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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7]38号

日期:2007-11-13 15:1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10月22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西陵开发区石溪大桥方案等2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西陵开发区石溪路(发展大道——西陵二路段)及石溪大桥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石溪路设计为城市次干道,宽度25米;石溪大桥横断面宽度20.9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为3.45米,纵断面三跨长90米。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石溪路和石溪大桥设计宽度;二是要求大桥立柱进行装饰处理,栏杆重新设计;三是进行大桥方案设计的同时,需对该区域电力、电信、燃气、给排水(包括雨污分流)等管线综合提出初步构想,报送总体规划方案;四是运河上不得设置箱涵,若确需设置,须经过专家论证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讨论;五是东山四路排水管道采用涵管形式,流量段面必须征求市水利局意见并经过专家论证,保证最大洪水流量能够通过。
  会议明确,今后重大市政道路、桥梁项目报送市政科之前,必须做好两阶段工作:第一阶段重点解决功能设计问题,方案设计包括道路、桥梁断面、电力、电信、燃气、给排水(包括雨污分流)管沟等管线综合设计;第二阶段解决景观设计问题,重大桥梁方案应由专家组织论证,参加者包括区政府、投资企业和专家组。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龙盘湖风景区内用地规划性质的工作联系函
  会议对该公司位于龙盘湖风景区内的用地规划性质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新编城市总体规划中该用地规划性质为绿化用地,原国际会展中心在龙盘湖风景区内选址,我局曾于1996年按旅游设施用地性质对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于建设国际会议中心,但该项目一直未进行实质性建设。二是龙盘湖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其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是否进行调整,待规划编制成果出来后才能确定。三是鉴于法院处置资产的紧迫性,考虑历史原因和该用地位于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建议作为旅游设施用地或特殊用地进行收购。若作为特殊用地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并只能建设训练场及少量配套用房,不得建设住宅楼、宿舍楼、接待中心等内容。
  三、市人民检察院八一路专业技术用房选址扩大用地
  市人民检察院拟在八一路征地10亩,建设6000平方米的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扩大用地范围,要求将东侧距离宜黄高速公路50米的土地一并纳入该单位用地范围,规划建筑按国家相关规范后退宜黄高速公路50米;调整南侧支路线型,尽量与规划建筑平行,但不得占用白沙小学用地;北侧部分山头用地兴建1——2层办案用房,与主体建筑采用天桥相连。
  四、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选址
  因两个拟选址位置分别位于城东生态新区保护山体和万寿公园范围内,会议建议另行选址。
  五、市物资总公司伍家乡共联村四组仓储基地选址
  市物资总公司申请在伍家乡共联村四组兴建仓储基地,建筑面积1982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确定主体建筑层数二层,要求按照临时建筑分别对土地权属单位办理选址意见书。下达选址意见书前建设单位报送规划设计方案,与选址一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六、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九组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宜昌县江南机械厂位于市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九组划拨工业用地7.92亩,申请下达该宗地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工业用地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在1:10000地形图上划定选址意见书附图。
  七、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西陵一路“美岸长堤”2#、3#楼规划验收
  经现场勘察,2#楼(2-9)——(2-15)/(2-C)——(2-M)轴间架空层水景未建设,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2#、3#楼进行规划验收。
  八、湖北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南路商业、住宅综合楼规划验收
  该项目顶层(第17层)层高由3米改为了5.1米,外装修色彩进行了变更。会议研究决定先按照违法程序立案处罚。
  九、市西陵区茶庵村委会村民安置房小区综合服务大楼(13#楼)规划验收
  该项目前的临时建筑和临小区道路路边的临时物业用房未拆除,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对该工程进行规划验收,临时物业用房和临时建筑在14#楼规划验收前全部拆除。
  十、市伍家岗区经济局关于暂时保留劲森光电产业园新征用六层住宅楼的函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暂时保留原万寿桥医院六层住宅楼,但需由市房管局出具注销该栋住宅楼房产证的书面意见。会议同意按程序审批2#车间单体方案。
  十一、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临时仓库选址
  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已初步具备了营业条件,由于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工作至今还未开始,市场无法满足入驻商户的仓储需求,为尽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该公司拟在一期项目空地建设临时仓库,暂时保留烂尾楼并对其进行改造装修。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一层临时轻钢结构定点,要求总平面进行调整,扩大仓库之间的间距,临宜古路仓库南山墙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6米,设计方案按程序报审。
  十二、市伍家乡共前村委会汪家冲临时仓库选址
  市伍家乡共前村委会拟在本村汪家冲兴建临时仓库4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临时轻钢结构定点,方案设计后按照程序报审。
  十三、宜昌市毫筑水泥制品厂车间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设计为3层,建筑总高度18米,总建筑面积4149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是否需挂牌出具书面意见。
  十四、市伍家岗区伍家乡旭光村四组谭亮亮新建村民房,旭光村四组谭昌柱、五组胡运新村民房翻建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以上村民房位于城东生态新区范围,建议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搬迁,统一建设经济适用房。
  十五、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一组村民罗珍秀、共升村五组村民张翠芳、刘宝珍新建村民房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二层建筑定点。
  十六、清江物业公司东山大道清江大厦标牌方案
  会议研究决定标牌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定。
  十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车站前公益广告牌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建设单位报送公益广告牌双面方案予我局审议。
  十八、六合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东山村“英伦皇都”四栋楼暂缓补交土地款的请示
  会议研究同意在审批9#、10#、22#楼单体方案前交纳超容积率土地款。
  十九、市中医院住院楼加层
  会议研究决定先进行规划咨询,核实房屋间距、采光分析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十、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宗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的函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关于调整猇亭区人武部原征用地规划用地性质问题,原则同意将分区规划中划定的消防设施发展用地按照猇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需调整用地面积12.26亩(含人武部原征用的8亩存量建设用地),存量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收购挂牌出让。二是关于调整原猇亭粮油贸易公司征用地(金猇路北侧)规划用地性质问题,原则同意将由南至北横穿该宗地的规划道路(银岭路)确定为20米宽,道路交叉口位置不变,线型进行调整,保留的7层楼距离该道路红线2米;猇亭区城建局与宜昌开发区进行衔接,调整好正大路线型;银岭路以东用地规划为宾馆公共广场用地,以西规划为公建用地。该公司位于正港巷8.57亩土地根据猇亭区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原则同意其用地性质为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三是关于调整原丰源房地产公司征用地(六眼冲水库岸线西南角)规划用地性质问题,原则同意调整为旅游服务业建设用地,经营性土地必须挂牌拍卖。要求地块内规划一条城市支路,建筑后退水库岸线50米的用地为公共绿化开放空间;拟用地范围沿山体等高线划定,缩小建筑物建设范围。会议决定该项目报送规划方案经审定后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一、市猇亭区民政局福利院老年公寓选址
  市猇亭区民政局申请在福利院院内东北角兴建四层老年公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坡屋顶色彩采用灰色调。
  二十二、市猇亭区杨家湾变电站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48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周红兵、谭道明、唐刚、张翼、聂峰、刘晓华、孙福健、危肃、杜宪、吕斌、朱健、曾凡海、王范荣、张江、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