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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11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2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73,夏文翰副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长江铝业有限公司樱桃园码头用地局部调整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长江铝业有限公司樱桃园码头用地局部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长江铝业有限公司樱桃园码头用地局部调整。

二、市国土资源局巴王店村私人商业门面土地转让问题

巴王店村袁刚拟将商业门面转让给王莉,市国土资源局咨询该宗地的规划用途,以便办理土地转让手续。会议研究后认为,该宗地位于规划控制区域内,为学校发展用地,不同意办理转让手续。

三、点军区桥边林业管理站服务管理综合用房选址

会议研究,同意该服务管理综合用房翻建,要求按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和保证房屋间距。

四、市国土资源局中南橡胶集团用地规划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中南路55号原中南橡胶集团工业用地约520亩,申请下达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后认为,应先行由规划设计单位对该地块的城市道路系统进行调整,待路网规划确定后再讨论选址要求。

五、关于东门旧城改造分期拆迁的问题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关于东门旧城改造分期拆迁的请示》进行了研究,认为东门商住组团及公共停车库工程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应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同步验收。我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对拆迁内容、范围、整体拆迁完成时间等都有明确要求。至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确定拆迁次序的问题,属拆迁工作的具体操作,应由拆迁主管部门负责。会议认为选址意见书的拆迁范围不宜进行分期。

六、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申请返还55%部分土地价款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申请返还55%部分土地价款的请求》进行了研究,认为东门商住组团和公共停车库工程作为一个整体的项目,是整体进行捆绑挂牌拍卖的。考虑到需建设公共停车库的因素,规划指标在整个用地范围内进行了平衡,容积率已达到7.0。因此会议认为,在建设单位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并没有增加额外开发负担,决定建议市政府不予同意返还土地价款。

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请求划拨解决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公交总公司《关于请求划拨解决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的请示》进行了研究。由于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城东大道附近地段对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已有考虑,但需通过组织编制宜昌市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进行落实,以确定全市城区该类用地的具体地块和范围。会议要求市公交总公司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宜昌市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经专家讨论后上报市政府批准。

八、市公共交通总公司CNG天然气加气站调整选址

市公交总公司申请对已选址在共联村一组公交四分公司的CNG天然气加气站调整至三码头建设。会议研究后认为,维持原选址不变,不同意调整。

九、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市话架空线选址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在江南大道点军区农行增设一接入机房,在点军区农行——宜昌外国语学校路段设置43根水泥杆路。会议研究后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划实行地埋,不同意设置架空线。

十、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汽候车廊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胜利四路、港窑路、沿江大道(西陵一路——胜利一路)、夷陵路(云集路——亚栈路)新建公汽候车廊共计40个。按市政府[2005]5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新建和改造的城市道路的广告位、公汽站台建设主体应为市城投公司。会议研究后认为,应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执行,若变更建设主体,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

十一、三峡日报社新闻大厦10KV电缆沟选址

三峡日报社新闻大厦已竣工,根据供电局要求拟沿果园二路——夷陵路,从中百仓储宜昌购物中心门前接入10KV电缆沟。经会议研究,同意由市规划设计院先进行果园二路管线综合规划,断面设计应考虑给排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管线一并地埋。

十二、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山大道T型牌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东山大道消防支队大门对面道路绿化带前设置T型牌。按照市政府(20055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主城区城市主要街道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经营、管理由市城投公司负责。会议研究后认为,应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执行,若变更建设主体,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确定。

十三、武汉铁路局生活服务公司宜昌分公司公寓标牌选址

武汉铁路局生活服务公司宜昌分公司拟在宜昌公寓楼顶设置公寓标牌。由于我局已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于200512月对建设单位核发了《店招标牌规划许可证》,按照《城区店招标牌设置要求》的“一店一牌”规定,会议不同意在宜昌公寓楼顶另行设置标牌。

十四、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杨岔路碧翠苑1号、2号规划验收

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申请对杨岔路原汉宜村养鸡场用地内建设的搬迁安置房碧翠苑1号、2号进行规划验收。会议研究后认为,该用地范围内部分拆迁未完成,同意先验收1号楼。待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或与市城管局联系,按违法处理程序拆除违法建筑后再验收2号楼。

十五、中房集团宜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荷花轩商住楼规划验收

中房集团宜昌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对伍临小区荷花轩商住楼规划验收。会议研究后要求先拆除施工围墙后再办理规划验收。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收购伍家岗区环宇实业总公司工业用地规划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伍家岗区环宇实业总公司位于伍家乡共升村四组划拨土地,宗地面积约14.17亩,申请对该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地为共升村企业用地,现铁路建设、搬迁等工作较多占用村集体用地,考虑到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建议该用地作为村发展用地,并与民科园规划工业用地一并综合考虑进行使用。

十七、市草夷商贸公司西陵二路综合楼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选址申请不能满足规划有关技术规定,不同意定点。

十八、宜昌联运公司瓷砖市场临时配电房选址

因建设单位申请选址的地块已纳入全市今年的土地收购计划,会议决定不同意定点。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原电机厂、樵湖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经研究,决定维持619局业务会意见,原电机厂地块、樵湖街民房用地应实行土地整合后统一进行规划设计。

二十、华银置业公司东山大道339号世纪阳光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山大道339号原湖北轴承厂内,由于设计方案的房屋间距不能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该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一、市城东生态新区城乡路地块控规方案

会议在对方案进行研究后,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信息中心就城东生态新区规划设计地块划分问题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衔接;二是居住用地容积率按1.4控制。

二十二、市光电产业园控规方案

光电产业园总用地164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236平方米,建筑密度46%,容积率0.95,绿化率35%,停车位82个。会议对该方案研究后,提出了以下要求:厂前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后退规划城乡路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总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50%;厂房规划为三层,东南靠山体一侧设计为厂区单身宿舍;规划方案中设计的活动场所用地调整为厂房,活动场所在厂前区考虑;选址意见书依据批复的规划方案下达指标;办理用地时规划的两栋单身宿舍纳入建设单位用地范围。会议要求按上述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审批。会议同意办理商业银行靠城乡路两侧500亩地的批次用地手续。

二十三、市城投公司平湖污水处理厂规划总平面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总平面,要求建设单位报送正式方案按程序审批。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杨玲莉、唐刚、阎晓、谭道明、覃远琳、张翼、徐武、艾长征、曹开玉、吕斌、曾凡海、张江、李源、危肃、杜宪、詹书生、江晓东、田长亮。