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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18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6-06 15:1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7年5月28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政府关于“乡村大世界”项目选址定点的请示等4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政府关于联棚乡联棚村七组“乡村大世界”项目选址定点的请示
    会议经研究,要求按以下意见进行回复:一是原则同意“乡村大世界”项目以农家乐形式选址,用地面积控制在50——100亩范围内,租赁用地不纳入规划设计范围,规划方案只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查;二是该区域严禁城市居民建房;三是项目周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建议区政府投资建设,解决其与五龙和城市道路的连接问题;四是经营性土地必须实行招拍挂,拟选址位置不属于宜昌市城市批次用地范围,待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后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新建车间选址
    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申请在厂区新建60米×160米的车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车间选址,要求压缩建筑宽度,工厂车间相邻的规划道路宽度确定为20米,并要求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三、桥边镇镇政府318国道北侧市场选址
    原宜昌县桥边农贸公司破产后其用地由桥边镇镇政府托管,现镇政府申请在此建设市场。会议研究同意按一层临时农贸市场定点,建筑按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四、宜昌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沿江大道、夷陵路破路口
    宜昌宝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沿江大道、夷陵路各开设一个道路路口。会议按照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的规划方案,同意其申请要求,宽度确定为6米。
    五、宜昌万友滨江大厦置业有限公司滨江新天地规划变更
    宜昌万友滨江大厦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胜利四路2号滨江新天地(1)——(9)轴地下车库由一层变更为二层,地上商铺在不改变建筑总高度等前提下局部变动。因该工程已违法施工,会议研究要求按违法处理程序,由市城管局立案处罚。会议不同意自行调整地上商铺各层层高,必须申报各层高,要求严格按批准的高度进行施工。
    会议决定按以下意见就《关于滨江国际二期地下停车位置换的请示》对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回复:因该项目原规划方案经2006年8月14日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原则同意,且建设单位的变更申请与原土地拍卖条件不相符。部分地下停车位变更为地下商场,新增加商业面积和原一二期商住楼、商业建筑停车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007年5月21日局业务会议不同意将地下车库调整为商场。现建设单位重新提出了申请,不再将地下停车库变更为商场,新申请增加的二层地下停车库已正在违法施工,且并未停工,我局会议研究,要求按照违法处理程序由市城管局处罚。
    六、三峡日报社关于在宜昌城区广场、公园、主要街道统一建设党报阅报栏的函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宜昌城区广场、公园建设党报阅报栏,具体设置位置由三峡日报社与各广场、公园管理部门协商,主要街道占用人行道的原则上不同意设置,沿江大道上结合滨江公园规划设置。阅报栏两侧广告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必须为公益性质,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会议要求将党报阅报栏建设事宜通报市文明创建办公室。
    七、市国土资源局伍临路5号用地选址
    伍家岗区伍临路5号宗地使用权原属宜昌柑桔科研所,经巴东县人民法院裁定,巴东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该宗地选址意见书。因该地块规划为区级文化体育和青少年宫用地,属于划拨土地的公共设施,会议研究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八、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生态新区选址意见书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拍卖竞得G(2006)24号(城东生态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现申请办理城东生态新区6#、8#、9#和11#——14#地块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按照原土地拍卖条件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换发选址意见书,并按原用地范围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单项分地块调整规划指标,须重新挂牌或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三是景观规划与城东生态新区选址意见书局部不一致,原则上要求整块用地功能和指标实行总体平衡,局部的合理调整经过科学论证,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确定。
    九、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生态新区安置房选址
    为解决城东生态新区居民搬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城东生态新区8#—5地块建设安置房15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安置房选址,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经济房计划,待城东生态新区整体换发选址意见书后再对该地块单独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生态新区油气混合站选址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城东生态新区2#、13#地块建设油气混合站。因原选址意见书6#-2、12#-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加气站加油站用地,2#、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会议研究决定待城东生态新区规划方案审定后确定加气站加油站位置及建设规模。
    十一、宜昌劲森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液晶显示背景光源CCFL工程拆迁分期问题
    宜昌劲森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对液晶显示背景光源CCFL工程拆迁分两期进行,并保留该公司原有厂房不予拆除,拟第一期拆迁江建十七工程队及万寿医院宿舍楼,第二期拆迁火光村部分居住房。会议研究同意保留原有厂房,已建车间作为一期建设工程,该车间规划验收前必须拆迁用地内的火光村居住房,二期建设另一栋车间。会议要求规划方案批复意见中注明原有厂房保留,拆迁范围分为一、二期,建设一、二期车间时必须同时拆除其相应拆迁范围内房屋。
    十二、市五一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五一市场内部改造
    市五一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东山大道481——1#五一市场内部进行改造,一层进行环境整改,二——三层进行翻建。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改造申请,要求一层规划为农贸市场,二层规划为农贸超市,三层规划为农贸干货市场。会议决定由设计单位对五一市场改造出具设计证明,先划定拆迁红线,建设单位完成拆迁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8月21日的民事判决,宜昌大三峡建材批发市场位于伍葫路的5.44亩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拍卖,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因该用地位于同升置业有限公司挂牌取得的现代物流C区用地范围内,会议要求对地块实行整体开发,规划指标、设计条件等按原现代物流C区选址意见书执行。
    十四、泰昌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256#门房选址
    会议经研究,要求该公司按照今年4月30日局业务会议意见全部落实到位后,再申请该项目的选址。
    十五、宜昌丰泽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山大道343#东方城底层商业门面标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底层商业门面设置1.5米的标牌。
    十六、宜昌嘉华置业公司新世纪广场6楼装修改造
    新世纪广场原审批方案6楼设计为转换层,会议决定按规划许可证要求不变,不同意将管道夹层变更为商业用房。
    十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隆康路罚没物资仓库选址
    拟选址位置为小区公共通道和建筑间距范围内,会议研究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十八、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东山大道院内仓库、办公用房选址
    该地块建筑密度超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与相邻建筑、挡土墙间距不足,会议研究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十九、窑湾乡后坪村农贸市场选址
    会议研究要求现场核实后坪村办公楼与相邻建筑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农贸市场后退道路红线5米,报送总平面图按程序审查。
    二十、葛洲坝集团公司紫云英花园规划变更
    葛洲坝集团公司紫云英花园转换层由3.9米降至2.1米,申请变更建筑面积。会议研究待建设单位施工至2.1米高程并经西陵分局现场核实后再办理建筑面积变更手续。
    二十一、葛洲坝集团公司夜明珠路部分地段改造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GZ——18地块按镇镜山控规下达选址意见书,GZ——14地块在满足后退高压线距离,后退道路红线、铁路线等要求前提下,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提交规划咨询总平面图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二、上岗路地段用地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住宅选址,要求上岗路按15——20米控制,预留增加的桥位,并考虑好与体育场路的连接,容积率不大于3.5,先进行规划总平面设计。
    二十三、市新高强建材有限公司共升村厂房规划、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8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6平方米,容积率0.2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一层车间设计为坡屋顶,檐口高度9.2米,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一层成型车间设计为坡屋顶,檐口高度9米,建筑面积432平方米;三层办公楼设计为平屋顶,檐口总高度11.7米,建筑面积590平方米;三层浇注车间设计为平屋顶,檐口总高度9.6米,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审批上述规划及单体方案。
    二十四、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临时冷库单体方案
    方案设计为一层坡屋面,檐口高度3.9米,用地面积2983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审批该单体方案。
    二十五、火光实业公司临时厂房、材料堆场单体方案
    方案设计为一层坡屋面,檐口高度3.5米,用地面积523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由火光村委会作为建设申报单位。
    二十六、弘洋房地产公司西陵二路汇腾市场地块规划及单体方案
    规划方案容积率超出选址意见书0.07,建筑密度超出0.1%,其他指标符合要求。会议研究同意审批该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要求一期开发中先建设两栋住宅,搬迁完成樵湖街居民房屋后再实施一期剩余两栋房屋和二期开发建设。
    二十七、城东一路(双城路——城东大道段)规划方案
    城东一路规划宽度20米,道路最小纵坡0.3%,最大纵坡3%。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由市政科审核后输入微机。
    二十八、金龙路规划方案
    金龙路规划宽度10——20米,道路最小纵坡1.45%,最大纵坡6.8%。会议研究要求规划道路局部向山体方向偏移,尽量保证相关厂区用地完整,方案由市政科审核后输入微机系统。
    二十九、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云集路阳光大酒店改扩建方案总平面
    该项目位于云集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总用地面积4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63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4622平方米),容积率5.77,建筑密度39.55%,停车位134个(其中地面21个,地下67个,架空37个)。方案设计中新建酒店综合楼24层(其中1——2层为商业用房,3层为酒店配套设施,4层以上为酒店),与8层建筑紧贴。新建建筑设有架空层和地下室,作为配套停车库,场地内设有环形机动车通道,地面局部设有停车位,建设单位拟拆除现有一栋8层楼原地还建作为快捷酒店。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拆除现有8层楼原地还建。因东山大道交通流量较大,会议要求需考虑采取机动车道下穿方式以缓解交通压力的方案,认为不宜设置穿越东山大道的地下通道。
    三十、峡洲宾馆综合楼改造方案
    方案设计中综合楼改造层数六层,建筑面积3407平方米,会议研究要求对综合楼竖型窗立面局部进行修改,再补充一个方案一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三十一、宜昌港务集团宏运房地产公司沿江大道廊桥水岸规划及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244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76平方米,容积率2.79,建筑密度24.9%,绿地率31%,停车位270个(其中地上57个,地下213个),规划总户数452户,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为42%。会议研究要求取消邻英制油罐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墙体的覆土,对该地块整体竖向标高进一步科学论证,建筑单体补充夜景灯光设计效果图。
    三十二、市六合置业有限公司东山村鼎诚花园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860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15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76平方米,容积率1.1,建筑密度21.9%,绿化率32.2%,规划总户数630户,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29.6%,停车位265个(其中地上134个,地下131个)。方案停车位未达到规划要求的323个,文体设施未与住宅分开,未配置医疗设施,部分建筑檐口限高超过黄海高程156米。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建筑后退用地界限、总停车位和公共配套设施等须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二是应规划设计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并考虑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衔接;三是单体建筑屋顶须采用坡屋面形式,檐口高度不超过0.9米;四是建筑檐口限高不超过黄海高程156米,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通知》要求。会议决定对该方案进行视线分析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
    三十三、伍家乡共和村5-63#私房违法
    伍家乡共和村5-63#董本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改建框架结构住房二层,建筑占地面积15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控制标准,会议研究决定先拆除该违法建筑后按照规划要求修建二层坡屋顶房屋。
    三十四、市恒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绿萝路41号房屋违法加层
    市恒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对绿萝路41号恒生长岛小镇7号楼二、三层进行加层,建筑面积684平方米。会议研究决定拆除该违法建设房屋。
    三十五、宜昌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西陵一路均瑶国际广场规划验收
    宜昌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西陵一路均瑶国际广场外装修、环行通道及室外环境建设未完成,地下室违法改建为商场和办公未拆除到位,会议要求由执法监督科拟定整改意见后专题向市政府汇报。
    三十六、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州村七组“西城明珠”居住组团规划验收
    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州岗村七组“西城明珠”居住组团已建设完成1#——15#楼,其中3#楼北侧局部3层会所违法改建为6层住宅,10#——14#楼之间地下车库未按规划实施,新征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望州岗村七组村民居住点出入口未实施到位,现该公司申请规划验收。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先由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规划咨询,对该单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内建设完成的项目统一核算规划指标;二是按选址意见书要求对绿化率、停车位分别核实指标,停车位不足需建设地下停车库,容积率超出选址意见书1.6部分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相关费用;三是对3#楼北侧局部3层会所违法改建为6层的住宅进行日照分析;四是必须解决好村民居住点出入口问题。
    三十七、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8#江山风华二期规划验收
    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8#江山风华二期H型住宅中H1#——H11#别墅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擅自进行调整变更,其中H4#——H11#主体已施工完成,H1#——H2#未动工,H3#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原规划审批建筑面积20566平方米,现该单位拟建25459平方米,已建设完成16975平方米。会议要求必须降低建筑密度,对江山风华整个地块统一核算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指标在该地块内平衡,并使其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
    三十八、市气象局关于市规划局2007年4月30日函的复函
    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市气象局《关于加强宜昌市气象局探测环境保护的函》我局收到后,于2007年4月30日对其回函。我局将按照市气象局第一次来函提供的技术标准控制建筑高度,对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复函。我局对体育场路与胜利四路交汇处白龙岗组团二期综合楼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的确定,在国家气象局第7号令及市气象局与我局联合下发有关保护通知之前,我局后期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批准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也是依法实施规划管理过程的延续,是有效的依法行政许可行为。若对行政对象强制执行,势必引起行政复议或法律诉讼以至国家赔偿。
    三十九、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港窑路天然气管线改造
    因港窑路道路扩宽,原人行道下的天然气中压A级管线现置于车行道下。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拟废弃车行道下的管线在人行道(靠市交运集团公司汽车城方向)新增一条长度为的360米DN350钢管,申请该处管线路由。会议原则同意先划定天然气管线改造规划兰线征求市城管局、市交运集团公司意见,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四十、市猇亭云池第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桐岭路道路标高
    新输入微机系统的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中桐岭路交叉口设计高程为52.42米,猇亭园区分区规划该交叉口设计高程为54米,猇亭园区中心区控规该交叉口设计高程为60.5米,现审批市猇亭云池第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需确定桐岭路交叉口竖向标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桐岭路交叉口设计高程按照猇亭园区分区规划控制。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周红兵、胡高生、谭道明、唐刚、张翼、覃远林、徐武、艾长征、刘晓华、唐晓华、危肃、吕斌、曹开玉、曾凡海、朱健、向恒彦、王范荣、张江、詹书生、郭志刚、熊炜、田长亮、王世海、庞鸣。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