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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29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8-22 11:5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8月13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第二十一批次城市用地范围调整等3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第二十一批次城市用地范围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整申请,要求将五龙大道用地纳入,而将居民点用地调整出来,保证总用地面积不变,用地范围沿山体沿等高线划定。
    二、宜昌博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点军坡详细规划总平面及科研楼、总装车间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20080M2,总建筑面积7646 M2(其中保留1816 M2),容积率0.41,建筑密度31.2%,绿地率31.5%。科研楼建筑层数5层,为平屋面,总高度16.4 M,建筑面积2311 M2;总装车间建筑层数1层,为坡屋面,檐口高度8.8 M,建筑面积1850 M2。会议经研究,原则同意上述规划及单体方案,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新的环评意见。
    三、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厂区内新建仓库、配送中心和二机加车间单体方案
    设计的仓库、配送中心、二机加车间均为1层坡屋面,其檐口高度分别为7.8 M、16 M和9.5 M。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建筑单体方案。
    四、窑湾乡农科所西陵二路韩家包村民安置房规划方案竖向标高
    方案设计中该段西陵二路规划设计标高为126.34 M,村民安置房场地标高为133 M,张家路道路纵坡8%。会议研究后要求将村民安置房场地标高降至131 M,由设计单位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分别进行采光分析。
    五、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津关村三峡文化村地下室调整
    由于地质结构位于弱风化岩处,该地下室建筑面积缩小了750 M2,停车位在地上解决,车位减少了17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地下室,要求进一步核定原审批规划方案绿地率和现有绿地率指标是否相符。
    六、云集路三峡旅游广场“金夫人婚纱摄影”更换招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霓虹灯招牌,要求控制高度,不得影响上部建筑的正常使用。
    七、宜昌佩亨珠宝玉器有限公司云集路招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霓虹灯形式招牌,要求与相邻标牌平齐,高度与相邻标牌一致,不得外挑。
    八、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大道宜洋汽车后市场二期规划调整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98296 M2,地上总建筑面积129154 M2,地下建筑面积10725 M2,容积率1.311,建筑密度35.3%,绿地率22.8%,总停车位589个(其中地下315个,地上274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布局,要求超出选址意见书规定的容积率部分,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相关费用,二期单体与2006年12月9日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的一期立面及屋面形式一致。
    九、夜明珠码头内部改造规划总平面
    会议研究要求取消临黄柏河的二层房屋,压缩“L”型的二层管理用房建设规模,调整平面布局,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十、市国土资源局西陵经济开发区宜黄高速公路西侧加油站选址
    该加油站用地属于集体用地,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06年因涉及政策调整,该项目用地未获省国土资源厅报批批准,现申请重新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建工科按照原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办理该项目的选址手续。
    十一、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原财校地块临时围墙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堡坎上修建临时围墙,要求不得超越该单位拟用地范围建设。
    十二、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桔城路综合楼规划验收
    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申请桔城路综合楼规划验收,经实地核查,该综合楼东侧原划入拆迁范围的一层房屋未拆除。会议研究认为该一层房屋是粮库进行粮食检测必需的功能用房,同意保留并对综合楼进行规划验收。
    十三、宜昌义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西侧“学府花园”1——5号楼规划验收
    “学府花园”1——5号楼施工完毕,申请规划验收,因其7号楼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会议决定待7号楼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后再办理1——5号楼的规划验收。
    十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八一路办公培训中心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一总用地6466 M2,总建筑面积3535 M2,容积率0.55,建筑密度17.6%,绿地率34.6%,停车位21个。方案二总用地6466 M2,总建筑面积3420 M2,容积率0.53,建筑密度15%,绿地率38.2%,停车位21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的规划布局,要求办公楼立面在方案一平面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统一设计空调室外机设置位置,增大大厅弧形半径,方案修改后按程序审批。会议决定食堂、仓库按照临时工程办理,办公楼由市发改委下达建设计划,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供定位图。
    十五、宜昌聚翁大酒店胜利三路房屋外装修
    宜昌聚翁大酒店申请对胜利三路房屋及市物资局5层办公楼整体进行外装修。因该建筑雨蓬压占道路红线,会议研究同意对现有墙体立面进行外装修,不同意进行扩建。
    十六、市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夷陵路123号天力市场1号楼外装修
    会议研究该装修工程必须充分征求“宜美家”意见并达成协议后,再报送外装修方案予我局审定。
    十七、宜昌佳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窑路围墙、变压器用房选址
    建设单位申请在港窑路6号“水岸绿洲”小区修建通透式防护栏杆和面积为15M2的室外变压器用房。会议研究同意设置景观式箱式变压器,要求透空围墙底部实墙高度不超过0.6 M,后退相邻住宅不少于4 M,后退通道不少于6 M。
    十八、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关于临时工棚的请示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将原拆迁范围内约100 M2的部分旧平房暂时留作临时工棚使用,在水环境监测中心楼完工后自行拆除。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请,要求补测地形图后重新划定其住宅背包定位图,并在建设单位与相邻住户协商一致后办理水环境监测中心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九、宜昌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桔城路2号康莱特商城4号楼招牌、广告牌选址
    建设单位申请临八一路、在其租赁的康莱特商城4号楼第1层商业门面上方设置广告宣传牌,在第3层墙面设置招牌。会议要求核实康莱特商城4号楼第3层产权后确定招牌设置位置,会议不同意其设置广告宣传牌的申请。
    二十、市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共联村露天材料堆场规划变更及单体方案
    建设单位申请在共联村露天材料堆场增加临时周转仓库和临时车辆修理车间,共计增加建筑面积600 M2。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临时仓库和临时修理车间选址及单体方案,要求建设单位书面承诺该地块仓库及车间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2,并且今后不再增加面积。
    二十一、市燕狮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元式公寓单体方案
    建设单位申请将规划的5层单身公寓调整为单元式公寓,并报送了单体方案。会议研究要求设计为内廊式单身公寓,单元式公寓属于经营性项目,其土地需挂牌。
    二十二、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云集路阳光大酒店改扩建选址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5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10 M2(其中架空层2021 M2,地下室2904 M2),容积率5.78,建筑密度39.9%,绿化率10%,地下停车位38个,地上停车位36个。会议研究要求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确认该项目土地是否需要挂牌,若不需挂牌,则按容积率5.8、建筑密度不大于40%、停车位按总建筑面积的4‰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关于在夜明珠转盘附近祥森木材厂地段建设公交回车场的请示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议研究同意该公交回车场定点,要求收回该地段的原选址意见书。
    二十四、现代城市地产(武汉)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西陵一路现代城市广场有关问题
    会议经研究,决定由建工科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现代城市广场建设项目违法改变部分楼层使用性质的报告,说明根据现代城市广场复工工作小组提供的1——4层的实际施工图纸,我局对照原审批内容进行了复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将一层大开间商业用房改变为小开间,同时将住宅出入口形式由分单元独立出入改变为中间大厅集中出入形式;二是将第2——3层商业用房改变为住宅;三是将第4层架空公共空间改变为住宅;四是改变外立面装修色彩方案;五是第5——25层未提供实际施工图纸,无法核实;六是未完成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已造成的建设事实,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违法程序处理后办理规划变更手续。二是一层住宅出入口位置改变后,其出入口大堂内不得设置商业铺面或与周围商业铺面贯通,应为独立的住宅入口大堂,以保证住户出入通道的方便和畅通。三是因改变第4层的公共空间改为住宅后涉及相关人的权益,应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四是因平面功能和平面布置的调整,应由消防部门对其消防要求进行重新审核。五是由现代城市地产(武汉)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完善全部施工图纸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规划变更。六是验收前须完成拆迁范围内的全部拆迁。鉴于该项目违法事实严重,建议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二十五、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区沙河村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需征收西陵区沙河村临宜秭公路的4.67公顷土地,用于湖北益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迁建,申请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建议另外选择一个地点进行选址比较。
    二十六、市体育局体育中心二期工程选址
    市体育局申请建设市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包括新建游泳跳水馆、羽毛球网球馆、射击馆、体育宾馆,同时对原有的体育场、体育馆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对环境、道路进行整治、美化、绿化、亮化。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市体育中心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文件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七、市国土资源局南津关村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香港宝华洋行有限公司位于峡口风景区南津关村的5511 M2出让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地块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初步决定该宗地收购后作为绿化用地,并与碑垭村相应土地进行置换,按照旅游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八、市国土资源局湖北稻花香集团用地选址
    因城东大道建设,建设单位位于市伍家岗区共前村的12066 M2土地,两次被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收购3935 M2、1393 M2,建设单位申请将临近的3800 M2土地置换给其使用,市国土资源局拟将该土地作为市城市建设2007年第二批次用地上报审批,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居住用地选址,容积率2.5,建筑距离高速公路50 M,要求非建设用地不纳入规划设计范围,置换到南侧用地,新增用地和原有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下达选址意见书,在城东大道设置小区次入口。
    二十九、宜万铁路总指挥部关于征求宜昌市政府关于《宜昌东站站房初步设计》意见的函
    会议经研究,要求建设单位报送单体方案进行审查后补办选址意见书。
    三十、市国土资源局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工业项目选址
    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内新建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业项目,需使用该园区北部工业区猇亭大道与横一路交汇处土地22377 M2,该用地属市2003年第二批次用地。根据国务院(2006)31号文件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宜昌市城区工业用地出让有关程序的通知》精神,该项目需招拍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核实该用地产权单位,若涉及葛洲坝集团公司用地需与其进行衔接。
    三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至喜集团用地选址范围调整
    2007年1月我局下达了宜昌华翔置业有限公司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将开发区宋家湾村约1438 M2集体土地纳入整个地块统一规划。2007年7月,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建局函告市国土资源局,宜昌开发区学校总体布局中需使用该1438 M2土地作为珠海路小学预留用地,要求将该地块不纳入土地出让范围。会议研究认为小学用地规模须满足国家规范并保证通道畅通,该1438 M2土地作为小学用地不足,宜在宜昌华翔置业有限公司用地中解决,会议要求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建局就此事与我局进行衔接。
    三十二、合益村六组经济适用房“民益家园”建设单位主体变更
    合益村六组经济适用房“民益家园”原选址意见书中建设单位为市房管局,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2007]29号会议纪要,拟将建设单位变更为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和市鼎立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两家国有企业。会议研究严格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手续。
    三十三、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补办星座大厦规划许可的函”
    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由建工科了解基本情况,向市房管局回复说明以下情况:位于云集路的“星座大厦”由市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公司于1992年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进行了规划申报,取得了建筑红线图,但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属于城市规划拆迁改造范围。
    三十四、市城投公司城东大道油气混合站选址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城东生态新区2号地块建设油气混合站,用地面积3500 M2。会议原则同意按照城东生态新区规划方案选址。
    三十五、商业步行街B地块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6423 M2,总建筑面积89829 M2(其中地上76326 M2,地下13502 M2),容积率4.65,建筑密度44.69%,地下停车位158个,地上停车位21个。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整个地块容积率不大于3.8,建议保留现有陶珠市场,若建设单位提出拆除陶珠市场重建,应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并将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三十六、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夷陵路调度大楼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3617 M2,总建筑面积8224 M2 (不含地下室,其中商场1284 M2,办公6940 M2,地下农贸市场1905 M2),容积率2.273,建筑密度21.99%,停车位23个,办公楼主体后退夷陵路道路红线8.5 M。会议研究要求取消1——2层商场功能,按照选址意见书要求修改到位后提交规划专题会议审议。
    三十七、市城投公司城东大道怡合园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提交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6423 M2,总建筑面积25213 M2(其中住宅24712 M2,活动中心1000 M2),容积率1.57,建筑密度26.4%,绿化率30%,规划总户数372户,90平方米以下372户,室外停车位33个,室内停车位67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平面布局,建议竖向设计为多个台地,坡屋面色彩采用灰色调。会议决定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供定位图,由伍家岗分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杨玲莉、胡高生、唐钢、张翼、聂峰、覃远林、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杜宪、危肃、吕斌、曹开玉、张江、曾凡海、朱健、向恒彦、王范荣、田长亮、闫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