划拨军事用地18.87亩,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要求地块北侧湖北昌盛公司用地和西侧临城东大道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进一步核查该地块控规,按照控规下达选址意见书。
  三十二、建始县人民政府驻宜昌办事处关于拟拆除老办公楼在原址新建二十二层办公楼的请示
  建始县人民政府驻宜昌办事处拟拆除位于白沙路8号老办公楼,在原址新建二十二层7000M2以上的高层办公楼。因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不足,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定点。
  三十三、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洋坝用地选址
  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在伍家岗区洋坝原沿江护岸造地工程土地上兴建住宅和公建项目,拟用地面积439362 M2,建筑面积600000 M2,打造出一个公共配套设施一流的集旅游、休闲、五星级酒店及住宅望江生态社区。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规划为滨江公园用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原规划性质为沿江护岸造地工程,使用该用地的前提须长江水利委员会先对沿江防洪岸线进行确认。
  三十四、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夷陵路81号(原包装印刷工业公司用地)选址意见书换发
  宜昌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了位于夷陵路81号原包装印刷工业公司地块,该地块用地面积8916.38 M2,现实际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6789.57 M2,其中规划用地范围内、此次挂牌出让范围外的约2126.81 M2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宜正在协商之中,现申请办理变更该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会议研究决定待该公司就相邻已出让的2126.81 M2土地的转让与该土地使用权单位协商一致后,再对整个地块统一换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十五、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区下马槽居委会煤炭研究所选址
  为了盘活存量土地,市猇亭区申请利用市政府已收回的云池中学位于猇亭区下马槽居委会的18.2亩国有土地修建煤炭研究所,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已初步下达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根据有关规定,工业用地需挂牌出让,特申请我局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因该地块目前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决定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再按照审定的控规下达该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十六、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安琪集团东侧门增开城东大道岔道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安琪集团东侧门增开城东大道岔道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在合益路上开口;二是进一步核实合益路竖向标高与该公司厂区竖向标高连接的可行性。
  三十七、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沿江大道建设小区主入口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沿江大道建设小区主入口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结合沿江景观规划,对临沿江大道——宝塔路规划的三层建筑平面进行调整,原则上总建筑面积不变;二是2007年5月25日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的该公司开发的“新外滩小区”规划方案总平面布局中,主干道沿江大道为商业入口和与市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质检综合楼之间规划的12米开畅式道路的车行入口,规划的次干道合益路为小区主出入口;三是沿江大道(胜利一路——柏临路)为中心城区城市Ι级主干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其申请的对外出入口与规划的12米开畅式道路间距为68米,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规定。四是鉴于上述原因,我局认为不宜在沿江大道建设小区主入口。
  三十八、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破路口
  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水运口岸联检楼前沿江大道侧开设9米宽进出通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靠水运口岸联检楼西侧山墙、临沿江大道开设6米宽进出通道。会议决定向市领导汇报后确定选址。
  三十九、市教育局体育场路办公楼破路口
  因规划东山村路与市教育局院内高差达4米,申请将临东山村路预留出口取消,将原预留体育场路出口宽度扩大至8米,出口前的绿化带拆除范围也相应扩宽至8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办公楼东侧临体育场路开设7米宽进出通道。
  四十、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
  提交会议讨论的初步方案总用地324000 M2,总建筑面积239500 M2 ,容积率0.73,建筑密度15.9%,绿地率54.1%,,停车位150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要求东南侧临体育场路三角地规划为学校绿地,规划的距离高压走廊保护范围较近及分隔教学区的4栋教师公寓取消,临街商业用房取消。学校自建教师公寓涉及有关政策问题,会议决定将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后再进行规划咨询论证。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谭道明、周红兵、唐刚、聂峰、张翼、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危肃、朱健、杜宪、吕斌、曹开玉、曾凡海、张江、王范荣、詹书生、陈进名、闫永康、郭志刚、熊炜、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