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7]40号

日期:2007-11-13 16:4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11月5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点军区社会福利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江南一路——五龙大道市点军区社会福利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0180M2,总建筑面积10101M2,容积率为0.99,建筑密度为24.68%,绿地率为30.5%,停车位地上8个,地下22个。会议经研究,要求临江南一路规划的两栋独立式老年公寓调整为三层联排式布置,适当调整地下室出入口位置,老年宿舍与老年公寓平行布置,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市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原碧云天地块居住组团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的请示
  我局于2007年向市国土资源局核发了碧云天地块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包含有徐国勇私人建房用地。该私房用地于2006年办理了为期70年的土地出让手续,根据《物权法》规定,不能强行收回该用地,市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申请将该用地不划入碧云天项目拟用地范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调整申请,决定重新下达选址意见书。
  三、市国土资源局西陵一路3号市外经委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市外经委位于西陵一路3号约3.78亩出让土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由市规划信息中心将初步方案总平面图放入地形图中,对其后退用地界限、后退道路红线和停车位、房屋间距等进行核实;二是夷陵广场作为永久性保护绿地不得占用;三是按照市气象局签署的意见,建筑物总体高度不得超过207米;四是停车位按6‰控制,其中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20%,容积率不大于10。会议决定由建工科根据《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拟定初步选址意见,并提交市规划委员全会研究确定。
  四、体育场路延伸段与夜明珠路交叉口交通组织方案
  会议研究决定体育场路延伸段(西陵二路——夜明珠路段)按25 M控制,其与夜明珠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道路平交、设置高架桥、设置交通岛、夜明珠路直行车道下穿四种方式进行方案设计,行人通道一并纳入设计范围。会议要求重点考虑夜明珠路直行四个车道下穿式方案,每个车道宽度按3.25 M设计,并对交叉口交通流量进行调查,核算拆迁量和建设成本。
  五、葛洲坝集团一公司镇镜山GZ-10-03、GZ-11地块规划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08856 M2,总建筑面积253504 M2(其中地上228411 M2,地下25093 M2),容积率2.098,建筑密度25.8%,绿地率32.5%,规划总户数2178户,总停车位790个(其中地下600个,地上190个),90 M2以下建筑面积(含保留的90 M2以下住宅的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1.8%。GZ-10-03地块总用地75398 M2,总建筑面积170096 M2(其中地上158182 M2,地下11914 M2),容积率2.1,建筑密度27.3%,绿地率31.2%,总户数1438户(其中新增1141户),总停车位418个(其中地下322个,地上96个)。GZ-11地块总用地33457 M2,总建筑面积83407 M2(其中地上70228 M2,地下13179 M2),容积率2.1,建筑密度22.4%,绿地率31.5%,总户数740户(其中新增684户),总停车位372个(其中地下278个,地上94个,核定规划要求停车位288个)。选址意见书要求室外配置45个车位,方案设计为36个。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取消9#住宅三个单元中临北侧的一个单元作为小学用地直接办理给学校;二是原则同意9#住宅剩余的两个单元由11层增加至18层;三是临夹湾路现有一栋5层楼纳入一期拆迁范围,以打通小区出入口;四是由市规划咨询中心对镇镜山片区道路路网结合现状研究论证后进行调整。
  六、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市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海岸房产项目严重影响我院审判场所采光权的紧急情况反映》
  会议对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昌市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海岸房产项目严重影响我院审判场所采光权的紧急情况反映》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4年版本)的相关规定,市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海岸小区6号楼(“情况反映”中的5号楼)与该院审判庭(砖4)间距应为14.4 M,5号楼与该院审判庭(砖2)间距应为13 M。建设单位所报规划方案中,6号楼与审判庭(砖4)间距为15.8 M,5号楼与审判庭(砖2)建筑距离为13 M,满足下达选址意见书和规划委员会审议时的《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二是国家规范及《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都是相对住宅来进行采光分析的,5号楼、6号楼与该院审判庭间距,即使按照住宅标准进行采光分析,也满足1小时日照要求,而该院建筑属于办公建筑,不属于住宅类别,目前国家也没有对办公建筑的采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三是2007年2月1日我局新试行的《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前正在上报市政府批准。2007年2月1日之前所审批的项目仍按《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4年版本)执行。综上所述,市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海岸小区5号、6号楼与该院建筑间距满足国家规范和《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4年版本)要求。会议决定由伍家岗分局按照上述意见向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回复。
  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八公司常刘路土地转让事宜
  葛洲坝集团八公司位于常刘路2号的1766.38 M2出让农贸市场用地,被湖北雅斯有限公司竟得,并办理了该地块上房屋的房产证,现申请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宗地是否属于商业用地和位于拆迁范围内。因该用地涉及夜明珠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交通组织方案的确定,会议决定仍按照划拨的农贸市场用地性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八、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夷陵大道16-7土地转让事宜
  葛洲坝集团公司位于夷陵大道16-7号东湖中心区D-13区房屋所在的划拨商业用地260.54 M2,2001年9月被郑华新等三人购买,并办理了该地块上房屋的房产证,现申请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宗地的规划情况。会议认为该用地是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的,原则同意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九、市西陵区茶庵村委会村民安置房小区15#楼加层
  市西陵区茶庵村委会申请利用地形高差,将村民安置房小区15#楼由6层加至7层。因加层后房屋间距不能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其申请。
  十、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西陵一路“美岸长堤”二期超容积率问题
  会议研究决定超出选址意见书规定的容积率而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相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出让金,作为公共绿地增加部分,请示领导再定。
  十一、伍家岗区共勤路线型
  伍家岗区共勤路是连接宜黄高速公路和八一路的一条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2M。会议要求市规划信息中心按照10月22日局业务会意见对道路线型进行调整后交建工科。
  十二、宜港集团宏运房地产公司港务新村地块改造规划方案
  提交讨论的方案由四个地块组成。地块一总用地12609M2,新建建筑32145M2,容积率2.57,建筑密度18.48%;地块二总用地2702M2,新建建筑1432M2,容积率0.53,建筑密度17.66%;地块三总用地5861M2,新建建筑17241M2,容积率2.94,建筑密度20.21%;地块四总用地1297M2,新建建筑826M2,容积率0.64,建筑密度21.21%。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地块一、二、四统一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地块一、四作为拟用地范围,其中地块一中市交运集团公司用地规划为道路用地;地块四规划为绿化用地;整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6。
  十三、仁智路线型方案
  仁智路位于市伍家岗区,起于杨岔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经汉宜村、万寿山到城东大道,是连接东山大道和城东大道的一条城市支路,道路长为961.4 M,设计红线宽度为15 M,采用一块板形式,中间车行道为7 M宽的双向两车道,两边分别为4 M宽的人行道。仁智路根据道路竖向设计要求,设置5个变坡点,道路最低设计高程为61.710 M,最高设计高程为95.000 M,最小纵坡为0.36%,最大纵坡为7.91%,横坡为1%——2%。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道路线型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
  十四、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风华二期规划调整
  提交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60467 M2,总建筑面积121732 M2,容积率0.76,建筑密度27.1%,绿地率34%,规划总户数587户,总停车位355个(其中集中停车位141个,户内停车位214个)。二期工程总用地46322 M2,总建筑面积46536 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26.8%,绿地率28.8%,总户数226户,总停车位121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规划,要求临北侧用地界限处设计小区环道,房屋间距须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球场临沿江大道设置,管理用房与其它建筑合并设计。会议决定先进行规划公示。
  十五、白沙路1号交通银行宜昌分行装修改造
  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更换室外标牌及室外门窗。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
  十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白沙路公益广告牌变更
  建设单位申请将白沙路广告牌的建设项目名称由“公益性广告牌”变更为“商业性广告牌”。会议决定将该变更事宜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
  十七、市中医院住院楼加层(由7层加至9层)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加层方案,要求取消顶层三角形玻璃幕墙,檐口设计为实体墙面。
  十八、市十三中学学生公寓阳台栏杆修改
  市十三中学申请将学生公寓阳台栏杆由敞开式变更为封闭式塑钢窗。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中注明。
  十九、宜昌欧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夹湾路0201030034-7号宗地商住性质规划选址定点及另选相邻用地建设农贸市场的请示》
  会议对宜昌欧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夹湾路0201030034-7号宗地商住性质规划选址定点及另选相邻用地建设农贸市场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公司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层数11层,其北侧相邻的望洲岗村五组用地规划为市场和绿化用地,土地挂牌拍卖后统一开发建设;二是拆除占压夹湾路的商业门面。
  二十、市伍家乡共前村委会汪家冲临时仓库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A栋长度压缩至与B栋一致,两仓库之间间距保证12 M,建筑与西南侧高压线距离按国家规范执行,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一、市西陵开发区石溪路石溪大桥栏杆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方案,要求与石溪路一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原猇亭粮油贸易公司征用地(金猇路北侧)规划用地性质的函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二是规划银岭路道路宽度确定为20 M,其线型方案由市政科审查后输入微机系统,;三是银岭路以东用地规划为开放式绿化及停车场用地,以西规划为公建用地。
  二十三、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猇亭区南玻多晶硅项目职工宿舍区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9876M2,总建筑面积34264M2(其中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272.5M2),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21%,绿地率为40%,停车位45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多层宿舍底层架空层设计为敞开式, 调整屋顶色彩,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二十四、市水文局东山大道水环境监测楼、单身宿舍选址
  市水文局东山大道拟拆除其大门东南侧房屋和院内二层单身宿舍重新修建二层水环境监测楼和单身宿舍。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对港窑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进行调整。
  二十五、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琪大门、城东新区展示中心、小游园及公厕方案
  城东新区展示中心层数二层,建筑面积655 M2;公厕层数一层,建筑面积70 M2。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要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安琪酵母有限公司东侧用地界限不变,该段透空围墙设计为弧型。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唐刚、张翼、艾长征、覃远琳、刘晓华、唐晓华、孙福健、董道兵、李伟、吕斌、曾凡海、曹开玉、张江、田长亮、熊炜、陶莹、石娜、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