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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32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2-27 09:1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6124,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新闻大厦灯箱招牌选址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新闻大厦灯箱招牌选址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申请在其租用的三峡日报社东山大道新闻大厦底层营业厅大门两侧设置两个发光联体灯箱。会议研究决定在营业厅大门两侧的花坛中设置,要求进一步压缩尺寸。

二、市晶盛茶业有限公司扩建红绿茶加工生产车间选址

晶盛茶业有限公司申请在土城乡李家坝村扩建两个红绿茶加工生产车间,面积约180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该地块作为农产品加工区定点,要求土城二桥规划红线按25控制。

三、市国土资源局西坝建设路葛洲坝集团公司五分公司商业门面土地出让征询规划意见

葛洲坝集团公司五分公司位于西坝建设路42号原划拨用地上的住宅底层为商业门面,因企业改制,拟将商业门面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市国土资源局征询该宗土地规划用途和是否属于改造范围。由于西坝控规确定该地块为医院用地,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四、市第二十中学学生公寓选址

市第二十中学(原葛洲坝第六中学)申请在校园内建设学生公寓,拟建面积6000平方米。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按规范核定学校用地规模,校园北侧围墙以外低层建筑用地作为学校发展用地予以控制。

五、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公司宜昌船厂新建农民工集体宿舍规划调整方案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公司宜昌船厂新建农民工集体宿舍规划方案按局业务会要求调整为二层,间距符合采光分析要求,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要求取消农民工临时餐饮用房的门廊,出入口在侧面设置,单体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六、市交通局翻坝道路建设调整

会议研究认为翻坝道路建设调整不符合点军分区规划要求,我局选址意见书仍维持原有规划道路线型走向不变。

七、三峡大学二期教师公寓地下室调整

三峡大学申请将二期教师公寓中8号、10号楼地下室调整为地面停车。会议研究认为地下室调整涉及以下政策性问题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一是我市建设职工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停车位是否通过建设地下室来解决;二是职工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是否按总户数的30%设置停车位,以及地上停车位和以地下室方式解决的地下停车位所占比例。会议决定将三峡大学取消地下停车场的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现场公示。

八、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滨江公园延伸段(江海路——白沙路段)建设用地

根据市政府有关滨江公园延伸段建设的会议精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办理沿江大道滨江公园延伸段(江海路——白沙路段)建设用地,拟用地面积约180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一是滨江公园延伸段起点以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站东侧停车场现有水泥地面为界限,终点以滨江公园临白沙路围墙为界限;二是滨江公园延伸段用地范围南侧临长江地段,已建成护坡的以护坡坡顶线为边界,没有建设的以长江防洪堤防坡顶线为边界,北侧以沿江大道道路红线边线为界;三是天然塔纳入滨江公园用地范围,其保护范围以原有已划定的范围为准,在天然塔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先征求市文化局意见或由市城管局和市文化局协商;四是保留三水厂泵房功能,其用地作为滨江公园用地范围;五是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码头用地界限的划分,按照兼顾现状和码头使用功能的原则,以亚栈路道路红线东侧(即长江下游方向)边线为界,并紧靠用地边界预留13公共通道;六是海关监管点宜昌十四码头用地界限,以2号拟建仓库东南山墙为界。会议要求编制科认真核实滨江公园延伸段的实际用地面积与其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的差别,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会议决定将滨江公园用地范围涉及相邻单位关系的问题,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

九、金瑞物业公司桔城路金都大厦选址

金瑞物业公司于2002919通过土地挂牌竟得桔城路8号土地使有权,用地面积4747平方米,现申请在该宗土地上开发建设高层住宅楼,拟建面积约25000平方米。依据市国土资源局20029月挂牌交易公告,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临桔城路按原规划建设12层的办公楼,其余土地建设6层住宅,按《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核算指标和间距。若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市康莱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前村二期选址

市康莱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共前村兴建康莱特二期住宅工程,用地面积4816平方米,拟建面积25000平方米。因该地块我局于2003815作为五一超市扩建工程,按商业用地性质已发放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通知书及用地虚红线图,会议要求按已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建设市场配套设施。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原时运市场地块选址

市时运物业总公司位于夷陵路328号的8423平方米工业划拨土地已被法院查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该宗土地,申请下达该地块规划条件。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必须建设三层市场,其中农贸市场为一层。用地界限与保留的建筑须预留6通道,违法建筑和商业门面全部拆除。会议决定先由信息中心进行规划咨询,提交会议讨论通过后下达相关技术指标。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十六化建公司土城路土地选址

十六化建设公司位于西陵区土城路的18198平方米工业划拨土地已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该土地,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条件。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及时将土地查封事宜函告十六化建公司,要求其在30日内向我局提供该宗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二是回复市国土资源局,说明十六化建公司申请在该宗土地上兴建职工集资建房时未向我局说明该宗土地被查封的情况,故我局核发了选址意见书,并批准了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目前我局正在对十六化建公司告知该宗土地被查封的情况,因此在短时间内暂不能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三、市土地储备中心港窑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土地征询规划意见

位于夷陵路378号的1388平方米的出让土地上面的建(构)筑物应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因需拆迁的建筑物约有2500平方米,拆迁难度大、成本高(约800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位于港窑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已拆迁完毕的净地与之相置换,泰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也表示同意,现申请调整原规划用地范围,并征询港窑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因港窑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土地规划为其它办公用地,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土地进行置换,将夷陵路378号用地仍交给原土地权属单位使用。

十四、市专家金融家实业家联谊会、宜昌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开发商业金融文化广场项目的定点请示

对市专家金融家实业家联谊会与宜昌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商业金融文化广场项目所需用地的事宜,我局于1026已作回复,市政府主管领导也同意我局意见,现建设单位重新选址,拟在城东大道靠近火车站东站处建设,占地面积25亩,拟建面积60000平方米,功能为企业产品展销、办公及住宿、联谊及培训。会议认为该选址位置属于城东新区范围和火车站东站控制区域,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应为公共设施用地,不得建设住宅。该地块按规划要求应整体建设,用地范围包括村民点,建设单位须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十五、市柑桔研究所新农村科技文化广场选址

市柑桔研究所申请在伍临路5号(五一广场东南侧)自有土地上兴建渝东鄂西最大的集农业科研、技术培训、农村信息、物资配送、品种改良、新技术推广、柑桔会展、检测化验和农村文化、美术、图书、青少年(老年)活动等于一体的“新农村科技文化广场”,拟建面积26000平方米。我局已向市政府办公室回复意见,该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伍家岗组团文化馆、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区级大中型文化设施,为伍家岗区公益设施主要组成部分,应由政府部门报告,报市政府批复,列入公共财政投资建设。

十六、西陵区茶庵村村民安置房规划调整

西陵区茶庵村拟在茶庵村一组三期村民安置房中12号和13号楼之间建设一栋车库及服务用房,取消原规划的14号楼,将原规划靠近西陵二路的两栋安置房合为一栋作为四期建设项目,用于搬迁村民的安置。会议研究要求在现有已建成的活动用房基础上扩建或分开建设二层服务用房,间距须满足技术规定要求。对建设单位将原规划靠近西陵二路的两栋安置房合为一栋建设的申请,会议决定待西陵二路建设完成后再研究。

十七、东宜原水管道改线选址(发展大道)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东宜原水管道在发展大道6车道以外的西侧绿化带中铺设,由市规划设计院提供发展大道6车道道路横段面图。

十八、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264号用地选址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自然人彭爱群位于夷陵路264号的4365平方米仓储划拨土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条件。因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会议要求改造时需适当扩大用地范围,按小高层建设,底层可作为商业用房,临规划道路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8。会议决定先进行规划咨询,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相关规划指标。

十九、宗成集团公司(宜昌)实业有限公司西陵二路银辉花园二期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2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30平方米,建筑密度30.2%,容积率4.53,绿地率25%,总户数68户,停车位室外5个,室内28个。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建筑南侧阳台外挑不得超过0.6,户型比例按选址意见书要求执行;二是缩小商业建筑的平面尺寸,要求西侧山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少于4,以保证东、西两侧公共通道的畅通,并满足消防要求。会议决定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市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陵二路(原窑湾乡政府地块)搬迁安置房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一、二期总用地面积2409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6549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化率30%,容积率1.93。会议研究后要求压缩活动中心平面尺寸,保证其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6。会议要求规划信息中心进一步核实间距,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二十一、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步行街施工围墙

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商业步行街J-2J-3FI-1I-2K地块施工围墙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同意按以下原则建设临时施工围墙:一是围墙后退用地边界0.5;二是临街围墙后退道路牙石不小于3;三是围墙与未拆除的建筑之间要留出适当的通道。

二十二、市滨江公园管理处南湖公园围墙选址

因南湖公园为市人大批准的永久性保护绿地,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修建临时围墙,若要建设,应按程序报市人大批准。

二十三、市环卫处九拐巷公厕方案

市环卫处拟在九拐巷建设一层公厕,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许可。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周红兵、唐刚、闫晓、张翼、钟鸿锦、胡高生、聂峰、艾长征、覃远琳、刘晓华、徐武、唐晓华、吕斌、曾凡海、张江、朱健、曹开玉、向恒彦、李伟、王范荣、丁革强、庞鸣、詹书生、郭志刚、闫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