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2007〕5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7-02-13 16:4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07]5号
(2007年2月8日)
 
2007年2月5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夹湾路53号左江楼用地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国土资源局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夹湾路53号左江楼用地
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夹湾路53号左江楼用地原为出让商服用地,目前该单位已完成了改制资产(包括房产、土地)评估和改制方案民主审议等基本程序,拟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对该宗地予以处置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现市国土资源局特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在老城区改造范围内。会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认为该地段属于城市改造拆迁范围。
二、市国土资源局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一公司下属物资公司常刘路7号用地
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一公司下属物资公司常刘路7号用地原为划拨住宅用地,目前因企业改制,拟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予以处置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现市国土资源局特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在老城区改造范围内。会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认为该地段属于城市改造拆迁范围。
三、市土地储备中心猇亭区金岭路用地(原武装部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位于猇亭区金岭路原武装部10.8亩用地,现申请下达该宗地的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拆迁、设计范围图。会议根据猇亭分区规划,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武警消防猇亭大队)用地,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四、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大道南侧(火车站东站对面)文化广场选址
市专家金融家实业家联谊会和宜昌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城东大道南侧(火车站东站对面)兴建企业家、金融家文化广场,对此2006年12月26日我局已提出意见,因该地块土地属于经营性土地,按规定应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后公开入市交易,现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因该地块未列入今年供地计划,且周边交通规划编制未完成,会议决定待火车站东站和城东大道建设完成后再研究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问题。
五、市国土资源局珠海路(原至喜集团地块)居住区规划调整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整珠海路(原至喜集团地块)居住区规划用地范围,将至喜集团东侧三角形用地不纳入招拍挂范围。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调整规划用地范围,维持1月10日我局业务会议意见。
六、市国土资源局95201部队地块规划调整
该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我局于2004年下达,市国土资源局在实施招拍挂过程中,由于95201部队不能提供其中3000多平方米土地的有关资料,使这部分土地不能入市公开交易,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剩余的1958平方米土地(主要是收回的市时运公司土地)单独挂牌开发。会议研究认为,单独挂牌开发1958平方米土地,其用地面积未达到规划单元最小面积要求,要求将95201部队用地、市时运公司土地和汉宜村村民建房用地一并纳入开发范围。
七、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选址
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拟新建1200平方米建筑,需要拆除其现有住院部。因现有住院部正在使用,申请先拆除一半,待工程竣工后完成全部拆迁。会议同意其选址申请。
八、宜昌永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云集路旅游广场广告牌选址
宜昌永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本公司所属旅游广场的侧墙(面向桃花岭饭店)用长18米、宽6米的广告进行形象装饰。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该项目定点。
九、宜昌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旅后勤和装备部八一路电力架空线选址
宜昌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旅后勤和装备部机关扩建工程已竣工。为保障正常供电,拟对现有配变电设备进行移位和增容,高压线路需增设2根15米架空电杆,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后地埋至400KVA箱式变电站。因该2根15米架空电杆位于今年准备建设的八一路机动车道上,会议研究后要求按原架空电杆设置,在修建道路时一并下地敷设改造。
十、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中南路成品车间选址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规划平面方案,并在方案中解决中南路进厂入口及与中南路竖向标高的衔接问题后,再确定成品车间选址。
十一、滨湖路市青少年宫外装修
会议研究决定待市发改委立项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宜昌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山村鼎城用地(原桔园山庄地块)
该项目挂牌用地比原选址意见书少662平方米,市土地储备中心说明主要是由于西侧市体育局500多平方米的土地收购有困难,故没有纳入挂牌范围。考虑这500多平方米用地现为体育设施用地,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拍卖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三、市圣宴酒吧有限公司环城东路外装修
会议研究同意按霓虹灯形式进行外装修。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大道加气站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将位于猇亭大道宜昌新华宜塑材有限公司北侧一宗土地按市政设施用地(该地块为新征用地,土地面积2339平方米,用于建设汽车加气站)挂牌,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范围和拆迁范围。会议根据宜昌市城区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决定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大道加油站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2003年度第一批次用地建设加油站项目。该宗地位于猇亭大道亚元科技北侧,土地面积25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范围和拆迁范围。会议根据宜昌市城区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决定原则同意定点,要求拆除现猇亭加油站后按规划修建停车场和加油、加气站,建设规模在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前提下可适当扩大。
会议明确,凡与城市市政管网配套建设的加油、加气站,由市政科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其余加油、加气站项目由建工科办理。
十六、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碧翠园小区安置房变更建筑面积的请示
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位于汉宜村碧翠园小区安置房在施工过程中将5号、6号、11号、13号、15号和17号住宅楼部分基础改变为负一楼,新增建筑面积共约1700平方米,现申请变更此6栋楼的建筑面积。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十七、宜昌市西陵区茶庵企业总公司村民拆迁安置房三期变更建设主体及出入口问题
西陵区茶庵村村民拆迁安置房三期工程已按城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实施,并进行了该项目法人招投标工作,宜昌市西陵区茶庵企业总公司为中标单位,土地使用权单位已变更为宜昌市西陵区茶庵企业总公司,现该公司申请将此项目的建设单位由“宜昌市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宜昌市西陵区茶庵企业总公司”。同时,为保障大学路南苑路口交通安全及学校南大门建设,三峡大学建议将村民拆迁安置房的道路出入口在西陵二路适当位置布置。因窑湾乡茶庵村安置房三期工程是村民拆迁安置房,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会议决定不同意变更建设主体,安置房的道路出入口设置位置按2006年9月11日局业务会议意见不变。
十八、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水运口岸联检办公楼单体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建筑面积2741平方米,主体三层,局部二层,层高3.6米。会议经研究,按规划委员会2006年第三次全会审议的方案二实施,要求该建筑平行沿江大道布置,立面色彩采用灰白色。会议决定该项目按临时工程办理规划手续。
十九、宝佳利房地产公司沿江大道金色海岸规划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修改方案总用地面积26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00100平方米,地下建筑16360平方米),建筑密度23.3%,容积率3.796,绿化率37.6%,总户数565户,停车位355个(其中地上20个,地下335个),集中绿地覆土厚度1.5米。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要求在临沿江大道西侧的消防出入口前设计绿化。
二十、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256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054平方米,建筑密度14.7%,容积率0.64,绿化率45%。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规划的青年教师公寓调整为集体宿舍,规划建筑与用地边界的间距按《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实习车间、实训中心层数不超过4层,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一、宜昌泰丰粮油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联村湖北三峡粮食物流中心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42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199平方米,建筑密度31.8%,容积率1.098,绿化率29.2%,停车位160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商业用房底层层高不超过4.8米,道路坡度按国家规范控制。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二、市泰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江山风华二期规划方案
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技术经济指标不得超过原审批的八一钢厂居住区总体规划的指标,且江山风华二期单块用地范围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满足新技术规定相应要求。临夷陵路G7建筑西侧后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2米,并且在新建G7、G8两栋建筑时,必须同期拆除C1与G8之间的现有售楼部,临夷陵路多层建筑底层商业用房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6米。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三、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南北天城二期规划修改方案
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南北天城二期原审批建筑面积为33224平方米,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建筑面积33622平方米,其他指标均符合规划要求,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二十四、宜昌港务集团宏运房地产开发公司沿江大道廊桥水岸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本项目位于沿江大道与规划亚栈路交叉口,沿江大道一侧长约300米,亚栈路一侧长约160米。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23851平方米(其中配套公建用地面积4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444平方米(其中地上68832平方米,地下8612平方米),容积率为2.8,建筑密度25.6%,绿地率34%,停车位230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190个)。会议研究要求临沿江大道裙房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6米并取消连接体,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确定。
二十五、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隆康路——云集路桃花美邻城市广场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经核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上建筑面积含烂尾楼为44077平方米,不含烂尾楼的为35799平方米;容积率含烂尾楼的为6.6,不含烂尾楼的为5.72;建筑密度含烂尾楼的为53.23%,不含烂尾楼的为50.24%;建筑层数最高为26层。各项指标均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关于容积率不超过5.0、建筑密度不超过35%、建筑层数不超过25层的要求。该方案26层公寓后退围墙的距离最小为11.7米,不足12米;洗衣房与其南侧5层楼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6米,不足8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线的距离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该方案应设停车位220个(其中地面停车位不得少于44个),经核定,该方案共设置停车位211个(其中地上37个),停车位总量不足且地面停车位不足停车总量的20%。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由于该方案的建筑功能较为复杂,建议深入研究各功能用房之间的关系,合理进行功能分区,科学组织内部及对外交通和人流;二是应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进一步研究方案内部的消防组织,使其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规定的要求;三是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布置不合理,应分两个方向设置地下车库出入口;四是建议深入研究场地竖向设计,增加相关场地剖面等图纸;五是加强建筑细部设计,综合考虑空调位等建筑设备对建筑外立面等的影响,取消2层洗衣房。会议决定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闫晓、艾长征、张翼、唐晓华、杜宪、吕斌、曾凡海、曹开玉、朱健、向恒彦、江晓东、郭志刚、熊炜、田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