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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7〕9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4-12 09:0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07]9号
(2007年3月21日)
 
    2007年3月 2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乡共升村汉宜路村民集中安置居住小区选址等3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伍家乡共升村汉宜路村民集中安置居住小区选址
    共升村拟在其四组现村部周边用地上建设村民集中安置居住小区,拟建面积38000平方米,以安置宜万铁路等项目建设搬迁的村民。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东侧用地以现有村民点为界,南面至汉宜路规划道路红线边线,除村委会办公楼保留外,拆迁用地范围内的其它全部建筑,规划建筑与汉宜铁路线的距离按照《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会议决定先由市规划设计院对汉宜路道路线型进行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会议讨论通过后下达该项目选址意见书。为解决今后该村所有村民安置问题,会议要求再另行选择一个安置点。
    会议决定市规划设计院将城市路网规划设计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移交给市规划信息中心,逐一清理后进行专题汇报。一是清理规划道路是否涉及拆除6层以上建筑,若涉及6层以上的建筑拆迁,需提交会议研究确定;二是清理规划道路与现已建设道路是否相符。三是道路车道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会议要求按上述原则清理后,由市规划信息中心对城市路网规划进行交叉审核,并经市政科审查,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伍家乡前坪村奶牛场迁建
    因裕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伍家乡前坪村占地23亩的奶牛场需搬迁,现申请在其三组新建,拟占地20亩。会议研究同意按临时简易工程定点。
    三、市伍家乡共和村村委会办理村发展用地的请示
    市伍家乡共和村申请在共和村一组汤家湾使用25亩左右的仓储用地。因拟选址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会议不同意定点。
    四、市伍家乡联丰村村委会预留用地
    城东大道及城东生态新城建设需使用联丰村土地1200亩,该村申请在其六组城东大道开发用地红线以外留用80亩土地,兴建仓储项目,在其四组宜黄高速公路外预留80亩土地,兴建家具生产基地项目。会议要求尽量集中安排企业用地,决定东山二路仓储用地界限沿山体等高线划定,城东大道西侧(临安琪酵母集团公司糖蜜罐区旁)用地按商业性质定点,合益路与宜黄高速公路匝道北侧用地作为家具生产基地定点,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由联丰村作为申报主体。
    五、市伍家乡合益村物流仓储项目选址
    市伍家乡合益村申请在其二组(烂泥冲)兴建物流仓储项目,拟建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用地界限沿山体等高线划定。
    六、市伍家乡合益村村委会汽配市场选址
    市伍家乡合益村申请在其三组兴建汽配市场,拟建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会议原则同意定点,要求用地面积控制在35亩以内。
    七、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点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面积30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967平方米(不包括架空层面积),容积率1.36,建筑密度22.9%,绿化率36%,规划总户数318户。会议研究后要求临合益路规划为小高层建筑,并进行采光分析,多层住宅启动时须完成临合益路的房屋拆迁。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八、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杨岔路碧翠苑2号楼规划验收
    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申请对杨岔路原汉宜村养鸡场用地内建设的碧翠苑2号楼进行规划验收, 并申请将未完成的拆迁留待相邻用地开发建设时一并拆除。会议研究决定,在建设单位取得2号楼东侧相邻地块土地使用权前提下,同意对2号楼进行规划验收,否则建设单位需拆除拆迁范围内建筑再予以验收。
    九、市夷陵粮油购销公司怡和粮油港口中转仓库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夷陵粮油购销公司申请办理伍家乡共联村怡和粮油港口中转仓库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因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原建设单位主体为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会议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土地是否需要招拍挂明确提出意见后,我局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其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市国土资源局一马路——沿江大道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拟收购的一马路——沿江大道用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范围和拆迁范围。会议讨论后要求由市国土资源局先行委托市规划信息中心,按扩大的用地范围对该地块进行规划咨询后确定相关规划指标。会议特别强调,咨询方案要考虑经济房配比,将其中的一栋作为安置房。
    十一、市第二人民医院洗衣房选址
    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在肿瘤病区原洗衣房旁空地上新建一座钢结构隔离式洗衣房。会议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其后退用地边界及房屋间距须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二、宜昌昌龙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单身职工集体宿舍选址
    宜昌昌龙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其生活区8号宿舍北侧空地上新建一栋2—3层单身职工集体宿舍。会议原则同意按2层临时工程定点,要求将原1层幼儿园和3层集体宿舍划入拆迁范围。
    十三、市峡洲宾馆综合楼部分改建和洗衣房、单身职工宿舍选址
    市峡洲宾馆申请拆除综合楼后面的扩建部分,重新建设七层四星级客房楼,另新建一栋三层建筑(一层为洗衣房和库房,二、三层为单身职工宿舍)。会议原则同意六层综合楼定点,要求按规定退后用地边界。因峡州宾馆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要求,会议不同意兴建洗衣房和集体宿舍,要求洗衣房在综合楼改建工程内解决,锅炉房北侧二层集体宿舍拆除后原地重建。会议决定建设单位报送建筑方案并经市规划信息中心咨询论证后再提交研究。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汉宜村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将汉宜村55.4亩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申请下达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先征求市自来水公司意见,确认市自来水管道安装公司纳入拆迁范围后是否对全市供水有影响;二是在该地块规划一条城市支路连接东山大道和城东大道;三是容积率按3.0控制。会议要求市规划信息中心提交两个规划咨询方案进行比较。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大道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位于猇亭大道宜昌新华宜塑材有限公司北侧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范围和拆迁范围,拟建设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会议认为加气站选址须符合《宜昌市城区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并解决气源问题。会议要求由建设单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十六、市绿地环保有限公司廖家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选址意见书
    市绿地环保有限公司取得的廖家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2002第002号)已过期,申请延期或重新核发。会议研究认为该垃圾处理场选址与新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不符,拟不同意该选址意见书延期或重新核发,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选址,并提交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仅是原已填埋垃圾进行处理,须征求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处等部门意见后再确定。
    十七、市水文局东山大道水环境监测中心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建筑层数5层,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会议决定立面形式按单体方案一设计,取消顶层活动室和室外踏步,同意设置地下室。会议要求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十八、市教育局体育场路办公楼地下车库出入口变更
    市教育局体育场路办公楼原审批方案设计地下车位52个,车辆出入口各一个,现申请取消地下车库出口通道(1号车道),车辆均从入口通道(2号车道)进出。因建设单位已违法建设完成,会议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决定该工程规划验收前,按照违法处罚程序先行处理。
    十九、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南北天城二期增建商品房及商业用房
    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南北天城项目二期增建22号商品房及商业用房。因该申请与原审批的规划方案不相符,会议不同意其申请。
    二十、市中医院胜利三路住院楼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中医院申请办理胜利三路住院楼建设工程许可证。会议研究决定,由消防部门对现有洗衣房、氧气房签署明确意见,若对消防通道无影响,则同意保留洗衣房、氧气房,办理住院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一、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石板村高压线路迁移
    因一条从东山开发区至夷陵区的1万伏高压线路贯穿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洋后市场用地,建设单位申请将线路迁移至该项目用地红线之外。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高压线路迁移,要求采用地埋方式施工。
    二十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延伸段道路断面调整
    根据铁路部门提供的资料,在城东大道的桩号4+520——4+700设计有五座铁路桥墩,需要在桩号4+430——4+940段加宽绿化带对铁路桥墩进行处理,按同济大学交通系与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出具的《宜昌市城东大道及火车站枢纽交通系统设计研究报告》,需对各交叉口进行拓宽处理,既对桩号K4+434.274——K4+504.274段道路两侧红线各拓宽2米,桩号K4+504.274——K4+554.274段为展宽渐变段,桩号K5+997.179——K6+562.389段将道路右侧(城区侧)红线拓宽2米,桩号K5+947.179——5+997.179段、K6+562.389——6+612.389段为展宽渐变段。城东大道原设计下穿高速公路调整为设置桥梁上跨高速公路,同时取消桩号5+415——5+578段的隧道。因上述设计变更,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议同意桩号4+430——4+940段加宽绿化带,该段道路红线由44米调整为48米;同意城东大道原设计下穿高速公路调整为设置桥梁上跨高速公路,同时取消桩号5+415——5+578段的隧道。会议认为火车站东站的交通组织需要进一步科学论证,待其进出站方案确定后再研究城东大道与宜黄高速公路立交形式和与桔城路交叉口拓宽事宜。
    二十三、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关于三峡翻坝运输江南专用公路从宜昌市境内通过的函
    三峡翻坝运输江南专用公路全长58公里,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正在进行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拟请我局根据翻坝公路沿线的规划及建设情况,就高速公路的路线方案和建设提出意见。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按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预可阶段初步研究,三峡江南翻坝公路点军桥边段的路由目前集中在K方案和B2方案之间进行比选。K方案的路由在点军220kv变电所北面,穿过桥边镇;B2方案的路由在点军220kv变电所南面,从铝厂背后穿过。比较上述两个方案,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B2方案的路由,建议在月亮湾设置互通。会议决定按上述意见回函并抄报市政府。
    二十四、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汽候车廊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位于东山大道长途客运站、广电通信站、彩陶站、原服装厂站、西陵一路夷陵广场站的公汽候车廊于1998建设完成,会议研究同意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五、市民富出租车有限公司沿江大道标牌
    市民富出租车有限公司租用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沿江大道延伸段街景绿化及管理用房,申请设置企业标牌。会议认为标牌性质与原审批的该房屋规划性质不符,不同意设置。
    二十六、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东山开发区张家村八组广电中心运河桥
    东山开发区张家村八组广电中心分为A、B两区,需架设运河桥相连接。根据原方案审批意见,B区运河边需预留公共通道,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申请确定该道路宽度及标高,并建议B区桥头标高下降0.6米左右。会议同意运河桥与B区运河边预留的公共通道采取立交方式,道路宽度及标高需分析论证,要求运河桥按步行桥进行方案设计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
    二十七、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天然气管线选址
    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城东大道新建一中压A天然气管线,工程起点为东山开发区港窑路转盘处,终点为桔城路新建火车站东站,管线全长6910米,管道规格DN300(3PE),管线埋深1米。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确定选址范围在港窑路转盘处至城东大道桩号为5+578段(即宜黄高速公路西侧)。
    二十八、武汉路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胜利三路14号标牌选址
    会议同意按霓虹灯形式设置标牌。
    二十九、市信访办群众来信
    会议对市信访办转来的红星巷45号群众来信进行研究后提出如下意见:红星巷45号地块所涉及的私房改造问题,需按照《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执行,我局将努力促成该地块整体开发建设。
    三十、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云集路阳光大酒店改扩建方案总平面
    该位于云集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方案设计中将保留一栋8层办公楼,新建建筑为18层综合楼和6层裙房,并与保留建筑紧贴,地下室1层为停车库。会议要求建筑间距、停车位、后退道路距离等指标须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取消裙房,降低建筑密度,设置地下室解决停车问题。会议决定先对该项目进行规划咨询论证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三十一、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桃花岭城市广场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地上建筑面积含烂尾楼为41991平方米,不含烂尾楼为33299平方米;容积率含烂尾楼为6.29,不含烂尾楼为5.32;建筑密度含烂尾楼为48.75%,不含烂尾楼为45.36%;绿地率含烂尾楼为15.93%,不含烂尾楼为16.98%,建筑密度及绿地率指标不满足2007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会提出的要求。该方案高层公寓后退围墙的距离最小为11.8米,不足12米;酒店与其西北侧3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为6.9米,不足13米。建筑间距及后退用地边界线的距离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方案共设置停车位229辆,其中地上46辆,占停车位总量的20.09%,地下停车位为183辆,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会议对规划方案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应按照2007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会意见进行修改。二是将住宅楼部分第24层的层高从5米降为3米。三是酒店与其西北侧3层楼之间的间距要保证不小于13米。四是对于该项目扩大用地部分,建设单位应按照2007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会提出的意见与原产权单位签订正式协议。
    三十二、隆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西陵二路金缔华城二期6#——11#楼规划变更
    会议要求由市规划信息中心根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 指标进行核定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三十三、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风华二期规划调整
    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江山风华二期规划调整,即将临夷陵路G7-9小高层住宅调整为与道路平行的多层住宅,申请售楼部在该小区建设和销售完成前予以保留,G1——G6栋住宅方案由一梯三户调整为一梯二户。会议研究后要求该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等指标须符合原审批的八一钢厂居住区总体规划方案中各项指标和配套设施要求,决定由市规划信息中心进行论证后提交会议研究。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周红兵、胡高生、闫晓、谭道明、聂蜂、艾长征、徐武、唐晓华、杜宪、吕斌、曹开玉、朱健、曾凡海、张江、郭志刚、田长亮、庞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