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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7]44号

日期:2007-12-19 09: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12月3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夷陵粮油购销公司点军分公司土城粮库翻修等4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夷陵粮油购销公司点军分公司土城粮库翻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三层定点,要求保证6M宽的消防通道。
  二、宜昌飞瑞球体制造有限公司点军区塘上村二组厂区规划调整
  因三峡翻坝公路将穿越厂区建设,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该公路走向和确定厂区规划总平面竖向标高。会议研究要求原则上翻坝公路按照原确定的线型控制,若申请调整,需由建设单位与省交通设计院衔接。若厂房不压占道路红线,会议决定按原规划审批。
  三、光富果业打蜡厂点军区土城乡选址
  会议要求核查该用地是否为基本农田,若不属于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定点。
  四、省电力公司宜昌葛洲坝供电公司土城乡营业所及110抢修工区选址
  会议要求按土城集镇规划进行建设,营业所作为商业建筑宜集中建设,建议与变电站相邻建设。
  五、市解放电影院改造
  市解放电影院申请将现弧型楼梯改为垂直楼梯,增设室外宣传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宣传栏平行花坛纵向设置,采用不锈钢通透形式,楼梯平行云集路建设。
  六、中石化宜昌分公司发展大道石板村加油站装修
  会议研究要求转市城管局立案调查加油站违法建筑问题。
  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葛洲坝五分公司用地出让工作联系函
  葛洲坝五分公司拟将位于樵湖一路原划拨住宅用地上建筑的一楼门面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在老城区改造范围内。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不同意办理出让手续。
  八、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陵房屋开发公司公司西陵二路用地出让工作联系函
  2007年8月3日,张华购得了西陵房屋开发公司位于西陵二路16号土地上的房屋,并办理了用途为商业的房屋产权证,现张华申请办理该房屋所分摊的9.66M2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宗地的规划情况。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不同意办理出让手续。
  九、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西陵一路“青亲江岸”裙房扩建
  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西陵一路“青亲江岸”4层裙房与相邻已购得的“中环广场”裙房连接成一个整体或将长度扩增6 M。会议研究决定,在保证两栋高层建筑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前提下,原则同意裙房扩增4 M,要求先召开听证会或公示,按程序审批。
  十、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星苑商住楼增加社区管理用房相关事宜的函》
  会议对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星苑商住楼增加社区管理用房相关事宜的函》进行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区域按照控规应配置一个居委会,原选址意见书中已明确要求配置的,按规划进行建设,不存在增加容积率的问题;二是若原选址意见书中未明确要求配置居委会现要求增加的,其新增电梯等配套设施成本纳入该居委会建设成本核算;三是对于超出选址意见书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应奖励政策,按照奖励面积的总量不得超过公共服务设施面积的2倍执行。
  十一、市电视机厂绿萝路门卫选址
  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定点,要求在原商业门面中解决。
  十二、市气象局白龙井路门房、职工活动中心、值班公寓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门房原地建设,要求压缩平面尺寸,拆除院内4层危房重建单身宿舍和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间距等须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三、市烟草公司沿江大道(院内)羽毛球馆方案
  羽毛球馆设计层数一层,总高度10 M。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四、六合置业公司东山村“英伦皇都”9#、10#、22#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与原审定的小区其他住宅设计风格和外装修一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五、湖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石板村4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违法建设问题
  湖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石板村4组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内5栋建筑面积共计1165 M2,目前主体已完工。会议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该用地是否为水面被填埋及了解清楚填埋单位后再提交审议。
  十六、宜港集团宏运房地产公司港务新村地块改造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由两大地块组成,地块一总用地13907M2,新建建筑面积36140M2,容积率2.6,建筑密度16.84%;地块二总用地8563M2,新建建筑面积22213M2,容积率2.59,建筑密度21.2%。整个地块总用地22471M2,新建建筑面积58352M2,容积率2.6,建筑密度18.43%。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地块一下达选址意见书,要求就增加的绿化和道路用地是否需挂牌征求市国土资源局意见。
  十七、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柏临河13宗宗地(共618亩)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的请示
  会议研究要求根据控规核实该地块道路用地、绿化用地范围,居住用地必须整块统一开发。会议决定核查原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情况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
  十八、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城东大道城东生态新区展示中心及公厕规划手续的函
  该地块用地属于公建设施建设,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与伍家岗区政府签订了城东生态新区展示中心及公厕的征地补偿合同,征地补偿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伍家岗区土地分局正在向上级部门申报该地块的批次用地计划,现建设单位申请我局先行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建设工程放线单和副本,副本中注明“在办理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九、宜昌市兴联包装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兴联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修建地点的请示
  建设单位申请将原规划职工单身宿舍与办公楼建设位置对调。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要求调整后的办公楼向南侧规划道路适当平移,以保证厂区出入口的畅通。
  二十、宜昌燕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单身宿舍方案
  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该方案,要求参照裕波纺织公司单身宿舍方案修改平面设计。
  二十一、夷陵大道277号市杨岔路小学综合楼放线问题
  为支持教育事业,尽量少占用运动场,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综合楼东南(21)轴/(A)轴角点后退相邻市十一中临街5层楼由5.4 M调整为3.4 M,要求(21)轴距离相邻市十一中4层建筑不少于8 M。
  二十二、市水文局东山大道办公用房、职工活动室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办公用房方案主体建筑层数二层,临东山大道局部一层,总高度分别为9.1 M和5 M;职工活动室方案建筑层数二层,层高3.3 M,总高度7.1 M。会议要求东侧山墙角点最近距离箱涵边线不少于2.5 M,取消半圆形设计和立柱,取消临东山大道一层楼上部假墙,门卫一并设计,方案修改后按程序审批。
  二十三、省电力公司宜昌葛洲坝供电公司土城乡35KV变电站选址
  省电力公司宜昌葛洲坝供电公司申请在土城乡建设一座35KV变电站,用地面积2381M2,拟建建筑面积1000 M2。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若建设用地不满足国家规范,则要求将其东南侧私房纳入拆迁范围。
  二十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陵二路62号破路口
  会议研究决定划定拆迁蓝线图,先拆除占压西陵二路与体育场路视距三角形内的临街商业门面后,再办理破路口规划手续。
  二十五、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陵二路广告牌选址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西陵二路临铁路挡土墙处新建三块广告牌,规格为22M×8M,基座高1.2M;在西陵二路与常刘路拐角挡土墙处新建一块广告牌,规格为25M×6M,基座高1.2M。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西陵二路临铁路一侧混凝土护坡处新建广告牌,要求断开分成二块建设,临斜坡绿化不能设置广告牌,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十六、市国土资源局西陵二路力帝集团用地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老城区控规指标下达选址意见书,容积率2.5,要求临西陵二路预留20亩土地作为办公用地,剩余土地和规划的一条9 M宽公共开放性通道用地一并实施招拍挂。
  二十七、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区沙河村(临宜秭公路)用地选址
  根据宜市土收城东[2007]05号《资产收购合同》和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国土资源局需征收市西陵区沙河村约4.67公顷土地(临宜秭公路南侧),申请核发该地块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按照50亩控制,规划建筑和堡坎与保留建筑间距须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二十八、东山村村委会体育场二期搬迁安置房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降低竖向标高,东侧按规范后退道路转弯视距,西侧山墙与相邻保留建筑山墙距离不小于6 M,建筑底层设计为村卫生所。会议决定划定定位图。
  二十九、东山村村委会唐家湾村村民生产安置基地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工业性质定点,按批次用地范围划定56亩土地,距离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建筑物,容积率不小于0.6,且不大于1.0。
  三十、市国土资源局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用地选址范围调整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位于伍临路11号合计223.56亩的两宗工业出让土地,由于其中一部分厂房用地为旭棉集团所有(现租赁给光富公司使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选址范围进行调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旭棉集团土地划出,并预留一条通道,两地块交界处的拆迁范围按宗地范围划定。
  三十一、点军区人民政府关于“宜昌白云山自然风景区”规划定点的请示
  根据旅游规划,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该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允许少量建设与旅游风景区相配套的设施,不得修建别墅和其他与旅游无关的设施。会议决定由点军分局拟定初步意见。
  三十二、伍家乡共强村办公楼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建筑层数五层,总高度18 M。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平面功能,完善医疗卫生、文体活动、幼儿园等设施方案设计。
  三十三、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城市星空”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山大道原水利工程团用地范围内,由A栋27层住宅,B栋25层住宅,3层物业用房、会所和1层门卫组成。A栋由28层降低为27层,进深增加0.3 M,总建筑面积增加286 M2。方案总用地1670 M2,总建筑面积21957 M2(不含地下室2110 M2),其中物业用房、会所、门卫建筑面积917 M2,住宅建筑面积21040 M2,容积率3.376,建筑密度18.12%,绿地率29.83%,停车位83个(其中地上42个,地下41个),总户数208户,套型90 M2以下住宅面积占67.77%。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容积率超出选址意见书的部分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相关费用。
  三十四、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四新横路商业步行街I-1地块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005 M2,总建筑面积497 M2,容积率0.495,建筑密度19.34%,绿地率37.12%,停车位2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建筑后退四新横路道路红线4 M,四新横路与中山路转角规划为绿地。会议决定该建筑暂按临时工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三十五、市国土资源局沿江大道132号用地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9084 M2,总建筑面积20990 M2,容积率2.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确定容积率为2.3,要求拆除居委会和市环卫处公厕管理所所属建筑,在地块内单独还建,以保证开放性公共通道的畅通。
  三十六、市国土资源局中南路市物资总公司用地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0758 M2,总建筑面积27002 M2,容积率2.51,建筑密度25.6%,绿化率30%,停车位100个,规划总户数226户。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要求拆除临中南路5层楼,容积率按2.8控制。
  三十七、市国土资源局沿江大道——云集路医药公司地块选址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建筑和居住用地,规划设计范围可适当扩大,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00 M。二是临自立路与云集路处建设住宅,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0000M2,地块容积率不大于5.7,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25%,居住停车率不少于40%,公建停车位按5‰配置。三是在沿江大道与云集路转角处布置公共建筑,并配置一处面积不少于400 M2的开放性公共绿地。四是在天主教堂对面布置一处面积不少于800 M2的开放式市民广场。会议决定按上述要求重新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十八、市国土资源局欧威房地产公司夹湾路用地选址
  根据葛洲坝镇镜山片区控规和葛洲坝GZ-12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夹湾路GZ-12-04地块已规划一座集贸市场(建筑层数为2层),因葛洲坝集团公司拍卖了该地块的土地,会议研究原则同意GZ-12-04地块的集贸市场调整至GZ-08地块建设(临兴焱房地产开发的6层住宅楼南侧)。会议要求对该区域道路线型进行局部修改,适当降低竖向标高,连接葛洲坝旅游学校的尽端式道路宽度确定为12 M2,道路路网经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划定集贸市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M2)蓝线图,并征求供电主管部门——市经委的意见,签署专业审查意见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夹湾路用地建设小高层,容积率2.8。
  三十九、竹涛路道路线型方案(道路宽度20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
  四十、宜昌渝建房地产开发公司隆康路“三峡夏宫”花鸟市场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临南湖公园用地作为停车和绿化用地,商业门面不临隆康路开门,保证临街设计为绿化。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程序重新报送总平面及单体设计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周红兵、谭道明、张翼、覃远琳、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危肃、朱健、李伟、吕斌、曾凡海、曹开玉、张江、王范荣、陈进名、郭志刚、田长亮、闫永康、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