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三峡大学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等3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三峡大学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选址
三峡大学校园扩建需在主校区茶庵村征地107亩。会议研究同意其申请要求,决定将校园西侧出让土地承诺一并纳入学校用地范围,或承诺在学校征用土地中预留与大学路相连接的通道,并不小于13米。
二、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公司宜昌船厂新建农民工集体宿舍的请示
西陵区人民政府在请示中要求建设三层的宿舍。会议研究后要求房屋间距必须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采光分析要求,决定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三、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办公楼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灰色为主色调的装修方案实施。
四、西坝三峡通航管理局地块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总用地14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874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面积3108平方米),建筑密度24.3%,容积率4.18,绿地率30%,总户数464户,停车位192个(其中地上56个,地下136个)。会议研究后认为因拆迁户数较多,搬迁难度大,东侧葛洲坝集团公司用地上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会议要求东侧高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符合技术规定,三峡通航管理局用地上规划住宅层数不得超过21层,房屋间距必须符合采光要求,商业用房规划设置在东南侧转角处,整个地块技术指标实行总体平衡,容积率小于4.0。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五、市国土资源局珍珠路商业门面土地出让征询规划意见
市假肢站位于珍珠路86号7层商住楼底层商业门面拍卖,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不压占道路红线,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六、市国土资源局东山大道葛洲坝集团公司商业门面土地出让征询规划意见
因企业改制,葛洲坝集团公司拟将东山大道和上导堤路商住楼底层商业门面拍卖,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征询该宗地规划用途。会议研究认为上导堤路商住楼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七、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碑垭村麻溪沟徒步旅游区规划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建议整体划定规划设计范围(包含夷陵区管辖范围),涉及夷陵区的问题由葛洲坝规划管理所与夷陵区城建局衔接。会议要求该项目建设不得破坏景区自然环境,不得平整场地,可建设小型简易建筑作为旅游配套设施。会议决定规划方案报请市领导专题研究确定。
八、桃花村管理处昭君渡管理用房方案
会议研究后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九、三峡机场边防检查站发展大道西侧边检大楼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10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密度9.4%,容积率0.4,绿化率30%,停车位地上16个,地下10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2层附楼与主楼间距保证12米,建筑后退运河不少于15米,建筑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宜昌长江不动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大道宜洋汽车市场规划及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及单体方案,要求运河不纳入该公司用地范围,由西陵开发区规划所进一步核实方案相关技术指标、房屋间距等是否满足选址意见书的规定,核实城市给水管道的具体位置。会议决定对方案进行规划咨询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十一、市商务局、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外资开发建设中泰商务广场的报告》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商务局、西陵区政府《关于引进外资开发建设中泰商务广场的报告》研究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在约5800平方米的土地兴建47层大楼,地块有效利用的基地面积偏小,停车位难以满足规划要求。2、该地块地处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人口、车辆密集,交通组织复杂,项目建成后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尚需进一步分析。3、建议投资意向单位组织专业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后,再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十二、市卫生局关于市疾控中心开发地块土地竞得者承建疾控培训中心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卫生局关于由市疾控中心开发地块土地竟得者承建疾控中心培训中心的请示》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1、经市国土资源局与我局联系,我局已于2006年11月14日对以上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土地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确定为居住、办公,并要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2、市疾控中心要求还建培训基地,可通过购买房产、返还土地出让金、合资建设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不能强制性设置意向条件。
十三、泰江置业公司王家河3号地块用地调整
泰江置业公司王家河3号地块面积65246平方米,其中北侧近2000平方米土地属于原江北房地产公司王家河居住组团用地,建设单位申请将用地边界进行调整。会议研究后要求建工科核实此2000平方米土地的权属,若确实属于江北房地产公司用地,则保持原用地边界不变,否则,土地纳入泰江置业公司用地范围。
十四、市粮油总公司共联村(宜古路)油脂储备库选址用地范围调整
我局于2006年4月核发了市粮油总公司共联村(宜古路)油脂储备库选址意见书,由于搬迁油脂储备库安置地属于市建委1993年征用的土地(总面积95.87亩),油脂储备库原规划设计范围为30亩,面积偏小,不能满足还建要求,经双方协商,市建委同意将95.87亩土地给市粮食局修建油库,现申请对拟用地范围进行调整。会议考虑到对天然气储藏罐保护的需要,决定维持原选址意见不变。
十五、泰江置业公司八一钢厂居住区2号、7号地块(江山多娇)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经信息咨询中心论证,存在以下问题:1、2号地块的容积率为1.81,总建筑面积为2147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1.59%,绿地率为21.18%,相关指标与八一钢厂居住区总体规划设计(以下简称“总规”)中2号地块的容积率为1.79,总建筑面积20725平方米,建筑密度30.64%,绿地率36%的要求不相符;2、7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为466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856平方米),容积率为2.1,建筑密度为34.98%,绿地率为27.33%。相关指标与“总规”中7号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为445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0878平方米,地下为3700平方米),容积率2.03,建筑密度32.79%,绿地率36%的要求不相符;3、2号地块的总停车位为71个,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总规”不相符,相差21个;7号地块的总停车位为142个,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相符,相差33辆;4、7号楼与6号楼之间的间距为24.1米,9号楼与其南侧6层楼住宅之间的最小间距为19.3米,6号楼与8号楼之间的间距为17.9米,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间距为16米,12号楼与6号楼、6号楼与8号楼、1号楼与5号楼裙楼之间的间距最小为2.8米,最大为6.8米,1号楼、6号楼、12号楼商业裙楼后退夷陵路道路红线距离为4米,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不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规定的要求;5、7号地块中垃圾收集点及物业管理用房的设置数量及规模满足“总规”要求,但物业管理用房仅在总图上表示出位置及相应规模,在建筑单体设计上未表示出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与总图不相符;6、建筑单体设计中多层建筑的檐口高度超过1.2米,底层裙楼的高度为5.6米,与《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相符。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1、调整设计方案,使容积率指标满足原审批的总体方案的要求,或按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局交纳相关费用;2、增大9号楼与南侧6层住宅、8号楼与6号楼、6号楼与7号楼、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的间距,使之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增大1号楼、6号楼和12号楼商业裙房退后夷陵路道路红线的距离,使之不少于5米,夷陵路道路红线宽度按36米控制;3、调整方案,使7号楼的日照时间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2小时要求;4、增加停车位,使之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5、调整住宅建筑单体方案,使檐口高度不大于1.2米,底层裙楼层高不大于4.8米;6、按照相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组团内部应保证设置两处出入口,增大6号楼与8号楼、1号楼与5号楼裙楼之间的距离至9米以上;7、修改8号楼的建筑单体方案,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设置位置及规模,标明围墙及门房的设置位置,中、小学建筑设计方案应同步报建,补充市政工程及竖向设计方面的设计文件。会议决定规划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十六、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隆康路桃花美邻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在不含烂尾楼的情况下用地面积6263平方米,建筑面积38880平方米,容积率6.19, 建筑密度48.73%,绿地率15.3%;若含烂尾楼计算,则用地面积为6676平方米,建筑面积47553平方米,容积率7.1,建筑密度51.9%,绿地率15.3%。以上指标与选址意见书要求不符,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1、鉴于方案中24层公寓后退康庄路道路红线8.4米,后退围墙12.5米和13米,5层商业裙楼后退围墙的最小距离为12.8米,用地东南角3层楼建筑后退云集路道路红线5.7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定的问题,会议要求24层公寓后退康庄路道路红线的距离调整为10米,东南角3层楼建筑后退云集路道路红线的距离调整为6米;2、该项目设置了大型商业及酒店设施,需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停车位,建议取消洗衣房,压缩商业建筑的体量,预留出更多的地面停车位;3、规划方案应深入研究消防、交通组织等问题,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建设单位仅提供了该项目的一张总平面图,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的深度完善图纸内容。会议决定将规划方案和有关超过选址意见书的密度和容积率指标问题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研究。
十七、景荣置业公司中南路地块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79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41平方米,建筑密度24.21%,容积率2.44,绿化率22.53%,停车位80个(地上停车位48个,地下停车位32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临中南路商业用房平面尺寸压缩,层数可设计为2层,使其与1号住宅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3米;加大主入口宽度,增设小区门房,总图中需注明配套文体设施等的具体设置位置;超出选址意见书要求的容积率指标0.09的部分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交纳有关土地费用。会议决定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十八、宝佳利房地产公司沿江大道原纸厂地块居住小区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26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195平方米,建筑密度23.67%,容积率3.8,绿化率35%,总户数557户,停车位500个(其中地上70个,地下430个),集中绿地场地标高61.1米。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住宅底层架空层高度不超过6米,只能作为绿化和业主公共活动空间,不得变更为住宅;二是集中绿地场地标高下降0.2米,地下室南、北、西侧封闭,平面尺寸压缩,利用地形高差做斜坡绿化,地下室上部覆土厚度达到0.5米以上。会议决定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十九、共强村商业用地(宜昌火车站东站对面)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按商业用地性质办理规划手续,要求地块整体进行设计。
二十、共同村宜万铁路拆迁建房选址
伍家乡共同村因宜万铁路修建需拆迁民房16栋,申请还建18户。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申请。
二十一、宜昌五环机具有限公司综合楼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综合楼拟建三层,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十二、共联村宜古路轮胎市场选址
建设单位提出的选址用地2000年市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的土地证确定为划拨住宅用地,现建设单位申请兴建轮胎市场。会议研究认为该用地规划性质为港口用地,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二十三、武汉铁路局襄樊电务段电务车间违法建设
武汉铁路局襄樊电务段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在原花艳火车站用地上建设电务车间,会议研究后要求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理。
二十四、市现代服装工艺学校大门、学生公寓、教学实验楼选址
市现代服装工艺学校申请扩建中南路20号的校舍,拟建学生公寓5000平方米,教学实验楼2500平方米,新建大门28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学生公寓定点,要求考虑好竖向设计,尽量减少山体开挖量。会议不同意教学实验楼选址,决定学校大门定点待城东大道建设完工后再研究确定。
二十五、市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夷陵路400-7号商住楼第二层规划变更
会议研究同意市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夷陵路400-7号商住楼第二层由商业变更为住宅性质。
二十六、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夷陵路江山风华C型住宅修改的报告
建设单位申请取消原申报方案及规划许可证确定的C型住宅底层商铺的夹层,现,原审批方案C5与沿王家河路的商铺为一栋连体建筑,断开分别建设C5住宅与王家河路商铺。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C型住宅底层商铺夹层,变更建筑面积,要求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其自行申请取消夹层所减少的建筑面积不在其他地块增加。会议同意C5住宅与王家河商铺断开建设,要求间距不小于6米。
二十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沿江大道银都酒店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酒店外装修,要求不得扩建酒店,色彩与周围区域的建筑物相协调,缩小底层雨棚厚度尺寸,方案修改后重新按程序报审。
二十八、市第十四中学东山大道150号校园规划修编
因十四中调整为单设初级中学,办学规模30个教学班,现该校申请修编校园规划。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编,要求学校主入口仍设置在东山大道,宽度不小于18米,大门按规划要求后退道路红线,预留人流集散场地,南侧支路规划为学校次入口。会议要求建工科按规范核定相关规划技术指标后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九、西陵街道办事处绿萝路社区服务中心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1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4平方米,建筑密度31.3%,容积率1.79,绿化率31.3%,停车位7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建筑平面尺寸适当压缩,保证距离用地边界不小于4.5米;二是建筑主体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外挑雨蓬和外凸踏步在1.8米以内;三是规划体育场路按30米控制,核实规划体育场路道路标高,建筑±0.00高于相邻段规划道路标高0.45米。会议决定方案修改后按程序审批。
三十、市国土资源局发展大道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将位于发展大道、临宜昌马自达4S店西侧2085平方米土地挂牌出让,申请下达该地块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应与相邻宜昌太平鸟服饰有限公司用地整体规划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发展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路网规划确定。
三十一、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临江坪码头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方案用地面积6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2平方米,建筑密度59%,容积率0.63,绿化率20%,停车位7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一期工程,要求取消二期工程,减小建筑密度,以满足停车位要求。会议决定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三十二、市润康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灯具城增加室外消防楼梯
市润康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大上海窗帘灯饰城”位于东山大道101号,根据消防支队的整改通知,申请增设一部室外消防楼梯,便于应急疏散。会议研究决定对于是否减少了周边绿化征求市城管局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三十三、张家店居委会办公用房选址
张家店居委会申请建设“300”工程,拟建地址位于胜利三路18-3与18-4住宅之间的空地上,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会议研究决定先将其拟建3层办公活动用房的基本情况予以现场公示,征求相邻单位和住户的意见后研究确定。
三十四、市中级人民法院伍临路临时围墙及管理用房方案
原财林山庄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共联村的财林科幻城等财产,经过资产处置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并将用地租赁给市伍家岗区汇丰停车场管理,现申报临时透空围墙和共计180平方米的临时管理用房、门房的方案。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临时建筑办理。
三十五、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胜利四路、沿江大道、夷陵路、云集路公交站牌选址
因城市综合环境整治,胜利四路宜昌监狱旁、云集路(宜昌商场、阳光大酒店、解放电影院、夷陵饭店门前)新建公汽站台旁及夷陵路峡洲宾馆门口急需重建公交站牌,沿江大道中医院门口需新增便民站,以上共计七处站牌申请选址。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沿江大道、夷陵路按现有设置的公交站牌形式建设,胜利四路宜昌监狱旁、云集路沿线新建公汽站台旁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建设公交站牌。
三十六、市城投置业公司万寿桥10KV电缆沟选址
万寿桥泵站10KV外接进线备用电源工程,拟从夷陵路与亚栈路交汇处路口至沿江大道兴建电力电缆沟。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要求与亚栈路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三十七、市城投置业公司东山大道T型广告牌选址
根据市政府55号会议纪要精神,市城投置业公司申请在东山大道消防支队大门前绿化带中设置T型广告牌。会议研究决定在临东山大道公共厕所南侧空地上设置T型广告牌。
三十八、市自来水公司王家河三水厂取水泵站维修方案
会议研究后要求围墙后退道路红线,方案修改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三十九、江国珍西陵二路39号笑仙阁招牌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招牌高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1.2米,采用霓虹灯透空形式设置。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唐刚、谭道明、钟鸿锦、胡高生、张翼、艾长征、聂峰、徐武、唐晓华、曾凡海、吕斌、朱健、曹开玉、杜宪、张江、丁革强、王范荣、熊炜、田长亮、闫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