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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10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4-12 09:1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07]10号
(2007年3月28日)
 
    2007年3月 27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土地储备中心云长小区规划方案等3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云长小区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40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198平方米,容积率1.28,建筑密度24%,绿地率23.5%,停车位204个。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因开发单位未确定,要求在批复中注明此方案为招投标意向性方案,规划指标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工程分期由我局最终核定。
    二、省电力公司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选址
    会议对省电力公司《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函》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该项目涉及扩建宜昌市点军区紫阳葛洲坝直流站新征的2.9公顷用地;改造湖北境内直流线路约625公里,线路途经宜昌市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当阳市、枝江市,新建和改造接地极线路途经宜昌市点军区、宜都市、当阳市,交流改接线路途经宜昌市点军区,经审查该工程所涉及的线路路径及站址满足宜昌市及各县市的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涉及相关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并按有关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省电力公司500千伏宜昌江南输变电工程选址
    根据省电力公司《500千伏宜昌江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函》,新建的500千伏宜昌江南变电站——葛洲坝大江电站同塔双回输电线路,走廊长度约47.3公里,线路起于拟建的青林寺站址,止于已建的500千伏葛洲坝电站,线路共6回。本期500千伏线路出线2回,输电线路途径宜都市和点军区。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点军分区规划》,经审查该工程所涉及的线路路径满足宜昌市及宜都市的总体规划要求。线路穿越宜万铁路、三峡翻坝公路、五龙大道等节点位置的塔位应与相关单位进行衔接,使其线路初步设计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并按有关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省电力公司宜都市青龙峡500千伏变电站选址
    会议对省电力公司《宜都市青龙峡50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函》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500千伏宜昌江南变电站位于宜都市青林寺和南沙套两个站址,经比较青林寺站址技术经济条件较为优越,植被覆盖少,为柑橘及旱地作物,并为非基本农田。经宜都市规划部门审查,该工程所涉及的站址与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并按有关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省电力公司三峡地下电站至荆门特高压站500千伏输电线路选址
    会议对省电力公司《三峡地下电站至荆门特高压站50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函》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该工程起于地下电站龙门架,止于荆门±500kv换流站。设计线路路径经过宜昌市夷陵区、当阳市、秭归县、远安县。经审查,所涉及的线路路径满足宜昌市及相关县市的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并按有关规划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市城投公司五龙大道(江南大道——五龙二路段)线型调整
    市城投公司申请将五龙大道(江南大道——五龙二路段)道路中心线向南平移4米。会议研究同意其调整申请,并办理道路选址意见书,划定道路红线、拟用地范围图和拆迁范围图。
    七、宜昌劲森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火光村10KV 架空线路选址
    宜昌劲森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从伍家岗变电站至该公司(位于火光村六组)架设10KV高压线路,架设线路长度约1.2KM。会议研究同意按临时工程办理线路选址,线路沿商业银行与火光村用地边线架设。
    八、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山二路、西湖路道路建设和发展大道、黄河路道路续建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划定东山二路、西湖路道路红线和发展大道、黄河路道路续建红线,要求管线采用地埋方式,发展大道必须保证6车道,道路红线按60米控制。
    九、市社会福利院营盘路7号房屋装修及屋面改造
    会议研究同意其装修改造申请。
    十、省水文地质大队马兰路临时办公楼加层(二层加至三层)
    会议研究同意其加层申请。
    十一、葛洲坝外国语小学东湖一路临时房屋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按临时工程定点,要求建筑后退用地界限不少于2米。
    十二、市二十三中学沿江大道教学楼改造
    市二十三中学申请沿江大道校园内教学楼增建三间教室,进行装修改造。会议研究同意其增建和改造申请。
    十三、市二十五中学校园规划
    因市二十五中学校园建设涉及浇二半岛的规划性质、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问题,会议决定待浇二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后再研究。
    十四、葛洲坝集团公司五分公司夜明珠路GZ-12居住区商住楼规划变更
    葛洲坝集团公司五分公司申请将临夜明珠路规划建设的GZ-12居住区一栋24层商住楼调整为公司办公楼,拟建层数为9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要求待葛洲坝城管局就解决派出所用地及拆迁安置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后,我局再办理方案变更手续。
    十五、葛洲坝城管局镇镜山控规GZ-20街区规划选址
    因该地块与浇二半岛属于联动控制区域,会议研究不同意定点。
    十六、隆昌房地产公司金缔华城二期规划调整
    该调整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51032平方米,容积率2.733,建筑密度为30.01%,绿地率为30.5%。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均超过原批准的方案指标。会议要求市规划信息中心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中配套公建建筑面积进行核定,审查是否符合奖励政策及计算应该奖励多少建筑面积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七、市土地储备中心鑫海陶瓷地块、山水芙蓉项目选址范围调整
    会议研究同意将山水芙蓉项目原十里红小学用地调整至鑫海陶瓷地块用地范围内,要求配套建设的小学按18班规模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新小学建设完工后才能搬迁现有学校。会议决定收回已下达的两个地块选址意见书,鑫海陶瓷厂地块原指标容积率由2.0调至2.1重新核发。山水芙蓉项目开发未列入今年开发计划,收回选址意见书不再核发.
    十八、市国土资源局发展大道易中物流地块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收购了原工商局位于发展大道约28亩土地,拟建设物流中心,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运河两侧各预留30米土地作为绿化用地,西侧与发展大道界限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原工商局用地界址点坐标核定,地块内规划预留宽度为30米的开敞式公共通道,规划指标与相邻物流用地一致。
    十九、东山村搬迁安置房及异地建厂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桔园山庄北侧界限之外用地上建设安置房,待相邻桔园山庄规划方案审定后再根据技术规定确定搬迁安置房的规划指标。会议原则同意东山村异地建厂选址。
    二十、望洲岗村村民点规划方案
会议要求取消0.9米高檐口,决定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待规划验收合格后发放。
    二十一、唐家湾村民点规划方案
    会议要求村民住宅山墙与村委会办公用房纵墙间距按照规划技术规定控制,村委会办公用房旁预留空地作为停车场和活动场所,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二、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环城北路87号宗地因经济损失申请补偿的报告》
    会议对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环城北路87号宗地因经济损失申请补偿的报告》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环城北路87号宗地(原棉织厂)规划的道路用地已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使用权属市土地储备中心,规划道路不占用该公司用地,不会对该公司造成损失;二是该宗地属于招、拍、挂公开交易的土地,应严格按照土地招、拍、挂时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不同意增加容积率。
    二十三、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311号(原制漆厂)项目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通过招投标,取得了位于东山大道311号(原制漆厂)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权,因原市房管局已办理了该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成果及设计成果通知书》,现该公司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会议研究决定,待建设单位提交土地招投标确认书后,按规定办理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手续。
    二十四、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调整市公路局地块(夷陵路70号)规划有关问题的函
    因原下达的市公路局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范围内包括宜昌军分区土地608.84平方米,该土地属于军产,宜昌军分区表示无权处置,市土地储备中心无法实施收购。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议在现有建设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宜昌军分区土地和道路用地不纳入规划用地范围。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发选址意见书,要求按照市公路局用地划定规划设计和拟用地范围,北侧边界至规划支路中心线,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5.0。
    二十五、市伍家岗区宝联社区居委会“300工程”选址
    市伍家岗区宝联社区居委会申请在杨岔路小学教学楼西侧、临夷陵路约100平方米空地建设社区“300工程”。因拟选址占用学校教育用地,会议研究不同意定点,要求另行选址。
    二十六、市泰昌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门房选址
    市泰昌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其金江银座项目用地范围内兴建两处值班门房。会议研究同意其申请,要求临原鑫成集团公司职工宿舍旁还建一处门房,对平面位置进行调整,与原公厕东侧山墙平齐,并保证与金江银座的通道畅通(拆除通道中建(构)筑物);临沿江大道门房紧邻金江银座南侧墙体设置。
    二十七、市峡州宾馆综合楼改建选址
    市峡州宾馆拟拆除综合楼后面扩建部分,重新建设6层四星级客房楼。会议原则同意6层综合楼定点,要求建筑退后用地边界不少于6米。会议决定建设单位报送建筑方案并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论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八、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门诊住院大楼改建
    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申请拆除西陵二路64号现门诊大楼、病房大楼,新建门诊住院大楼,拟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门诊住院大楼定点,要求除临街3层职工住宅保留外,其余房屋全部拆除,统一进行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
    二十九、宜昌监狱胜利四路警员宿舍3号楼架空层变更
    宜昌监狱申请胜利四路警员宿舍3号楼架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楼层变更为一层,左侧为二层。会议研究不同意架空层变更为标准层,同意架空层中的配电、水泵加压设备用房在规划许可证中注明该部分功能性质。
    三十、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物流仓储项目选址
    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申请在其九组马家冲城东大道两侧兴建物流仓储项目,占地约90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西侧用地界限沿山体坡脚线划定,待市规划信息中心对该地块规划支路进行设计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十一、市伍家乡旭光村办公楼、仓储物流选址
    市伍家乡旭光村申请在其九组兴建办公楼,拟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申请在紧临中南住宅小区用地北侧、位于其村八组确定70亩土地用于发展仓储业。会议研究同意仓储物流项目定点。因旭光村九组用地已属于意向性拍卖,会议决定在该地块开发建设时统一考虑村委会办公楼问题。
    三十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办企业迁建选址
    市伍家乡旭光村申请在其五组(东山二路——中南一路)白洋冲变电站南侧使用土地80亩,用于还建安置村办企业。会议研究决定按商业用地定点,要求地块中规划预留一条支路。
    三十三、市伍家乡共和村临时仓库选址
    市伍家乡共和村申请在其一组原花艳实业公司煤场用地上兴建临时货物存放仓库,拟建面积2400平方米。因拟选址位置位于求雨台公园范围内,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定点。
    三十四、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点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30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15平方米(不包括架空层面积),容积率1.47,建筑密度29%,绿化率36%,规划总户数344户。会议研究后要求,由市规划信息中心进行采光分析后按程序报批。
    三十五、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步行街D地块规划方案
商业步行街D地块总建筑面积为9999平方米,容积率为4.825,建筑密度为42.54%,绿地率为21.49%。方案建筑与其东南向22层建筑之间的间距最小为18米,与东南向6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最小为18.7米,均不满足24米的要求;与西南向11层建筑之间的间距最小为10.9米,不满足13米的要求。建筑后退陶珠路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4米,不足5米的要求。日照分析显示,方案日照时间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会议经研究,要求增大该方案建筑与其东南向6层和22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至22米,增大其与西南向11层建筑之间的距离至13米,高层建筑后退陶珠路道路红线不少于4米,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三十六、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步行街H地块规划方案
    商业步行街H地块总建筑面积为9193平方米,容积率1.71,建筑密度41.73%,绿地率为18.77%,共设置停车位26个,均为地面停车。该方案建筑与其东北向6层、7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最小为8.6米,不满足12米的要求;建筑后退解放路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4米,不足6米。日照分析显示,该方案东北向部分6层楼的建筑日照时间不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单体设计中该建筑总长度为130米,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长度超过80米应设置人行出入口。方案的建筑风格与已批准的C+E地块的建筑风格不统一,建筑方案的空间形态不协调。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增大与东北向6层、7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至12米;调整建筑后退解放路道路红线的距离至6米;调整方案,使其东北侧现有6层楼建筑的日照时间满足规范要求;增设人行出入口;因该方案的建筑风格与已批准的C+E地块的建筑风格不统一,建议设计单位深入研究该建筑的空间形态,协调好主体建筑风格与该建筑风格的关系,重新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
    三十七、汉宜实业公司骄阳大厦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容积率为3.61,建筑密度为30.9%,绿地率为12.5%,停车位34个。会议经研究,要求严格按公共建筑性质和规定的指标进行设计。不得改变该建筑用地性质和开发项目公建性质,也不得突破规定的指标。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三十八、金瑞物业公司桔城路地块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包括一栋11层住宅楼(A区)和临街一栋12层办公楼(B区)。A区总用地面积3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60平方米,建筑密度16%,容积率1.78,绿化率30%,停车位室外22个,规划户数55户;B区总用地面积1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15平方米,建筑密度33.3%,容积率4.08,绿化率15%,停车位室内22个。会议研究同意该规划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杨玲莉、闫晓、张翼、覃远林、钟鸿锦、艾长征、徐武、唐晓华、杜宪、吕斌、曹开玉、朱健、曾凡海、向恒彦、王范荣、丁革强、张江、熊炜、郭志刚、田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