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2007〕30号会议纪要
2007年8月2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麦当劳宜昌有限责任公司西陵一路与夷陵路转角增设竖向标牌选址等4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麦当劳宜昌有限责任公司西陵一路与夷陵路转角“麦当劳”杆式标牌上增设竖向标牌
会议对市督察中心转来的麦当劳宜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西陵一路与夷陵路转角“麦当劳”杆式标牌上增设竖向标牌的申请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增设3.5M×0.75M的竖向标牌,颜色为蓝色。
二、黎强广场路商业门面(原市技术监督局住宅底层)招牌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横向招牌, 高度与相邻招牌一致。
三、湖北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西陵开发区物流中心增加层数(局部4层改为全部4层)及食堂、职工单身宿舍选址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物流中心设计方案及局部加层的申请,同意食堂、职工单身宿舍定点,要求进一步修改食堂、职工单身宿舍的外立面方案,使其与相邻建筑风格相协调。
四、宜昌盐业公司发展大道附属楼选址
宜昌盐业公司申请在发展大道仓库旁增加局部为二层的附属楼。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压缩建筑规模,外立面及屋顶形式与相邻仓库协调一致。
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窑湾乡机关办公用地的请示
会议研究向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请市政府审定:一是调查和核实商业步行街搬迁用房建设是否满足安置的要求。二是原规划落实乡政府现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发展要求,在以以上两个方面满足的条件下,我局认为将西陵二路72号保留为窑湾乡机关办公用地,是符合节约型社会的精神。
六、市城投公司体育场路延伸段公厕、道口房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讨论的坡屋顶方案总用地513 M2,总建筑面积215M2,绿地面积300M2,容积率0.42,建筑密度25%,绿化率58%。公厕设计为一层,环卫作息点及道口房设计为二层。会议研究要求建筑后退403专用铁路线护坡坡脚6米;环卫作息点及道口房设计为全坡屋顶并降低总高度;公厕檐口适当提高,距离相邻住宅山墙不少于6米并不得开窗;压缩建筑平面尺寸,调整公厕位置。
七、窑湾乡明珠实业公司夷陵路33号车间规划变更
夷陵路33号住宅底层原为东湖服装厂车间,后改为商业门面,使用了十余年,企业清算时该房屋转让给市窑湾乡明珠实业公司,现为办理房屋产权,申请将原工业性质变更为商业。会议研究决定由建设单位先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土地招拍挂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后我局再按程序研究确定其用地性质。
八、中国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夜明珠加油站、东山大道万寿桥加油站、桔城路16号巨星加油站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装修设计方案对加油站进行形象装修,加油站标识牌在其自有用地内设置。会议决定在原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副本中注明此事。
九、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珍珠路星苑4号楼规划变更
因需在星苑4号楼内解决社区居委会“300工程”,建设单位申请将4号楼由17层增加至24层。根据《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关于增加公建面积奖励标准,会议研究原则同意4号楼增加至21层,要求建设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签署建设“300工程”相关协议后,将4号楼增加建设规模事宜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市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途客运站小型柴油加油站选址
因原审批规划方案中无该设施,会议决定不同意其申请。
十一、宜昌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水木康桥花园”A、B栋规划验收
会议决定由西陵分局与执法监督科共同勘察现场,核查A、B栋坡屋顶建设是否符合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符合则同意进行规划验收,否则,在将超出选址意见书规定容积率部分的建筑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相关费用后,再办理验收。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合益路60号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宜昌溢美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合益路60号的28.02亩工业出让用地,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根据《葛洲坝镇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居住用地选址,要求将南侧山体上的村民建房用地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加大合益路转弯半径,一并设计停车场。由于控规无指标条款,会议要求该地块先进行规划咨询。
十三、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公厕、大门、绿化小游园选址
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城东大道2+660——2+960段兴建公厕、安琪集团公司大门、绿化小游园。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公共设施选址,并配建公厕和大门,要求西侧沿安琪集团围墙外现有道路边线划定用地范围,该公司面包房用地不纳入拟用地范围,临城东大道用地划至道路红线边线。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区金猇路用地选址
2007年7月30日,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初步拟定了猇亭区金猇路地块(双桥居委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猇亭区金猇路约20.51亩土地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后公开挂牌交易出让,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居住用地选址,要求对整个用地划定规划设计范围,拟用地和拆迁范围分地块划定,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共用。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区金猇路用地选址
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初步拟定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将位于猇亭区金猇路的10.8亩土地挂牌出让,其中8.977亩土地为市碧云天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宗市政设施出让用地,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将该地块确定为商住用地,该地块已纳入2007年房地产供地计划;剩余的1.823亩为市政府收回的原吉宜炭素厂国有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根据猇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研究要求拟用地和拆迁范围一致,均包括村民建房用地。会议决定暂缓发放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先与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衔接,并要求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1:1000电子版地形图。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区猇亭大道加油站选址
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拟使用猇亭区2003年第一批次用地建设加油站。该宗地位于市猇亭区猇亭大道,为占地面积约5.998亩的商业用地。因该宗地属于经营性用地,按照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范围和拆迁范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加油站选址。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望洲村工业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市西陵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位于望洲岗村的14.79亩划拨工业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决定按工业用地性质选址,要求进一步核实土地界限。
十八、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区江南大道、十里红村五组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点军支行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128号的7.67亩出让商业用地和位于十里红村五组的13.94亩划拨金融保险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决定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将军路线型进行调整,包括村民建房用地在内,两块用地统一下达选址意见书,临规划道路的用地范围沿其红线边线划定。
十九、宜昌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萝路飞鹤小区12号楼规划变更
建设单位申请将绿萝路飞鹤小区12号和13号楼之间广场地面标高降低以取消挡土墙,以便利用原地下负一层部分的面积,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并与楼前广场连接为一体。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其变更申请,要求按照原审批的方案实施。
二十、市国土资源局夜明珠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湖北西陵酒业有限公司位于西陵区夜明珠路49号的26.14亩出让工业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决定按照镇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单元和规划技术指标下达居住用地选址意见书,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为1.8,喜旺乳制品公司用地、相邻望洲村村民建房、原葛洲坝工程搬迁居民房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保留临街的2栋西陵酒业有限公司6层住宅楼,现有隧道规划作为人行步道。会议强调,建设单位若申请提高容积率,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调整。
二十一、市国土资源局望洲岗村五组用地选址
市鑫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望洲岗村五组的17.74亩划拨工业用地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对该宗土地的收购意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根据镇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研究决定按居住用地性质下达选址意见书,要求相邻村民建房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以保证通道的畅通。
二十二、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葛洲坝宾馆)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葛洲坝集团公司位于夷陵路的41.96亩出让商服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要求,现葛洲坝宾馆公共道路必须保留并为开放式,其南侧用地作为葛洲坝宾馆预留配套发展用地,北侧用地规划为公建性质,适当考虑居民就地还迁房的建设。会议决定将该项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二十三、市二医院综合楼方案
方案总层数16层,房屋间距和后退用地界限符合技术规定,地上建筑面积9282M2,地下建筑面积563M2。建筑地下为两层停车库,底层为后勤保障用房,4——6层为单身公寓。会议认为该项目用地面积较小,应以满足医疗卫生功能为主;设计的办公、会议室面积过大,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会议要求取消单身公寓,压缩办公建筑规模1000M2,停车位按照总建筑面积的6‰确定;建设单位报送两层地下停车库设计方案,根据核定的停车位确定综合楼建设规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二十四、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二期38、39号楼单体调整方案
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将江山多娇二期38、39号楼两个单元平齐建设,取消沉降缝,将5号地块的99、101、103号楼旋转与环形路平行以保证间距要求,方案进行采光分析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二十五、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刘家大堰平湖花园经济房小区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由A栋(13层)和B栋(11层)住宅组成,总用地9365M2,总建筑面积26463M2(其中地上24007M2,地下2456M2),容积率2.56,建筑密度23%,绿化率32%(不含中间人行铺地),规划总户数248户,地上停车位27个,地下停车位74个,90M2以下建筑面积比例为60%。规划技术指标基本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单体方案。
二十六、市广汽丰田三峡经营店发展大道4S店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讨论的方案总用地7851M2,总建筑面积7246M2,容积率0.93,建筑密度44%,绿化率13%,停车位29个。会议要求调整上屋面的坡道转弯半径后,将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二十七、东山村村民还建房规划总平面
会议要求调整总平面布局,以保证建筑满足采光分析要求。
二十八、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樵湖三路“辉煌天下”住宅小区规划修改方案
该项目东临樵湖三路,南临东湖一路,西临樵湖一路,北临东湖一路,提交讨论的方案包含D-12、D-13、D-15、D-16四个区域,总用地104153M2,其中D-16区包含一块公共绿地。方案总建筑面积390732M2(其中地上344063M2,地下46669M2),容积率3.3,建筑密度24.3%,绿化率34%,规划总户数2541户,停车位1126个(规划要求应设置1181个)。四块用地均为居住用地,符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及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除D-16区外,其它三区均有指标不满足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定D-12区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D-13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D-15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各区停车率居住建筑按照40车位/百套住宅、公共服务设施按照4车位/ KM2建筑面积控制。但方案中D-12区容积率为4.13,建筑密度为26.7%,绿化率为32%,地下停车位457个,地上停车位31个(规划要求应设置540个),规划总户数1229户;D-13区容积率2.79,建筑密度27.7%,绿化率33%,地下停车位173个(规划要求应设置179个),规划总户数364户;D-15区容积率2.98,建筑密度26.3%,绿化率30%,地下停车位93个,社会停车位21个,(规划要求应设置132个),规划总户数219户。二是有几处建筑间距不满足《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沿街商业用房层高为5.7米,不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会议对方案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住宅容积率实行地块总体平衡,按规定严格控制容积率不得超过规定的0.1范围,并缴纳土地费用。二是整个区域的停车位按照各区停车需求设置,扩大地下室,但不得设计为机械式停车。三是建筑密度须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减少裙房建筑面积,降低建筑总体容量。四是樵湖三路道路红线确定为15米,沿街商业层高为4.8米。五是建筑日照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90M2以下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0%。会议决定按照上述要求对规划总平面和建筑单体立面进行修改后按程序审批。
二十九、点军区松鹤园养护院紫阳老年公寓选址
点军区松鹤园养护院拟拆除自有杂屋兴建三层老年公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少于8米。
三十、点军区十里红加油站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油站外装修方案,要求在原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副本中注明此事。
三十一、市公安局火光村二组拘留所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1777 M2,总建筑面积4793M2,容积率0.41,建筑密度19%,绿化率40%,停车位30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临规划双城路的功能用房在拆除原有三层办公楼后实施建设。
三十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临天下会所规划变更
宜昌三峡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设计变更,说明因笔误将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临天下会所建筑面积写为占地面积,应为占地面积430M2,建筑面积810M2,申请将其建筑面积变更为810M2,地下一层原娱乐、休息性质变更为商店、超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筑面积进行变更,并补交城市配套费。会议不同意地下一层的变更,要求将二层会所均作为文化体育设施,地上一层为图书馆,地下一层为体育设施。
三十三、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风华规划许可证
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在江山风华H地块住宅楼施工中,未经规划许可,自行移动建筑红线,对该地块H1——H11栋建筑布局和房型进行了调整改变,H1、H2栋调整后未动工,H3栋已进行基础施工,H4、H5栋施工至第二层,H6——H11栋建筑主体四层基本完工。H1——H11栋建筑已建面积16975M2,竣工后总面积将达到25457M2,超出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4891M2。该违法建设行为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其擅自移动红线和调整建设方案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后,按调整后的方案办理H1——H11栋以及该地块后续项目C6——C7、G1——G6栋等住宅楼的规划许可证。对增加的建筑面积,在该单位报批的C6——C7栋多层建筑以及G1——G6栋小高层建筑方案中予以核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7年8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履行。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规划指标实行总体平衡。
三十四、宜昌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桔城路2号康莱特商城4号楼招牌、广告牌选址
建设单位申请临八一路、在其租赁的康莱特商城4号楼第1层商业门面上方设置广告宣传牌,在第3层墙面设置招牌。经核实,康莱特商城4号楼第3层产权为市康莱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办公用房,该公司同意其在第二层楼顶设置标牌。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招牌,要求广告宣传牌尺寸与原审批的第二层宣传牌一致。
三十五、市龙人印务有限公司前坪路临时停车棚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临时透空形式定点,要求后退前坪路道路红线,南、北两侧不超过相邻车间外墙。
三十六、白沙实业总公司汪家冲宾馆、办公楼放线问题
因该建筑东侧距离10KV高压线只有1.48米,会议研究同意其向西平移2米。
三十七、共强村村民安置房增加用地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共强村村民安置房增加用地,按设计标高进行场地平整,村委会办公室调整至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一并建设。
三十八、望洲岗村七组李广生、谭光军房屋重建
望洲岗村七组李广生、谭光军一层房屋倒塌,申请重建。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原地原面积还建,要求不得扩大占地面积和增加建筑层数。
三十九、宜昌供电公司花艳变电站规划选址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花艳变电站调整至花艳小学东侧宜昌供电公司用地内,要求对平面布局进行调整,进线沿规划的共联路架空铺设,出线与设计方案统一考虑。
四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陵二路上段道路改造工程
西陵二路上段(东山大道——大学路段)道路改造规划红线宽度为36米,因部分建筑压占道路红线,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该段道路红线调整为30米。会议研究决定按照选址意见书要求实施道路改造工程,道路红线宽度仍为36米。局部建筑压占道路红线的部位调整为30米,按照永久工程办理规划手续。
四十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港窑路公汽候车廊选址
根据市政府55号会议纪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港窑路新建一组2处公汽候车廊。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港窑路西北侧设置长度为14米的候车廊,在其对面设置长度为8米的候车廊。
四十二、市信访局关于转送2007年7月9日至7月29日群众来市上访问题的函
会议研究按以下意见回复:我局积极接受商户意见,环城东路道路改造变压器分理柜已由原设计安装3个调整为在环城东路人行道安装1个,另外在时代广场西北侧绿化带旁安装2个。
四十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陵二路上段公汽候车廊选址
根据市政府55号会议纪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西陵二路上段新建三组6处公汽候车廊。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武警二支队前人行道上设置站牌,其对面斜坡绿化处设置候车廊;西陵二路西北侧403家属区宿舍前人行道处设置站牌,其对面宿舍踏步下较宽人行道处设置长度为8米的候车廊;403招待所处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站牌。
四十四、宜昌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资料收集
宜昌市为争创全国一等管理水平畅通工程城市,必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编制宜昌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需要全市有关部门按时按要求提供规划基础资料,其中涉及我局需提供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宜昌市城镇体系规划等十二个方面的资料。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供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宜昌市道路路网规划和宜昌市停车场规划部分文本及相关JPG格式图片。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胡高生、周红兵、谭道明、唐钢、张翼、聂峰、覃远林、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杜宪、危肃、吕斌、曹开玉、张江、曾凡海、朱健、王范荣、丁革强、庞鸣、熊炜、陶玲、郭志刚、王世海。
200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