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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11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4-12 09: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07]11号
(2007年4月3日)
 
    2007年4月 2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数控实训基地选址等1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数控实训基地选址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在校园规划发展用地上建设数控实训基地,拟建面积2556平方米,为双跨单层厂房。会议讨论后要求该地块统一进行总平面设计,然后确定数控实训基地的建设规模。
    二、港窑路6号地块性质变更
    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港窑路6号的4626平方米土地,原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于1998年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为20年,该公司申请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和改变为住宅用途,市国土资源局为此与我局联系。会议研究认为,虽然该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居住用地符合申请改变的用地性质,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地块改为居住用地,必须实行土地招拍挂,且该土地未纳入今年土地供应计划,需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后,我局再发放选址意见书对规划指标和性质进行核定。
    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气瓶检验站用地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在窑湾乡大树湾村新建气瓶检验站项目,我局于2006年5月下达了选址意见书,确定拟用地面积为13366平方米。现该单位申请将用地面积调整至10000平方米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同意其调整申请,要求按规范划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必须完成拆迁。
    四、市水文局东山大道水环境检测中心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取消了地下室设计,建筑层数5层,檐口高度15米,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会议同意该方案。
    五、市信访局关于转送群众来访问题的函
    郑昌荣、李翠昌要求批准其在隆中路建设银行人行台阶上做生意或建设电话亭谋生。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对其说明近几年全市电话亭、报刊亭的审批情况;二是郑昌荣、李翠昌拟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属于公共用地,按照法规规定,不能划为个人所有;三是在该处设置电话亭,影响城市市容和行人通行;四是不符合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和旅游兴市的要求。综上所述,我局原则上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城市道路和公用通道兴建电话亭、报刊亭。会议建议申请人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六、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汇腾市场拆迁安置房工程适度调整容积率的申请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汇腾市场拆迁安置房工程适度调整容积率的申请》进行了讨论,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在进行土地招拍挂前,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规划信息中心经过科学分析和论证后,在测算房屋拆迁比、市场开发前景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确定了容积率,审批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经市国土资源局认可。现在该地块上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确定了价格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容积率而不降低售房价格,没有做到还利于民;二是该土地已公开招拍挂,再增加容积率对其它参与竞拍的公司有失公平,不符合法律规定;三是若市政府为减少拆迁成本,降低开发难度,降低房屋销售价格等需增加容积率,在保证公平前提下,该地块应重新测算规划指标和重新进行招拍挂。综上所述,我局原则上不变更选址意见书,在符合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容积率可在0.1幅度以内增加,相关土地费用是否交纳,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
    七、下西坝张秀英危房改造
    会议认为张秀英危房改造涉及全市私房改造政策问题,须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八、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云池深水港建设资金问题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云池深水港建设资金问题的请示》进行了讨论,提出以下意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为区域中心,规划性质为商业、酒店、影剧院等公建用地。现宜昌港务集团所属江海市场约65.55亩土地中,规划保留有影剧院等文体配套设施,若在该用地上不能建设,可调整至相邻恒昌市场用地上安排。沿江建筑高度低于夷陵路建筑高度,对沿江景观如何确定有待研究。综上所述,为解决港口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问题,可把土地拍卖作为一条途经,江海市场用地上临夷陵路设计为商住楼,其它用地规划为公建。
    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联系函
    根据宜昌美邻置业联合公司申请,对于原燕子窝项目的开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通道需占用位于桃花岭饭店大门旁三峡晚报社的土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我局下达选址意见书和划定拆迁红线、用地红线。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根据2007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该项目设计方案超出原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需拆除三峡晚报社部分房屋,并与原产权单位签定正式协议后,我局才能办理规划方案审批手续,划定拆迁红线。
    十、西陵区人民法院体育场路延伸段审判法庭及附属设施单体方案
    为保证建筑的经济性,降低建设成本,会议建议大审判庭设计一层, 内部平面进行优化,外部立面强化竖线条设计。会议同意按程序审批方案。
    十一、市伍家乡共和村办理发展用地的请示
    市伍家乡共和村申请在其一组汤家湾办理25亩左右的仓储用地,在其三组(汉宜公路边)办理2.5亩左右的办公用地。会议同意办公用地定点,同时根据伍家岗组团规划,原则同意将花溪路与宜万铁路北侧用地作为工业和仓储用地定点。
    十二、市伍家乡汉宜村夷陵路水产品市场还建住宅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已按局业务会意见修改,坡屋面檐口高度1.2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住宅向东南方向适当调整,保证其西北侧环行通道畅通,开工前必须完成拆迁范围内全部拆迁。
    十三、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裕波纺织工业园1号公寓、食堂、空压机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中1号公寓层数5层,建筑占地面积6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13平方米;食堂层数2层,建筑占地面积1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1平方米;空压机站层数1层,总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消防泵房层数1层,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审批上述方案。
    十四、万佳实业公司果园三路万佳城市花园二期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3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02平方米,容积率2.84,建筑密度44.91%,绿化率15.8%。因规划指标与选址意见书不符,会议要求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十五、宜昌美邻置业联合公司桃花美邻城市广场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地上建筑面积含烂尾楼为42018平方米,不含烂尾楼为33739平方米;容积率含烂尾楼为6.29,不含烂尾楼为5.39;建筑密度含烂尾楼为48.5%,不含烂尾楼为45.09%;绿地率含烂尾楼为18.56%,不含烂尾楼为20.35%,建筑密度、容积率及绿地率指标基本满足2007年第一次规划委员会全会会议提出的要求。该方案高层公寓后退围墙的距离最小为12.3米,酒店与其西北侧3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为7米,总停车位204个(其中地上38个,地下166个)。会议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酒店与其西北侧3层楼建筑之间的防火距离需由消防部门签署明确意见。二是该项目扩大用地部分,建设单位应与产权单位签定拆迁协议。
    十六、泰江房地产公司江山风华二期规划调整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江山风华二期规划指标必须符合原审批的八一钢厂居住区总体规划方案和原该组团规划方案要求,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不得与其它区域进行平衡,建筑密度必须小于30%。会议要求由市规划信息中心对江山风华二期相关技术指标核定。
    十七、银辉房地产公司西陵二路上段银辉花园二期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2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4平方米,容积率4.51,建筑密度30.2%,绿化率25%,停车位室外8个,室内28个,规划户数85户。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周红兵、谭道明、聂峰、张翼、覃远林、艾长征、徐武、唐晓华、杜宪、吕斌、曹开玉、曾凡海、王范荣、张江、江晓东、田长亮、王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