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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19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6-11 19: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6月4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西陵区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用地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西陵区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用地
  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该项目第一次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对西陵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三峡文化村规划局部调整
  为减少山体土石方开挖量,使建筑更好地结合地形地貌,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三峡文化村规划建筑局部调整方向和位置,调整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间距等与原审批规划方案要求一致,严禁建设住宅。会议要求西陵分局对施工图进行严格审查。
  三、三峡日报社食堂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对立面色彩进行调整。
  四、环高乐器制造(宜昌)有限公司1号、2号厂房单体方案调整
  会议研究同意环高乐器制造(宜昌)有限公司1号、2号厂房调整方案。
  五、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批次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将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中国核工业第二十二建设有限公司地块、中国长江三峡开发公司地块新增土地作为2007年宜昌市城市建设第一批次用地(地块一至地块三)上报审批,申请下达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同意由宜昌市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分别办理上述三块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市土地储备中心桔城路15-2号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宜昌三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市桔城路15-2号的33961平方米划拨工业用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该区域重点考虑交通组织和高压走廊控制要求,共前村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范围,与相邻市啤酒厂之间规划一条支路连接城东大道和桔城路,拆除该地块东侧2户村民房,预留匝道口,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6。会议决定先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科学论证,设计初步规划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环城北路40号宜昌市就业培训鉴定大楼规划指标变更的申请
  我局于2006年12月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发放了就业培训鉴定大楼“一书三图”,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作出以下变更:建设单位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变更为市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处,建设项目名称更改为“宜昌市就业培训鉴定综合大楼”,容积率由2.0提高至6.0。会议决定将该地块控规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并确定以下问题:一是该地块是否纳入经营性土地实行挂牌,二是该项目是否纳入教育培训大楼建设,三是确定该地块建设容量和区域城市道路走向。
  会议明确,对已编制控规的用地,建设单位申请提高规划指标的,必须按照管理程序经专家咨询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八、市土地储备中心发展大道西侧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购位于发展大道西侧(宜洋公司与宜顺汽车销售公司之间)土地约15亩,拟建设广汽丰田3S专营店,申请下达该宗地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用地范围沿山体等高线划定,用地面积确定为10亩。
  九、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夷陵路219号土地工作联系函
  该地块土地涉及市中药材公司、宜昌国贸集团和宜昌锦润置业有限公司三个单位的出让土地,地块已列入2007年城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议分A、B地块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要求该地块实行整体开发,对整个地块统一下达选址意见书,夷陵路——东山大道规划一条开放性城市支路,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地块容积率不大于3.5。
  十、市国土资源局粮食油脂储备库用地置换
  该宗地属市建委土地,为支持市油脂储备库项目建设,2007年4月9日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收回伍家乡共联村一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决定将其用于市油脂储备库建设,根据市油脂储备库项目用地规划,市油脂储备库与共联村部分国有存量土地拟置换,现征求我局意见。会议考虑到对天然气储藏罐保护的需要,必须保留西侧山体,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维持该山体原单位使用权不变,不同意进行土地置换。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艾家嘴)房屋征询规划意见
  夷陵路(艾家嘴)划拨工业、住宅用地面积为2865平方米,原土地使用者为市皮件厂,现刘娜、邱绍兴取得该宗地上部分房产,建筑面积15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8.9平方米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属于改造范围内。因该用地不占用城市道路,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东山大道303号房屋征询规划意见
  东山大道303号商业用地面积分别为340平方米、175平方米,原土地使用者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现黄玲、李丽丹等人取得该宗地上部分房产,申请办理其中64.49平方米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属于改造范围内。因该用地不占用城市道路,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三、湖北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山大道——港窑路口B栋楼地下室翻建及加层
  湖北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东山大道——港窑路口万寿小区B栋楼地下室(9)——(10)轴/(1/B)——(H)轴拆除重建,并进行加层。会议研究建议地下室屋面进行防水处理,不同意其加层申请。
  十四、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八一钢厂居住区中小学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已按照3月5日局业务会议意见修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一是方案中小学设置班数36班,用地面积16487平方米,建筑面积12798平方米,容积率0.776,建筑密度20.07%,绿地率35.2%,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相符;二是中学设置班数41班,用地面积32612平方米,建筑面积26274平方米,容积率0.81,建筑密度18.93%,绿地率34.5%,指标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三是小学停车位为25辆,中学停车位为27辆。会议研究同意审批八一钢厂居住区中小学规划方案,要求相关行政部门认可。
  十五、市劲森电子照明有限公司光电产业园一期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41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36平方米,建筑密度33.5%,容积率0.99,绿化率30.2%,停车位52个。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十六、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共联村露天材料堆场规划变更
  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申请在共联村露天材料堆场中增建临时仓库、物流车辆临时修理车间共计600平方米。会议研究决定,在满足原有规划功能前提下,原则同意其增加临时仓库和临时修理车间共计500平方米,并重新进行总平面设计。
  十七、旭光村家具厂搬迁临时用地选址
  旭光村申请在其四组临时使用10亩土地,用于兴建简易厂房。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临时性质的简易结构形式定点。
  十八、湖北红旗电缆有限责任公司35KV交联电缆生产线及常规电缆项目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33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90平方米,建筑密度39.4%,容积率0.649,绿化率20.2%,停车位50个。会议研究要求将规划的四层综合楼用地作为厂区发展预留用地,对车库位置进行调整,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十九、长江宜昌通信管理处等单位架空线路迁移选址
  因临江沿线开发,宜古路上涉及长江宜昌通信管理处、宜昌电信、宜昌联通、宜昌移动、宜昌有线、宜昌铁通、宜昌网通等多家单位原架空杆线必须下地新建通信地埋管道,特申请上述管线路由。会议要求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统一进行弱电方案设计后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旭光村八组东山二路——花明大道段规划支路方案
  旭光村东山二路——花明大道段规划支路全长834米,纵向坡度1%,东山二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设计高程73米,花明大道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设计高程81.3米,该区域道路考虑预留排洪沟总宽度设计为25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型方案,要求由市政科审核后输入微机。
  二十一、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311号制漆厂居住组团高压电杆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设置箱式开关箱。
  二十二、市西陵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石溪路用地
  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已对市建委核发了石溪路道路选址意见书,现建设单位主体变更,要予以重新确认,需市建委来函说明情况。二是用地边界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规划道路与相邻用地高差不大于5米,以道路红线边线为准划定用地范围;规划道路旁为山体需放坡,以边坡线为准划定用地范围。三是运河河堤之间用地不划入道路用地,运河桥的建设不得改变运河现状和缩小运河段面。四是以后类似区政府投资修建道路的建设主体问题,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二十三、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工程项目部鄂中分部猇亭区清管站选址
  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拟在猇亭区石板冲内兴建清管站一座,初步设计占地100.98亩。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 要求一期用地规模按照50亩控制,110KV变电站建设位置需征求市供电公司意见,并提交可行性报告。会议要求建工科核查国家有关清管站建设规范。
  二十四、伍家岗区中电配电安装管理部白沙路江山多娇开闭所及路由通道选址
  会议原则同意白沙路江山多娇开闭所工程由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申报单位,建设规模待市供电公司提供工艺图后确定,其路由通道由市供电公司报装中心申报,按临时工程办理。
  二十五、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二期规划方案
  该方案为审批的原“八一钢厂居住区总规”中的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72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281平方米,容积率为1.41,建筑密度为27.67%,绿地率为36.27%,总户数981户,停车位495个(其中地上125个,地下370个)。核定指标与审批的“八一钢厂居住区总规”分配的指标基本一致,仅建筑密度超出1.73%。会议经研究,严格按《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多层建筑最突出阳台之间间距不少于18.5米,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二十六、市国土资源局珍珠路原仪表厂用地选址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3004方米,建筑面积10451平方米,容积率3.48,建筑密度16.6%,绿化率30%,停车位地上8个,地下26个,规划总户数84户。会议经研究,决定小区规划公共道路确定为12米宽,要求建筑层数不超过18层,由于该地块未纳入今年的土地供应计划,选址方案修改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二十七、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夷陵路原粮油市场地块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14687平方米,建筑面积41232平方米,容积率2.797,建筑密度12.8 %,绿化率39.8%,停车位地上46个,地下180个,规划总户数335户。会议研究要求拆除临夷陵路的现有房屋,建设集贸市场,并配套建设30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对建筑平面形式进行结构论证,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须满足选址要求。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谭道明、唐刚、张翼、覃远林、徐武、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向恒彦、吕斌、曹开玉、曾凡海、朱健、王范荣、张江、郭志刚、熊炜、田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