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2006〕33号会议纪要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2003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调整
市土地储备中心征用点军区李家河村集体土地,作为2003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我局已办理了规划用地手续,现申请调整用地范围。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调整申请,按原审批日期办理第十七批次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总用地面积
会议强调,今后我局各业务科室及派出机构应坚定不移地按照《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以保证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宜昌三峡广告传媒公司广告牌延期
宜昌三峡广告传媒公司于2001年办理了五一剧场楼顶户外广告牌规划许可证,现已过期,申请该广告牌延期。根据广告规划的要求,会议研究拟不同意其延期申请,决定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
三、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小区施工通道出入口选址
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江山多娇小区临夷陵路段、沿江大道段设置施工通道出入口各一个。按照规划委员会审议批准的原八一钢厂住宅小区规划方案,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申请。
四、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广告牌选址
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楼顶原有广告牌拆除,重新设置四面体广告牌,高度
五、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220KV杨家湾输电线路工程选址
根据“十一五”电网规划,为满足猇亭区负荷增长的需要,建设220KV杨家湾输电线路工程已是势在必行。为确保猇亭区供电的可靠性,宜昌供电公司拟将220KV龙猇线、220KV猇枝线接进杨家湾,同时从500KV龙泉换流站建设220KV龙泉——杨家湾输电线路工程,分东、中、西三个路径方案。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东侧路径方案实施建设,涉及宜昌开发区用地问题,需宜昌开发区规建局在路由方案上签署书面意见。
六、中石化川鲁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部鄂东分部猇亭天然气管道走向方案
川气出川管道鄂东段按照设计将直接经过善溪冲水库上游,市水利局对此提出了相关意见,中石化川鲁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部鄂东分部就市水利局提出的意见答复了具体措施。鉴于此,会议在对管道走向方案进行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按方案(三)实施,西向管道(杨家湾变电站处)沿规划的桃子冲路北侧铺设,横穿道路用地不划入建设单位用地范围。桃子冲路的调整由市规划设计院实地核实,尽量少占用城市建设用地。二是善溪冲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大小在市水利局未提出具体范围前,参照官庄水库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式执行。三是由建设单位对天然气管道竖向及平面管保护范围提出明确要求,若建设单位不提出管线保护区域及要求,我局将只保护平面线型,在天然气管道两边各控制
七、葛洲坝中心医院门诊楼修改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葛洲坝城建局签署书面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市第二十中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
九、市馨岛物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53号馨岛大酒店方案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核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为6.39,建筑密度为38.2%,绿地率为32.1%,停车位为393个,符合2006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对该项目提出的指标要求。该规划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建筑间距及退后用地边界和道路红线间距满足《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但地下车库层高为
十、葛洲坝旅游学校规划总平面方案
会议对建设单位提交讨论的规划方案研究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下达选址意见书,要求扩大用地,控制为学校发展用地并明确拟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范围;二是方案应结合地形考虑好竖向标高和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并保护好现有绿化;三是待主教学楼施工图报审前必须将校园规划方案报我局审批。
十一、唐家湾居民点安置房选址调整
东山三路居民搬迁安置房原选址在唐家湾,因拟选地点属于基本农田用地,会议研究同意安置房调整至宜黄高速公路——西陵二路地块建设,占地面积
十二、市土地储备中心点军十里红村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进行了核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住宅建筑后退的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和用地红线控制范围不符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二是方案的容积率为1.44,建筑密度为24.88%,符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由于报送图纸中部分居住建筑缺少跃层平面,该核定指标中不包含这部分面积);三是总停车位为141个,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规定的207个车位的要求;四是该方案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和局部建筑间距不满足《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五是小区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为
十三、环中房地产公司解放路环中大厦规划验收
环中房地产公司申请解放路环中大厦进行规划验收。会议研究认为该单位应按照拆迁范围完成拆迁,围墙退让二马路道路红线后方可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会议强调,施工图与审定的方案不符的,应按规划管理程序报批核准,规划验收以最后审定的施工图为标准进行。
十四、武汉铁路局襄樊电务段电务车间及办公用房违法建设问题
武汉铁路局襄樊电务段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提下已经在共和村一组新建电务车间及办公用房,层数一层,建筑面积
十五、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池港区综合码头与相邻市政道路定线方案
会议研究要求调整与云池港相邻的道路交叉口线型,不得设计为五叉路口;调整油罐区位置,不得临城市道路;318国道规划道路红线按
十六、2003年第十四批次用地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03年第十四批次用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办理(其中民营科技园范围内工业用地以民营科技园为申报主体单位;居住用地以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申报主体单位;8亩土地以共和村为申报主体单位,作为村民安置房用地)。会议同意按商业用地性质办理共强村用地(宜昌火车站东站对面)规划手续,申报主体为三峡民营科技园,面积按50亩控制,不得扩大规划设计范围,地块整体进行设计。
十七、市白沙实业总公司宾馆、村部办公楼规划调整
因城市道路的调整,市白沙实业总公司兴建的宾馆、村部办公楼规划总平面需进行调整。会议研究同意规划调整,要求停车位须满足5‰的规划要求,
十八、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评审灵宝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函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邀请三峡大学的有关专家,根据辖区伍家乡灵宝村实际,编制了《灵宝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该规划已经区、乡、村及有关部门讨论修改,现申报评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规划管理程序先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完善设计,规划要求参考《湖北省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确定。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沿江大道——陶珠路交叉口地块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沿江大道——陶珠路交叉口地块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相关规划技术指标,以便该用地顺利上市公开交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商业、居住用地性质定点,原用地范围保持不变,按照商业步行街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的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45%,容积率不大于3.8。
二十、市土地储备中心桔城路17号工业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桔城路17号两宗工业出让用地,宗地面积分别为
二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264号用地规划方案
项目总用地面积
二十二、天龙房地产公司胜利四路住宅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
二十三、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天一色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坡屋面色彩改为青灰色,底层为商业用房的住宅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
二十四、市十三中学学生公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建筑单体方案建筑总面积
二十五、现代服装工艺学校中南路20号校园内学生公寓单体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建筑单体方案总建筑面积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周红兵、唐刚、闫晓、张翼、钟鸿锦、胡高生、聂峰、艾长征、覃远琳、刘晓华、孙富建、徐武、唐晓华、吕斌、曾凡海、张江、杜宪、曹开玉、危肃、向恒彦、李伟、王范荣、丁革强、庞鸣、熊炜、田长亮、闫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