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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29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9 21:2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061113,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西陵区窑湾乡大树湾村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改扩建选址等3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西陵区窑湾乡大树湾村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改扩建选址

西陵区窑湾乡大树湾村村委会位于港窑路的现有办公楼占地202平方米,层数2层,改扩建后占地214平方米,层数3层,拟建面积650平方米,申请选址。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现有道路按15控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6

二、高压架空线及高压走廊下建设房屋办理规划许可证问题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单栋房屋建设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先由供电公司签署意见并经供电主管部门(市经贸委)书面确认后我局再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由供电部门提供关于在高压架空线下新建、改扩建、翻建房屋的水平及净空保护距离的具体规定,我局按规定执行;三是若供电部门不提供相关文件,我局在办理高压架空线选址意见书时,一律将位于高压走廊下的房屋划定为拆迁范围;四是由执法科会同市政科与市经贸、供电公司协商,起草具体管理办法,经会议研究后执行;五是在未确定管理办法前,谁批准建设由谁负责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吉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西湖路北侧工业仓储选址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

四、市国土资源局门面办理土地出让征询规划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因企业改制,拟将位于樵湖一路(葛洲坝中心转盘处)七层住宅楼底层门面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征询该宗土地是否属于拆迁改造范围。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不属于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同意办理出让手续。

五、葛洲坝旅游学校规划总平面方案

会议对建设单位提交讨论的规划方案进行研究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市教委对该学校性质应有明确定位;二是规划方案中应考虑学校发展用地并明确设计范围,现有住宅区不作为教育用地纳入拆迁范围;三是方案应结合地形考虑好竖向标高和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并保护好现有绿化;四是待市教委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后,再将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宜昌市第二十六中学。会议决定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六、西坝通航管理局地块规划咨询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咨询方案一(即拆除东侧葛洲坝集团公司5层楼,地块整体改造的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14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844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面积3345平方米),建筑密度32.4%,容积率3.9,绿地率30%,总户数348户,停车位158个(其中地上38个,地下120个);规划咨询方案二(即保留东侧5层楼的并确定不可新建建筑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143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293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面积3448平方米),建筑密度27%,容积率3.5,绿地率30%,规划新增户数306户,停车位141个(其中地上38个,地下103个)。为有效改善该区域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会议原则同意依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原则上按规划咨询方案一进行修改后实施建设。会议决定由葛洲坝规划管理所与葛洲坝集团公司联系,就两个规划方案与建设单位沟通,并确定最终的改造方案。

七、伍家岗区教育局合益路小学选址

根据市政府第44次常务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宜昌市城区2005——2010年学校布局规划》,市教育局批复伍家岗区教育局建设合益路小学,要求占地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60人,现申请在原规划的18班基础上扩大规模。会议研究同意合益路小学总用地规模按不低于12000平方米控制,要求规划合益路与支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符合规范,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包括北侧村民建房、湖北轴承厂三层楼宿舍和西侧鑫鼎汽配部分用地,与临合益路宝塔河街道办事处7层办公住宅综合楼用地之间预留通道。

八、市房管局合益路地块经济房选址意见书调整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拟选址意见书中A区用地范围,对B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南侧村民建房用地,西侧用地界限沿山体等高线划定,C区东侧规划道路调整至与东城阳光项目之间建设。

九、宜昌锦润置业公司《关于对自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请示》

会议研究了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锦润置业公司《关于对自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请示》,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宜昌锦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夷陵路219号的土地面积为2848平方米,现有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用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二)因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且与城市道路联系不便,所以改造建设时需要适当扩大用地范围,与周边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同时满足建筑间距、交通组织等规范要求。(三)该地块应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由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并按照规划要求将土地公开招、拍、挂。(四)规划技术指标将依据该地块控规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经会议研究后确定。

十、市国土资源局沿江大道时运物业总公司地块选址

市时运物业总公司位于伍家岗区杨岔路43279平方米的工业划拨用地已被法院查封,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该宗土地,申请下达该地块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沿江转角处规划为公建用地,住宅区和公建区应分别下达规划指标;二是规划设计范围和拟用地范围适当扩大,拆除临夷陵路多层建筑,临中南路、沿江大道用地界限划至道路红线边线;三是公建区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5.0,住宅区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2.5,停车位综合考虑,停车率确定为40%(每千平方米4个车位)。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264号用地选址

自然人彭爱群位于夷陵路264号仓储划拨土地,宗地面积4365平方米,根据彭爱群本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该宗土地,现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用地面积偏小,改造建设时需要适当扩大用地范围,须拆除临杨岔路3层楼、6层楼后与周边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临沿江大道8层楼保留,原则上沿江大道与杨岔路交叉口规划为公共建筑。会议决定先进行规划咨询,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按程序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二、中南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路经济适用房选址

中南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中南路55号(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经济适用房,其中133套用于安置中南服装市场内临时住户,同时解决该区域67户搬迁职工以及多年居住集体宿舍的368户职工的住房困难,另外建设435套经济适用房,市发改委已审批其新建经济适用房计划15000平方米。因市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城东大道周边控规,会议研究决定待城东新区规划成果审批后再研究此选址事宜。

十三、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公寓选址

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申请增加校园学生公寓的开间,会议研究决定按原审批规划方案建设,不同意扩建,要求对规划道路进行调整,使其不占用学校用地;拆除临白沙路门房及门面,门房重新设计建设。若该学校不同意拆除门面,其他单位提出相邻水泵房用地上建设的申请时,我局将受理和办理。

十四、宜昌中北通信有限公司夷陵路办公楼底层窗改门

该办公楼底层窗改门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踏步和花坛不超过原房屋最突出部位的要求施工完毕,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再按违法程序处理的意见,补办规划手续。

十五、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桔城路11号综合办公楼方案

会议研究后要求建设单位按现代风格重新报送设计方案。

十六、市环卫处东山大道公厕翻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公厕原地翻建,要求不得增加层数和建筑面积,有关土地问题与民康药业公司协商。

十七、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东山大道营业大厅一、二层外装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装修申请,要求招牌紧贴二层挑檐设置,不得超过三楼阳台台面,并不得影响住户的通风、采光和居住安全。

十八、市学雷锋协会西陵一路原商业局办公楼负一层墙开门

因拟建工程压占道路红线,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其选址要求。

十九、市滋味坊餐饮有限公司云集路滋味坊底层外装修

会议研究不同意滋味坊底层扩建0.3进行外装修。

二十、伍家岗区火光实业公司临时用地选址

由于宜万铁路、城东大道、劲森光电工业园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需征用火光村集体土地1500余亩,为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和搬迁企业的经营场地问题,火光实业公司申请征用位于火光村二组的村级发展用地10亩,建设临时堆场、厂房。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按临时用地办理手续。

二十一、伍家乡南湾村村委会柑桔销售经营部选址

为了更好地为村民服务,解决柑桔销售难问题,伍家乡南湾村村委会申请在本村伍夷打腊厂上侧50处兴建柑桔销售经营部,拟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申请。

二十二、宜昌裕波旭光纺织工业园规划总平面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76000平方米(其中A143300平方米B3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724平方米,容积率0.68,绿化率26%,建筑密度63%。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厂房间距须满足基本消防间距要求。

二十三、宜昌五环机具有限公司综合楼修改方案

宜昌五环机具有限公司综合楼拟建三层,建筑面积1944平方米。会议研究决定建筑单体方案重新设计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四、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现代物流A1A26栋第四层缓建的请示

市同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第一期于2006720动工,建筑面积108400平方米。目前招商、销售已达50%,进入产权备案和银行按揭阶段。因A1栋和A26栋属于室内卖场,银行认为有经营风险,故不愿提供银行按揭。现主体工程进入封顶阶段,为确保经营和开业两不误,申请暂时缓A1栋和A26栋第四层共计16000平方米工程的建设。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的申请,要求建筑立面造型及外装修的材料、色彩与原审批方案一致。

二十五、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江帝景3号楼申办规划许可证

宜昌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隆康路长江帝景3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议研究决定,建设单位按我局发放的拆迁红线图完成相邻西南侧8层住宅及周边施工安全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后,再办理3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六、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共和村110KV变电站选址

为服务伍家岗民营科技园的建设,满足地方用电需要,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在共和村四组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占地约15亩。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要求按有关规范控制建设规模。会议强调该变电站出线若为高压,则必须实行地埋,出线若为低压可实施架空。

二十七、市城投开发有限公司平湖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

为保证平湖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顺利进行,市城投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选址意见书,拟建位置位于浇二半岛,总长度5786,管径为300mm400mm两种,材质为HDPET管。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二十八、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新闻大厦灯箱招牌

三峡日报社东山大道新闻大厦1——4层为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租用,现申请在底层营业厅大门两侧设置两个发光联体灯箱。因该建筑的产权不属于申请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会议决定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二十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培心路金安阳光楼顶广告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培心路8金安阳光楼顶广告牌在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会议研究决定按违法程序处理。

三十、市城投开发有限公司洋坝污水处理厂10KV电缆沟选址

根据宜昌电力勘测院设计的方案图, 污水处理厂10KV外接进线主电源工程建设,拟从洋坝变电站至临江溪南岸兴建电力电缆沟。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沿长江一侧道路铺设电缆沟。

三十一、市土地储备中心东山大道水利工程团地块规划咨询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咨询方案一(即拆除西侧4层楼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64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55平方米,建筑密度23.56%,容积率3.5,绿地率34.5%,总户数189户,停车位76个;规划咨询方案二(即保留西侧4层楼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61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54平方米,建筑密度22.13%,容积率2.24,绿地率32.17%,总户数111户,停车位27个。会议研究后决定由建工科与建设方联系,就两个规划方案与建设单位沟通并确定最终实施改造方案。为有效改善该区域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会议建议按规划咨询方案一进行调整,要求容积率不大于3.3

三十二、宗成集团公司(宜昌)实业有限公司西陵二路银辉花园二期规划咨询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咨询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2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85平方米,建筑密度30.8%,容积率4.55,绿地率30%,总户数72户,停车位室外5个,室内23个。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4.5;二是缩小商业建筑的平面尺寸,要求西侧山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少于4,以保证东、西两侧公共通道的畅通,并满足消防要求;三是扩大地下室面积,平面结构优化以满足停车位的要求。会议决定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三十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要求及内容

会议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要求及内容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上按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工作中予以灵活掌握;二是我局在规划方案的有关市政设施审查中重点审查各种管道走向的合理性、各种固定建(构)筑物,如化粪池、配电室(柜)、围墙、门卫等设计位置的合理性;三是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总图中需将上述内容纳入设计范围,由规划信息中心进行图纸审查,并由建工科核实,管线、化粪池、配电室(柜)、围墙、门卫等也要求纳入规划咨询设计范围;四是就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及内容组织外出考察,结合其他城市的管理经验和宜昌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征求设计单位意见并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下发执行;五是正式通知下发前,先按方案深度审批规划,若建设单位一并报送规划成果,我局也一并审批;六是中心商务区、商业步行街、八一钢厂居住区三大项目原则上按方案深度设计、报审,规划总平面图中注明各种管线、化粪池、配电室(柜)、围墙、门卫等的位置和功能,设计图纸建设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两套存档;七是八一钢厂居住区规划方案可先按程序予以审批,规划成果由建设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深度要求完善设计并报送我局审批;八是一般规划方案批复中注明建筑单体方案另行报审,建筑定位图随单体方案报批时划定,规划公示时在建筑定位图层中附加规划总平面图。

三十四、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天一色(八一钢厂居住区一号地块)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经信息咨询中心核定,存在以下问题:方案的容积率为2.24,建筑密度为29.46%,绿地率为30.2%,相关指标与八一钢厂居住区总体规划设计(以下简称总规)中1号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9.21%的设计要求不相符,容积率超出0.04,建筑密度超出0.25%;方案的总停车位为530个(其中地上83个,地下447个),区内住宅及公建停车规模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但与总规1号地块配建565个停车位的要求不相符,相差35个,且该方案未考虑总规中设置1000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场的要求;方案中23号楼与22号楼之间的间距为17.9,与《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相符;方案地下室的设置不合理,部分占压道路红线;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厕仅在总图上标明了位置,但缺少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多层住宅建筑檐口高度为1.5,超过了0.3,与《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相符;建筑单体方案的设计深度不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部分建筑方案缺少立面设计图纸。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由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解决技术指标的超出问题,并出具书面文件,承诺规划指标实行总体平衡或按规定分地块交纳土地楼面价款;二是增大23号楼与22号楼之间的间距,使其满足技术规定的要求;三是调整地下室平面,不得占压道路红线,应保证小区道路的通畅及管线铺设的要求;四是增大地下车库的面积,按照总规的要求配建1000平方米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并标明位置;五是调整多层住宅建筑单体方案,降低檐口高度至1.2,使其满足《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六是补报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共厕所的建筑单体方案;七是规划设计方案应标明围墙的设置位置;八是调整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使居委会能独立对外;九是进一步完善设计图纸,使其达到相关规范及规定的深度要求;十是按照市规划委员会全会要求同步报送中、小学建筑设计方案,同步实施。会议决定规划方案可先按程序予以审批,规划成果由建设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深度要求完善设计并报送我局审批。

三十五、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金龙路经济房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6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3平方米,建筑密度28.66%,容积率1.506,绿地率29.32%,总户数98户。会议研究后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选址意见书注明西侧3层楼纳入拆迁范围,以满足采光要求。

三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发展大道东南侧用地选址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旅馆业);二是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6.0,停车率按5‰控制,其中地面停车达到30%;三是要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30,与加油站的安全距离须征求消防部门意见;四是由建工科进行指标核算后发放选址意见书。

三十七、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心商务区一期单体方案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中心商务区一期单体方案包括四栋D型住宅、一栋大型超市和一栋B型住宅。B型住宅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总高度二十四层——二十六层,一层为商业店铺,面积865平方米,二——二十四层(局部二十六层)全部为住宅,共计284户,地下室面积5195平方米,停车位98个;D型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155666平方米1——4层群房为大型商业百货,是集居住、购物、超市、影院为一体的综合楼,商业面积70868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积),高层住宅建筑面积84798平方米,层数均为24层,居住户数697户,地下室面积27137平方米,停车位821个(其中住宅292个,商业529个)。会议对提交讨论的建筑方案研究后,原则同意B型住宅方案按程序予以审批,决定将D型高层商住楼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确定。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闫晓、周红兵、谭道明、钟鸿锦、胡高生、张翼、艾长征、聂峰、徐武、唐晓华、李伟、吕斌、曾凡海、朱健、曹开玉、杜宪、丁革强、王范荣、庞鸣、郭志刚、田长亮、闫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