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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33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9-18 09:3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9月1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草夷商贸公司云集路招牌选址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草夷商贸公司云集路招牌选址

  市草夷商贸公司拟在云集路云集饭店临市儿童公园一侧的屋顶设置4M×30 M的招牌。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要求采用霓虹灯通透形式设置。

  二、夜明珠码头改造规划总平面修改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规划的两层建筑后退用地界线必须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公司樵湖二路东湖中心区D——9区3号楼地下室面积变更

  3号楼两个单元分为一期、二期报建,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我局对该项目分别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一期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包含了整个地下室的建筑面积1339.4平方米。实际施工中,建设单位对地下室分开进行建设,其中一期施工678.86平方米,二期施工660.54平方米,现为办理3号楼房屋产权证,该公司申请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地下室建筑面积分开核算并进行变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3号楼一、二期工程地下室面积进行变更,要求不再重新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选址

  窑湾乡茶庵村委会申请在其村民安置小区用地上建设占地40M2的两层物业管理用房。会议研究要求按照原审批的规划方案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并拆除现拟选址位置的办公用房。

  五、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安置小区15号楼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与原规划审批的住宅建筑风格、色彩一致。

  六、市救助管理站西陵区石板村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方案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研究,要求取消建筑底层架空层;核实国家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设计规范;方案要达到设计深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功能、配套设施、管线综合和竖向设计,并考虑内部交通关系及与城市道路的连接问题、预留用地的功能设置。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城东大道主次大门、围墙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方案,要求通透围墙后退道路红线1 M。

  八、市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胜利四路“城市吉尼斯”大门、门房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门房,要求一层门房后退用地界限不少于1 M,压缩平面尺寸,取消大门。

  九、省交警总队高管支队一大队桔城路临时围墙、挡土墙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由伍家岗分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宜昌劲森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白杨路CCFL厂房方案

  方案设计为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2453 M2,檐口高度20 M。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外装修色彩与相邻已建车间一致,并保证其与相邻6层住宅楼的间距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一、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沿江大道大门、门房及活动中心方案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送设计方案按程序审议。

  十二、宜昌弘泉供水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区引楠入福供水工程选址

  建设单位申请在点军区梅子溪村、塘上村、福安村、双溪村铺设供水管道,拟采用管径160mm——250mm的PE管材,沿村级公路道路边0.5 M——1 M处直埋,埋深0.7 M——0.8 M,在黄家湾设加压站,加压泵房建筑面积100 M2。管线由江南水厂段沿现有村级公路布置,在望月岩穿越环高乐器制造(宜昌)有限公司击弦键盘车间用地,在岩屋湾穿越点军街道办事处塘上村民委员会村民住宅安置房用地,在黄家湾穿越点军区社会福利院用地。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供水工程沿规划道路后退1米铺设,即从江南水厂——五龙三路——夷桥路——五龙二路——五龙大道——江南一路——夷桥路——翻坝转运公路——向北至福安村、向南至双溪村。会议决定按照临时工程办理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十三、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夷陵大道万寿桥110KV变电站选址方案

  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夷陵大道万寿桥原宜鸣汽修厂用地上修建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式结构形式,第一层为设备层,第二层为管理用房,总高度17 M。会议研究要求对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压缩平面尺寸。会议确定东侧规划道路宽度为15 M,要求变电站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2 M。

  十四、市建委东山大道刘家大堰小区出口道路改造选址

  市建委拟对东山大道刘家大堰小区出口道路进行改造,设计道路宽度7米,长度130米,顺接原有小区道路,设置DN1800mm排水管接东山大道已建DN1000mm排水管,并横穿东山大道后排往葛洲坝方向。会议原则同意划定该段道路定位图,确定道路宽度为15米。

  十五、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康路“长江帝景”社区居委会用房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社区居委会用房选址,要求与相邻建筑的间距、日照等必须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形式为平屋顶,总高度不超过7.2米,由伍家岗分局划定定位图。会议进一步明确,为保证相邻建筑的安全同时又能满足3号楼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单位在与相邻丰泽园相关住户签署搬迁协议后方可施工紧邻丰泽园的一个单元,否则暂缓这一个单元的建设。此外,建设单位还应书面承诺,3号楼竣工前必须拆除其东侧规划为小学的用地上相邻居民房。

  十六、市西陵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地块用地性质问题

  2007年8月我局下达的市西陵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确定该地块的性质为工业用地。现该宗土地拟用于刮开式税务票据生产线项目建设,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我局明确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印刷工业用地。会议根据强制性条文规定和国家关于用地分类标准,决定维持工业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可确定为一类工业用地。

  十七、市联运公司安置房选址

  市联运公司拟在体育场路延伸段东侧宿舍区内建设安置房两栋。会议研究决定,在建筑间距、日照等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先划定蓝线图进行规划公示。

  十八、葛洲坝集团公司机关事务管理部常刘路经济房选址

  葛洲坝集团公司机关事务管理部申请在常刘路(休干所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6栋,建筑面积94478 M2。会议根据镇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该项目定点,要求按程序申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夜明珠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的连接方式由市规划院进行分析论证,市规划信息中心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初步规划方案进行采光分析。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区塘上村长城军招宾馆用地选址

  长城军招申请属于市城市建设第17、21批次范围的用地20010M2建设宾馆,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宾馆用地定点,要求待五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景观规划审定后再下达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二十、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陵二路商业步行街拆迁安置D栋建筑面积变更

  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西陵二路商业步行街拆迁安置房“民悦家园”D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层(1)——(13)轴±0.00设计标高高出实际地面近3.5 M,因此施工中该公司在(1)——(6)轴±0.00以下增加了一套建筑面积87 M2的住房,在(9)——(11)轴±0.00以下增加了一套建筑面积27 M2的住房,为商业步行街搬迁增加了安置房,申请对该变更予以确认。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增加的两套住房作为商业步行街拆迁安置房,并对增加的建筑面积进行变更。

  二十一、武警宜昌市消防支队东山大道167号“119”消防指挥大楼规划验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119”消防指挥大楼规划验收手续。

  二十二、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玻多晶硅项目职工宿舍区规划指标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玻多晶硅项目职工宿舍区规划指标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决定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原则上初步同意将容积率由1.4提高至1.626,超出选址意见书规定的容积率是否交纳土地出让金由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市政府确定。

  二十三、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康莱特商场二期项目规划审批手续问题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康莱特商场二期项目规划审批手续问题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为支持康莱特商城建设,我局于2003年8月根据康莱特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将其北侧约4605 M2用地确定为商业用地,并办理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凭用地通知书及附图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达成用地协议报送我局,并由我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划定用地红线图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建设单位未按照用地通知书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其办理程序不合法,其商住混合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不予支持。二是按照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该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其用地东侧现为山体绿地,南侧为康莱特商城,西侧为中纺宾馆,且用地狭长,用地面积不足5000 M2,此外其用地西侧还有一条城市排洪沟穿越,因此我局仍然认为该用地不宜作为居住用地。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胡高生、周红兵、谭道明、唐钢、张翼、艾长征、刘晓华、杜宪、吕斌、曹开玉、朱健、王范荣、陈进名、庞鸣。

   200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